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1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片区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 |
邵阳市昭陵中学、邵阳市双清区中河街小学、邵阳市双清区昭陵实验学校3所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配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批 |
2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2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片区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 |
邵阳市双清区明德学校、邵阳市双清区博文小学2所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配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批 |
3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3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片区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 |
邵阳市双清区志成学校、邵阳市双清区石桥中心小学、邵阳市双清区姚喆中学3所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配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批 |
4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4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片区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 |
邵阳市双清区龙须塘小学、邵阳市双清区五里牌小学、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中心完小3所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配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批 |
5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5 |
邵阳市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五片区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 |
邵阳市双清区东塔小学、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中学、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中心完小、邵阳市双清区短陂桥小学、邵阳市双清区大塘口完小5所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配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 |
1 |
批 |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荤菜类 |
||
1 |
猪肉 |
新鲜现杀 |
2 |
牛肉 |
新鲜现杀 |
3 |
羊肉 |
新鲜现杀 |
4 |
排骨 |
生鲜 |
5 |
牛腩 |
生鲜 |
6 |
猪脚 |
生鲜 |
7 |
牛排 |
生鲜 |
8 |
猪肚 |
生鲜 |
9 |
猪耳朵 |
生鲜 |
10 |
筒子骨 |
生鲜 |
家禽类 |
||
11 |
鸡 |
新鲜现杀 |
12 |
鸭 |
新鲜现杀 |
13 |
鹅 |
新鲜现杀 |
水产类 |
||
14 |
黄鸭叫 |
新鲜现杀 |
15 |
鳝鱼 |
新鲜现杀 |
16 |
鳊鱼 |
新鲜现杀 |
17 |
草鱼 |
新鲜现杀 |
18 |
鳜鱼 |
新鲜现杀 |
19 |
鲈鱼 |
新鲜现杀 |
20 |
泥鳅 |
新鲜现杀 |
21 |
鱿鱼 |
生鲜 |
22 |
虾 |
生鲜 |
禽蛋类 |
||
23 |
鸭蛋 |
生鲜 |
24 |
鸡蛋 |
生鲜 |
蔬菜类 |
||
25 |
小红椒 |
新鲜 |
26 |
大红椒 |
新鲜 |
27 |
小白菜 |
新鲜 |
28 |
大白菜 |
新鲜 |
29 |
包菜 |
新鲜 |
30 |
油麦菜 |
新鲜 |
31 |
西红柿 |
新鲜 |
32 |
黄瓜 |
新鲜 |
33 |
苦瓜 |
新鲜 |
34 |
冬瓜 |
新鲜 |
35 |
南瓜 |
新鲜 |
36 |
白瓜 |
新鲜 |
37 |
丝瓜 |
新鲜 |
38 |
西湖瓜 |
新鲜 |
39 |
土豆 |
新鲜 |
40 |
香芋 |
新鲜 |
41 |
藕 |
新鲜 |
42 |
青皮豆 |
新鲜 |
43 |
玉米 |
新鲜 |
44 |
小南瓜 |
新鲜 |
45 |
白萝卜 |
新鲜 |
46 |
红萝卜 |
新鲜 |
47 |
芹菜 |
新鲜 |
48 |
白菜苔 |
新鲜 |
49 |
萝卜菜 |
新鲜 |
50 |
红菜苔 |
新鲜 |
51 |
黄菜 |
新鲜 |
52 |
菠菜 |
新鲜 |
53 |
莴笋 |
新鲜 |
54 |
山药 |
新鲜 |
55 |
西兰花 |
新鲜 |
56 |
茄子 |
新鲜 |
57 |
淮山 |
新鲜 |
58 |
洋葱 |
新鲜 |
59 |
韭菜 |
新鲜 |
60 |
金针菇 |
新鲜 |
61 |
豆芽 |
新鲜 |
62 |
杏鲍菇 |
新鲜 |
63 |
娃娃菜 |
新鲜 |
64 |
西葫芦 |
新鲜 |
65 |
姜 |
新鲜 |
66 |
大蒜子 |
新鲜 |
67 |
蒜叶 |
新鲜 |
68 |
葱 |
新鲜 |
69 |
蒜苗 |
新鲜 |
豆制品 |
||
70 |
油豆腐 |
新鲜 |
71 |
干油豆腐丝 |
新鲜 |
72 |
水豆腐 |
新鲜 |
73 |
串串豆腐 |
新鲜 |
74 |
卤豆腐丝 |
新鲜 |
75 |
魔芋豆腐 |
新鲜 |
76 |
片片油豆腐 |
新鲜 |
77 |
千帐豆腐丝 |
新鲜 |
78 |
三角豆腐 |
新鲜 |
79 |
武冈香干 |
新鲜 |
80 |
烟熏卤香干 |
新鲜 |
81 |
腰子豆腐 |
新鲜 |
82 |
米豆腐 |
新鲜 |
83 |
拉丝豆腐 |
新鲜 |
84 |
长香干 |
新鲜 |
85 |
|
|
86 |
|
|
干货调料 |
||
87 |
蚝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88 |
香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89 |
香料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0 |
孜然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1 |
红枣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2 |
花椒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5 |
八角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6 |
桂皮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7 |
辣椒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8 |
辣椒皮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9 |
枸杞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0 |
党参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1 |
白糖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2 |
红糖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3 |
冰糖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4 |
粉条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5 |
陈醋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6 |
白醋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7 |
生抽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8 |
蒸鱼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9 |
老干妈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0 |
干椒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1 |
云耳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2 |
鸡精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3 |
酵母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4 |
酱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5 |
味精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6 |
酱类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水果类 |
||
117 |
苹果 |
生鲜 |
118 |
香蕉 |
生鲜 |
119 |
橘子 |
生鲜 |
120 |
哈密瓜 |
生鲜 |
121 |
柚子 |
生鲜 |
122 |
龙眼 |
生鲜 |
123 |
桃子 |
生鲜 |
124 |
猕猴桃 |
生鲜 |
125 |
火龙果 |
生鲜 |
126 |
冬枣 |
生鲜 |
127 |
葡萄 |
生鲜 |
128 |
红提 |
生鲜 |
129 |
青提 |
生鲜 |
130 |
梨子 |
生鲜 |
131 |
柿子 |
生鲜 |
132 |
红薯 |
生鲜 |
133 |
青枣 |
生鲜 |
134 |
芒果 |
生鲜 |
135 |
菠萝 |
生鲜 |
136 |
草莓 |
生鲜 |
137 |
蜜枣 |
生鲜 |
米面粮油 |
||
138 |
米粉 |
当天制作 |
139 |
面条 |
当天制作 |
140 |
大米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1 |
小麦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2 |
食用植物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3 |
食用油脂制品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5 |
食用动物油脂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其它类 |
||
146 |
甜酒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7 |
生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8 |
纯牛奶 |
生鲜 |
149 |
油条 |
当天制作 |
150 |
鸡蛋饼 |
当天制作 |
151 |
麻团 |
当天制作 |
152 |
酥饼 |
当天制作 |
153 |
汤圆 |
当天制作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产品品种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即对邵阳市双清区教育局下属各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进行配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的投标人。
2.采购预算金额(总价最高限价和分项最高限价):30932000.00元;
其中包1:7744000.00元;包2:6336000.00元;包3:5918000.00元;包4:4554000.00元;包5:6380000.00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食材单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无效。
4.供货期限:一年(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
5.报价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食材供应及配送全过程服务范围内的人工费、食材费、检验检疫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食材配送投标人的选择方式
本次招标每包共确定一家投标人作为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投标人。采购人将不定期考察市场价格做对比,发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进行调整,并纳入中标人的考核。
三、考核机制
邵阳市双清区教育局每学期将对食材投标人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不达标的,进入整改程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符合规定,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有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为等任一情况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含学生)相关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索赔。
四、食品供应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食品不得有质量问题和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现象,如供货期限内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因服务或质量不符合各学校要求的,各学校有权退货,造成影响的视情形给予警告或暂停供货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提供的食材质量要求
(一)粮食加工品(1.大米2.小麦粉3.面条)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一级 大米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 |
1、色泽:符合应有品种的色泽,呈透明、半透明或白色,有光泽; 2、形状:符合应有品种的粒形; 3、气味:具有新鲜米的特有香气,无异味; 4、滋味:生米无异味,煮熟后有鲜香味; 5、外来杂物:无; 6、非转基因大米;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
公斤 |
小麦粉 |
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2021) |
1、灰分(干基),%≤0.60,面筋量(14%水分)%≥32.0,面筋指数≥70,水分≤14.5%;颜色泽微黄色或白色,均匀不发暗,粉末细、具有正常的面粉气味、手握面粉松手后松散不成团、味道正常,无发酸、刺喉,咀嚼时没有牙碜感、无杂物,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加工;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
公斤 |
面条 |
GB/T42206-2022挂面标准 |
1、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2021);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
公斤 |
鲜米粉及面料制品 |
鲜米粉、面皮、馄饨皮等 |
1、符合:米粉参照DBS45/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鲜湿米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
件/包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食用植物油、2.食用油脂制品、3.食用动物油脂)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食用植物油 |
符合GB/T 15680-2009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及相关标准 |
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18(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密封良好,无沉淀,产品标识规范,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加工);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公斤或升 |
食用油脂制品 |
符合GB 15196-2015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公斤或升 |
食用动物油脂 |
符合GB 10146-2015 |
1、色泽:具有特有的色泽,呈白色或微黄,无污渍;2、滋味、气味:具有特殊的气味、滋味,无酸臭腐败及其他气味;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
公斤或升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三)鲜肉类(鲜猪肉、牛肉、羊肉、肉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鲜猪肉 |
符合GB 2707-2016 标准 |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与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报告》。 |
一级 |
公斤 |
鲜牛肉 |
符合GB 2707-2016 标准 |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与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
一级 |
公斤 |
鲜羊肉 |
符合GB 2707-2016 标准 |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与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
一级 |
公斤 |
热加工熟肉制品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 |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焦斑和霉斑。 |
一级 |
公斤 |
其他要求 |
1、供货时所提供的鲜肉类食品必须保证是当天宰杀,并提供每批次(实时)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报告》(具体合同约定)。 2、鲜肉制品需提供近期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报告》; 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四)家禽类(鸡、鸭、鹅、养殖性禽类)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鸡、鸭、鹅、养殖性禽肉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畜、禽产品GB 2707-2016 |
鲜活、无病态;无异味、无注水;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
件/公斤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出具所供产品相关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五)海、水产品类(海鲜、水养殖产品(鱼、虾等)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鱼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33-2015 |
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光亮透明。鳃盖紧闭,鳃丝鲜红清晰,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黏液润滑透明,无异味。 |
|
公斤 |
虾类 |
活虾应活蹦乱跳、完整无损,澄清而有光泽; |
|
公斤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2、活草鱼、活雄鱼等鲜活产品配送投标人应将活鱼送至学校食堂验收合格后再现场进行加工处理(由中标人负责加工)。 |
(六)豆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各类豆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
符合GB/T 23494-2009、GB 2712-2014标准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里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 |
公斤 |
说明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七)禽蛋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鸡蛋、鸭蛋等 |
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最新标准。 |
要求禽蛋大小均匀,形状一致,无畸形,颜色鲜洁,蛋壳略显粗糙,表面附着一层霜状胶质薄膜。将蛋放在耳边轻摇,蛋内黏度大无响声。 |
/ |
件 |
说明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八)果蔬类(鲜蔬菜、水果类)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叶菜类 |
茎叶挺实、质地鲜嫩、无明显黄叶、腐叶与多泥根、水分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
公斤 |
|
瓜类 |
瓜形大小粗细均匀、规则协调、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
公斤 |
|
根茎类 |
根茎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无侧芽萌生现象。 |
公斤 |
|
果菜类 |
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适中、形状正常、外皮无斑点、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
公斤 |
|
豆角类 |
生鲜豆类、无变质、坏色、异味、杂质、豆荚饱满、外皮无斑点,色泽鲜艳光亮。 |
公斤 |
|
水果类 |
所有水果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征、果实新鲜、形状尚完整、皮色清洁、果实饱满度为80%左右、果皮表面不得有斑点、不失水分、果实达到生理成熟度、无裂果、腐烂、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果、大小均匀,所需要水果及验收标准详见清单: |
公斤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2、附:①部分蔬菜检测报告标准;②部分水果检验标准。 |
附:①部分蔬菜检测报告标准
项目 |
指标(mg/kg)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P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3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附:②部分水果检验标准:
名称 |
检验标准 |
香蕉 |
果实完好丰满、不缺支、单支均匀、无损伤、无污染、外表光润、无斑点和发黑的痕迹、成熟度75%—85%。 |
苹果(红富士、黄香蕉、红蛇果、青苹果) |
果面光滑有光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无损伤、无病虫、大小果径均匀、外表光泽、新鲜度、成熟度、表皮无任何严重破损和病斑。 |
火龙果 |
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
水晶梨、鸭梨 |
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外形美观、梨果实中大、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 |
香梨 |
颜色带黄、有红晕、果体较小、带长果柄、表面光滑、微软。 |
砂糖橘 |
果实扁圆形、顶部有瘤状突起、带脐端凹陷、色泽橙黄、易剥落、无压伤、腐烂。 |
蜜橘 |
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损伤、无病斑及腐烂现象。 |
橙子 |
果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损伤、易剥离、无萎蔫。 |
圣女果 |
果实直径1—3厘米、色泽光亮、大小均匀、无破皮、无裂口及损伤。 |
草莓 |
色泽鲜红、水灵、无烂斑、无病虫害及伤害、大小均匀,蒂部有青色。 |
木瓜 |
颜色带黄略带绿色、果体表面有少量的纯棱条、椭圆形、手感结实、果皮薄、果肉呈橙红色。 |
甜瓜 |
外形完整良好、大小均匀、果身坚实洁净、果面无裂痕、腐烂、病虫害。 |
哈密瓜 |
瓜形端正、吴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痕及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香气浓郁。 |
葡萄、红提、青提 |
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轻提果穗枝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
水蜜桃 |
外形色泽、果面完好、大小均匀,无破皮、无裂口及损伤,甜度适中。 |
芒果 |
表面光滑有光泽、果体呈腰形、手感微软、坚实、无损伤。 |
柠檬 |
色泽浅黄、果实椭圆或圆形,大小均匀、顶端有乳头状突起、无任何损伤。 |
西瓜(小凤瓜、无籽、薄皮、黑美人) |
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分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甜度高。 |
菠萝 |
外观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常气味、果身坚实、无潮湿溢汁、溢胶、无霜害、无日烧、无腐烂、无药害、味道酸甜。 |
荔枝 |
果皮鲜红、稍带紫色、果肉透明、爽口、甜度适中、无腐烂、无药害及伤害。 |
枇杷 |
果实橙黄、新鲜洁净、有一定硬度,无裂果、无腐烂、无病虫害及伤害。 |
蜜柚 |
果实大、圆形或梨形、果皮厚达1cm、易剥离、酸甜适中。 |
冬枣 |
大小鲜红或深紫、小枣红中带黄、有光泽、果面清洁、无霉烂、无病虫、无破损、手捏手感紧实、不粘、无酒味、无苦味。 |
李子 |
皮光滑并有光泽、个形整齐均匀、无破皮、无病虫害、无皱缩、无压痕、不软塌。 |
沃柑 |
果实大小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损伤、无病斑及腐烂现象。 |
猕猴桃 |
外表为青绿色,手感偏软、无霉烂、无病虫、无破损。 |
甘蔗 |
条状形,无病虫害、汁多味甜。 |
桂圆 |
果色棕黄、颗粒均匀、果身较平滑有光泽、果肉不粘手、易剥落、有韧性、无霉烂、无黑斑。 |
(九)干货类
名称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干货 |
香菇、木耳、海带、笋子、干豆角、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其他干货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最新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
/ |
斤 |
说明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十)调味品及南货(1.酱油2.食醋3.味精4.酱类5.调味料6.食糖7水产制品8.淀粉及淀粉制品9.鸡蛋、蛋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酱油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食醋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味精 |
谷氨酸钠(味精)GB 5009.43-2023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酱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3、半固态调味料(酱)应符合GB 2730、GB 2707、GB/T 317等最新规定等。 |
件/瓶 |
调味料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3、辣椒制品应符合GB 2760、GB 2762、GB 2763等最新规定,以及特定的感官指标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
件/瓶 |
食糖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3104-201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水产 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干海带SC/T 3202-2012;虾米SC/T 3204-2021;淡菜SC/T 3209-2012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件/包 |
乳制品 |
干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 生乳GB 19301-2010 |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1674-2010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 发酵乳GB 19302 乳粉GB 19644-2010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 灭菌乳GB 25190-2010 调制乳GB 25191-2010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 蜂蜜GB 14963-2011 |
件/包 |
其他 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十一)食堂易耗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食堂易耗品 |
如纸巾、牙签、清洁用品、用餐盘子、碗筷等低值易耗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提供所供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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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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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 |
注:(1)各学校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供货商必须满足各学校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并符合现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项目在实施期内有最新标准、规定或要求等更新,则应符合最新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承担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索赔,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须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6)干货、调料、粮油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六、供货及服务要求
1.交货地点:每个交货日(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按各学校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指定的地点。
2.食材供应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学校要求配送食材,不得擅自变更供应食材(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否则,各学校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各学校同意后方可改变。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各学校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各学校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各学校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品种,各学校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不免除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退换补责任)。
5.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足以承受配送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偏远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6.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人员和车辆相关相对固定。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车辆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车厢内部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7.时间要求:配送车辆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食堂,确保粮油干货包装完整度。对于临时调整的需求,配送方应尽快响应,并与各学校协调好新的配送时间。根据各学校的需求和合同约定,确定合适的配送频次。可考虑采用定期定量配送的方式,确保商品供应的稳定性。
8.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
9.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0.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最新相关规定。
11.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各学校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各学校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各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可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12.对各学校临时性补货需求,投标人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按各学校要求送货到位。
13.交接
(1)中标人必须按照各学校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各学校指定食堂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各学校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投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投标人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学校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4、投标人有完善的商品可追溯电子凭证:从进货渠道-物流配送-分拣-加工-进入学校食堂所有的追溯过程;能随时在电脑中查询任何环节(提供可追溯电子存档承诺书)。
15、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任务,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做服务承诺,应配备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提供人员任命书。
16、投标人还应有固定的加工、分拣场所;有完善的物流体系。
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以确保充分清楚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科学精准编制切实可行的响应方案,踏勘的准确性投标人自负,踏勘的费用与可能导致的所有风险投标人自负。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作负偏离处理。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项目供货期限
一年(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如协议期满,因新一期食材采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食材采购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协议签订为止。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1-投标报价折扣率)。
2.各中小学校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市场询价,以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为基准价,经教育局确认后,每月的货款将在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投标报价的折扣率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折扣率固定不作调整。
(1)投标人报价参照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同期市场挂牌平均价格按折扣率报价(即价格折扣率,如八折的折扣率为20%)。
(2)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食材供应及配送全过程服务范围内的人工费、食材费、检验检疫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由于供货商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货品价格的,采购方经调查发现价格虚高(高于基准价)的,按实际价格重新结算,并给予虚高价格差额部分的扣款。
4.若采购人审计部门对本周期内供货价格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供货商有责任根据各学校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成交方协商,供货方须及时调整。
三、调价规则
1、中标价为第一次供货的执行价。
2、履行合同时,各学校将对所采购食材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测算,若调查发现市场调查价较前一次确定的市场调查价波动超过5%时,则启动调价机制,如价格涨跌超过5%时,则按照相应涨跌幅度对执行价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参考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同期市场价格)。
3、每次调整后将对市场调查价进行更新。
4、调整后的采购价=调整前的采购价×(本次市场调查价/前一次市场调查价)。
5、各学校每个月(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将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以此作为定价依据。
四、验收与结算方式
(一)验收
1.供货方提供的货物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搬运、储存等配送环节应符合有关要求。供货量应与食堂实际使用量相符,不得过量配送,长期储存。
2.入库验收:
(1)供货商须向各学校提供相关货物的发票、产品可溯源证明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明。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各学校应严格执行采购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整保存各项采购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各学校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和食材验收专区,专区具备全程摄像并保存摄像功能,能清楚辩识食材及验收过程,所有进入食堂食材必须在专区内验收。学校与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验收,验收人必须在供货清单上签字,验收人不可随意变更。每次验收后,及时在出入库台账进行登记并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各学校对于采购的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数量核对及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对数量不合格要求的,拒绝收货入库,并要求供货商及时补正,对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学校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有权不支付所有货款,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供货商多次出现供应不合格商品的或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各学校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
3.学校按双清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各学校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有权与供货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二)结算方式
1.根据验收结果,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并附经相关人员签字的食材出入库单,按相关财务流程结算货款,货款必须支付至供应商基本开户行账户。
2.付款人:邵阳市双清区各中小学;师生伙食根据收费文件进行收费,按师生实际消费结算。各校开设食堂专用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区教育局集中进行监督管理。
3.各中小学校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评分及供货数量进行据实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经供货商和各学校双方核对确认后,30天内按相关财务流程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签订前要求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按其投标时注明的品牌或出处,提供大米、食用油、面粉、鸡蛋等主要食材的品牌授权证明文件或出处购销合同供采购人查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视为虚假响应,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六、权利与义务:
(一)教育局: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对各中小学及供货商进行监督管理。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对供货商的合同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二)各中小学:
(1)下订单:各中小学向供货商订购的货品,须提前1天并在19: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货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2)对供货商所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使用。
(3)安排专人进行食材的接收和存储,确保食材卫生安全。
(4)按照约定的结算价格和时间支付相应货款。
(5)供货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等问题,学校不能拒收。
(6)供货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当天拿走,如学校需要使用器具,须保管好。
(7)供货商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学校有权退货或换货及按照相应约定条款要求供货商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
(三)供货商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各中小学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配送。
(2)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食材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3)提供的食材品质及有效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最新要求等。
(4)根据各中小学要求,在食材配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配送食材不得掺杂补料或其他低质量食材。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的,非各中小学原因造成的,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
(7)供货商应当为其承担配送任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食品安全责任险。
(8)供货商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9)供货商将货物运送至各中小学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各中小学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10)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供货商、工作人员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供货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各中小学提出索赔要求。
(11)供货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遵守采购方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
七、考核机制
1.供货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每次扣款500元,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各中小学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有权不支付所有货款,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3.供货商在供货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索赔。
(1)各中小学发现供货商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供货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4.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中标后,采购方将对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如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则视为虚假响应,则本次投标无效,并按排名依次替补。
6.因政策调整、采购计划变更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货商应当予以理解、同意,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要求等。
7.考核办法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80%;75分以下的,各中小学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所有货款。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供货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严格执行配送公司“黑名单”制度。凡因出现上述问题而被退出的配送公司,将列入“黑名单”,并通报至全区各中小学校,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参与我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