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城市概况
马鞍山位于安徽省最东部,横跨长江、接壤南京、合肥,于 1956 年10 月建市,是伴随着新中国成长起来的一座工业之城、港口之城、 绿色之城、文明之城、诗歌之城,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富有历史底蕴, 集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于一体。全市户籍人口为 23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19.16万人,乡村人口 109.98 万人。据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 236.1 万人;城镇化率 69.12%,比上年提升 0.87 个百分点。全市土地面积 4049 平方公里,市区规划面积 715 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面积 105 平方公里,城市化率 66%。
二、项目背景
习近平同志 2015 年 10 月 18 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 年 1 月 2 日,国务院公布了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村庄规划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态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要求分类推进和细化村庄规划工作,包括对村庄产业的细化、对三生空间的认识和要求,对振兴要素的强调和认识。
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中提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2019 年《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再次明确,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要求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求,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对正在实施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综合评估。
2020 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要求,从规划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村庄中选择若干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不同类型村庄,开展市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编制方法和技术路径,细化制定地方标准和规程。
三、研究目的
1. 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重要举措。
2.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形成《马鞍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更好地结合马鞍山市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因地制宜指导各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对提高我市村庄规划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3. 在村庄规划试点的基础上,对选取的正在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对照“多规合一”实用性要求系统分析,明确成效, 找准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为更好地落实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打好基础。
四、规划范围
1、村庄规划试点规划范围为三个行政村辖区范围:博望区丹阳镇百峰行政村面积约 15.1 平方公里、含山县环峰镇梅山行政村面积约 11.4 平方公里、和县善厚镇凤台行政村面积约 16.2 平方公里;
2、《马鞍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域 4049 平方公里;
3、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评估对象:含山县清溪镇白衣村蛮张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村域面积约 16.97 平方公里,中心村面积约 9.44 公顷。当涂县湖阳镇均庆行政村均庆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村域面积约 7.4 平方公里,中心村面积约 77.24 公顷。博望区博望镇新陇行政村童王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村域面积约 3.3 平方公里,中心村面积约 30 公顷。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
近期至 2025 年;
远期至 2035 年。
六、规划原则
1. 坚持多规合一,符合上位规划要求,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2.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节约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3. 坚持以村民为中心,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反应村民诉求,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 坚持尊重自然,传承历史文化,突出乡村风貌和地域特色。
5. 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类编制,详略得当。
第二部分 规划编制内容和成果要求
一、编制框架与重点内容
(一)试点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内容
1.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和村庄类型,结合村庄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明确村庄发展职能(定位),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确定具体规划指标,细化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安排。
2. 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
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确定规划用途,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3.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明确需要生态保护修复的区域,提出生态修复目标和整治任务;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定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整治范围,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农田水利和生态修复工程布局。
4. 历史文化保护及特色风貌: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资源的村庄应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空间格局、传统街巷、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地质遗迹、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措施、名录、修复方案和活化利用策略。
5.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区域性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给排水、能源、通信等各项基础设施,应按上位规划或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落实。
6. 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相关政策,明确需清理腾退的闲置低效产业用地。合理安排产业用地规模和布局,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产业用地空间。
7. 农村住房布局:
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建设用地管控要求,根据宅基地选址条件、户均宅基地标准等,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
8.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综合考虑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目标和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要求,确定防灾减灾工程、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的空间分布和建设标准。
9. 人居环境整治:
综合考虑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根据不同村庄的特点,重点从空间布局、设施布置、风貌引导等方面明确整治要求、措施和具体建设内容。
10. 近期行动计划:
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农房改造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明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建设时限等。
(二)马鞍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内容
适用范围:马鞍山市市域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村庄(行政村)。
基本要求:要适应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村庄规划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在《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基础上,切合马鞍山实际,进一步明确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及规划实施管理要点。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明确工作程序
要明确村庄规划从启动编制直至报批公告相关程序工作要求。
2. 明确基础调研要求
要明确工作底图的要求,基础调研的形式及内容。要明确村庄规划编制中农民的主体地位,鼓励村民深度参与,共同缔造,避免把编制村庄规划变成替村民包办。
3. 明确规划内容及要求
对村庄发展进行基础和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确定村庄分类,制定发展定位和目标,进行村域空间管控及用地布局,做好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产业和建设空间安排、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完善近期建设行动。
4. 明确规划成果要求
要针对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的村庄,明确提出差异化的编制内容要求。
明确规划成果要求,规范图表样式。规划成果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适合不同人群需要。
5. 明确建立村庄规划数据库要求
提出制图要求和范例,明确数据入库标准。
6. 提供示范案例
通过学习上海、杭州、广东、湖南、江苏等省份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在马鞍山市本地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的相关成果,针对性提供案例模板,为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提供借鉴。
(三)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评估
1. 村庄分类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已编村庄规划的村庄分类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调研情况及相关规划对村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划定的村庄类型重新分类。
2. 村庄发展目标与定位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已编村庄规划是否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是否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3. 生态保护与修复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是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明确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是否明确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措施,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4. 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已编村庄规划是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是否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 是否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是否有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土地生态修复等方面内容。
5. 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是否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是否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是否制定好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是否明确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历史遗存等保护对象名录,提出相应保护策略。
6. 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已编村庄规划是否在区(县)域、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是否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7. 道路交通
对已编村庄规划是否明确道路等级、断面形式和宽度,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 提出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进行评估;是否提出停车设施布局及措施;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8. 产业发展与布局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是否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是否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未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9. 农村住房布局和农房建设
对已编村庄规划是否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是否明确村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用地位置、规模、高度和范围线,提出体现乡土风情和地方特色的建筑风貌引导要求;是否明确危旧农房改造措施,对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
10.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对已编村庄规划是否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11. 绿化景观
对已编村庄规划是否根据村庄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乡土文化、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提炼村庄风貌特色进行评估。是否提出村口、河道、主要街巷等重要公共空间节点的景观规划方案;是否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措施。
12. 明确近期实施项目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已编村庄规划是否落实近期实施项目进行评估。已编规划是否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是否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13. 公众参与方面
对已编乡村建设规划、已编村庄规划的调研访谈、公告公示等环节的公众参与度进行规划评估。已编规划在报送审批前是否满足公示期限,报送审批时是否附有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民委员会应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二、规划成果及形式
规划成果结合规划的框架与内容包含三个部分。
(一)三个试点村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报批备案版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1. 文本
文本包括以下内容:
(1) 前言
(2)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现状和特点
(3) 规划目标及策略
(4) 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
(5) 重要国土空间规划安排
(6) 近期建设项目
(7) 附表: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重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2. 图件
必备图件包括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和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
可选图件包括区位图、相关规划衔接图、重点区域现状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状图、村域规划用途分布图、村域规划控制线(区)分布图、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公用设施规划图、产业发展规划图、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图、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规划意向图、鸟瞰图等, 规划图件应符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
3. 数据库
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规划图件的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及元数据等,有关内容应符合《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
4. 附件
附件一般包括调查问卷、调查分析报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村民参与规划记录材料、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村委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等相关材料。
(二)《马鞍山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细则》规划成果。
纸质文件主要包括《马鞍山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细则》编制技术指南及相关说明文件;电子文件则为成果(图、文)的电子文档(DOC、PDF、CAD、GIS 格式文件)及相应的 PPT 演示文档。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图形设备,保障相关涉密大图件、数据成果能顺利打开和平稳运行。
(三)美丽乡村评估报告
1. 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和附件,附件包括附图和电子文件。
所有文字统一为 A4(210×420mm)规格,附图统一为 A3(297×420mm)规格。文本和附图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2. 电子文件要求
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包括:文档(WORD 格式)、附图(JPG 格式)、多媒体演示文件(PPT 格式)以及矢量化文件等。
五、编制工作安排
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分为 5 个阶段进行推进,预计 6 个月完成。
(一)现状调研阶段
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编制村庄规划所在区域的地形测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召开村民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时间 1 个月。
(二)初步方案阶段
制定村庄规划方案、马鞍山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方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评估方案,再次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方案,编制时间约 2 个月。
(三)专家评审阶段
在初步深化村庄规划方案、马鞍山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方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评估方案的基础上,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接协调,进一步深化优化方案, 形成深化方案和专家评审稿,编制时间约 2 个月。
(四)最终成果阶段
按照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村庄规划方案、马鞍山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方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综合评估方案,形成最终成果。编制时间约 1 个月。
(五)后期服务阶段
包括设计范围内后期相关项目咨询、根据需要到乡村宣传辅导规划内容、跟踪指导村庄规划实施情况并做好后期维护服务。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中标人须完成全部规划编制工作,中标人提交的最终成果须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包括和县和含山县和博望区)批准,并协助采购人印发马鞍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
3、跟踪服务期:马鞍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自印发之日起 1 年,乙方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及要求满足相关标准。
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中标人提交的编制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后 15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40%;中标人提交的编制成果通过县(区)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指和县、含山县和博望区)审议后 15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中标人提交的最终成果须通过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指和县、含山县和博望区) 批准,并协助采购人印发马鞍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细则后 15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5、本项目总投标价包含了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资料收集费、勘察费、规划编制费、保险费、办公经费、审查费、差旅食宿费、专家评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印刷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 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