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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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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290001543544 文档页数:102页 所需下载券:10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24年,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21〕12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粤民函〔2021〕42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等15部门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精神,我市加大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的资金投入,拟通过“帮传带”的方式,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全力保障我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项目目标

(一)项目目标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民政部等15部门印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由清远市社会福利院(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未保中心”)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全市约2685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21480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0例)。并以此为服务切入点深入基层,加强与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报告、转介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协调落实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和临时监护照料等工作。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为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积极健康的心理,促进其全面发展,每个县(市、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精神关爱活动,重点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阅读指导、精神陪伴、运动游戏、课外活动实践等,项目共需开展96场次精神素养提升活动,受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至少4800人次,并结合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链接贴切的社会资源。

(三) 项目服务对象

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全市约2685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21480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清城区340人*8次=2720(人次)

清新区534人*8次=4272(人次)

英德市636人*8次=5088(人次)

连州市314人*8次=2512(人次)

佛冈县268人*8次=2144(人次)

连山县62人*8次=496(人次)

连南县160人*8次=1280(人次)

阳山县371人*8次=2968(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清城区:20(个)

清新区:10(个)

英德市:20(个)

连州市:10(个)

佛冈县:10(个)

连山县:8(个)

连南县:10(个)

阳山县:12(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清城区:12(场)

清新区:12(场)

英德市:12(场)

连州市:12(场)

佛冈县:12(场)

连山县:12(场)

连南县:12(场)

阳山县:12(场)

(五)采购包预算

预算总金额为3414000.00元,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报价范围在0~5%之间(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报价范围的报价无效。

 

采购包1(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英德市))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英德市)

1.00

787,200.00

787,2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英德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英德市约636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5088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20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英德市约636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5088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2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英德市636人*8次=5088(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英德市:20(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英德市: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清新区))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清新区)

1.00

664,800.00

664,8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清新区)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清新区约534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4272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清新区约534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4272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清新区534人*8次=4272(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清新区:10(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清新区: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阳山县))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阳山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阳山县)

1.00

469,200.00

469,2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阳山县)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阳山县约371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2968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2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 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阳山县约371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2968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2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阳山县371人*8次=2968(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阳山县:12(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阳山县: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4(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清城区))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清城区)

1.00

432,000.00

432,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清城区)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清城区约340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2720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20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清城区约340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2720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2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清城区340人*8次=2720(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清城区:20(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清城区: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5(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州市))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州市)

1.00

400,800.00

400,8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州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连州市约314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2512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连州市约314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2512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连州市314人*8次=2512(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连州市:10(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连州市: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6(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佛冈县))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佛冈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佛冈县)

1.00

345,600.00

345,6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佛冈县)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佛冈县约268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2144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佛冈县约268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2144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佛冈县268人*8次=2144(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佛冈县:10(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佛冈县: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7(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南县))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连南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南县)

1.00

216,000.00

216,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南县)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连南县约160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1280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连南县约160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1280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10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连南县160人*8次=1280(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连南县:10(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连南县: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8(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山县))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任务指标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连山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中标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它,中标单位如未按合同完成相关指标导致考核不通过,需向甲方赔偿整体服务经费的20%作为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山县)

1.00

98,400.00

98,4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连山县)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需求

依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服务,并以重点关注的困境儿童为支点,撬动市、县、镇、村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大提升,逐步打通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内容

1.监护提质行动:对连山县约62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儿童至少496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8例)。

2.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工作指标

1.监护提质行动,织密保护网。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监护提质工作,对连山县约62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开展监护评估、监护指导、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全年服务至少496人次(一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8次/人/年,精神或智力残疾一级至四级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达到每人每年12次/人/年,全年应急处置个案应达到8例)。

其中:

开展监护提质工作次数:

连山县62人*8次=496(人次)

全年应急处置个案:

连山县:8(个)

★2.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面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有益其身心、亲子关系、升学就业、政策宣讲的讲座/咨询会/游园等活动。各县(市、区)按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平均每场活动约50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参加。

连山县:12(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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