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运至漳州浦姜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运输车辆沿线有关事宜协调及车辆安全,每日经压缩后生活垃圾量约为23吨,全年生活垃圾约为8502吨,往返运输距离为60km。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5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此次采购为1年,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每年一签。
二、技术要求
(评审项目1)(一)作业范围: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运至漳州浦姜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运输车辆沿线有关事宜协调及车辆安全,每日经压缩后生活垃圾量约为23吨,全年生活垃圾约为8502吨,往返运输距离为60km。
(评审项目2)(二)设备配置:采购人提供2辆18000kg垃圾自压车,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营管理。
(评审项目3)(三)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成交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2名持证司机;2名中转站操作员;2名垃圾分捡及清理、中转站场地清洗、随车保洁等工作。
(四)作业要求
(评审项目4)1、中转站管理要求:中转站内的垃圾必须每天日产日清,清运期间清扫落在地面上的垃圾并装回垃圾压缩车内;每天一次的用洗洁精冲洗垃圾中转站内的地面和墙面;每天二次对垃圾中转站内进行消毒、每周一次对中转站范围内全部进行消毒(用喷雾器喷药水对垃圾中转站周围3米内消杀);目视垃圾站内无杂物、污水、污垢;垃圾站内无臭味。
(评审项目5)2、运输管理要求:运输车辆无垃圾污水滴漏;无垃圾拖挂、散落、挂袋现象;车容整洁干净,无臭味;车辆运行期间无故障,运行流畅,能顺利完成垃圾运输任务;记录完整的车辆运行工作日志,行车状况、垃圾运输记录完整;垃圾车停用时摆放整齐,自行协调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评审项目6)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保洁工具、材料及服装等;
(评审项目7)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为全部工人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及各种保险等。
(评审项目8)5、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的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
(评审项目9)6、承包期限内一切安全责任(人员、设备机械、车辆及财产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评审项目10)7、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等日常服务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提供,不得转包或分包。
(评审项目11)8、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镇创卫办调配,车辆仅限于垃圾箱的转运,在日常运作中应保持垃圾箱及周边硬化水泥地整洁、有序。
(五)作业时间要求
(评审项目12)1.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早上6:00---10:30,下午14:30---17:30
(评审项目13)2.垃圾转运:早上6:00---10:30,下午14:30---17:30
(六)作业质量标准
1、垃圾清运
(评审项目14)(1)垃圾中转站清运工作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管理人员应对垃圾收集车进行随机抽查检验,对所有进入中转站的垃圾收集车要求逐车检查,认真鉴定垃圾成份,严禁有毒有害垃圾进场,并认真做好记录。垃圾中转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将垃圾转运至蒲姜岭垃圾焚烧发电厂。
(评审项目15)(2)垃圾车应采取密闭方式运输,禁止乱吊乱挂、禁止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禁止沿途抛撒垃圾和污水滴漏的现象。
(评审项目16)(3)在运输作业过程中,每辆车必须配置一名跟车人员,协助司机实施运输作业。
(评审项目17)(4)每天作业结束后须对运输车(含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评审项目18)2、应急作业要求:辖区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重大节假日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调配垃圾运输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时,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组织足够的设备和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应急作业。
3、设备管理要求
(评审项目19)(1)采购人交付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垃圾运输车必须停放在中转站内。
(评审项目20)(2)做好设备、车辆(列册移交的垃圾运输车、垃圾压缩箱体、工具等)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除在合同期间到了报废期并报废的外,在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要如数归还所有使用的环卫设施设备,所归还的设备必须能正常使用,若造成严重损坏或数量不足的,成交供应商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予以赔偿给采购人。
(评审项目21)(3)要保持车辆外观美观整洁、标牌清晰。
(评审项目22)(4)作业车辆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须立即进行维修,在最短时间内修复车辆,同时要出动成交供应商自备的车辆投入到垃圾清运或道路清洗作业中。否则,由此出现的作业延迟等违约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评审项目23)(5)每天作业前或作业结束后要对车辆全面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4、项目安全作业要求
(评审项目24)(1)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起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责任,承包期内发生劳动纠纷、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评审项目25)(2)成交供应商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而造成交通堵塞。
(评审项目26)(3)作业人员的制服、反光带、反光帽、袖套等需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款式、颜色,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购买配发,所需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员工作业时必须穿戴。
(评审项目27)(4)成交供应商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对司机及垃圾分捡及清理、中转站场地清洗等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管理教育。
(评审项目28)(5)在作业时,须在显眼位置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如须实施逆向行驶作业的,须在道路两头设置禁行标志。
(评审项目29)(6)随车人员要密切配合司机做好安全行驶措施,特别在装卸车时,要站在车后观察周边动态,确保安全作业。
(评审项目30)(7)垃圾运输车进垃圾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厂后要服从场部管理人员指挥,排除轮候,将垃圾卸至指定位置。
(评审项目31)5、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及其他地方、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报价要求及合同承包要求等
(评审项目32)1、供应商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含养老、失业险、医疗、生育险、工伤险、过节费、年终福利等)、管理、工具材料、服装费、消毒、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维护、运输燃料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税费、管理费、各种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及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台风等自然灾害等临时突击任务、重点保障所发生的费用、不可预见因素以及合理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等与承包作业内容相关的各项费用,且承包方应承担其员工的医疗、工伤、死亡等一切安全责任。
(评审项目33)2、本采购项目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员工资提高、滴洒漏事件突发、垃圾量增加、垃圾清运点增加、通胀压力、物价变动等各方面不可预见的情况和风险因素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评审项目34)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可先到作业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作业位置、情况、道路、实际工作量及相应的质量、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进行报价,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因素所带来的风险,自行测算作业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供应商报价,合同执行期间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作业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评审项目35)4、承包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任何形式对中标合同包进行转包、肢解分包等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 |
3 |
★ |
交货条件 |
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要求,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所有服务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有关要求,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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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采用哪种形式需先跟采购人联系)向采购人缴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