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备案编号:51140024210200005458[2024]00929)、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备案编号:51140024210200005554[2024]00933)、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计划备案编号:51140324210200001913[2024]00208)、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计划备案编号:51140224210200001844[2024]00220)拟开展2024-2026年度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项目
3.2.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63,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63,8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2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2024-2026年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 |
2.00(项) |
1,572,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彭山区2024-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 |
1.00(项) |
991,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1,500,000.00(元) |
1,500,000.00 |
总价 |
无 |
2 |
2024-2026年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 |
2.00(项) |
786,000.00(元) |
1,572,000.00 |
总价 |
无 |
3 |
彭山区2024-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 |
1.00(项) |
991,800.00(元) |
991,800.00 |
总价 |
无 |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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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一、项目概况:2024-2026年度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每年执行技术参数和配置等标准要求:
注:1、以上最低数量为每年作业使用的最低药量(数量、频次),本项目最终以实际服务效果(不限于监测、考核、社会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 2、以上报价包含药物成本、运输费、管理费、税费、损益、人力劳务费、设备使用费、安全措施费等费用。 三、实施目标: ★1.完成眉山城市建成区2024年、2025年、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任务,通过市区疾控机构组织的常规监测和灭效评估,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年底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组织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始终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2.确保用药安全,杜绝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用药安全和所涉及到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四、防制要求: (一)防制范围和内容 1、防制范围:眉山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及部分室内重点场所。2024年面积共计73.82平方千米,其中东坡区(含原岷东新区)52.72平方千米、彭山区17.1平方千米、眉山高新区4平方千米。具体防制范围以东坡区、彭山区规划部门核定的建成区范围为准。2025年、2026年因城市发展增加的区域仍纳入作业范围,费用以2024年招标为准(3年保持不变)。 (1)公共区域: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河道沟渠两岸,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待建)工地、建筑工地,闲置土地、废弃院落(厂区、停车场),公路和铁路建成区内两侧公共地带,居民小区外环境(含开放式小区)、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公立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车站、加油站、废品收购站等; (2)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及办公室、食堂、库房等室内场所; (3)七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 (4)市政设施:下水道、阴沟、窨井、排洪沟、排水口等; (5)环卫设施:公厕、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地库等; 2、防制内容 (1)实施同时段同标准全覆盖的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至少2次,根据灭效监测、考核等结果实施补充消杀。每次集中药物消杀要重点做好鼠防制,堵塞鼠洞、消灭活鼠、消除鼠迹等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和侵害实际,开展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各至少2次。 (2)指导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学校等做好日常防制,加强办公室、食堂、库房等重点部位“三防”设施建设维护。 (3)为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足量防鼠和防蟑螂等药物; (4)配合采购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用药指导等科普宣传至少2次、孳生地治理和七小行业“三防”设施建设等技术培训至少2次。 (5)承担灾后、突发事件应急消杀和完成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 (6)及时妥善处置市民投诉(建议)指出的客观问题。 (二)防制要求 1、总体要求 (1)货物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正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药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2)权利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需方所使用货物或技术服务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著作权等指控,成交供应商在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一方面须加强作业防护,另一方面在提供药物和投放活动过程中加强宣传,确保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出现,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执行标准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GB/T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GB/T27773-2011)。 2、防制技术要求 药物消杀用药方法和剂量要规范,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药剂,严禁过度用药现象。 灭鼠:根据不同场所和侵害实际,加强防鼠和灭鼠设施建设,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相结合。根据孳生地调查情况,指导社区、单位等堵塞鼠洞。室内场所,首先做好防鼠设施建设,优先采取粘鼠板等物理防制手段。化学防制,须确保用药安全,提倡使用新型低毒、环境友好型灭鼠药;按照轮换原则用药,避免产生耐药性。对于出现活鼠的重点区域,要通过堵塞鼠洞、补齐设施、多轮次投药等方式予以消除。 灭蚊蝇:科学合理选择防制方式,使用菊酯类灭蚊药按比例兑水稀释,对公共场所的蚊蝇孳生活动场所进行滞留或超低容量喷洒,对于不能清除积水的蚊幼虫孳生地使用杀虫颗粒剂杀灭蚊幼虫。 灭蟑:室内沿墙边投放,投放场所避免受潮霉变。外环境使用热烟雾机进行杀灭。 毒饵盒安装维护:毒饵盒长度要求达到标准要求(≥30cm),布设位置要科学(鼠类活动频繁的区域、隐蔽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泡),设置密度要合理(无死角、无盲区),警示标识要规范,要采用水泥、玻璃胶等物理固定。毒饵盒及警示标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根据侵害实际及时补投毒饵,毒饵严禁外溢抛洒、霉烂。 防鼠网安装维护:在外环境下水道、雨水口、污水井等安装防鼠网;根据侵害实际,在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办公室、食堂、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防鼠网。 灭蚊蝇灯安装维护:设置位置、密度要合理,灯内要定期清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 诱蝇笼安装维护:设置位置、密度要合理,笼内要定期清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 3、管理要求 1. 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时间,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的时间、范围和次数,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2. 项目采取“效果评价”方式,各类监测、考核指出效果不达标的需立即组织补充消杀。补充消杀不限次数,直至合格为止。 3. 以单位、小区等为单位建立“三防”设施建设点位清单。毒饵盒、灭蚊蝇灯、诱蝇笼等设施分类统一编号,编制点位清单需注明毒饵盒、灭蚊蝇灯、诱蝇笼等设施的设置位置、类别及数量,由社区、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每次统一防制活动结束7日内,更新汇总并装订成册。采购方依据清单核查验收。 4. 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药保障,供应方需建立台账,采购方将不定期抽查。 5. 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安排,每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采购方组织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含入户指导)、参与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有关宣传活动。每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印制宣传资料(宣传物品)不少于500份。自行组织的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方案需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4、服务要求 (1)派往采购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2)供应方所有工作人员在消杀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3)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规范填写服务登记卡,请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签字,保留服务的凭据; (4)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集中开展除“四害”工作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告知消杀服务时间; (6)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不得影响居民和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 (7)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方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8)确保作业安全。对采购方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9)配合采购方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室内“三防”设施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10)开展外环境“三防”设施维护,确保消杀效果。 5、消杀及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同时,经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现场考核,考核评价合格。 (1)灭鼠标准 ①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防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②不同类型的外环境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迹。 (2)灭蚊标准 ①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②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③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①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加工、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 ②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①室内有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得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②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③有蟑螂粪便、脱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5%。 五、质量要求: 1、采购人将随机抽取使用药物,药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监测部门的要求。 2、供应商履行服务所使用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药物必须有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提供)。 3、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霉变,缺斤短两等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召回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 ★六、安全责任要求: 1、供应商使用的药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合格产品,签订合同时提供使用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 2、投放灭鼠毒饵时,要采取口头宣传和张贴灭鼠安全告知的方式,提醒人民群众并教育好儿童,管好家禽家畜和宠物,避免中毒事件发生。集中消杀前10日,需配合采购方发布消杀公告。 3、灭鼠安全告知书需写明中毒症状,急救方式,并事先了解各城区主要医院特效解毒药维生素 K1贮存情况。一旦发生意外,必须携带农药标签送医抢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对雨水地漏排水口进行灭鼠投药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投放完毕后封盖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灭蟑螂进行喷雾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环境,严防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6、灭蚊蝇时施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防止药液经呼吸道和皮肤吸入。 7、成交供应商在投放、喷洒灭鼠杀虫药物的过程中,要抓好用药安全、进行安全告知、并做好应急预案,用药安全所涉及的相关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分别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合同金额 40%。每年11月底前,中标公司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经市区疾控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监测评价合格,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2025年、2026年按此要求执行。 2、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评定,如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如任一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则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3、验收方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即:《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四个标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
标的名称:2024-2026年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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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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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2024-2026年度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每年执行技术参数和配置等标准要求:
注:1、以上最低数量为每年作业使用的最低药量(数量、频次),本项目最终以实际服务效果(不限于监测、考核、社会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 2、以上报价包含药物成本、运输费、管理费、税费、损益、人力劳务费、设备使用费、安全措施费等费用。 三、实施目标: ★1.完成眉山城市建成区2024年、2025年、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任务,通过市区疾控机构组织的常规监测和灭效评估,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年底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组织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始终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2.确保用药安全,杜绝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用药安全和所涉及到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四、防制要求: (一)防制范围和内容 1、防制范围:眉山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及部分室内重点场所。2024年面积共计73.82平方千米,其中东坡区(含原岷东新区)52.72平方千米、彭山区17.1平方千米、眉山高新区4平方千米。具体防制范围以东坡区、彭山区规划部门核定的建成区范围为准。2025年、2026年因城市发展增加的区域仍纳入作业范围,费用以2024年招标为准(3年保持不变)。 (1)公共区域: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河道沟渠两岸,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待建)工地、建筑工地,闲置土地、废弃院落(厂区、停车场),公路和铁路建成区内两侧公共地带,居民小区外环境(含开放式小区)、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公立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车站、加油站、废品收购站等; (2)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及办公室、食堂、库房等室内场所; (3)七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 (4)市政设施:下水道、阴沟、窨井、排洪沟、排水口等; (5)环卫设施:公厕、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地库等; 2、防制内容 (1)实施同时段同标准全覆盖的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至少2次,根据灭效监测、考核等结果实施补充消杀。每次集中药物消杀要重点做好鼠防制,堵塞鼠洞、消灭活鼠、消除鼠迹等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和侵害实际,开展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各至少2次。 (2)指导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学校等做好日常防制,加强办公室、食堂、库房等重点部位“三防”设施建设维护。 (3)为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足量防鼠和防蟑螂等药物; (4)配合采购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用药指导等科普宣传至少2次、孳生地治理和七小行业“三防”设施建设等技术培训至少2次。 (5)承担灾后、突发事件应急消杀和完成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 (6)及时妥善处置市民投诉(建议)指出的客观问题。 (二)防制要求 1、总体要求 (1)货物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正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药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2)权利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需方所使用货物或技术服务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著作权等指控,成交供应商在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一方面须加强作业防护,另一方面在提供药物和投放活动过程中加强宣传,确保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出现,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执行标准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GB/T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GB/T27773-2011)。 2、防制技术要求 药物消杀用药方法和剂量要规范,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药剂,严禁过度用药现象。 灭鼠:根据不同场所和侵害实际,加强防鼠和灭鼠设施建设,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相结合。根据孳生地调查情况,指导社区、单位等堵塞鼠洞。室内场所,首先做好防鼠设施建设,优先采取粘鼠板等物理防制手段。化学防制,须确保用药安全,提倡使用新型低毒、环境友好型灭鼠药;按照轮换原则用药,避免产生耐药性。对于出现活鼠的重点区域,要通过堵塞鼠洞、补齐设施、多轮次投药等方式予以消除。 灭蚊蝇:科学合理选择防制方式,使用菊酯类灭蚊药按比例兑水稀释,对公共场所的蚊蝇孳生活动场所进行滞留或超低容量喷洒,对于不能清除积水的蚊幼虫孳生地使用杀虫颗粒剂杀灭蚊幼虫。 灭蟑:室内沿墙边投放,投放场所避免受潮霉变。外环境使用热烟雾机进行杀灭。 毒饵盒安装维护:毒饵盒长度要求达到标准要求(≥30cm),布设位置要科学(鼠类活动频繁的区域、隐蔽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泡),设置密度要合理(无死角、无盲区),警示标识要规范,要采用水泥、玻璃胶等物理固定。毒饵盒及警示标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根据侵害实际及时补投毒饵,毒饵严禁外溢抛洒、霉烂。 防鼠网安装维护:在外环境下水道、雨水口、污水井等安装防鼠网;根据侵害实际,在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办公室、食堂、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防鼠网。 灭蚊蝇灯安装维护:设置位置、密度要合理,灯内要定期清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 诱蝇笼安装维护:设置位置、密度要合理,笼内要定期清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 3、管理要求 6. 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时间,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的时间、范围和次数,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7. 项目采取“效果评价”方式,各类监测、考核指出效果不达标的需立即组织补充消杀。补充消杀不限次数,直至合格为止。 8. 以单位、小区等为单位建立“三防”设施建设点位清单。毒饵盒、灭蚊蝇灯、诱蝇笼等设施分类统一编号,编制点位清单需注明毒饵盒、灭蚊蝇灯、诱蝇笼等设施的设置位置、类别及数量,由社区、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每次统一防制活动结束7日内,更新汇总并装订成册。采购方依据清单核查验收。 9. 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药保障,供应方需建立台账,采购方将不定期抽查。 10. 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安排,每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采购方组织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含入户指导)、参与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有关宣传活动。每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印制宣传资料(宣传物品)不少于500份。自行组织的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方案需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4、服务要求 (1)派往采购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2)供应方所有工作人员在消杀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3)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规范填写服务登记卡,请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签字,保留服务的凭据; (4)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集中开展除“四害”工作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告知消杀服务时间; (6)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不得影响居民和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 (7)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方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8)确保作业安全。对采购方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9)配合采购方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室内“三防”设施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10)开展外环境“三防”设施维护,确保消杀效果。 5、消杀及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同时,经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现场考核,考核评价合格。 (1)灭鼠标准 ①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防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②不同类型的外环境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迹。 (2)灭蚊标准 ①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②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③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①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加工、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 ②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①室内有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得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②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③有蟑螂粪便、脱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5%。 五、质量要求: 1、采购人将随机抽取使用药物,药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监测部门的要求。 2、供应商履行服务所使用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药物必须有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提供)。 3、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霉变,缺斤短两等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召回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 ★六、安全责任要求: 1、供应商使用的药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合格产品,签订合同时提供使用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 2、投放灭鼠毒饵时,要采取口头宣传和张贴灭鼠安全告知的方式,提醒人民群众并教育好儿童,管好家禽家畜和宠物,避免中毒事件发生。集中消杀前10日,需配合采购方发布消杀公告。 3、灭鼠安全告知书需写明中毒症状,急救方式,并事先了解各城区主要医院特效解毒药维生素 K1贮存情况。一旦发生意外,必须携带农药标签送医抢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对雨水地漏排水口进行灭鼠投药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投放完毕后封盖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灭蟑螂进行喷雾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环境,严防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6、灭蚊蝇时施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防止药液经呼吸道和皮肤吸入。 7、成交供应商在投放、喷洒灭鼠杀虫药物的过程中,要抓好用药安全、进行安全告知、并做好应急预案,用药安全所涉及的相关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分别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合同金额 40%。每年11月底前,中标公司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经市区疾控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监测评价合格,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2025年、2026年按此要求执行。 2、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评定,如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如任一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则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3、验收方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即:《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四个标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
标的名称:彭山区2024-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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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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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2024-2026年度眉山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每年执行技术参数和配置等标准要求:
注:1、以上最低数量为每年作业使用的最低药量(数量、频次),本项目最终以实际服务效果(不限于监测、考核、社会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 2、以上报价包含药物成本、运输费、管理费、税费、损益、人力劳务费、设备使用费、安全措施费等费用。 三、实施目标: ★1.完成眉山城市建成区2024年、2025年、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服务任务,通过市区疾控机构组织的常规监测和灭效评估,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年底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组织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始终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2.确保用药安全,杜绝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用药安全和所涉及到的相关赔偿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四、防制要求: (一)防制范围和内容 1、防制范围:眉山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及部分室内重点场所。2024年面积共计73.82平方千米,其中东坡区(含原岷东新区)52.72平方千米、彭山区17.1平方千米、眉山高新区4平方千米。具体防制范围以东坡区、彭山区规划部门核定的建成区范围为准。2025年、2026年因城市发展增加的区域仍纳入作业范围,费用以2024年招标为准(3年保持不变)。 (1)公共区域: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河道沟渠两岸,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待建)工地、建筑工地,闲置土地、废弃院落(厂区、停车场),公路和铁路建成区内两侧公共地带,居民小区外环境(含开放式小区)、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公立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车站、加油站、废品收购站等; (2)机关单位、国有企业院落及办公室、食堂、库房等室内场所; (3)七小行业: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 (4)市政设施:下水道、阴沟、窨井、排洪沟、排水口等; (5)环卫设施:公厕、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分类亭、垃圾地库等; 2、防制内容 (1)实施同时段同标准全覆盖的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至少2次,根据灭效监测、考核等结果实施补充消杀。每次集中药物消杀要重点做好鼠防制,堵塞鼠洞、消灭活鼠、消除鼠迹等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和侵害实际,开展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各至少2次。 (2)指导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学校等做好日常防制,加强办公室、食堂、库房等重点部位“三防”设施建设维护。 (3)为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足量防鼠和防蟑螂等药物; (4)配合采购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用药指导等科普宣传至少2次、孳生地治理和七小行业“三防”设施建设等技术培训至少2次。 (5)承担灾后、突发事件应急消杀和完成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 (6)及时妥善处置市民投诉(建议)指出的客观问题。 (二)防制要求 1、总体要求 (1)货物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正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药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2)权利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需方所使用货物或技术服务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著作权等指控,成交供应商在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一方面须加强作业防护,另一方面在提供药物和投放活动过程中加强宣传,确保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出现,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执行标准依据:《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GB/T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GB/T27773-2011)。 2、防制技术要求 药物消杀用药方法和剂量要规范,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药剂,严禁过度用药现象。 灭鼠:根据不同场所和侵害实际,加强防鼠和灭鼠设施建设,物理防制与化学防制相结合。根据孳生地调查情况,指导社区、单位等堵塞鼠洞。室内场所,首先做好防鼠设施建设,优先采取粘鼠板等物理防制手段。化学防制,须确保用药安全,提倡使用新型低毒、环境友好型灭鼠药;按照轮换原则用药,避免产生耐药性。对于出现活鼠的重点区域,要通过堵塞鼠洞、补齐设施、多轮次投药等方式予以消除。 灭蚊蝇:科学合理选择防制方式,使用菊酯类灭蚊药按比例兑水稀释,对公共场所的蚊蝇孳生活动场所进行滞留或超低容量喷洒,对于不能清除积水的蚊幼虫孳生地使用杀虫颗粒剂杀灭蚊幼虫。 灭蟑:室内沿墙边投放,投放场所避免受潮霉变。外环境使用热烟雾机进行杀灭。 毒饵盒安装维护:毒饵盒长度要求达到标准要求(≥30cm),布设位置要科学(鼠类活动频繁的区域、隐蔽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泡),设置密度要合理(无死角、无盲区),警示标识要规范,要采用水泥、玻璃胶等物理固定。毒饵盒及警示标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根据侵害实际及时补投毒饵,毒饵严禁外溢抛洒、霉烂。 防鼠网安装维护:在外环境下水道、雨水口、污水井等安装防鼠网;根据侵害实际,在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办公室、食堂、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防鼠网。 灭蚊蝇灯安装维护:设置位置、密度要合理,灯内要定期清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 诱蝇笼安装维护:设置位置、密度要合理,笼内要定期清理,破损、老旧的要及时更换。 3、管理要求 11. 集中药物消杀及“三防”设施建设维护时间,冬春季灭鼠、夏季灭蚊灭蟑等专项防制的时间、范围和次数,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12. 项目采取“效果评价”方式,各类监测、考核指出效果不达标的需立即组织补充消杀。补充消杀不限次数,直至合格为止。 13. 以单位、小区等为单位建立“三防”设施建设点位清单。毒饵盒、灭蚊蝇灯、诱蝇笼等设施分类统一编号,编制点位清单需注明毒饵盒、灭蚊蝇灯、诱蝇笼等设施的设置位置、类别及数量,由社区、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每次统一防制活动结束7日内,更新汇总并装订成册。采购方依据清单核查验收。 14. 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药保障,供应方需建立台账,采购方将不定期抽查。 15. 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安排,每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采购方组织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含入户指导)、参与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有关宣传活动。每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印制宣传资料(宣传物品)不少于500份。自行组织的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方案需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4、服务要求 (1)派往采购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2)供应方所有工作人员在消杀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3)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规范填写服务登记卡,请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签字,保留服务的凭据; (4)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集中开展除“四害”工作时,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告知消杀服务时间; (6)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不得影响居民和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 (7)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方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8)确保作业安全。对采购方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9)配合采购方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室内“三防”设施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10)开展外环境“三防”设施维护,确保消杀效果。 5、消杀及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同时,经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现场考核,考核评价合格。 (1)灭鼠标准 ①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防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②不同类型的外环境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迹。 (2)灭蚊标准 ①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②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③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①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加工、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 ②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①室内有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得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②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③有蟑螂粪便、脱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5%。 五、质量要求: 1、采购人将随机抽取使用药物,药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监测部门的要求。 2、供应商履行服务所使用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药物必须有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提供)。 3、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霉变,缺斤短两等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召回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 ★六、安全责任要求: 1、供应商使用的药物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合格产品,签订合同时提供使用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 2、投放灭鼠毒饵时,要采取口头宣传和张贴灭鼠安全告知的方式,提醒人民群众并教育好儿童,管好家禽家畜和宠物,避免中毒事件发生。集中消杀前10日,需配合采购方发布消杀公告。 3、灭鼠安全告知书需写明中毒症状,急救方式,并事先了解各城区主要医院特效解毒药维生素 K1贮存情况。一旦发生意外,必须携带农药标签送医抢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对雨水地漏排水口进行灭鼠投药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投放完毕后封盖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灭蟑螂进行喷雾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环境,严防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6、灭蚊蝇时施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防止药液经呼吸道和皮肤吸入。 7、成交供应商在投放、喷洒灭鼠杀虫药物的过程中,要抓好用药安全、进行安全告知、并做好应急预案,用药安全所涉及的相关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分别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合同金额 40%。每年11月底前,中标公司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经市区疾控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监测评价合格,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2025年、2026年按此要求执行。 2、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当年服务考核结果评定,如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如任一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则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3、验收方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即:《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四个标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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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服务要求
3.4.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要求名称 |
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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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4.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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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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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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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验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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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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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约定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每年11月底前,中标公司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经市区疾控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监测评价合格,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评估考核,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的综合评价,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外环境及重点行业(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市卫生健康委及东坡区、彭山区、眉山高新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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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3.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