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名称:卢氏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 服务内容:依据新发布实施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编制卢氏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验收材料,包括管理规程第十五条所列同形符合情况、近3年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特色亮点和摘要等材料等,提供创建技术咨询服务。
三、 项目地点:卢氏县
四、 服务周期:2年。
五、 绩效:通过实施该项目,编制卢氏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验收材料,力争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六、 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预审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