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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网通办深化应用(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之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智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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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220001485312 发布时间:2024-07-22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一网通办深化应用(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之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智能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类型:服务类

业绩、奖项、资质等的认定和评分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不明确或难以明确以哪一方计算评分情况时,则按牵头方情况评分。商务评分中对“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按联合体各成员情况打分,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按牵头方情况打分。

2022年,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等系列文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 “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的要求。近年来,我市政务服务能力走在全国前列,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线上线下平台不统一、管理各成体系、服务标准不统一等全国政务服务普遍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制约了政务服务进一步流程优化和改革创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构建整体联动、数据共享、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是解决上述堵点痛点问题的必要途径;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和应用创新,才能在政务服务改革进入深水区阶段进一步实质性推动我市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各项便民利民政策措施走深走实,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办理,数据共享,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效能。

依托现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基础,结合“一网通办”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业务要求,升级改造统一在线申办系统、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市民网页、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通过惠企利民专栏建设,对接事项系统,实现惠企利民政策事项、政策流程的梳理,政策的网上申请等工作,建设惠企利民专区,为企业/市民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兑现服务。在穗好办APP建设“粤财扶助”个人及企业门户,实现移动端个人、企业惠企利民政策事项申报,并上线到粤省事、粤商通。满足个人及企业通过移动端查询时间节点进度、审批进度,及时掌握补贴申报进度。通过广州市政务服务多渠道一体化融合服务优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打造主动、精准、整体、智能的智慧政务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采购人负责提供升级所需的原系统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协调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统一在线申办系统

统一在线申办系统根据省要求,实现了条件自检、表单提交、受理方式选择、上传附件、申请结果回执等功能,并与省统一认证平台、综合受理平台、电子证照库、电子材料库、表单系统、商事登记平台等实现系统对接。

系统使用浏览器/服务器(B/S)架构,通过浏览器为用户提供系统功能的访问。使用前后端分离的开发模式,前端页面通过HTTP(HTTPS)调用后端的 RESTFUl API 接口并使用 JSON 数据进行交互。前端页面遵循HTML5规范标准,后端业务服务使用微服务架构,并使用JAVA编程语言进行开发。数据库存储上,使用关系型的Mysql数据库,并根据需要使用Redis作为数据缓存数据库。

1.2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穗好办”作为广州政务服务移动平台,以用户为中心,围绕企业经营服务需求上线超2000个服务事项,全面布局高频服务、移动应用整合、区级服务、创新应用、精品服务、便企服务等,从企业的办事体验出发,致力实现政务服务办理“零跑动”或“最多跑一次”、“零材料”、“零填写”,广州市民只需动动手指、刷刷脸,就能在“穗好办”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感受“智慧政务”实实在在的方便,打造全能型移动智慧政务管家。

系统后端基于微服务架构实施,界定不同功能与服务,解耦各子系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有机整体,具有高敏捷性、高可伸缩性、高恢复能力的特点。前端采用原生+H5、VUE等主流技术架构,具有双向数据绑定、组件化、数据和结构的分离、虚拟DOM、运行速度快。可视化展示采用Charts、ElementUI等各种主流组件,支持移动端和PC端展示。文件服务器采用fastdfs和minio分布式文件存储服务器,使用集中式和分布式存储服务,提高了系统并发访问性能以及可靠性、可用性和存取效率。中间件采用了rabbitmq进行异步处理,提高系统的吞吐量,关系型数据库采用mysql,非关系型数据库采用redis、hbase、elasticsearch。此外,系统还结合了人脸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挖掘分析、知识生成、政务知识图谱、智能标签关联等技术。

1.3市民网页

广州市民网页提供了政务信息和重大事件信息发布,提供了水费、电费、燃气费、交通违章信息、公积金、参保信息的订阅及查询、个人办事及咨询信息等8大类20余小类信息的主动推送,集成了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政民沟通互动服务,及时向市民反馈咨询、投诉、建议等信息办理情况。

系统使用浏览器/服务器(B/S)架构,用户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浏览器页面遵循HTML5规范,使用前后端分离的开发模式,前端页面通过HTTP协议调用后端的 RESTFUl API 接口。后端业务服务使用微服务架构,JAVA语言进行开发。数据库方面,使用开源的关系型Mysql数据库,并用Redis作为数据缓存。

1.4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

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主要承接全市各区各部门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梳理发布的十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通过市标准接口提供多种方式的事项信息调用服务,同时系统具备本地事项梳理能力。

系统使用前后端分离的开发模式,通过RESTFUl API 接口进行前后端的交互。页面开发上,遵循HTML5的规范,后端业务逻辑使用微服务架构,以提供更加灵活的动态扩展性。数据库使用开源的Mysql数据库,对涉及审批的业务流程,引入工作流引擎进行管理。

二、标准规范

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项目需遵循的标准规范:

RGB/T 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RGB/T 9385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RGB/T 9386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RGB/T 1553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RGB/T 28035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RSJ/T 10367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

RSJ 20822信息技术软件维护

R其他计算机软件相关标准

R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终验实施细则(穗政数〔2020〕22号)

 

三、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

本项目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升级改造项目,原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采用前后端分离技术,涉及与用户交换的前端页面使用构建用户界面的渐进式开发框架,进行HTML5页面开发;后端采用微服务体系框架;数据库采用主从设计方案进行部署。

本项目中标人升级改造建设所采用的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应延续原平台的技术路线,实现与原平台的无缝衔接。

投标人应提供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框架、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系统安全及评估设计。

四、系统功能要求

4.1.广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对“穗好办”app进行升级改造,在现在系统的基础上,新增粤财扶助移动端门户,实现个人项目申报、个人补贴项目申报、申报进度查询等功能,建设个人政策解读、个人公示公告等栏目;同时新增统一预约专区,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预约资源集约,优化预约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智能预约服务。

4.1.1.穗好办(统一预约专区)

4.1.1.1.政务大厅统一预约开发

市级综合政务大厅、区级综合政务大厅、镇街(或村居)综合大厅(番禺区、越秀区)事项在线预约、预约取消、改约、预约排队、爽约、批量预约等功能开发。

4.1.1.2.预约专区门户改造

基于广州移动政务服务项目所实现的“穗好办”APP移动端可配置化框架建设基础,针对“穗好办”(统一预约专区)门户以“一屏能清晰、二级找得到”为目标,构建以主题、综合大厅和专业大厅为主维度的事项主题预约专栏,优化预约事项的呈现方式,降低服务检索时间成本,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构建以市级大厅、区级大厅、专业大厅、便民生活服务为维度的专栏。专业大厅包含户政大厅、车管大厅、公积金大厅、司法大厅、医保大厅等,便民生活服务包含优生、出生证、预约挂号、银行网点、场馆预约等生活预约。

4.1.1.3.事项智能搜索

为智能预约门户提供智能搜索服务,需对智能预约主题、服务事项等内容进行全局搜索,并按分类显示搜索结果,提高政务应用服务水平,提升群众体验的满足度和幸福感。

包括全局搜索、办事大厅事项搜索、预约专题事项搜索、结果列表功能。

4.1.1.4.智能预约

提供预约事项专题、大厅网点列表、预约事项列表、事项办事指南、在线预约功能、材料预提交、预约消息通知及提醒等功能。

4.1.1.5.我的预约

为用户提供预约记录查询功能和办事评价操作功能,并将用户的预约办事评价对接好差评系统,为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提供数据支撑。

需提供办事预约取消、预约更改、爽约设置、预约详情页等操作功能。

4.1.1.6.亮城市码取号入场功能

开发市政务服务中心、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个政务服务中心的亮城市码取号入场功能。

(1)大厅门禁扫城市码入场通行

基于城市码,开发预约信息关联城市码功能。预约主体可通过亮城市码进入大厅入场通行。

(2)大厅一体机扫城市码取号报到

无感取号、自动报到、自动推送办事窗口信息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精准定向推送办理事项功能,逐步实现智能无感政务服务。

4.1.1.7.系统数据采集和数据需求

需要针对统一预约涉及到的事项数据、标签数据、政务大厅数据和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数据信息的采集、数据治理和标签处理,将高质量的数据提交给系统模块使用。

4.1.1.8.系统对接

预约事项数据来源于事项系统,预约数据需提交给统一预约系统,材料预提交上传到一窗受理系统,移动政务地图大厅资源数据需从政务服务地图获取。需要完成相关系统的对接开发实施。

4.1.2.“粤财扶助“移动端建设

根据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关于“一张清单”要素要求完成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关于“一张清单”管理改造,需在穗好办APP移动端实现粤财扶助申办。

4.1.2.1.个人版门户首页

穗好办APP开发粤财扶助个人版门户主要服务个人申领对象,提供个人版门户首页建设,门户包括个人项目申报、个人补贴项目、个人政策解读和个人公示公告等模块。

4.1.2.2.个人申报

梳理个人项目申报流程及提供全流程闭环服务,包括项目申报承诺、项目申报表单、项目申报进度查询等个人服务,申报数量不超个40个。

4.1.2.3.企业版门户首页

穗好办APP开发粤财扶助企业版门户主要服务企业申领对象,提供企业版门户建设,包括企业补贴项目、惠企扶持政策、企业项目公示公告和单位热门项目办理专区等模块。

4.1.2.4.企业申报

梳理企业项目申报流程及提供全流程闭环服务,包括项目申报承诺、项目申报表单、项目申报进度查询等企业服务,申报数量不超个40个。

4.1.2.5.移动端服务能力输出

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财政补贴政策集中公开和申报,将个人服务能力和企业服务能力输出到粤省事、粤商通。封装H5服务,本次上线到粤省事的服务20个、上线到粤商通的服务20个。

4.1.2.6.一体化平台对接

按照广州市一体化平台对接技术规范,完成移动端与“粤财扶助”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各类信息实时上报,包括财政补贴政策信息、财政政策清单信息、财政补贴事项信息、财政补贴通知公告信息、财政补贴事项公示信息、财政补贴申报信息。

4.2.统一在线申办系统升级改造

本期项目对统一在线申办系统进行流程优化和功能升级,并开展与事项涉及的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和流程对接,完成申办数据的对接和结果的获取,实现事项的全流程闭环。

本期项目需根据2022年广州市事项目录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未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的个人/企业服务事项为基础,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梳理、“一网通办”全流程闭环打通、申办数据服务接口封装、“一网通办”事项配置实施等工作,涉及的依申请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事项范围不少于1482项(其中市级事项数不少于382项,南沙区事项1100项,个性化申办开发74项)。

本期项目需对250项政策兑现事项(含奖补类事项、免申即享事项等)进行调研、业务梳理、流程优化,采集政策兑现事项基本信息、申报指南(包括表单和流程信息)等信息,支撑初始化配置实施,包括申办地址配置实施、申办流程配置实施、申办权限接口对接。

4.2.1.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能力梳理分析

(1) 依申请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分析

以全市事项目录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围绕服务事项(办理对象为个人/企业/单位)的范围,进行全面的“一网通办”能力梳理,根据2022年广州市事项目录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未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的个人/企业服务事项为基础,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梳理工作,涉及的事项范围不少于1482项。

(2) 政策兑现事项梳理分析

对250项政策兑现事项(含奖补类事项、免申即享事项等)进行调研、业务梳理、流程优化,采集政策兑现事项基本信息、申报指南(包括表单和流程信息)等信息,支撑初始化配置实施。

4.2.2.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流程闭环打通及升级

根据服务事项梳理的情况并遵循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接入规范,进一步根据市直部门服务的申报、受理、审批和办结的实际业务要求,设计统一在线申办服务流程,根据事项是否纳入市综合受理平台的情况,选择业务业务表单加载、业务数据校验、业务数据和材料传输对接方式,设计在线申报各环节的实现逻辑和流转流程。

4.2.2.1.在线申报自检升级改造

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需要对网上申办流程开展针对个市单位独立业务系统申报的事项进行各办理环节的改造。考虑到各职能部门业务的差异性,需要根据事项“一网通办”梳理的信息,针对各部门的不同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结合业务的办理要求,在申办人开展申请前,为申办人提供申办引导。

4.2.2.2.在线申报事项表单加载适配改造

服务事项在实现“一网通办”改造后,需根据部门业务受理流程的落地情况,针对纳入市综合窗口受理的事项和部门业务系统受理的事项进行业务表单的适配,根据事项在综合窗口进驻的属性,适配事项业务表单的信息源,实现统一的表单加载,进而完成申报数据和表单数据的传输以及相应表单数据在对应受理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加载。

4.2.2.3.统一申办材料及电子证照应用升级改造

本次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进行“一网通办”的服务事项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和业务系统,针对事项申报可采用的材料和电子证照进行梳理后,需要针对各部门业务涉及的电子证照调用进行配套升级,支持电子材料和电子证照调取后,能偶将相应的材料信息,对接传输到相应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业务和数据的闭环处理。

4.2.2.4.统一申办业务校验对接

根据各部门介入业务对业务采集信息的校验要求不同,需要在各事项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网通办”后,实现各自业务的校验,完成在申办环节对数据规范性和可用性的业务校验,针对不同部门和不同业务系统的要求,完成各部门业务的业务校验对接。

4.2.2.4.1.市级部门事项业务校验对接

针对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市级部门服务事项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网通办”后,梳理其业务平台和业务申请中需要进行信息字段业务校验的数据和接口,开展对应业务系统的校验服务对接,完成各部门接入事项的业务校验。

根据本次事项纳入范围的预梳理,需要对接业务系统,完成各部门事项的业务校验对接。

4.2.2.4.2.南沙区事项业务校验对接

针对南沙区服务事项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网通办”后,梳理其业务平台和业务申请中需要进行信息字段业务校验的数据和接口,开展对应业务系统的校验服务对接,完成南沙区接入事项的业务校验。

根据本次事项纳入范围的预梳理,需要对接业务系统,完成南沙区事项的业务校验对接。

4.2.2.5.统一申办业务数据对接闭环

根据各部门接入业务对业务数据的要求,需要在各事项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网通办”后,需要对接相应的业务系统,实现申办业务数据的对接传输,完成整个业务的全流程闭环。

4.2.2.5.1.市级部门事项业务数据闭环对接

针对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市级部门服务事项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网通办”后,梳理其业务平台对申报数据、表单数据和材料数据的信息需求,并根据业务系统的相关接口,开展对应业务系统的申报业务数据对接,完成各部门接入事项的申报数据对接。

根据本次事项纳入范围的预梳理,需要对接业务系统,完成各部门事项的业务申报数据对接。

4.2.2.5.2.南沙区事项业务数据闭环对接

针对南沙区服务事项纳入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一网通办”后,梳理其业务平台对申报数据、表单数据和材料数据的信息需求,并根据业务系统的相关接口,开展对应业务系统的申报业务数据对接,完成南沙区接入事项的申报数据对接。

根据本次事项纳入范围的预梳理,需要对接业务系统,完成南沙区事项的业务申报数据对接。

4.2.3.统一查询模块开发

新增统一查询模块,为相关查询类事项提供登录认证、查询条件录入及结果展现的功能。具体每个事项的查询结果的获取,需要与具体查询事项的业务部门进行独立对接,本项目暂.定先实现其中两个查询事项的查询结果对接。

1) 查询流程开发

包括用户登录验证、查询条件录入、查询结果展现功能。

2) 接口对接及配置

实现与省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市事项系统事项查询对接、表单系统对接、与本次需要实现的两个事项查询接口对接。

3) 事项业务表单配置实施

为本次需要实现查询功能的两个事项进行对应的查询业务表单配置。

4.2.4.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配置实施

4.2.4.1.依申请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配置实施

根据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要求,完成统一在线申办系统升级改造后,需要对接入的事项进行对应的数据、表单、流程、数据接口等配置实施工作,才能够实现业务的落地和数据打通,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的全流程闭环,事项配置实施工作包括:

完成市公安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4个部门,共计1067项事项的业务表单配置工作;

完成市公安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部门,共计835项事项的业务表单中数据匹配关系的配置工作、事项申报流程配置、事项办理方式配置、事项电子证照用证配置、事项申报数据对接接口配置。

4.2.4.2.政策兑现事项配置实施

调研、业务梳理、流程优化,采集政策兑现事项基本信息、申报指南(包括表单和流程信息)等信息后,对250项政策兑现事项(含奖补类事项、免申即享事项等)进行初始化配置实施,包括申办地址配置实施、申办流程配置实施、申办权限接口对接。

4.2.5.“一照通行”门户开发

4.2.5.1.一照通行门户专栏

提供申办入口、相关政策、业务办理、导航指引、进度查询等功能。

按照是否有营业执照业务场景设置两个申办入口分别为:未申领营业执照、已申领营业执照。

为用户提供两种申办业务场景申办流程导航指引。

为用户提供“一照通行”相关政策信息,提供政策浏览服务。

用户在输入联办流水号后,通过调用“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系统接口,可直接进入进度查询页面。

4.2.5.2.一照通行业务联合申报

提供联办事项引导、联办业务认证、联办服务自检、联办业务一表填报、联办事项材料递交、联办结果反馈功能。

4.2.5.3.系统对接

完成与省统一认证平台、微警扫脸认证、电子印章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EMS的对接开发与联调测试实施等工作。

4.2.6.惠企利民专栏建设

建设惠企利民专区,为企业/市民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兑现服务。包括首页、政策库、细则库、政策兑现、免审即享等栏目。

4.2.6.1.首页

提供综合搜索功能,可通过关键词进行搜索,跳转至搜索结果页面显示搜索结果。

提供最新动态查看,含申报通知、最新政策、信息公示。

提供用户中心、进度查询、在线申请快捷服务入口。

4.2.6.2.政策库

根据政策分类,以tab页签形式显示兑现类、免申即享类及奖补类政策。为个人/企业提供政策库列表、政策库信息查询、政策详情等功能。

4.2.6.3.细则库

提供细则库列表、细则库信息查询、细则库详情查看等功能。

支持查看和下载细则原文;支持查看浏览次数,支持分享和收藏。

4.2.6.4.政策兑现

政策兑现专栏包括涉及个人/企业政策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及信息公示。

申报通知页面显示已发布的所有申报通知,提供申报通知列表、检索查询、申报通知详情、收藏申报通知功能;

项目申报页面显示所有可申报事项,提供项目申报列表、项目申报详情、信息查询、线上申报功能,支持项目查看、下载、分享和收藏功能;

信息公示列表页面显示所有已发布的信息公示,确认后的的个人/企业名单在信息公示栏以文件方式公示。

4.2.6.5.免申即享

针对特定个人/企业用户,开发个性化的“免申即享”网上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用户通过个人/企业账号登录后可以看到免申即享模块。

提供免申即享列表、免申即享事项查询功能;提供免申即享详情查看、下载、分享和收藏功能;提供提供免申即享申办功能入口。

4.2.7.“免审即享”功能建设

新增免审即享申办流程;同时对接综合受理系统,支撑免申即享业务数据的提交。

提供免申即享事项的信息自检、表单填写、信息提交流程性功能。

4.2.8.预约功能升级优化

4.2.8.1.统一网申流程新增大厅预约功能

在申办流程中,增加大厅预约的功能,如办理人选择的材料提交的办理方式为大厅办理的,可以根据材料需要递交的大厅,提供相应事项在对应政务服务中心的预约服务,并在申办提交时,把预约信息提交到对应的业务系统。

4.2.8.2.统一网申与预约、受理联动功能

针对通过预约进入申办的业务,设置预约参数,并能够标记预约的业务信息,在发起直接申办后,申办系统记录预约内容,并在完成申办订单提交时,通过接口服务,进行预约信息传输,实现预约信息在申办受理过程中的联动。

4.2.9.系统接口开发

4.2.9.1.服务事项申办数据服务接口封装

服务事项纳入全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进行“一网通办”后,针对事项申报产生的订单和表单数据,市统一在线申办系统需要通过接口的封装,对外统一开放相关的数据服务。包括事项业务工单接口封装、事项业务表单数据接口封装、事项申报材料(附件)接口封装。

4.2.9.2.系统接口对接

完成统一网申信息服务接口开发,包括与预约系统开发对接、申办提交接口升级开发;

完成与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对接,包括综合受理审批系统提交接口对接、业务表单接口对接。

4.3.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现在系统的基础上,升级优化事项标签管理、统计分析、政策兑现等现有的系统功能,同时根据业务需求,新增“云窗口”事项管理、事项画像等功能。

4.3.1.系统功能升级优化

4.3.1.1.事项标签管理升级

4.3.1.1.1.扩展事项标签体系管理

升级事项标签的定义和体系管理,支持事项标签的目录、标签分类和标签的审核发布管理。

4.3.1.1.2.新增事项标签智能抽取

应用NLP算法,针对事项的要素和文本信息,抽取事项标签,提供事项标签推荐功能。提供10个NLP标签智能抽取算法定制服务。

对事项要素、相关政策文件如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本进行智能运算,抽取文本规律和特征值,生成标签,以及事项符合的标签特征,提供事项所属标签的推荐功能,支持新增事项手动选择标签,或存量事项批量生成标签。

4.3.1.1.3.升级事项标签标注

新增事项标签标注规则管理和标注模块,支持根据规则自动标注和人工批量标注模式,提供事项标签智能抽取推荐功能。

4.3.1.1.4.新增办事对象特征标注

对接企业标签库和人口标签库,实现对事项的办理对象特征标注,支持在配置事项时,对结合人口标签和企业标签,精准标注办理对象的特征。提供特征标注、特征批量标注功能。

4.3.1.1.5.办理对象特征事项查询

提供办理对象特征事项查询功能,可根据企业标签或人口标签,查询出符合该标签的事项清单,提供事项办理对象特征数据服务,为事项的精准推送提供数据服务支撑。

4.3.1.2.统计板块升级

针对新增标签体系和事项类别,更新和补充对应统计报表。包括标签统计和事项统计。

4.3.1.3.“政策兑现”功能改造

事项系统增加政策相关内容、政策与政策兑现事项匹配管理。提供政策查询、政策兑现事项与政策关系管理功能。

4.3.2.系统新增功能开发

4.3.2.1.新增业务表单管理集成功能

在事项管理流程中,增加业务表单管理环节,支持针对对应业务系统涉及的业务表单进行可视化设计、关联和修改。

事项系统需要分别与两套不同的表单系统进行对接,进行关系维护。包括未进驻综合受理平台的事项表单集成、进驻综合受理平台的事项表单集成。

4.3.2.2.新增事项材料(含电子证照)授权期限管理功能

针对事项系统中关联了电子证照的材料清单提供根据事项受理时限,设置业务受理和审批授权期限的管理功能,开放事项主管单位设置授权期限,管理单位审核,并封装事项材料授权期限数据接口。

4.3.2.3.新增“云窗口”事项管理板块

根据事项同源的原则,新增“云窗口”事项管理板块,支持对可以“云窗口”方式办理的事项进行关联标注和动态管理,并支持以接口服务方式对外开放事项数据,供各业务系统使用。

提供云窗口事项列表、云窗口事项关联功能。

4.3.2.4.新增事项画像功能

提供事项画像功能,包括事项的层级画像、事项的前后置关系画像、事项的标签画像和事项溯源图谱。

4.3.2.5.新增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数据回填功能

为解决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广州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之间数据同步的问题,需要通过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技术的方式,自动对接广州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获取对应事项的新增、修改和撤销等数据信息。再自动将所获取到的信息录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应的模块进行维护。从而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广州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同步。

4.3.2.5.1.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单位账号管理功能

提供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单位账号管理功能,用于智能回填机器人实现按事项职能回填事项数据。

完成目录编码回写功能开发、需上送任务日志记录功能开发。

4.3.2.5.2.省事项要素智能回填算法开发

进行省事项要素智能回填算法开发,通过RPA流程设计、流程执行能力,实现事项、目录在市本级系统维护后,自动更新回填到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4.3.2.5.3.新增智能回填机器人调度管理和监控功能

实现对智能回填机器人的任务执行、运行和结果进行监控,确保事项数据的稳定更新。

4.3.2.5.4.新增省、市事项数据比对功能

提供省、市事项数据比对功能,支持按日完成对增量数据的省、市数据比对,确保省市数据的一致性。

4.3.2.5.5.RPA智能机器人服务

提供RPA智能机器人服务,需要对已添加的机器人进行管理,制定计划任务定时运行,并对所有运行记录进行审计,同时上传到管理中心。

提供OCR能力、任务数据管理、人机交互、操作审计功能。

4.3.2.5.6.智能回填机器人的创建及训练

提供智能回填机器人的创建及训练服务,基于智能回填算法模型,模拟执行对事项(事项目录、实施清单、统筹清单)的新增、修改、删除相关操作以及对委托下放、审核相关流程性操作;模拟执行标签操作等训练,形成稳定有效的RPA机器人回填能力。

4.3.2.6.新增细则库管理功能

对细则库信息进行维护,依据梳理的细则库管理,建立政策与细则库的关系维护管理。

4.3.3.系统接口开发

4.3.3.1.市事项数据开放接口开发

事项数据开放接口开发、事项办理对象特征数据服务接口开发、事项材料授权期限数据接口开发、“云窗口”事项数据开放接口开发

4.3.3.2.外部系统接口对接

完成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州市业数字化企服务平台、广州市人口标签库的对接开发与联调测试实施等工作。

完成业务表单管理集成对接,包括一窗综合受理审批系统表单查询接口、综合受理表单系统单点登录、综合受理表单系统审核接口、统一在线申办系统业务表单查询接口、统一在线申办系统表单系统单点登录、统一在线申办系统表单系统审核接口、表单操作通知接收接口。

完成政策兑现事项列表查询接口、政策兑现事项详情查询接口、一体化平台政策信息接口、一体化平台政策兑现事项接口、政策库接口的对接开发与联调测试实施等工作。

4.3.4.系统部署与实施

4.3.4.1.事项梳理与配置实施

提供云窗口事项梳理与配置实施、NLP标签智能抽取分析数据库梳理、智能回填机器人所涉及的事项要素/功能操作梳理等梳理与配置实施服务。

提供政策兑现、一件事主题、免审即享、跨域通办等事项梳理。

4.3.4.2.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接口变更梳理与实施

完成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接口变更梳理、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要素接口的更新。

4.3.4.3.市事项数据开放接口的梳理和实施发布

完成市事项数据开放接口变更梳理、事项数据开放接口实施发布。

4.3.4.4.业务表单管理集成接口实施

提供事项系统表单操作接收接口部署实施、联调测试服务。

4.3.4.5.标签梳理与配置实施

完成标签审批流程权限梳理、标签审批流程权限配置实施、标签初始化配置实施。

4.3.4.6.事项标签抽取和数据初始化

基于NLP标签智能抽取算法,对事项要素进行分析,完成事项标签抽取和数据初始化工作。

4.4.网上服务用户中心(市民网页)升级改造

对网上服务用户中心(市民网页)进行升级改造,在现在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建设政策兑现推荐、个人名单匹配与推送等功能。

4.4.1.市民网页个人中心改造

升级我的政策兑现板块,提供进度查询、补齐补正、容缺补交功能。

升级提供政策兑现推荐功能,通过对接个人政策兑现匹配接口,为市民展示政策兑现、免申即享精准推荐服务。

4.4.2.个人名单匹配与推送功能

提供个人标签管理、个人政策兑现事项匹配功能,提供个人政策兑现匹配接口。

五、系统非功能性要求

5.1.系统性能需求

总体上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保证技术先进性,保证投资的有效性和延续性,支持常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器和开发工具等软件平台,应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可伸缩、可扩展、方便移植,具有高可用性和高响应速度,并易于维护,开发部署灵活。

为了用户得到更好的用户体验,使得企业政务服务事项顺畅办理,需要通过主备切换、负载均衡、缓存机制和异地备份等方式保证平台服务的高可用性和较高的响应速度。

5.1.1.高并发需求

本项目需支撑企业、服务机构、职能部门、运营机构同时使用,应支持在多人(500人以上)同时使用的情况下系统运行流畅、稳定。

5.1.2.高可用性需求

系统设计实施应采用高可靠的产品和技术,充分考虑系统的应变能力、容错能力和纠错能力,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系统开发要面向最终用户,使用户对系统易于接受、易于掌握、易于操作,系统功能要实用性强、可用性好,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高效地使用,向全市企业提供政务在线服务,需要满足99.99%或以上可用性要求。

5.1.3.高扩展性需求

随着系统运营和产品的快速推广,系统用户量的不断增长,平台支撑的业务不断增多,底层云资源随之增多,生产上的系统在不停止运行的前提下,仅通过增加扩充云资源数量,就能完成扩容。灵活扩展,高度可定制化,业务套餐灵活配置。

5.1.4.可维护性需求

用户的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社会的发展,有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增加了新的需求,因此所选的结构应该是有良好的可维护性。例如模块化设计和适当的子系统间的松偶合度,使得系统架构可以将新的模块或子系统进行维护而不需要对整体架构进行大的调整。

5.1.5.响应性能需求

应用软件性能要求主要从系统使用效率方面来要求,具体为:

新增业务数据的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查询业务数据的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简单报表的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复杂报表(涉及到5个以上的数据查询或者涉及到大数量表(数据行超过1000000行)的查询)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0秒。

5.2.网络安全需求

5.2.1.业务保障安全需求

系统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设计和保障机制,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减少程序被病毒、木马或恶意程序攻击,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窃取或篡改。在发现故障时,能实现快速恢复,并自动切换到备份或镜像主机,确保系统7*24小时的不间断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系统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建立合理的数据备份机制,采用增量备份和全量备份相结合方式,保障数据安全;

2、在发生数据库或web应用等系统故障时,能够实现故障快速恢复和自动切换。

3、系统在数据库设计和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应充分考虑信息安全需求,在敏感或重要信息的保存、传输、应用等方面,采用安全的技术,确保信息不会泄漏、被窃取、篡改或超越权限的使用。

4、采用安全可靠的数据库和服务器操作系统,并配备相应的防病毒、防网络攻击的安全服务,以确保运行环境的安全。

5.2.2.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

1、数据信息安全存储要求

数据信息存储介质包括:纸质文档、语音或其录音、输出报告、硬盘、磁带、光存储介质。

存储介质管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包含重要、敏感或关键数据信息的移动式存储介质须专人值守。

(2)删除可重复使用存储介质上的机密及绝密数据时,为了避免在可移动介质上遗留信息,应该对介质进行消磁或彻底的格式化,或者使用专用的工具在存储区域填入无用的信息进行覆盖。

(3)任何存储媒介入库或出库需经过授权,并保留相应记录,方便审计跟踪。

2、数据信息传输安全要求

在对数据信息进行传输时,应该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加密技术,选择和应用加密技术时,应符合以下规范: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加密技术的法律法规;

(2)根据风险评估确定保护级别,并以此确定加密算法的类型、属性,以及所用密钥的长度;

(3)听取专家的建议,确定合适的保护级别,选择能够提供所需保护的合适的工具。

(4)机密和绝密信息在存储和传输时必须加密,加密方式可以分为:对称加密和不对称加密。

机密和绝密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必须使用数字签名以确保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使用数字签名时应符合以下规范:

(1)充分保护私钥的机密性,防止窃取者伪造密钥持有人的签名;

(2)采取保护公钥完整性的安全措施,例如使用公钥证书;

(3)确定签名算法的类型、属性以及所用密钥长度;

(4)用于数字签名的密钥应不同于用来加密内容的密钥。

3、数据信息安全管理职责

数据信息涉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如下:

(1)拥有者:拥有数据的所有权;拥有对数据的处置权利;对数据进行分类与分级;指定数据资产的管理者/维护人;

(2)管理者:被授权管理相关数据资产;负责数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访问者:在授权的范围内访问所需数据;确保访问对象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等。

5.2.3.等保安全需求分析

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在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结合本期项目目前的信息安全状况及安全需求,在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不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结合业务系统当前等保级别,确定本项目安全等级保护为第二级。

六、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应包括项目实施工期、项目组织、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需求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配置管理、项目文档管理等内容。其中:

6.1.项目实施工期

合同签署之日起,第9个月完成项目开发部署并进行3个月的系统培训和试运行,第15个月内完成合同验收,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系统定制开发部分提供1年的免费升级及维护服务。

6.2.项目组织要求

供应商应书面明确实施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的详细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中标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供应商应标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料,参加本项目的人员中必须有超过60%人有开发、实施软件开发项目的经验;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保证工程人员组织的稳定性,在本项目工程结束前,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变动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

1.组织机构要求

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领导,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项目建设分为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小组,综合管理小组,技术支持服务组。

2.核心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要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把控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本项目需要由有经验的技术开发团队进行建设,要求开发团队能够预计并避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系统按计划完成开发;开发人员应能妥善处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系统开发过程中如出现技术问题,开发团队应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如实上报,并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修复。

6.3.进度管理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供应商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问题管理,特别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解决,并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提供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中标供应商在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后需要对采购人现有系统(现有系统的源代码、数据字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采购人提供,费用由中标人提供)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提供实施计划,其中需要包括进度计划、里程碑、交付成果、人员安排和应急计划(方案)等。

 

6.4.质量管理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功能、性能、质量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七、人员要求

1、核心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要由有经验的技术开发团队进行建设,要求开发团队能够预计并避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系统按计划完成开发;开发人员应能妥善处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系统开发过程中如出现技术问题,开发团队应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如实上报,并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修复。

2、项目需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人员:

(1)驻场项目经理1人;把控现场实施整体进度,负责项目组织和管理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技术资格以及系统集成开发管理经验,负责项目总体技术设计和实现,包括系统总体架构与系统集成的设计和实现等,并对项目技术进行总体把关;视工作实际需要驻场,并确保具备1小时内到场服务响应的能力。

(3)主要技术研发人员 8人以上,均需要有同类软件开发经验,视工作实际需要驻场,并确保具备1小时内到场服务响应的能力;

(4)驻场实施人员3人以上,具有同类软件实施经验,负责系统的部署、实施、培训、测试和日常保障工作,并负责协调跟进推广和实施工作。

3、人员调整原则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在系统建设期内,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须提供学历证书、资质等证明材料及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

八、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系统测试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完成单元测试、集成测试、配置项测试、性能测试、系统测试、验收测试和回归测试。其中验收测试由采购人、监理公司和中标供应商三方共同成立项目测试组。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系统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一个具体的测试方案,并进行相关的测试工作,在经过采购人及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上线。

中标供应商应在具备测试条件后提出完整的测试申请,包括测试方案、具体测试项目、测试目的、测试标准、测试工程师姓名等,并提供相应工具。测试的条款应与双方共同认可的技术规范一致,最终测试文件由供应商拟定,并经采购人确认。

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测试应进行详细记录,软件测试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十、交付使用要求

(一)交付使用期:合同签署之日起,第9个月完成项目开发部署并进行3个月的系统培训和试运行,第15个月内完成合同验收,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系统定制开发部分提供1年的免费升级及维护服务。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交付物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本项目范围内所界定的工作完成,并协助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并在通过双方认可的验收后,交付给采购人,其中包括:

满足本文件的项目目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的、完整的、可最终良好运行的应用软件系统;

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同时交付电子版本及印刷版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       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

       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包含数据字典)

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       试运行报告

       性能测试报告、功能测试报告

       维护手册

       操作手册

       其他交付物: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应用软件开发的所有源代码。

十一、验收要求

软件系统的验收属于项目的合同验收,需符合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需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2、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3、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4、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5、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十二、培训

为了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结合,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现场对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

12.1.培训目标

用户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能熟练操作和使用新应用系统提供的各种功能;如果系统出现一般性问题,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诊断和处理;用户安全管理人员能够了解所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能有效合理地实施这些措施。

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安排合适和足够的培训以使其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参与并且在实施完成后顺利交接,培训方式分为现场集中或者单独培训。

12.2.培训要求

培训针对包括管理层用户(领导、管理员)、业务应用人员(运营人员、部门工作人员等)、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等展开。

管理层用户:供应商应对管理层用户提供培训,使其能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

业务应用人员:供应商应为业务应用人员提供培训使其熟练操作和使用相应模块。

系统管理人员:供应商应在以下方面为信息系统管理员提供培训,包括系统安全、系统备份和系统管理方面。

为了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结合,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现场对采购人进行至少1次免费现场培训。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和使用所需要的培训,投标人需分析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列出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12.3.培训计划和准备

供应商根据相应的要求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说明下列事项:每次培训课程计划、课程内容、课程概述、授课者资历、授课方式、每一培训课程所提供的资料、对参加者的要求。所有培训的相关资料应于课程开设前3天内准备完毕。

供应商提供的授课讲义,讲义以电子文档(PPT或PDF)的形式于课前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使用这些资料为其员工提供内部培训。

供应商应指出参加每一课程所需的资格,反之,则应被视作不需相关知识和经验。

十三、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中标供应商须为用户方提供本项目一年的免费升级及维护服务,保修期内,所有软件系统维护均为免费。免费维护包括系统维护、故障检测等,并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正常运行。所有售后服务由中标方负责,并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服务期满后的维护和升级方式、报价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详细说明。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在免费维护期内,若系统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将在30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并安排专业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除外)。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及时作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维护范围,不得另行收费。

中标供应商开发的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免费服务期内需派专人2人或以上驻现场服务,价格包含在总报价中。

中标供应商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请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

 

十四、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信息资源秘密。项目成果以及采购人为方便项目实施所提供给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文档,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文档、数据、相关附属品均属于信息资源,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这些信息在项目期间及项目完成后规定时间内的安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并实际运行项目进展期间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项目启动、实施及完成后的信息安全。

非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以上材料。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上述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受到威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

中标供应商要承担合同履行时所要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十五、付款方式

项目付款方式如下(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1.合同签订并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中标供应商提交《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实际金额应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后按实际支付。

3.中标供应商提交上线试运行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实际金额应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后按实际支付。

4.项目上线试运行三个月期满,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合同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实际金额应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后按实际支付。

说明:

项目所涉及经费为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付款时间需以收到财政经费为准。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或当年广州市财政投资安排经费不足以支付当期全额应付款时,采购人应先告知中标供应商情况及当期可支付金额,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延期期限,并在中标供应商提供可支付金额发票后支付等额费用予中标供应商,差额部分采购人应在收到财政经费后予以支付。在确认延期期限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十六、原型演示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等候。原型演示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原型演示地点进行原型演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原型演示。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原型演示,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原型演示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原型演示时间约15分钟。

(五)原型演示的内容为:

1、演示穗好办统一预约功能

(1)演示智能搜索功能,实现事项专题、大厅事项全局搜索,要求能分类显示搜索结果。(2)演示智能预约的事项主题、大厅网点、预约日期、办事时间段、材料预提交功能。

2、演示“一照通行”专题服务专栏和业务联合申报

(1)展示一照通行门户专栏申办入口、导航指引、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相关政策模块设计。(2)演示联办事件选择、联办事项引导、联办服务自检、联办业务一表填报、联办事项材料递交、联办结果反馈流程。

3、演示事项系统表单管理集成功能、政策兑现、云窗口事项管理流程和政策标签管理流程

(1)演示表单集成后,在表单库拉取表单生成表单列表、关联表单、表单审核、表单回显管理功能。(2)演示政策兑现事项的增删改功能(新增、修改、删除)、事项的审核管理流程。(3)演示云窗口事项的关联、取消关联流程。(4)演示事项标签目录功能、标签增删改功能(新增、定义、修改、删除)、标签审核发布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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