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高中部土地平整工程
1.2建设单位: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
1.3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预算金额:2,940,423.34元(人民币),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7,386.59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1.5工程内容:工程用地面积为73715平方米,挖方总量为257173.77立方米,场地回填用土量为213741.47立方米(其中区块间移运土方量为164314.77立方米),外运弃土量为43432.3立方米;所有弃土方均由挖掘机装土、自卸汽车外运弃土点。(具体详见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高中部土地平整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施工期间,每月按实际进度(不含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在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该月工程量清单预算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审核后及时向承包人支付该月工程量8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含预付款); 3期:支付比例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对施工内容变更的,制作竣工图纸并按现行相关规范编制结算书,工程中涉及暂估价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调整后和变更施工内容一并列入结算审核,并提交结算书送审核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甲方在审核定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7%; 4期:支付比例3%,余下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本项目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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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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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按工程量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 |
2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87,386.59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应如数列入不得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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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要求 |
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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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包方式 |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方式。磋商报价应考虑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风险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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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
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地平整和清理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高中部土地平整工程 |
项 |
1.00 |
2,940,423.34 |
2,940,423.34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高中部土地平整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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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程量:本工程量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二)主要材料使用要求:主要的材料、设备应具有合格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三)项目特殊要求:依据施工图纸(另附)及补充说明的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