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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一网统管”专题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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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280000455407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清远市“一网统管”专题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二期)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相关说明: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中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无效。

(二)项目概况及目标要求:

1、项目背景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国令第67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等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数据孤岛难题,推动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以优良的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1、国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推行告知承诺制。

1.2、国办督查室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亟需破解数据孤岛难题

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第七次大督查专刊发布督查工作信息,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亟需破解数据孤岛难题。督查发现,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相关审批系统已经实现统一项目编码,但仍然存在系统口径范围不一致、横向纵向对接不充分、审批数据重复报等问题,成为制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突出堵点。

1.3、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20年12月7日,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1号)提到下一阶段工作部署:

(1)整合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2021年1月底前,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整合建设工建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推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并选取部分地市先行开展试点,梳理第一阶段涉及事项的表单、材料和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 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切实提升线上审批效率。

(2)加强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第一阶段相关部门,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赋码和采集事项申报信息,统一分发到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省有关项目审批系统,并按省统一规范要求共享到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统一规范对本部门、本行业项目审批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并实时将各阶段审批信息对接到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以供有关部门共享使用,解决省内各部门和市县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的难点堵点。

1.4、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工作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国令第67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等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数据孤岛难题制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工作目标。2021年1月底前,以肇庆、清远为试点,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试点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理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全流程“无感切换办理”。2021年6月底前,推广试点做法,分批推进其他地市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推动第一阶段“一网通办”。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基础,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全口径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实现第一阶段审批事项“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对于暂不能纳入一张表单办理的事项,采取单事项办理或调整至其他阶段办理的方式,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实现第一阶段所有涉及事项纳入“一网通办”。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将申办业务数据实时传送至地市相应审批部门,保障第一阶段业务审批顺利开展;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标准要求上传第一阶段业务数据,并及时将各地市项目审批的业务数据下发给各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便各地市掌握、监管业务审批情况。

2、项目基础(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2.1、系统主管部门多、口径范围不一致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要涉及四个系统平台。这四个审批系统的项目覆盖范围不尽相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两类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而其他三个系统平台则为全口径的投资建设项目。实践中,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口径小,在与其他三个系统对接时就会面临接不住、接不全的问题,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的实施效果。

2.2、系统对接“ 横向没到边、纵向未到底”

目前,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尚未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一是横向联通不充分,部分审批系统只在省级层面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二是纵向联通不彻底,有的审批系统因各级技术标准差异无法实现数据共享。

2.3、实时共享难度大、重复填报事项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没有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一些业务环节仍然存在企业重复录入数据等情况。

3、项目建设依据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

1.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国令第673号);

1.3、《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1.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亟需破解数据孤岛难题》(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专刊_第33期);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

1.7、《关于印发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1〕20号);

1.8、《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1〕45号)。

4、项目建设目标

4.1、总体目标要求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有成果基础上,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实现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理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全流程“无感切换办理”;精简工程建设审批环节,实现审批事项2.0分类改革审批流程优化;贯穿业务申办、受理、审批、办结、出证整体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全流程统一系统审批。

4.2、本项目建设目标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加快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数据孤岛难题。清远市作为试点地市之一,根据省工作方案要求,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实现试点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理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全流程“无感切换办理”。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工作,升级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支撑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服务,开展一网通办相关业务梳理实施及系统对接实施。精简工程建设审批环节,实现审批事项2.0分类改革审批流程优化;贯穿业务申办、受理、审批、办结、出证整体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全流程统一系统审批;做好系统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业务推广实施,构建全市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服务,促进工程建设便捷高效。

5、建设原则

5.1、本项目系统建设原则

5.1、系统建设应有利于提升民众办事服务体验和便捷度

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原则应利于支撑整合发改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批事项,实现只需使用“一网通办”一个入口、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办,无需在政务服务网查找不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入口。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窗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申办审批事项和领取实体办件结果,充分利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手段,让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或窗口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审批事项,解决办事人跑腿多、材料重复提交、办事时间长的问题,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少填”、“少报”、“少跑”、“快办”“网上办”等目标。

5.2、系统建设应有助于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和标准,实现多规合一、并联审批机制,推动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网上办,减少群众到场次数和跑腿次数,减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时间成本。

5.3、系统建设应节约投入资金,避免重复性建设

本服务项目中,遵循统一立项,统筹规划的建设原则。响应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采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建设思路,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各单位建设导致的重复投入,减少信息采集、信息维护等大量经费和人力投入,为国家节约大量的资金。要实现与清远市已建成的系统、省已建成的各类系统对接,提高IT基础设施的利用率,突破成本或时间的限制,极大的降低电子政务的总成本,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促进节能减排。

6.项目建设内容

6.1、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结合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资源及清远市现有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设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场景式智能服务、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实现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上”与省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省联合审图系统、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省三库一平台、省统一认证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省中介超市等9个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下”与清远市多规合一平台、清远市信用平台、清远市电子证照、清远市数据交换平台、八个县(市、区)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等12个市、县(市、区)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全市一体化的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促进工程建设便捷高效。

6.2、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事项管理角色市级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人员;市级、区县审核部门人员;市级、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部门人员。

6.3、实施范围

实施规模:本次项目在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础上升级“一网通办”服务功能,建设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系统功能规模覆盖全市,实施规模覆盖清远市级业务部门。

用户范围:覆盖全市市级、区县部门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全市服务对象(法人及自然人)及全市8个区县。

6.4、采购项目建设内容

(1)系统升级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需在原有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门户、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系统、工程建设服务配置系统等,系统须结合“一网通办”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升级完善,实现只需使用“一网通办”一个入口、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办,无需在政务服务网查找多个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入口等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基于现有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实现新开发功能与已有功能在数据层、应用层、技术层保持兼容,保障新开发功能与原系统功能的无缝衔接,确保与原有系统的部署架构、代码规范、数据业务等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保证项目应用成果,保护前期投资。供应商应按照接口标准及数据规范完成平台功能开发升级,相关开发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实施服务要求:为了保护系统现有数据及现有业务管理模式,本项目建设必须基于现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应用实施配置。应用实施配置服务与已有功能在应用层面(菜单、操作风格、显示风格、术语等)与技术层面(架构、核心组件)保持统一,保留用户操作及使用习惯。

★(3)系统对接要求:

1.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实现与国家、省、地市等24个业务系统对接,为保障前期投入,供应商需保障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对接系统相关接口的输入参数、输出参数等保持不变,保持接口稳定,不影响原有业务正常运行。

2.本项目需基于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原有接口,实现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清远市数据交换平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广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省消防系统等平台的对接。

(4)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一)软件开发

1.1

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门户

1.2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

1.3

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系统

1.4

工程建设服务配置系统

1.5

与外部系统对接接口

(二)运营服务

2.1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和实施服务

2.2

系统对接联调

(三)区县运营服务

3.1

工程建设区县运营服务(8个区县)

(四)项目后续服务

4.1

安全密评服务

4.2

三级等保服务

4.3

验收测评服务

备注:关于软件开发技术路线:清远本地目前已有一定的信息化系统基础,在已有现状上升级已有系统,供应商应从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四方面考虑采取适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应的可行的成熟技术路线:应基于JavaEE5规范,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OA),采用XML Web Services技术。 

 

采购包1(清远市“一网统管”专题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二期)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系统升级拓展。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5%,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

 

2期:支付比例65%,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余款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备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销售发票,且应当在采购人启动支付前提供等额的发票,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供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采购人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到达成交供应商的时间。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除磋商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2)验收测评服务: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组织验收测评服务(含软件开发功能点、交付使用),验收测评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三级等保测评: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组织第三方机构做好三级等保测评,三级等保测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安全密评服务: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成交供应商组织第三方安全密评服务,安全密评服务范围为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软件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密评,第三方安全密评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以上三项测评均由具有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评通过并出具测评报告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测评报告进行交付申请,最终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交付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一)报价要求,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质保期,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负责开发的软件产品(或软件免费维护、升级期)的质保期为3年。如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更优质服务,则按供应商或制造商的标准执行。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服务中须配合采购人组织有关协作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组建项目组和项目决策委员会,承担项目指导、管理工作,完成项目的系统设计、应用开发、系统集成、系统调试、推广应用等工作,服务要求是:确保系统高效、安全的运行,保障系统硬件、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2.供应商须明确实施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的详细项目阶段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5.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保证工程人员组织的稳定性,在本项目工程结束前,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变动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驻场服务。本项目需要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把控项目进展、质量,与项目相关方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2)技术负责人1人,驻场服务。负责项目技术方案制定,推动项目技术开发,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3)本项目需要由有经验的技术开发团队进行建设,要求开发团队能够预计并避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系统按计划完成开发;开发人员应能妥善处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系统开发过程中如出现技术问题,开发团队应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如实上报,并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修复。

 

(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要求,1.对一般性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解决;对复杂性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8小时内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在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类型、问题原因、问题解决方法及所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对于系统存在的漏洞(BUG),在采购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两周内完成漏洞(BUG)修正工作。 2.指定专职、有丰富项目实施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售后技术支持工作。 3.服务范围包括系统开发、安装、升级、调试、问题处理、系统调优、系统管理等。 4.服务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邮件和现场等方式。 5.做好知识的归集、整理工作,形成完善的文档系统;编写问题处理参考文档,以提高相关人员进行事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6.根据要求进行配置管理、程序发布等工作。 7.提供全天侯电话支持和技术服务等。 8.在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支持,保证系统在24小时内恢复运行。

 

(五)产品升级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如须进行产品版本升级管理的,成交供应商须提前向采购人说明: 1.在版本管理方面,应将所有现有版本进一步更新的信息和二周以内准备推出的新系统版本的信息通知采购人,并在接到采购人请求起一月内提供并安装更新版本; 2.应说明支持以前版本的政策,例如:供应商发布新版本后,原有老版本的用户若未作出相应升级或在作出相应升级之前,供应商是否会继续提供对老版本的支持服务; 3.若无声明任何新版本升级和安装费用支出应被视作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4.升级实现方式,例如是远程还是现场技术支持。

 

(六)软件系统维护服务,供应商可以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提供相应定制程序方面的软件维护方案及估计的预防维护服务的频率及持续时间。供应商提供的维护和故障排除帮助均以中文形式表达。

 

(七)安全及保密要求,1.成交供应商及其驻场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须遵循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的信息仅限于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更不得用于演示或宣传。 2.系统发布前,需经过安全检测、避免出现安全漏洞和隐患。

 

(八)软件和知识产权,1.成交供应商除提交本项目所有开发的软件安装版本外,还必须提交完整、可编译运行的源代码,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所有版本中不得使用软件加密、硬件加密措施或软硬复合加密等措施,不得设定软件运行时间限制。 2.采购人对基于本项目所开发的全部系统软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可以在本系统上任意进行二次开发,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应用在第三方。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使用需要经采购人同意。

 

(九)交付资料,1.软件开发成果; 2.可运行的系统; 3.源代码; 4.软件系统使用的全部软件工具产品; 5.需求分析文档、软件设计文档、数据字典、测试文档、培训文档、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以及交付运维所需的其它文档。

 

(十)培训服务,1.提供相应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对象及要求: ①培训对象:市直部门相关人员(业务) 培训内容:系统基本操作培训、业务流程讲解等;时间:系统部署前一周;教材要求:《建设指引》、《业务规范》、《用户手册》 ②培训对象:市直部门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内容:应用软件系统结构、应用系统维护等;时间:系统部署前半周;教材要求:《操作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③培训对象: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商的开发人员;培训内容: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的培训;时间:系统部署前一周;教材要求:《建设指引》、《技术规范》 2.系统培训计划要求 ① 面向市管理部门 面向管理部门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开展与业务运营、系统建设、项目管理以及系统运行管理相关的培训,使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能够从整体上了解和掌握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的业务知识、与系统建设相关项目管理知识,使之掌握项目管理、业务运营相关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业务知识、项目管理相关知识、基本操作培训。 ② 面向市直业务部门 面向市直业务部门各相关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梳理和优化、系统操作培训,使省直部门各业务操作人员能够从整体上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的业务应用及管理知识,明确所属单位在系统建设中所处的位置和要承担的建设任务。 3.8个区县系统培训与技术支持服务计划要求 每个县(区)提供2场用户培训。 包括制作培训材料,协助组织建设单位按要求分批次对部门工作人员、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人员、系统管理员等进行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

 

(十一)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清远市“一网统管”专题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二期)项目,要遵循国家、广东省、清远市电子政务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十二)其它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食宿问题,采购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及食宿。 2.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接入采购人办公网络的设备及相关费用。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清远市“一网统管”专题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二期)

1.00

1,787,700.00

1,787,7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清远市“一网统管”专题及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二期)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体设计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包括遵循JavaEE5规范、采用SOA架构、XML Web Service技术、采用关系型数据库等。
(1)要求遵循JavaEE5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是一项关键基础建设,要避免被特定的硬件平台或者系统软件平台所绑定,要求遵循JavaEE5规范,保障平台无关的开发性。
(2)要求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OA)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面向全市多个部门,与数十个系统和模块进行交互,是一个非常复杂系统,要求采用面向服务架构降低模块之间的耦合度,增强系统的可扩展性。
(3)要求采用XML Web Services技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涉及各个业务部门业务系统,系统接口繁多,要求采用Web Service技术降低应用接口的复杂性。
(4)要求采用关系型数据库
本项目所涉及系统采用关系型数据库。关系型数据库,是建立在关系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库,借助于集合代数等数学概念和方法来处理数据库中的数据。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实体以及实体之间的各种联系均用关系模型来表示。
(5)信息安全系统技术要求
信息安全系统主要从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四方面采取适合的安全技术措施。

 

 

2

(二)系统开发性能总体要求:
系统总体可用率>99.7%,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8%,WEB应用可用率>=99.8%。(或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1)响应时间要求
①面向办事人
查看列表,平均响应时间2秒内;
查看单个基础档案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
单个页面数据加载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
提交单条业务数据,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②面向部门用户
查询基础档案的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
提交一条数据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
(2)关键性能指标
①并发用户数
前台,允许500用户同时在线,并发访问用户数量达到50以上。
后台,允许500用户同时在线,并发访问用户数量达到50以上。
②并发业务量
每分钟支撑50笔业务办理。
(3)系统安全需求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进行设计建设。充分考虑应用层的安全性,做好信息资源的访问控制;系统应能够提供用户权限配置及用户操作审计控制。
①系统定级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评估要求
信息系统应在设计之初,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定级对象,分别确定定级对象的系统服务和业务信息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而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等级。
②信息系统安全功能设计要求
信息系统在进行功能设计时应包括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安全审计、交互安全、数据分类、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等功能,为应用系统提供安全服务。
权限管理功能:对系统用户进行权限管理,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级机构提供权限内服务;
安全审计功能:记录用户操作业务系统与安全相关的行为和操作数据,形成审计记录,保留不少于6个月的时限以供审查。并通过实现对审计记录的分析,实现快速准确定位业务系统的安全状态;
交互安全功能:应用系统应对人机交互及系统间调用接口实现安全保护等。
数据分类功能:对数据不同类别进行标记,并进行相应保护;
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功能: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进行非明文传输和存储保护。
③信息系统源代码编码安全要求
信息系统应在设计、开发阶段遵循源代码安全要求,包括对输入校验、输出编码、会话管理、文件系统访问、数据传输及存储、异常处理和代码注释等进行规范。
④数据保护要求
系统关键信息应在应用程序中实现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验证和内容审核流程的功能开发,并对关键业务数据进行分类、加密、脱敏、封装和关联性隔离以及容灾备份等,保障数据在产生、传输、处置和存储等流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
⑤部署运行安全要求
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针对网络结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领域进行安全防护设计、选型和实施,做到网络结构清晰;网络边界、安全域边界、业务边界隔离防护合理、措施有效;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关键设施自身安全防护可达到信息系统相应等级的安全要求等。
应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实施等工作开展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系统安全规划、实施、运行方案,对信息系统的部署、使用、应急响应及恢复处置等过程进行详细规定。
⑥安全测评
应开展服务项目交付验收时的安全验收测评(含源代码安全审查)、安全等级测评。
⑦安全保密性
系统设计实施应把安全性放在首位,既要考虑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也要考虑信息的保护和隔离,同时能提供全面的系统管理平台,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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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软件开发服务要求
1、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拓展要求
(1)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门户
按照“一网通办”的UI规范要求改造清远工建服务门户,实现一网通办系统与清远工建系统无感切换,办事人从“一网通办”系统进入清远工建系统进行二、三、四阶段项目申报,使用户在工程建设“一网通办”系统和清远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体验无缝切换。包括一网通办服务门户改造、门户站点管理与切换。
①一网通办服务门户改造
对门户首页、办事指南、项目公示、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常见问题等栏目进行改造,支持与广东省一网通办系统无感切换。
②门户站点管理与切换
面向公众及企业,支持按照清远地区行政区划与产业园区进行站点切换,门户信息根据各站点展示对应的信息。
(2)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
结合一网通办业务应用要求,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面向工程建设窗口工作人员,提供预受理管理、一网通办收件登记、材料交接管理、专项办件档案管理、服务评价管理、并联审批意见管理、联合验收管理、三库一平台业务审批、三库一平台信息档案功能,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支撑实现投资项目全流程及投资项目一本总账管理。
①预受理管理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人员,提供专项办件的申办信息查看、专项预受理审批功能,支持申办信息查看及预受理审批。
②一网通办收件登记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人员,支持查看收件登记的材料清单及登记过程信息等。
③材料交接管理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人员,支持查看交接材料清单,进行专项办件材料交接及短信发送提醒。
④专项办件档案管理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计算并显示单个行政审批事项办件审批用时及专项办件行政审批事项办件审批用时。
⑤服务评价管理
面向建设单位,提供评价二维码;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支持查看评价记录详细信息。
⑥并联审批意见管理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支持发起专项并联审批意见填报、意见反馈。
⑦联合验收管理
结合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业务要求,提供联合验收管理功能支撑。面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阶段的牵头部门,提供发起、实施、结束联合验收计划功能。
在竣工验收阶段专项办件统一受理通过后,向各业务部门发起联合验收计划。各业务部门在线回复意见后,由牵头部门组织线下实施联合验收计划,由牵头部门组织各业务部门线下完成联合验收后,由牵头部门结束联合验收实施,各业务部门可登记对应的验收结果,牵头部门可汇总验收结果信息、下载联合验收意见书。
⑧三库一平台业务审批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支持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登记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图信息、施工图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进行审批。
⑨三库一平台信息档案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支持查看已上传到三库一平台的档案,包括工建项目登记基本信息、项目两证一书、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合同信息等。
(3)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系统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支持通过工建系统查看政务服务事项申办办件档案,支持通过工建系统对企业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批、办结、制证等,支持发起政务服务事项的材料补正、特别程序。
(4)工程建设服务配置系统
根据三库一平台对施工许可证核发的信息要求及实际业务需求,提供提供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中运用的电子印章、一网通办统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审批配置管理。
(5)与外部系统对接接口
实现清远市工程建设系统与清远市数据交换平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广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省消防系统对接。
2、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业务运营服务要求
(1)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梳理优化和实施服务
①一网通办专项梳理、调整及实施配置
本期项目规划完成26个事项的实施配置。
针对社会投资类、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结合“一网通办”专项工作要求,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一网通办”第一阶段进行梳理,结合梳理分析结果调整第一阶段审批事项,在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调整与适配项目流程与办事材料,配置一阶段事项清单、办事情形、表单、材料等成果,形成一阶段办事指南,进行事项联通测试,确保一网通办事项可正常受理审批。
②联合验收业务梳理及配置
按照流程环节计算,共计6个环节。
业务梳理
收集分析联合验收相关政策文件,调研分析联合验收部门审批要求,完善、确认联合验收业务审批业务运行方案
实施配置
对竣工验收阶段专项进行联合验收配置上线,包括联合验收环节配置、业务部门人员配置,对联合验收配置进行跟踪维护。
③电子印章运用梳理
对工建系统中涉及运用到电子印章的文书模板进行整理,与业务部门确认文书模板汇总运用电子印章的规则。
收集梳理工建系统中会运用到的电子印章账号清单,并在系统中进行实施配置与上线,并对电子印章账号进行跟踪维护。
④审批流程再造
以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为蓝本,结合清远市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业务调研,对相关事项开展事项标准化、事项模型化梳理,最终形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一张表单、一套材料。
初步规划涉及8个审批流程图再造。
⑤工建运营情况通报整改
针对全省通报的地市工建系统运营情况,排查存在潜在问题的指标数据,并对系统功能进行整改优化。
(2)外部系统对接联调
针对要对接的外部系统,设计联调方案、开展联调测试、整理联调报告。包括清远市工程建设系统与清远市数据交换平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广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省消防系统对接
3、区县运营服务
包括清远市内的8个区县业务运营服务(1年)
(1)一网通办专项梳理及调整
社会投资类、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专项进行梳理、调整适配。
(2)一网通办实施配置
本期规划26个事项。根据第一个阶段情形梳理分析结果,开展一网通办事项实施配置及测试。
(3)工建全流程审批-单事项审批流程配置
对工程建设审批中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批流程配置,支持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补正、特别程序、审批、办结、发放全过程在工建系统进行。
(4)电子印章运用梳理
对工建系统中涉及运用到电子印章的文书模板进行整理,与业务部门确认文书模板汇总运用电子印章的规则。收集梳理工建系统中会运用到的电子印章账号清单,并在系统中进行实施配置与上线,并对电子印章账号进行跟踪维护。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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