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务地址: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长兴校区。
1.服务对象:学校师生
2.就餐人数:350人左右。
3.就餐时间:早餐:6:30;中餐:11:30;晚餐:16:30。
4.供应要求
4.1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要求,保证一日三餐、夜宵、自助餐供应及客饭服务。
4.2政府下拨的学生餐饮费全部用于学生日常饮食,要求做到经营零利润。
4.3学校学生午餐以套餐形式提供。
4.4套餐不低于此标准:一大荤、二小荤、一素菜、米饭、汤、水果/酸奶。
4.5一周内大荤、小荤品种不重复,形式要多样化。
4.6为满足不同需求,需不定期更换菜谱与推出新品。
5.物品采购
5.1餐饮服务所需的主、辅材料,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配送,每月提供每笔采购发票及清单以便学校监督。
5.2服务商应提前一周将菜谱报于采购单位,并做好货物在验收工作。
5.3设备维修由采购单位协助维修。
6.降耗要求
6.1根据就餐人员的数量,合理安排伙食品种及数量,全力避免浪费。
6.2合理控制所属从业人员伙食标准。
6.3采取有效节约水、电、燃气措施,杜绝经营场地、炊事器具、就餐器具的非正常损坏。
7.人员配备及要求
7.1人员配备:组建一支10人的服务队伍,参考如下: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切配2名,保洁1名,打餐2名,面点师1名,洗碗工1名,工作内容可以统筹考虑。
7.2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水准和管理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的现场经理、厨师长。
7.3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水准和烹饪能力的厨师,并能定期或根据学校要求更换。
7.4招聘厨师须熟悉西北风味菜肴、点心制作,能为学生提供特色餐饮服务。
7.5所属从业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各项管理制度,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接受学校的身份审查,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7.6所属从业人员具有有效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7.7定期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从业人员工作技能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确保汽锅、油锅、电器、食品机械的操作人员,对相关操作规范的知晓率须达100%。
7.8厨师长要负责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人员现场工作应着工作服装(由中标单位提供),仪容仪表大方得体,执行有关管理要求,礼貌待人。
7.9如因服务方的员工违规违纪,造成一定后果的,我方有权向服务方提出调离该员工的要求,服务方应给与配合并及时进行人员补充。如服务人员遭投诉2次(含2次)以上,采购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更換服务人员。服务方应承诺24小时内撒换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工作人员。
7.10服务方除具备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外,所有员工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
8.经营及卫生管理要求
8.1投标人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设施、设备负责保管。每年末盘点一次。如有遗失,投标人负责照净价值赔偿。
8.2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3投标人应对水、电、煤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4投标人派出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8.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卫生要求,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或按有关规定处罚。
8.6食堂环境的消防安全,必须符合消防部门要求,经营方承担经营环境范围内的全部消防责任。
8.7投标人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按时开饭,做到热菜、热饭、热汤,饭菜新鲜可口。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餐厅工作,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8.8投标人应确保采购单位食堂厨师队伍的技术水准。投标人人员调动,应事先向采购单位通报;采购单位认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适应食堂工作时,应出具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整人员。
8.9采购单位负责对投标人日常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并定期组织伙委会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评。
9.服务目标
9.1遵守监管部门食品、消防等各类安全规定,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9.2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学生满意度不低于90%。
9.3资产维护保养得当,无报废现象,100%可使用。
10.服务方案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下述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0.1服务方案:包括经营理念、管理架构、达到的管理目标和承诺、制定管理制度、食品保存、加工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堂环境控制方案、工作的内容、工作程序(流程)、文件归档措施等。
10.2服务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构成,人员简历、资格证书、主要类似项目经历,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0.3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10.4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10.5消防、治安等处理方案、服务响应时间。
10.6对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10.7提出需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
10.8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10.9其他要求
1)在报价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并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成交单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2)报价要求:不超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标。
★3)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合同的履约等方面的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及中标人的投标人文件所承诺内容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整改、无条件换人、罚款,直至终止合同,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书面承诺。
★4)对于采购人原服务人员,如果采购人满意其工作表现、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且该服务人员自愿的前提下,中标人必须留用并依法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得无故辞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书面承诺。
5)投标需提供拟定一个月(四周)的菜谱明细及原材料的进货渠道证明。
★6)投标人中标(成交)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书面承诺。
7)投标人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9)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业务需要对成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同时须经采购人备案同意后方可更换。
八、学校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1.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及炊事器具、餐具、餐桌椅等基础设施,并负责对非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维修、更新。
2.免费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水、电、燃气。
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考标准: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的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收费文件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