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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印象”——广州文化旅游新闻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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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280001543056 发布时间:2024-08-28 文档页数:4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度“广州印象”——广州文化旅游新闻宣传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围绕文化艺术、公共服务、历史传承、文化产业、文旅消费、示范创建等主题,挖掘广州文化旅游新闻亮点,通过实时报道、踩线调研、视频传播等形式在中央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立体展示广州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创新文化四大文化品牌资源。

序号

核心产品(“△”)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广告宣传服务

文化艺术主题宣传

1

10000.00

12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2

 

广告宣传服务

公共文化主题宣传

1

10000.00

12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3

 

广告宣传服务

历史传承主题宣传

1

10000.00

13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4

 

广告宣传服务

文化产业主题宣传

1

10000.00

13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5

 

广告宣传服务

文旅消费主题宣传

1

14000.00

7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6

 

广告宣传服务

示范创建主题宣传

1

14000.00

7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7

 

广告宣传服务

城市智慧旅游主题宣传

1

10000.00

1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8

 

广告宣传服务

重要活动宣传报道

1

14000.00

21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9

 

广告宣传服务

踩线调研主题宣传

1

200000.00

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10

 

广告宣传服务

央媒定制化短视频宣传

1

60000.00

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印象”——广州文化旅游新闻宣传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025年7月20日截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5%,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85 %。

2期:支付比例15%,2.全部合同采购内容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 7 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预算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各项要求; 3.验收范围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范围,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需求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对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时间安排具有合理性的安排;人员要求:拟派团队人员需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传播或设计策划类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拟派团队人员需具有传播、广告、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广告宣传服务

2024年度“广州印象”——广州文化旅游新闻宣传项目

1.00

1,800,000.00

1,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4年度“广州印象”——广州文化旅游新闻宣传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文化艺术主题宣传

结合中国(广州)演艺交易会、广州艺术季、穗港澳青少年交流季、“湾区音乐汇”等文艺展演交流活动,开展国际演艺中心建设系列宣传报道。加强新时代文艺精品宣传力度,做好羊城之夏、红色文艺轻骑兵等公共文化活动宣传报道,挖掘文化惠民活动新亮点新举措,充分展示中国精神、时代气象、广州特色和岭南风韵。不少于12篇

 

2

(二)公共文化主题宣传

聚焦优化城市文化设施和文化空间布局,深入报道广州美术馆、广州文化馆、广州粤剧院等文化地标公共文化活动,全面展示岭南文化风韵。做好文化有约、文化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宣传报道,助力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提质升级。不少于12篇

 

3

(三)历史传承主题宣传

以农民运动讲习所创办100周年为契机,推动红色文化、革命文化、红色学堂等主题传播,展现广州红色革命文化历史底蕴。关注文物保护监管配套法规制度,挖掘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成效,及时报道海丝申遗和中轴线申遗最新动态。不少于13篇

 

4

(四)文化产业主题宣传

围绕文化旅游市场主题培育工作,及时报道创建文创产业园区、搭建文旅产业发展平台等开展宣传报道,重点策划好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动漫游戏等项目新闻宣传工作,综合反映文化产业发展成效。央媒宣传平台发稿量不少于13篇。

 

5

(五)文化产业主题宣传

关注广州市推进文旅消费的重要举措,深入报道“广州欢迎您” 等重要文旅活动,加强大宣传广州文旅惠民措施,激发文旅消费活力。大力宣传广州夜间文旅经济,夜间旅游、购物、演艺等特色服务,努力将夜间经济打造成为广州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注重红色旅游、非遗研学、体育康养、自驾露营等新业态宣传,助力乡村文旅消费提质升级。央媒宣传平台发稿量不少于5篇。

 

6

(六)示范创建主题宣传

围绕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加大宣传力度,助力广州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助力全市文旅行业勃发新气象、开创新局面。央媒宣传平台发稿量不少于5篇。

 

7

(七)城市智慧旅游主题宣传

紧扣城市智旅游主题,聚焦广州本土文旅科技企业、文博场馆、旅游景区,围绕AI旅游等新业态,挖掘如“AI”广州文旅智慧平台等智慧旅游创新案例和文旅科技消费增长点,全方位展示广州城市智慧旅游高质量发展新成果新亮点。不少于15条

 

8

(八)重要活动宣传报道

针对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广州欢迎您系列活动、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广州文交会、广州艺术博览会、粤港澳青少年交流季、中国国际纪录片节、演交会、广州艺术季等重大文旅活动,以及重要艺术演出、文化展陈、文物考古活动开展跟踪报道,及时宣传广州文化旅游最新动态。不少于15篇

 

9

(九)踩线调研主题宣传

紧扣广州市文旅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央媒、省媒、市媒和新媒体等重要媒体平台,深入广州市文旅龙头企业、重要景区、文化地标、重点商圈、消费新场景等开展调研踩线活动,全方位展示广州文旅高质量发展新成果新亮点。根据工作需要,视情组织部分媒体前往对口交流合作城市踩线,及时反映对口帮扶工作成效。不少于3次

 

10

(十)央媒定制化短视频宣传

按照中央媒体视频传播的要求,围绕文艺广州、传承广州、红色广州、玩转广州、开放广州等主题,以城市地标、文化空间、核心景区、网红景点、美丽乡村、文博场所、精品文艺、非遗传承等为重点,拍摄制作央媒传播短视频,展示广州城市魅力。综合运用AI技术和动画创作相关文旅视频不少于10条;制作短视频不少于10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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