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我市环境检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镇监管的涉重污染企业、各类环境专项整治、环保考核、监测执法和信访投诉等业务环境指令性监测业务需求剧增。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计划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分采购包1(检测范围为杨屋村、颜屋村、大塘村、水朗村、大岭村);采购包2(检测范围为矮岭冚村、元岭村、南区、农场、金桔村、圩镇、科技工业园、居委会);采购包3(检测范围为大片美村、百花洞村、下高田村、大环村、太公岭村、梅林村、连平村、旧飞鹅村);采购包4(检测范围为马蹄岗村、新塘村、大塘朗村、湖畔工业园、大沙村、鸡翅岭村)各选取1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用于水、气、声、固废、土壤等的环境检测,服务期限1年。
采购包1(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一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有效期内按季度支付检测费用。(2)项目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提供等额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给成交供应商。(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供应商通过采样、检测分析、专家咨询(如有需要)等程序后,向采购人提交认可的检测报告(书面文件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一份),且采购人认可接收后视为通过验收。2、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一标 |
项 |
1.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一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检测范围 委托开展的检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检测业务、指令性检测业务、执法专项检测、水环境水质检测、应急类检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检测业务。本采购包的检测范围为大岭山镇的5个村(片区),分别是杨屋村、颜屋村、大塘村、水朗村、大岭村,常住人口约8.7万人,面积约35平方公里。 二、技术要求 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各成交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三、服务要求 1、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设备和车辆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成交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一年内成交人若收到采购人监测任务而未能完成达3次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4、监测任务必须由成交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5、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东莞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了有效保障资源调配速度、应急检验速度及质量,供应商的检测实验室需为采购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检测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磋商小组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3)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在成交后的签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四、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 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 |
2 |
六、费用标准 1、具体检测费用按检测点数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2018】11号)文件规定单价计算,个别项目的检测费用在收费文件中无列明的,由采购人与检测单位协商确定,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执行。实际结算费用=单价*(1-成交下浮率)*实际检测服务数量。 2、当天监测任务现场未能进行采样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对以上文件中暂未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或特殊作业产生的额外耗材费用参照市场价格,经我分局确认后执行;在本环境监测服务期限内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七、其他 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二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有效期内按季度支付检测费用。(2)项目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提供等额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给成交供应商。(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供应商通过采样、检测分析、专家咨询(如有需要)等程序后,向采购人提交认可的检测报告(书面文件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一份),且采购人认可接收后视为通过验收。2、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二标 |
项 |
1.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二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检测范围 委托开展的检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检测业务、指令性检测业务、执法专项检测、水环境水质检测、应急类检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检测业务。本采购包的检测范围为大岭山镇的8个村(片区),分别是矮岭冚村、元岭村、南区、农场、金桔村、圩镇、科技工业园、居委会,常住人口约14.78万人,面积约14.3平方公里。 二、技术要求 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各成交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三、服务要求 1、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设备和车辆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成交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一年内成交人若收到采购人监测任务而未能完成达3次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4、监测任务必须由成交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5、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东莞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了有效保障资源调配速度、应急检验速度及质量,供应商的检测实验室需为采购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检测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磋商小组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3)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在成交后的签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四、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 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 |
2 |
六、费用标准 1、具体检测费用按检测点数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2018】11号)文件规定单价计算,个别项目的检测费用在收费文件中无列明的,由采购人与检测单位协商确定,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执行。实际结算费用=单价*(1-成交下浮率)*实际检测服务数量。 2、当天监测任务现场未能进行采样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对以上文件中暂未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或特殊作业产生的额外耗材费用参照市场价格,经我分局确认后执行;在本环境监测服务期限内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七、其他 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三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有效期内按季度支付检测费用。(2)项目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提供等额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给成交供应商。(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供应商通过采样、检测分析、专家咨询(如有需要)等程序后,向采购人提交认可的检测报告(书面文件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一份),且采购人认可接收后视为通过验收。2、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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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三标 |
项 |
1.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三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检测范围 委托开展的检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检测业务、指令性检测业务、执法专项检测、水环境水质检测、应急类检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检测业务。本采购包的检测范围为大岭山镇的8个村(片区),分别是大片美村、百花洞村、下高田村、大环村、太公岭村、梅林村、连平村、旧飞鹅村,常住人口约6.4万人,面积约30.36平方公里。 二、技术要求 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各成交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三、服务要求 1、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设备和车辆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成交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一年内成交人若收到采购人监测任务而未能完成达3次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4、监测任务必须由成交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5、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东莞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了有效保障资源调配速度、应急检验速度及质量,供应商的检测实验室需为采购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检测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磋商小组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3)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在成交后的签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四、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 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 |
2 |
六、费用标准 1、具体检测费用按检测点数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2018】11号)文件规定单价计算,个别项目的检测费用在收费文件中无列明的,由采购人与检测单位协商确定,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执行。实际结算费用=单价*(1-成交下浮率)*实际检测服务数量。 2、当天监测任务现场未能进行采样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对以上文件中暂未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或特殊作业产生的额外耗材费用参照市场价格,经我分局确认后执行;在本环境监测服务期限内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七、其他 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4(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四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有效期内按季度支付检测费用。(2)项目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及提供等额发票后22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给成交供应商。(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供应商通过采样、检测分析、专家咨询(如有需要)等程序后,向采购人提交认可的检测报告(书面文件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一份),且采购人认可接收后视为通过验收。2、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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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四标 |
项 |
1.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4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四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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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范围 委托开展的检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检测业务、指令性检测业务、执法专项检测、水环境水质检测、应急类检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检测业务。本采购包的检测范围为大岭山镇的6个村(片区),分别是马蹄岗村、新塘村、大塘朗村、湖畔工业园、大沙村、鸡翅岭村,常住人口约5万人,面积约12.4平方公里。 二、技术要求 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各成交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三、服务要求 1、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设备和车辆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成交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一年内成交人若收到采购人监测任务而未能完成达3次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4、监测任务必须由成交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成交资格。 5、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东莞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了有效保障资源调配速度、应急检验速度及质量,供应商的检测实验室需为采购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检测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磋商小组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3)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在成交后的签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四、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 说明: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即合同期未到1年的,但其结算总额已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若合同期已到1年,而结算总额未达到1年的采购预算金额,则该合同也即刻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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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费用标准 1、具体检测费用按检测点数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粤环监【2018】11号)文件规定单价计算,个别项目的检测费用在收费文件中无列明的,由采购人与检测单位协商确定,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执行。实际结算费用=单价*(1-成交下浮率)*实际检测服务数量。 2、当天监测任务现场未能进行采样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对以上文件中暂未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或特殊作业产生的额外耗材费用参照市场价格,经我分局确认后执行;在本环境监测服务期限内如有新的市场指导价出台时,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七、其他 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