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1、项目名称:2024年沈北新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履约期限:一年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每季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进行结算。
付款条件: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5、服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3〕27号)和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居家照护需求。
(二)服务对象及标准
1.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本项目服务人数为102人。
户籍为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本项目服务人数为2309人。
为沈阳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地的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三)服务项目
主要包括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陪同代办7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