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推出的有力举措。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有利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改革的重点是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新路子。
“平时用得好、急时用得上”。“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是集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于一体的重要应急保障设施,“平时”可用作旅游、康养、休闲等,“急时”可转换为隔离场所,满足应急隔离、临时安置、物资保障等需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城市韧性的重大举措,关键是“平时用得好、急时用得上”。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第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第二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根据《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1〕14号)、《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京发改〔2022〕125号)规定,拟开展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通过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加强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项目建设。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将开展2024年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咨询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及政策,按照《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1〕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石景山区既有项目推进计划,针对目前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项目规划建设短板,谋划一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惠民性的、高质量的、具有示范引领性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为重点,围绕新建保障性住房、既有办公和酒店等用房改造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等,谋划一批解决住房困难、促进职住平衡的项目。二是以平急结合为重点,围绕建设“平急两用”隔离安置设施、完善医疗卫生应急服务体系、增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防灾减灾应对能力等,谋划一批支撑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安全韧性发展的项目。三是以平房区和边角地集中的居住区为重点,围绕区内的高井村、新隆恩寺村等平房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谋划一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配套设施水平、提升人居环境的项目。
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谋划项目规模需达到15亿元以上。
三、总体要求
(一)投标人应对石景山区“十四五”规划、相关领域政策、现阶段发展状况了解全面。
(二)投标人须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三)投标人应具备独立开展谋划工作的资金、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相关行业多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
(四)谋划工作组负责人具有工作经验,有优秀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优秀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有丰富的相关经验。
(五)要求项目工作组成员人员配备合理可行,具有多个专业的技术人员,能够支撑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安排与成果
(一)具体工作安排
1.现状梳理阶段
通过资料搜集,了解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对上位规划、政策及专项任务等研究,了解区域发展要求和各领域发展需求;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现场调研,了解石景山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空间资源情况、设施发展现状及问题、重点单位发展诉求和对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建议。
2.详细论证阶段
在前期规划研究和调研征集的基础上,明确谋划思路和方向,结合现状实际情况,梳理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线索清单。针对项目线索,开展项目要素详细论证,进一步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生成项目储备清单,并编制项目论证报告。
3.组织专家论证阶段
通过开展专项论证分析、召开研讨会议等,不断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完善项目论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意见征集,集思广益,并结合专家建议,健全储备重大投资项目清单,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匡算等,形成稳定的储备项目清单和项目论证报告。分头组织专家论证,对本单位谋划成果审核把关,形成1个项目清单、1个本领域谋划论证总报告和N个项目论证报告。
4.成果验收阶段
组织成果汇报与专家评审,针对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后续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完成市级审核入库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工作成果要求
1.形成成果文件:《2024年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研究总报告》《2024年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储备清单》和各单个重大投资项目的《2024年石景山区三大工程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论证报告》。
谋划工作过程中应形成重大投资项目谋划线索清单、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调研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计划及进展台账等项目支撑性文件。
各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论证报告需参照项目建议书相关技术要求,详细论证重点项目总体情况,深入分析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评估项目实施可行性,综合分析项目实施效益。论证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规划布局要求、选址及建设条件、标准规模测算、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匡算水平、初步工期安排。
2.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纸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准确、完整的表达意图和内容,规格为A4;研究成果报告、附表及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
3.交付形式:纸质版报告不少于3份,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各1份,交付时间及地点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质量保障要求
(一)与上位规划及相关政策做好充分协调与衔接。
(二)重视项目可转化情况,开展实地调研,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谋划项目需符合石景山实际,应符合招标人确定的谋划领域,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审议通过后方能完成验收。
六、履约时间
合同签订后开始谋划工作。
2024年8月10日前形成项目储备清单。
2024年8月20日前形成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初步成果,包括项目储备清单及项目论证报告初稿。
2024年8月25日前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完善项目论证报告编制。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重大投资项目谋划成果报告、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论证报告。
七、验收标准
项目需求方根据项目推进进程,适时组织召开项目研讨会,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在形成研究报告初稿后,向区发展改革委做阶段性研究成果汇报,审定成果初稿,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形成最终交付物后,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标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