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从化区吕田镇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多村联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2035年)项目
本项目共设1个包组:为从化区吕田镇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多村联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2035年)项目,最高限价28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只对包组内部分服务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包组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背景
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新的部署,2024年国家1号文件也是着重提出了要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分类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求。
从化区是全国唯一县域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吕田镇是从化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十大示范片区之一的“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是探索“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系统开展源头河道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地灾隐患点治理等工程的试点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提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依据,涉及的村庄必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同时解决村民分户建房和村内产业用地需求,启动本次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多村联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包1(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多村联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年-2035年)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从化区吕田镇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后(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等),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成果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后(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等),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合同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供应商按成果质量要求制定全套成果,通过区政府审批并协助完成入库备案工作,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后(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等),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合同总额的3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成交供应商提交设计工作成果的形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 2、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广东省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验收。以通过审批、备案为准。 3、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待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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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多村联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年-2035年)项目 |
项 |
1.00 |
2,800,000.00 |
2,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源头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片区多村联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年-2035年)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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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内容 通盘考虑塘田村、水埔村、吕中村、吕新村、联丰村和桂峰村六个行政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提出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规划落地实施,充分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规划有机融合。 二、成果要求 主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村庄规划总图;2.近期建设项目表;3.村庄规划数据库;4.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注:成果内容和成果格式以最新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为准。) 1.村庄规划总图:标示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宅基地建设范围线、有条件建设区等规划控制线,及生态用地、农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布局,并附规划目标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比例尺不应低于 1:2000,并需标示必要的定位信息。 2.近期建设项目表:包括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治、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名称、空间位置、用地面积、资金规模、筹措方式、责任主体和建设方式等。 3.村庄规划数据库;3.村庄规划数据库;与县级、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衔接,含规划村范围、村庄建设边界线、宅基地建设范围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用地用海等图层。 4.村庄规划管制规则:内容应包括规划核心要求,如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并应以村规民约的方式表述,做到“文字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 三、支付方式 1.合同款分三期支付; 2.第一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后(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等),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合同总额的30%; 3.第二期: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成果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后(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等),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合同总额的40%; 4.第三期:供应商按成果质量要求制定全套成果,通过区政府审批并协助完成入库备案工作,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后(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等),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合同总额的30%。 四、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提交设计工作成果的形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 2、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广东省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验收。以通过审批、备案为准。 3、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违约责任 1.采购人未能及时组织成果审查以致影响供应商工作进度的,采购人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保障供应商按合同收取经费的权益,具体由双方协商。 2.若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未能按约定向供应商支付的,采购人应积极协调支付申请相关工作,供应商应予理解,且无权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供应商未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退还采购人已付的技术服务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采购人应根据供应商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技术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技术服务费的全部支付。 4.因供应商未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或者提交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如造成本项目剩余资金被财政部门收回的,供应商应免除采购人支付剩余款项的义务,同时仍应当继续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直至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因项目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