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项目属性 |
要求/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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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孝南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要求/备注说明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备注 |
1 |
核心产品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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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能产品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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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口产品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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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适宜中小企业提供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5 |
合同分包 |
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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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述
根据《孝南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孝南区企业、小区及灌区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对各创建对象提供技术服务,使节水载体的创建工作满足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孝南区金凤凰纸业(孝感)有限公司、瀚蓝(孝感)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用水户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2)对孝南区金凤凰纸业(孝感)有限公司、瀚蓝(孝感)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用水户企业提供节水型企业创建技术服务,按照《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鄂水务函〔2023〕448号)要求,编制湖北省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创建为湖北省节水型企业。
(3)对孝南区湖北生龙清米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米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重点用水行业提供节水型企业创建技术服务,依据孝南区节水型企业创建要求,编制孝南区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创建为孝南区节水型企业。
(4)对孝南区10家居民小区提供节水型小区创建技术服务,依据《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要求,编制孝南区节水型居民小区申报材料,创建为节水型居民小区。
(5)按照《湖北省节水型灌区创建暂行办法(试行)》要求,为孝南区的5家灌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进行节水型灌区创建,审核节水型灌区申报书,使其达到节水型灌区的要求。
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编制报告,并根据编制报告要求所需要的调查、资料收集等均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的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且协助采购人向有关部门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所有服务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
(2)《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
3.2标准规范
(1)《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
(2)《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2016)
(3)《节约用水术语》(GB/T 21534-2021)
(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
(5)《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22)
(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DB33/656-2013)
(7)《用水单位用水单位用水统计通则》(GB/T 26719-2022)
(8)《水利部关于印发宾馆等三项服务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19〕284号)
(9)《湖北省工业与生活用水定额(修订)》(鄂政办发〔2017〕3号)
3.3技术文件
(1)《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分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办节约〔2024〕45号)
(3)《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办节约〔2017〕1号)
(4)《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鄂水利函〔2019〕323号)
(5)《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2〕5号)
(6)《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897号)
(7)《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鄂水务函〔2023〕448号)》
四、技术要求
说明: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三)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的评审内容。
序号 |
技术条款 |
具体内容 |
评分点△ |
1 |
质量标准 |
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顺利通过审查。 |
★ |
2 |
对项目的理解及熟悉程度 |
提供对项目的理解及熟悉程度 |
△ |
3 |
总体服务方案 |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总体服务方案 |
△ |
4 |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提供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 |
5 |
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
提供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
△ |
6 |
服务保障措施 |
提供服务保障措施 |
△ |
7 |
质量保证措施 |
提供质量保证措施 |
△ |
8 |
服务承诺 |
提供服务承诺 |
△ |
9 |
后续服务 |
提供后续服务及保障措施 |
△ |
五、商务要求
5.1说明: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三)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评审内容。
序号 |
商务条款 |
具体内容 |
评分点△ |
1 |
项目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送审稿,审定稿(报批稿)完成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2 |
项目地点 |
孝感市孝南区 |
|
3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
△ |
4 |
项目负责人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水资源、水利、环保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②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
△ |
5 |
人员配备 |
供应商提供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职称证书 |
△ |
5.2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选择是否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未列入的费用,并认为此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成交供应商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工作。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会被列入失信行为名单,望各供应商知悉。
(4)付款要求:费用以合同签订方式结算。
(5)未尽事宜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