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项目名称:屏南县“福蕾行动计划”项目
1.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0〕42号)、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福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民〔2020〕56号)和《关于切实用好用足2024年儿童福利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水平,特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福蕾行动计划”。
2.服务期: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待一年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延期服务一年,待第二年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延期服务一年);每年的签约合同价为福建省民政厅当年度下达“福蕾行动计划”补助资金为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要求
1、围绕十项工程开展工作:
①关爱网络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基点建设,依托乡镇儿童关爱服务站以及村儿童之家,开展专业服务,打造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促进儿童服务保障及关爱服务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基点可以设置在乡镇所在地或是符合条件的较大的村。(项号1)
②假期关爱工程。利用暑寒假、周末等节假日,每年举办1至2期夏令营、冬令营活动(每期不少于10天),开办周末“兴趣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安全常识培训、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及身心健康教育、亲情培育等,丰富儿童假日生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项号2)
③结对帮扶工程。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引导党政干部、教师、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力量,与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建立困难帮扶联系卡,根据困境儿童本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精准帮扶。对困境儿童重点进行身心健康关爱服务和生活、教育帮扶,将其培养成为身心健康和有一技之长或高学识的人才,实现“资源——需求——帮扶”的精准链接与帮扶。(项号3)
④亲情关爱工程。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父爱、母爱实际,招募学校老师、社会爱心人士等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担任其“爱心爸爸”、“爱心妈妈”,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谈心交流、每季度至少1次入户看望,让农村留守儿童享受更多亲情关爱。建立“爱心家长”数据库,大力宣传“爱心家长”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热心人士加入“爱心家长”行列。在农村中小学、村(居)推广建立“真情关爱室”、“亲情视频热线”等留守儿童与家长交流互动平台,增进亲子日常交流互动,加深亲子感情。(项号4)
⑤心理健康工程。依托当地心理健康辅导机构,组建心理援助队伍,开通心理服务专线,安排心理健康辅导师、社工师、有经验的教师等,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矫正等方面活动,及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报告情况。(项号5)
⑥儿童学校工程。依托农村幸福院、“儿童之家”、儿童关爱示范点等场所设施条件,开办“儿童学校”,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为下午放学后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进行课外作业辅导和照料管理等服务。(项号6)
⑦“福彩助学”工程。帮助困境儿童、孤儿圆梦,利用福彩公益金,依托省民政学校,对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初、高中学历(或相当高中学历)的困境儿童和孤儿,其有意愿参加养老护理专业学习培训的,免费开展为期1-3年养老技能培训。对在校集中学习期间的学生每天提供25元伙食补助,免费办理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学习成绩优秀者提供奖学金。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由省民政学校负责推荐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工作。(项号7)
⑧司法援助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受侵害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机制。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作用,会同公、检、法、共青团等部门,搭建儿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捷法律咨询,维护其合法权益。(项号8)
⑨智慧关爱工程。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及时、全面将孤儿、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网格化巡防机制,实时掌握儿童动态,及时受理儿童求助,为儿童打造无死角防护网。(项号9)
⑩队伍培育工程。推动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志愿者业务培训,培养壮大本地专业化儿童关爱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项号10)
2、服务指标(项号11)
类别 |
全年指标 |
服务人次 |
备注 |
服务对象建档 |
/ |
≥200人 |
根据屏南县棠口镇、代溪镇、岭下乡和双溪镇的人口数,建立200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对象的基本档案、工作档案。 |
冬或夏令营 |
≥1期 |
≥1100人次 |
利用寒、暑假时间针对留守(困境)儿童开展服务;1期≥10天。 |
儿童学校 |
/ |
≥2200人次 |
利用周末开展服务,丰富儿童假日生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
心理健康讲座 |
10场 |
≥500人次 |
心理健康讲座10场(针对儿童) |
家庭教育讲座 |
6场 |
≥180人次 |
家庭教育讲座6场(针对家长) |
常态化巡访 |
/ |
≥1000人次 |
/ |
结对帮扶 |
/ |
80对 |
链接资源结对帮扶,精准帮扶助力脱贫脱困,教育帮扶助力学习成长等; |
志愿服务队伍 |
1支 |
≥70人 |
组建志愿服务队协同推进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
个案工作 |
4人 |
每人≥5次 |
辅导性个案 |
小组活动 |
4场 |
每场≥5次 |
/ |
微心愿主题活动 |
100人 |
/ |
/ |
项目终期汇报 |
1份 |
/ |
项目总结及成果展示汇报。 |
应配备专职社工6名、项目负责人1名、督导1名、兼职社工3名,其中专职社工持证人数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兼职社工每个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注:须提供相应证书。
(三)基本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本着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社工参与项目,同时需监督、管理及指导社工为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项号13)
2、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在采购人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如中标人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调换;经三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项号14)
3、中标人负责社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采购人对中标人针对社工的管理和培训等相关工作予以实际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加强对所在单位一线社工的指导和管理。服务结束后,中标人负责书面形式的经验总结报告。(项号15)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本次服务期为1年(待一年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延期服务一年,待第二年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延期服务一年,共计三年)。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位置 |
3 |
★ |
交货条件 |
按行业标准、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考核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终期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按本项目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内所有维护义务,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由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提出追索和索赔:a.成交人不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采购合同;b.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服务。c.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