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具体内容如下:
1、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资料核查、数据分析检查。
了解和掌握项目资料,材料核查: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图纸对比:将规划设计与县级初验对比,明确现场核查点。检查分析地块入库的合规性。套核最新的生态红线、不稳定耕地、25度坡、林地范围、已设退耕还林还草、已建土地整治等数据成果。预计审查包括辽中区、沈北新区、新民市等县区共计15个项目
2、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外业实地勘测核实。
(1)0.2m高清正射影像图制作。
使用无人机对项目区进行航测并制作0.2m高清正射影像图,通过正射影像图对项目区内新增耕地情况进行核实,按平均每个项目4架次,预计勘测核实15个项目,预计共需进行60架次。
(2)外业勘测。
利用专业核查软件,对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边界、面积等进行实地勘测,对新增耕地地类及种植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拍摄现场照片。预计15个项目
3、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内业数据处理。
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内业数据处理,形成现场勘测图、表等材料。预计15个项目
4、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审查。
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耕地备案审查。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实施前影像、调查报告、新增耕地坐标、新增耕地影像、数据逻辑预检等合规性、一致性审查。预计15个项目
5、报告编制。
编制项目地块影像套核图,编制地块现场照片影像资料,编制审查结果。
6、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123°。
7、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3)《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4)《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TD/T 1010-2015)
(5)《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
(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8)《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