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普查依据
(一)《河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豫政〔2021〕39 号);
(二) 2023 河南省文旅文创发展大会精神;
(三)《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 号);
(四)《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
二、采购内容
(1)、全面收集全县19个乡镇旅游、文化、生态、气象等方面的资料信息,编制《卢氏县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卢氏县旅游资源普查技术方案》。
(2)、编制资源预目录。对所收集的资料开展充分的综合分析与整理,整理出县内现存的和浴在的,同时可能具有旅游价值的资源单体,将该资源的资源名称、行政位置、地理坐标、是否为新俊现、性质与特征、区域位置及进出条件、保护开发管理现状、照片、视频、资源来源、资源类型、初定级别等状况填写进资源预目录。
(3)、外业调查。以已填入旅游资源预目录的原有资源为基础,以乡镇级行政单位为调查分区,结合走访、询问等手段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4)、内业整理与资源等级初评。在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具备旅游资源价值的资源进行分类评价,形成《卢氏县旅游资源普查资料搜集清单及相关资料》、《卢氏县旅游资源预目录》、《卢氏县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卢氏县旅游资源富集区调查表》、《卢氏县(市、区)旅游资源普查区实际资料表》等原始成果。
(5)、成果提交。形成《卢氏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含附图和资源名录)》。并将整体成果报三门峡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汇总,并协助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三、项目预算:130万元
四、普查对象:按照《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对卢氏县范围内的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等8大主类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详见:旅游资源分类表)
五、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通过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验收或评审
七、验收要求:按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最终形成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含附图和资源名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旅游资源信息采集表、旅游资源调查表、旅游资源照片、视频等资料,使卢氏县旅游资源普查成果最终通过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