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海上丝绸之路是人类历史上最早、最远的跨洋之旅,是中华海洋文明的最佳诠释,也是人类不同文化通过海洋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见证与延续。2013年10月3日,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这一跨越时空的宏伟构想融通古今、连接中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引领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构建命运共同体,引人注目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海上大通道。福建作为海丝文化的聚集区,拥有长期、丰富的海丝研究和工作基础,在海丝文化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应当在海丝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此,在海丝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中,福建须率先以规划为引领,梳理海丝文化资源点、阐释海丝文化价值、安排文化公园建设重点任务,助力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梳理国家文化公园的发展历程和建设背景。(评审项1)
2、研究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的特色优势和重大意义。(评审项2)
3、提出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阶段性的建设目标。(评审项3)
4、梳理福建海丝文化资源点,包括与福建海丝文化相关的文物和文化遗产等资源点。(评审项4)
5、厘清福建海丝文化的发展脉络,系统阐述海丝文化的精神内涵,深入挖掘海丝文化时代价值。(评审项5)
6、弘扬福建海丝文化核心价值,凸显福建在海丝文化体系的独特价值和重要地位,塑造福建海丝文化品牌。(评审项6)
7、根据福建海丝文物和文化资产等资源,结合国土空间格局,形成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整体空间布局。(评审项7)
8、优化文旅空间配置,构建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四类重点功能区(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评审项8)
9、构建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主题展示空间体系,策划海丝文化主题游线。(评审项9)
10、制定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保护重大工程,梳理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的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清单。(评审项10)
11、探索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海丝文化公园建设、管理、运营全流程运行机制。(评审项11)
(二)编制要求
1、项目团队需赴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沿线城市调研海丝文化及文物保护工作。(评审项12)
2、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向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的有关部门及专家征求规划意见与建议。(评审项13)
3、组织开展规划咨询论证评审工作,确保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海丝文化公园建设的要求,确保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衔接。(评审项14)
4、组织项目初稿审查会,汇报调研成果,提交初稿内容;组织专家评审会,结合评审意见,形成最终成果。(评审项15)
★(三)项目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海丝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保护规划》文本成果1份,包含正文、图纸、附件等部分。文本电子成果形式以word格式交付,图纸以jpg格式交付。成果纸质文件不少于20本。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80号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
3 |
★ |
交货条件 |
采购人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验收通过,中标人于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且经采购人审定合格后,将项目全部成果交付采购人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初稿,并提交采购人审查。采购人收到相关材料后组织审查。 2、期次2,说明:2024年9月30日前,中标人根据初次审查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相关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 3、期次3,说明:2024年10月31日前,中标人根据专家评审会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送审稿。采购人收到相关材料后组织最终审查。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专家评审通过后,中标人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规划送审稿通过最终审查,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中标人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