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园区认定及评分材料编制
二、需求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办法》 <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验收标准>的通知》(苏化治〔2019〕5号)和《关于报送化工园区认定申报材料的通知》(苏化治〔2020〕2号),切实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徐圩新区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并根据省化治办相关要求开展化工园区综合评价评分工作。
三、详细需求说明
1、园区(集中区)认定目的
进一步提高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水平,科学指导园区进行产业规划调整和企业转型,压减化工园区(集中区)数量。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境问题突出和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密集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对认定为集中区的,要进行“腾笼换鸟”和产业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2、认定程序
1月13日至1月31日: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园区(集中区)申请认定材料经连云港市组织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设区市化治办报省化治办。
2月至5月:省化治办将组织省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现场进行检查复核,逐一提出认定建议意见。
截止6月底:省化治办综合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和认定情况,确定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和集中区名单以及可接受产业类型,报省化治办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政府审定公布第一批认定结果。
12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综合评价辅导咨询和指导园区开展对标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编制内容:
严格按照苏化治〔2019〕5号和苏化治办〔2020〕2号的要求,逐条对照《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至(十)项以及第十一条,编制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申报材料。
编制内容主要包括:(1)园区基本情况。(2)园区有关规划文件或正式文本。(3)园区现有产业链情况及链上企业基本情况。(4)园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5)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等相关内容。(6)园区500米防护距离内最新卫星图片或测绘图纸等资料。(7)园区公用基础设施配套情况。(8)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有关人员任命文件、履历表。(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成果约定:
1、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园区(集中区)认定申请表、附件材料电子版。
2、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的刻录光盘五张。
3、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园区(集中区)综合评分。
六、相关要求:
1、资质条件。研究单位和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具备多年环境咨询工作经验,尤其对化工园区较为熟悉。
2、时间要求。严格按照苏化治办〔2020〕2号和连云港市政府、市化治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和评分等工作。
3、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未经项目委托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项目工作组成员须保证充分的项目实地调研。
4、质量要求。严格遵循苏化治〔2019〕5号和苏化治办〔2020〕2号的内容、格式要求,高质量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
七、商务条款
2.验收:合格,最终成果报告深度符合国家、省、市地方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并通过审查。
3.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3.1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2 交货方式:书面移交
3.3 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交付
4.1 付款方式:完成初期成果汇报并修改完善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中期汇报并修改完善,付至合同价款的70%;项目完成终稿评审,顺利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后付款至100%。
6.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五、其他
本项目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