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7.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8.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行业标准、规程,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环保、卫生防疫和消防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若有部分进口件的有关国外规范及法规与中国国家规范相抵触,应以中国国家现行法规为准,若有涵盖上述各项的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2024年重大投资前期谋划项目(第一批)(第二包)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区域范围内
(二)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持续发挥投资关键作用,2021年8月,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1〕14号),要求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工作。2022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京发改〔2022〕125号),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包含项目谋划费)使用,及谋划生成项目的标准提出了要求。2024年,为保障项目谋划工作开展,本轮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将聚焦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及治理、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精心筛选一批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意义的重大投资项目,明确项目清单及近期重点项目方案,形成各领域谋划项目清单以及项目谋划报告。
2.技术要求
2.1构建统筹工作机制。对标北京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要求,汇集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合力,发挥智库和第三方力量“外脑”作用,构建市区联动、区域统筹、部门协作、机构支撑的推进机制。
2.2构建全过程管理工作模式。聚焦项目意向征集与评审汇总、信息管理、制定技术标准、组织评审论证等重要环节工作,提高项目谋划工作标准和质量。
2.3聚焦重点引导社会投资。强化协调调度、政策扶持、要素配置一体化的服务意识,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
2.4成果要求:
(1)储备项目应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临空经济区规划,符合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大兴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土地性质、建设内容等应与规划方向一致。
(2)储备项目要进行初步研究论证,要达到一定研究深度,部分内容要参照项目建议书相关要求,对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等进行充分论证,应明确提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牵头单位,匡算项目建设投资,初步提出建设周期,对项目风险、区域影响、经济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3)储备项目应对临空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解决制约建设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顺应人民群众需求。谋划生成的非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应在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应在2亿元以上,且不得为市委市政府已明确需实施的项目,不得为打包项目。对于引领高质量发展方向、解决人民群众切实需求的项目,其总投资可适当放宽。
(4)储备项目应符合行业准入、用地许可、能耗、水耗、碳排放等相关标准规范。
(5)统筹考虑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需求,依据项目的成熟程度、需求程度、投资规模、基础条件等情况,应提出项目储备及转化推进的时序安排。
(6)储备项目应有效破解临空区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储备项目应围绕安全韧性之区、花园绿色之区和智慧宜居之区统筹管理临空区大兴片区韧性安全基础设施、中央公园等重点地慢行品质提升和未来社区乡村建设等方向的建设实施。
3.具体工作内容
3.1按照采购人要求围绕安全韧性之区、花园绿色之区和智慧宜居之区统筹管理临空区大兴片区韧性安全基础设施、中央公园等重点地慢行品质提升和未来社区乡村建设相关的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方案、谋划线索清单、项目谋划储备清单、谋划论证报告等。
3.2协助采购人向管委会、北京市、大兴区有关领导汇报。
3.3配合采购人过程管理工作,通过市级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平台报送资金支出进度、工作进度及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并及时将谋划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区两级发改委(如需),并协助采购人向市区两级发改委(如需)汇报项目进度情况。本项下服务内容不因项目验收而终结,中标人应当知晓并确认:即便本项目验收并就此支付中标人相应的费用,中标人仍应继续履行本项下服务内容。
3.4整理项目谋划工作各项支撑材料,形成谋划工作相关档案。
3.5中标人对本项目实行技术跟踪服务,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所提交成果资料相关的咨询问题以及实现服务合同目的应由中标人处理的其它问题。
4.提交成果
4.1提交成果包括围绕安全韧性之区、花园绿色之区和智慧宜居之区统筹管理临空区大兴片区韧性安全基础设施、中央公园等重点地慢行品质提升和未来社区乡村建设相关的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方案、谋划线索清单、项目谋划储备清单、谋划论证报告。
4.2成果文件编制要求如下:
(1)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纸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准确、完整的表达意图和内容,规格为A4,内容附表、附图、附表内容、附图等内容的具体格式、内容及数量要求由编制单位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2)全部成果(包括报告、图纸)应采用word格式文件,图纸采用jpg的格式文件。
(3)研究成果报告、附表及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
(4)研究成果(含中间成果)所使用的文字必须是简体中文。
(5)交付形式:纸质版报告不少于6份,电子版2份,交付时间及地点满足采购人要求。
5.编制依据
5.1编制依据:
(1)《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
(2)《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3)中共北京市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2021-2025))》的通知;
(4)《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京发改〔2022〕125号);
(5)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谋划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6)《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若有新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发布,按新标准和法律法规执行,但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6.团队人员要求
(1)对承担的项目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
(2)项目团队至少具有2名高级及以上职称和2名中级职称专职人员;
(3)团队人员熟悉承担项目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政策。
7.组织与实施要求
(1)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内容止。
(2)验收要求
1)中标人交付的服务合同项下成果资料,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标准要求。中标人应当知晓并确认:即便采购人已对中标人成果确认并就此支付中标人相应的费用,但中标人仍旧对服务合同项下提交采购人的成果负有质量保证责任,有义务按照采购人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正或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范围内完成相关成果的修正。
2)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需通过市区两级发改委评审验收(具体形式以市区两级发改委要求为准),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资料应达到服务合同服务约定的要求,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程等。如中标人编制的成果资料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审核验收,则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成果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服务合同约定的审核验收为止,修改、完善的费用已包含在服务合同价款中,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