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安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二、技术要求
(一)编制背景
【指标项一】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全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体系,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县、区需要编制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特别是500年以上建城历史的市、县、区应开展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其中,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试点相关县(市、区)应结合试点工作先行开展,首批确定的3个试点县(南靖、永春、福安)应结合试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特此组织编制《福安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二)工作范围
【指标项二】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一致,规划层次为福安市县域、县城和老城区三个层次。
(三)主要工作依据
【指标项三】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关于历史保护的相关政策与文件。
(四)工作内容
《福安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的编制,通过规划构建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重点内容包括:
【指标项四】1、历史风貌现状评估。系统梳理和评估福安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资源,包括历史建筑、街巷街区、城镇格局、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提炼福安市历史风貌价值、特色。
【指标项五】2、历史风貌价值特色提炼。分析福安市历史、社会、经济背景和现状,对福安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形态演变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评估历史风貌保存状况,深入挖掘和提炼县(市)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指标项六】3、历史风貌定位。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现状评估和价值特色提炼,确定福安市历史文化定位,定位应特色鲜明、主题突出、概况准确、简明扼要。
【指标项七】4、保护框架与保护体系。包括明确保护对象和内容、构建保护体系、明确总体保护目标及传承思路三部分内容。保护对象和内容应涵盖物质性要素与非物质性要素。保护体系应建立县域、县城、老城区等多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总体保护目标及传承思路应坚持坚持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保护,基于历史风貌保护体系,制定针对性的保护与传承目标与措施。
【指标项八】5、县域历史风貌保护。包括提出县域历史风貌保护结构、明确线性文化遗产保护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等内容。
【指标项九】6、县城历史风貌保护。明确县城保护要素,形成县城历史风貌保护结构、老城区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内容。其中老城区历史风貌保护应划定老城区空间边界,明确城垣城址环境保护、建筑高度及形态管控要求。
【指标项十】7、各类保护性建筑和遗产保护及利用。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及文化遗产、历史环境要素等形成保护名录、保护要求等内容,结合县域内资源要素,合理提出预保护名录。
【指标项十一】8、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梳理县域范围内各级非物质遗产和传承人名录,各类非遗保护传承地名录。提出针对性的非遗保护传承措施,如在制度模式、展示利用方式、拓展保护资金渠道等方面,以加强对非遗的传承与传播。梳理其他优秀传统文化名录,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
【指标项十二】9、近期规划与实施保障措施。形成近期工作任务、重点保护对象名录与补充名录,提出近期实施项目列表与投资估算;明确实施保障机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的强制性内容与指引性内容。
(五)成果要求
【指标项十三】1、规划文本。保护规划文本应当完整、准确地表述保护规划的各项内容,语言简洁、规范。
【指标项十四】2、规划图件。图纸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图纸表达内容应与规划文本一致。图纸应以近期现状地形图或影像图为底图进行绘制,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图纸包括不限于:1、历史资料图,包括历史地图和相关影像资料;2、现状分析图相关图纸,包括县城历史格局与山水环境关系分析图、县城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老城区建筑风貌、街巷格局、历史水系等现状评估图等;3、保护规划相关图纸,包括市域保护结构规划图、市域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图、县城历史文化空间格局保护图、县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图、老城区保护区划图、近期保护规划图等。
【指标项十五】3、数据库。数据库建设应符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等要求,数据库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在空间参照系统上,底图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国家标准分带,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指标项十六】4、附件。(1)规划说明。应阐明规划编制基本情况和过程;应阐明规划文本的框架及各章节主要内容;应在规划文本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一步补充说明,包括历史研究及格局演变分析、现状分析及主要问题总结等。(2)基础资料汇编调查研究和分析的资料归入基础资料汇编。
【指标项十七】成果形式:成果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最终成果纸质文档6份,电子文档1份,图纸为JPG格式文件,文本、附件为doc/wps等格式,数据库按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格式要求制作。
(六)编制时间进度要求
本项工作要求于年底前完成,最终规划成果提交福安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批准并公告,并逐级报备省、市主管部门。本项目包括调研研究、初步方案、成果评审、服务完善4个阶段,
【指标项十八】(1)调研研究阶段。8月底完成。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问卷调研、基础分析研究等工作。
【指标项十九】(2)初步方案阶段。10月完成。进行定位分析研究、形成初步规划方案,并征询有关管理部门意见。
【指标项二十】(3)成果评审阶段。11月完成。根据意见深化完善方案,方案成熟后开展专家技术审查,专家名单提前向省厅风貌办、市级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开展专家技术审查。
【指标项二十一】(4)服务完善阶段。12月底左右,专家技术审查通过并修改完善后,最终编制成果提交福安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批准公告,逐级报备省、市主管部门。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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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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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范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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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按照《福建省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编制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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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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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省、市对项目工作的要求,按时提供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2、期次2,说明:最终由福安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公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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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双方签订合同,成交人进场开展作业,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完成项目工作成果并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规划成果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告,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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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