项目需求书
第一包: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的“认真排查总结,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建强各级应急指挥部体系”、“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等重要部署,全面落实2024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升天津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能力为目标,建强各级应急部指挥体系,增强应急通信保底手段,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展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及分包如下:
第一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应急指挥管理,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叫应系统、森林草原火险综合因子监测站、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电话、现场应急感知技术装备,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二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监测感知预警(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建设内容包括:市、区两级灾害风险视频监控汇聚平台和前端视频监控设备,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三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侧的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四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指挥中心改造及安全(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建设内容包括:市、区两级指挥中心音视频改造和网络安全相关内容,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五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软件开发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模块,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服务范围
本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以下项目范围:
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042);
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三、具体要求
(一)服务目标
建立健全天津市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规范体系,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助采购人对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系统建设等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以保障有关项目实施活动计划合理、推进有序,程序完善、安全合规。
(二)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策划
(1)项目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
供应商须结合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整体项目的组织结构设计与角色职责的方案,并协助采购人确立项目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形成书面文件。
(2)项目周期规划及阶段设计
供应商须给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规划,结合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周期的阶段设计,并协助采购人落实到合同文本中。
(3)项目实施工作(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完成标准
供应商须根据项目周期规划及阶段设计,明确各个阶段的目标、主要活动及成果物、里程碑或关键节点,确保项目按阶段有序推进。
(4)项目款项支付规划
供应商须结合前述有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规划,以及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各个工程项目合同价款的组成及支付规划,形成书面文本,并协助采购人落实执行。
2.项目实施规范性文件编制
供应商须起草以下有关的项目实施规范性文件:
(1)货物(服务)交付通用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应按照软硬件、不同类型的服务进行分类,逐类给出承担该类型工作任务的供应商在履行相关工作过程中、或在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向建设单位或用户单位进行交付时的通用要求,形成书面文件,作为该类型工作任务所在项目的验收要求之一。
(2)项目合同签署流程(合同模板)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出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署流程,包括流程活动、工作重点、操作要点,流程角色与职责等内容,并根据不同类型合同内容(如货物、服务等)给出相应的合同通用模板,并协助采购人形成书面化的制度性文件,在各工程项目中落实使用。
(3)项目变更处置流程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出项目变更的处置流程,包括流程活动、工作重点、操作要点,流程角色与职责等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形成书面化的制度性文件,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落实应用。
(4)项目款项支付流程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出项目款项的支付流程,包括流程活动、工作重点、操作要点,流程角色与职责等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形成书面化的制度性文件,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落实应用。
(5)货物到货验收流程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出货物到货验收工作流程,包括流程活动、工作重点、操作要点,流程角色与职责等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形成书面化的制度性文件,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落实应用。
(6)运行维护服务通用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出货物到货验收工作流程,包括流程活动、工作重点、操作要点,流程角色与职责等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形成书面化的制度性文件,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落实应用。
(7)项目文档编制规范
本项目供应商须给出项目文档编制规范,用以指导和约束各工程项目文档资料的编写和制作,并协助采购人形成书面化的制度性文件,在项目实施工作中落实应用。
3.项目实施日常管理
本项目供应商须承担服务范围内各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是:
(1)项目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跟踪;
(2)项目规范性文件的使用指导及有关要求的监督落实;
(3)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核实、展示与汇报;
(4)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项目内部审计
本项目供应商承担项目内审角色,接受采购人项目领导小组的委托,对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有关国家、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形成的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并督导整改落实。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及交付成果按有关信息系统审计要求进行预审计。
本项目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委托,须承担项目专项审计的外包服务费用。
5.项目资产管理
本项目供应商负责指导采购人委托范围内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有关项目资产的识别、记录、确认、核查与移交,提出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
6.项目档案管理
本项目供应商负责指导采购人委托范围内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有关项目档案的形成、记录、临时归档、核查与移交,提出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
相关工作要求包括文档的印制,装订,组卷,装盒等内容。
7.项目技术管理
受采购人委托,本项目供应商对服务范围内的各工程项目的深化设计、实施、验收、售后服务评价等技术工作,以及系统分析、架构设计、安装部署、系统开发、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专业领域,应采购人要求提出独立的第三方意见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给出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验收方案、售后服务评价方案的拟定,以及有关重大、重要技术事项的评审。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第三方独立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相关评审费用(场地、人员劳务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8.项目监理服务
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042),除前述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外,还须实施该项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服务依采购人具体要求执行。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成功实施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或监理服务的业绩案例。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项目管理策划”、“项目实施规范性文件编制”服务内容中相关“方案”或“文件”的草案或模板。
3.供应商提出的有关“项目管理策划”、“项目实施规范性文件编制”服务内容的交付成果应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4.供应商能够提供软件工具配合货物到货验收工作流程要求在到货验收工作中使用,对货物信息及影像进行记录的,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到货验收工具的功能说明。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委托范围内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到货验收人员授权使用该工具,并不得再行收取该工具的任何费用。
5.供应商能够提供软件工具配合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工作中使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相关工具的功能说明。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委托范围内各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到货验收人员授权使用该工具,并不得再行收取该工具的任何费用。
6.供应商能够提供电子档案管理工具在档案管理中使用,包括电子文档的目录建立、文档上传、在线浏览、全文检索等功能,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该软件工具的功能说明。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含有本项目电子文档的软件副本,并向采购人授权该副本的数据查询、统计和修改的功能使用权利,并不得为此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7.人员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系统分析与架构设计、系统开发与运行维护、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方面,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复合型人员。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行面试,并可基于面试结果或其在工作中的能力与态度的不足,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服务。
其中:
(1)“项目管理”、“系统分析与架构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等专业领域的知识体系完整覆盖了项目自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至上线交付、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所需的专业知识。
(2)“信息安全”是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乃至运行维护均须重点关注和予以保证的关键目标,因此也是本项目服务专业能力的必备要求。
(3)“信息技术审计”的专业知识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合规性和可溯性,是承担本项目中“内部审计”服务的能力要求。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设立的中级资格,其专业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关联密切。
第二至五包: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的“认真排查总结,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建强各级应急指挥部体系”、“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等重要部署,全面落实2024年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升天津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能力为目标,建强各级应急部指挥体系,增强应急通信保底手段,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展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及分包如下:
第一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应急指挥管理,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叫应系统、森林草原火险综合因子监测站、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电话、现场应急感知技术装备,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二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监测感知预警(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建设内容包括:市、区两级灾害风险视频监控汇聚平台和前端视频监控设备,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三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视频调度系统(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侧的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四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指挥中心改造及安全(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建设内容包括:市、区两级指挥中心音视频改造和网络安全相关内容,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第五包: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软件开发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模块,详见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服务范围
第二包:本包监理范围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第二包的建设内容。
第三包:本包监理范围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第三包和第五包的建设内容。
第四包:本包监理范围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第一包的建设内容。
第五包:本包监理范围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045)第四包的建设内容。
三、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供应商应按照《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一部分 总则》(GB/T 10668.1-2014)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文档资料管理,并协调项目各方工作关系,同时为采购人提供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或建议。
2.项目资产配置管理服务
供应商应对服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交付物,进行资产配置管理,识别项目资产的配置项并进行标识管理。在项目完成交付的同时,形成合同项下的完整资产清单,包含资产配置项及其完整的资产管理属性数据。
3.项目文档电子化服务
供应商应利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技术将监理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自立项至验收的各类文件、文档(扫描)转换保存其电子版本,并与原件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以确保电子文件完整性与真实性。
项目文档电子化的范围和种类应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暂行)》(档发〔2008〕3号)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
4.项目文件归档服务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科技项目档案管理要求,指导工程项目供应商的文档印制,协助采购人归集文档,并负责档案的组卷、装订、装盒。
5.项目内部审计辅助服务
受采购人委托,协助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内外部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负责收集审计单位所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服务目标
为确保本项目建立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有序、专业、合规,项目交付成果安全、可靠、经济。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为该项目提供咨询、监理及资产配置管理、文档电子化等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配备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专业领域广泛的复合型专业人员,运用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实现监理服务专业化、监理过程审计化,监理交付数字化,项目文档电子化,文件归档规范化。
1.监理服务专业化
监理服务专业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在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各项关键活动的事前应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明确该项活动的控制点和控制措施;事中应对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事后应针对该项活动的过程及成果提出专业审查意见,为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活动提供专业支撑。
本项目供应商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要求应同时说明其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条款条文。若在使用过程中对条款条文进行适用性的剪裁则也应予以说明。
2.监理过程审计化
监理过程审计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并负责:
(1)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落实;
(2)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指导意见的落实;
(3)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应答与承诺,以及合同约定事项及要求的落实;
(4)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节点工作的记录与鉴证;
(5)工程项目合同资金支付相关凭据的记录与鉴证;
本项目供应商应从以上要求出发,在监理工作履行过程中注重留存审计证据并建立证据链,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验收后接受有关部门审计时,审计证据充分,审计轨迹清晰,满足审计要求。
3.监理交付数字化
监理交付数字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应对工程项目的资产类型的交付物,进行资产配置管理,识别合同资产的配置项并进行分类分级和属性数据设计、配置关系设计,根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属性数据及关系数据收集与记录,在工程项目完成交付的同时,形成合同项下各系统的完整资产清单,包含资产配置项及其完整的属性数据和关系数据。
4.项目文档电子化
项目文档电子化指本项目供应商应利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技术将本项目自立项至验收的各类纸件文件、文档进行扫描保存为电子版本,并与原件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确保电子件不可篡改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应保存原生电子文件的pdf版本并进行电子签名。项目文档电子化的范围和种类应依据国家有关项目档案归档和保存要求执行。
5.文件归档规范化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科技项目档案管理要求,指导工程项目供应商的文档印制,协助采购人归集档案,并负责档案的组卷、装订、装盒。
(三)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监理服务除应参照GB/T 19668系列标准履行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监理过程中应及时记录、保存所有相关资料,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正本或副本报送采购人。
(2)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应采购人要求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发生的事项出具专业且明确的监理意见。
(3)监理过程中除图、表、文字等记录形式外,还应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活动进行图像或视频方式的记录。
(4)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要求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
(5)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监理方须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角度,从项目质量、进度、成本三个方面给出意见。认为变更内容欠妥的,向建设单位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
(6)在监理的工程项目的任何一次报审报验之前,监理方须做好先期协调和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建设单位该次审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和需要进行的记录,以及建设单位或用户方应参与的人员,在建设单位对上述内容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审验活动。
(7)监理方应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例会、专题会等会议,负责将各参会单位的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审核,形成会议纪要,并跟踪会议结论的落实。
(8)监理方须对合同款项申请支付一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认合同履行是否满足款项支付的约定条件,须对款项支付申请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9)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均由供应商提供或承担租赁费用,所有工具应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利,需要国家计量认定的须在认定有效期限内。
(10)本项目监理服务应根据监理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实施任务要求提供现场服务,计划外的临时到场要求在30分钟之内。
(11)本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整体项目管理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在其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相关工作。
2.关键活动要求
(1)合同起草
监理单位应协助采购人起草、审核有关项目合同,以从根本上维护采购人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基于自身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的认知和经验,给出监理服务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的合同模板,并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审核合同的工作流程、要点和工作成果说明。
(2)到货验收
合同货物的到货验收工作是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供应商应结合监理过程审计化、项目交付数字化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货验收工作的重点、流程及操作要点和成果样例(可使用模拟数据),供应商在到货验收工作中能够使用软件工具对货物信息及影像进行记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给出到货验收工具的功能说明。
(3)质量查验
查验活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质量检查、验收活动。供应商应结合监理服务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的主要实施活动,阐述有关查验活动的工作方法、流程、操作要点,以及查验活动的输出成果样例(可使用模拟数据)。供应商能够使用软件工具对进行检查的,应在响应文件中给出检查工具的功能说明。
(4)款项支付
款项支付是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重要控制节点,供应商应给出合同款项支付方面的工作重点、流程及操作要点,以及款项支付相关记录的样例(可使用模拟数据)。
(5)变更处理
变更的处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供应商应给出变更处理的原则、流程、要求和操作要点,以及完整的变更记录(可使用模拟数据)。
(6)文档编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应保持统一规范。供应商应给出《文档编制格式规范》,对项目文档提出明确、统一、详细的格式要求。
(7)文件归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应在验收后统一归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应在验收后统一归档,供应商应结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导工程项目供应商的文档印制,协助建设单位归集文档,并负责档案的组卷、装订。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项目文件归档的规范要求,至少应包括组卷方法、装订要求等内容,以及项目文件归档的实际样例图片(可使用模拟数据)。
(8)项目资产管理
项目实施交付的软硬件形成项目资产,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资产的形成过程同步开展项目资产的识别、登记(记录)与核查。
项目实施交付的软硬件在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进行统一移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资产移交记录的样式(含模拟数据),以及项目中未予安装的货物及已安装货物零部件的移交要求。
(三)监理方案
以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委托合同、《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项目建设单位需求为依据,通过专业的控制手段,协助建设单位全面地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监督,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
1.监理质量目标控制
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是监理技术服务的核心所在,也是监理单位综合实力的最好反映,所以做好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方案,确保本项目建设质量能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质量目标。
确保本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功能、技术参数等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中的设备和各个节点满足相关国家《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地方或行业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按照承建合同要求进行基于总体方案的细化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和运行;系统集成过程涉及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和系统运行等比较复杂、制约因素多的工作内容,应该成为质量控制的重点;深化设计方案的确定、开发平台选定,也要进行充分论证。
要求监理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设中软硬件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工程培训等提出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原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和目标。
2.监理进度目标控制
确保本项目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
依据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进度进行主动控制,确保项目按规定的工期完工。
通过对本项目概要设计的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本项目建设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工程监理进度控制的主要原则、方法、内容、措施、工作流程和目标。
3.监理投资目标控制
协助用户控制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在项目预算及审计范围内,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额外开支。
以项目建设方和承建单位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确保项目费用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在项目建设中,合理减少项目变更,保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
4.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
投标人应根据建设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分析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规划、对策和策略,以便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1)项目组织及总体技术方案的质量控制
1)协助审查项目建设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实施方案;
2)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为采购人提供建议;
3)协助审查项目建设方提交的组织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等相关文档;
4)协助审查项目建设方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5)参与制定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及关键路径。
(2)项目质量控制
1)组织措施:建立质量管理系统,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系统集成质量控制
审核系统总集成方案;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的综合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参与制定系统验收大纲;
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对系统进行总体验收。
3)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协助审查并确认培训计划,审定培训大纲;
监督审查建设方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反馈;
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协助审核并确认培训总结报告。
4)文档、资料的质量控制
监督审查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到货时间以及设备的技术资料、系统集成和软件安装在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的标准性和规范化,在各项目验收时,应监督项目建设方提交符合规定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对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监理项目验收时,应提交符合规定的监理项目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3)进度协调控制
1)组织措施: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落实进度控制责任。
2)编制项目控制进度计划: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和网络图。按各子系统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系统建设开工、设备的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软件的编制、试运行等各方面内容,做到既要保证各子系统、各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要保证项目间、阶段间的衔接、统一和协调。
3)审查各子系统建设方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分析系统建设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合同工期及系统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特别要对照上阶段计划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对为完成系统建设进度计划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设备能否满足要求、管理上有无缺陷进行审查。要根据建设方所能提供的人员及设备性能复核、计算设备能力和人员安排是否满足要求等,分析判断计划是否能落实,审查建设方提出的设备供应计划能否落实。如发现供应计划未落实,应及时报告采购人,要求建设方采取应急措施满足系统建设的需求。
4)系统建设进度的现场检查:随时或定期、全面地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加强系统建设准备工作的检查,在工程项目或部分工序实施前,对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检查设备、人员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准备工作符合要求,不影响后续工程的进行。
5)进度计划的分析与调整:要保证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经常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即出现进度偏差时,首先分析原因,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并及时通知建设方采取措施,向建设方提出要求和修改计划的指令。
(4)投资控制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查设计图纸和文件,审查建设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技术措施,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在保证系统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设计。
3)严格督促建设方按合同实施,严格控制合同外项目的增加,协助采购人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制定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的报批制度;及时了解系统建设情况,协调好各方矛盾,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事件严格按合同及法律条款进行处理,认真进行索赔调解。
(5)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加快系统建设进度、降低系统建设造价、保证系统建设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合同管理,可以督促建设方在各个阶段按照合同要求保证设备、人员的配备及投入,保证各阶段目标按合同实施,减少索赔事件,控制系统建设结算等。具体要求如下: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公正”的原则,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争议。
2)分析、跟踪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方按时履约。
3)对合同的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4)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项目建设方的支付申请。
6)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7)合同管理坚持标准化、程序化,如设计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应规定出固定格式和报表。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依据,合同外项目增加要严格审批制度。重大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如大的变更、索赔、复杂的技术问题等,组成专门小组进行研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合同条款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尽早处理,以免造成损失。
(6)信息、工程文档管理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有效控制,处理有关合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监理方需要收集各种有用的信息。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采购人文件、设计图纸和文件、建设方的文件、建设现场的现场记录(或项目管理日志)、会议记录、验收情况及备忘录等等。其中项目管理日志是进行信息管理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项目管理日志主要包括当天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投入的人力和设备运行情况、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进度情况、停工和返工及窝工情况。信息管理主要措施要求如下:
1)制定详细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传递和利用制度,力求信息管理的标准化和制度化。由专人负责系统建设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及传递工作。信息传递以文字为主,统一编号,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力求信息管理的高效、迅速、及时和准确,为系统建设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工程监理日记和工程大事记。
3)做好双方合同、技术建设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
4)建立必要的会议、例会制度,整理好会议纪要,并监督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5)立足于建设现场,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对现场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做到以文字为基础,以数据说明问题。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与合同进行比较,督促建设方的人员和设备到位,促使承包商按合同完成各项目标,从而实现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
6)建立完整的各项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项目的报表。定期将各种报表、信息分类汇总,及时向采购人及有关各方报送。
7)监理项目验收时,应提交符合规定的有关工程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7)日常监理
1)掌握监理范围内涉及的各种技术及相关标准;
2)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按工程需要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监理,随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总监理工程师必需专职于本项目;
3)制定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方案并协助采购人组建相关机构,并提供相关培训;
4)熟悉了解项目的业务需求,协助采购人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参与并协助项目的设计方案交底审核工作;
5)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会议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6)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档管理制度,制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制作、管理规范,并予以贯彻落实;
7)与采购方一起制定评审机制,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随时关注隐患苗头,如发现将会导致工程失败的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启动评审机制,组织专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应向采购方提出终止合同意见。此外,还应组织定期评审(阶段性评审、里程碑评审、验收评审),对评审结果为优的,提出奖励意见,评审不合格的,则向采购方提出处理意见;
5.工程各阶段的监理规划、实施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制定一整套工程监理的工作流程,并叙述各阶段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分为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阶段、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等。
(1)设备/材料采购监理
建设项目由承包单位承担设备/材料采购任务,工程监理单位在设备/材料采购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有:
审核承包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订货进货验证;
组织到货验收;
鉴定、设备移交等;
(2)施工阶段监理
1)开工前的监理
审核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实施的障碍;
审核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和监督;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审核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
审核《软件项目开发计划》。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
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
了解承建单位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编制各个子项目监理细则;
签发开工令。
3)施工阶段的监理
审核软件开发各个阶段文件;
协助采购人组织软件开发阶段评审;
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供货计划的审核;
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进场、开箱和检验;
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对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按周(月、旬)定期报告项目情况;
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专项会议。
4)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协助建设方确认项目进入试运行;
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协助业主确认试运行通过。
(3)验收阶段监理
1)验收阶段
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
监督检查承建单位作好用户培训工作,检查用户文档;
组织系统初步验收;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并装订,签署验收报告;
审核项目结算;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编制监理业务手册,提交采购人;
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2)项目移交阶段
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和竣工资料的全部移交;
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施工文档的移交;
竣工文档的移交;
项目的整体移交。
(4)质保期阶段监理
监理单位承诺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主要有:
1)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协助解决技术问题;
2)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
3)对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4)检查承建单位质保期履约情况,督促执行;
5)审查承建单位阶段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监理工作内容(但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分别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使监理工作流程化、制度化。
6.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工作制度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特色,本项目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在施工现场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系统经验,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监理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职称的人员来担任。本次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且必须在建设期间全程常驻至少一名监理工程师在甲方现场。监理公司应建立项目监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工作,本项目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的现场专业工程师。监理人员的确定和变更,须事先经业主方同意。监理人员必须奉公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监理项目组织要求
工程监理组织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项目承包模式、业主委托的任务以及监理单位自身情况而确定,结构形式的选择应考虑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有利于目标控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方案中要明确工程监理的各项运作,包括监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职能分配、监理组织的构成及工作流程、各项监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等。
(3)监理信息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制定有关本项目信息管理流程,规范各方文档并负责整理记录归档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并定期以监理月(周/季)报形式提交业主。包括下列监理工作:
1)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周报;
6)做好监理建议书、监理通知书存档;
7)阶段性项目总结。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信息分类表、信息流程图、信息管理表格、信息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同时要求采用先进的项目信息管理软件对项目信息进行综合管理。
(4)监理合同管理要求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与承建单位签订各种合同,投标人应该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合同从草案到签署的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规范合同管理,并在具体项目合同执行时进行下列监理工作: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对合同终止进行审核确认;
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要求对项目合同进行合理的管理,以完善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
四、验收标准
1、监理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监理服务产生的各类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3、项目用户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等出具针对监理服务的意见。
以上条件同时具备时,监理服务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起验收申请,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对监理服务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监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不少于常设6人的监理工作组,并确定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工作组负责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监理工作组常设人员不变;投标人须承诺在常设6名监理人员的基础上,随时根据项目现场工作需要,调配适当的人员补充现场所需,确保工作进度不会因为缺少人员或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拖延。
2.监理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时,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和制度;
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成员进行面试,并可基于面试结果或其在后续工作中的能力与态度的不足,要求供应商更换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服务。当采购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服务时,监理单位不得以总监代表的形式履约。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将参与项目监理的主要成员及其工作经历等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将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等)。监理小组成员必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安全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制定一整套工程监理安全保密制度,确定工程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投标人:
1.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保密责任,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2.监理单位各级组织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3.按照公司内部保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