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4年特色农业保险中药材种植保险项目
2、服务地点:行唐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省财政补助、县财政补助、农户缴纳
4、服务期限:一年
5、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加快河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冀财金〔2020〕1号)文件精神,2024年拟实施特色农业保险中药材种植保险,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提高特色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服务体系为主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因地制宜开发地方特色保险产品,保障种植户利益,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
二、总体要求
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为产业振兴提供风险保障,围绕我县重点优势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推进特色中药材保险工作,引导放大财政资金效应,稳步推进地方特色中药材发展,有效避免农户因灾致贫返贫,不断增强农户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的能力,推动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保险品种
根据《关于加快河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冀财金〔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在满足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产品需求基础上,着力扩大地方特色产业保险覆盖面,不断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将特色中药材(不含黄芩)种植纳入财政支持农业保险范围。
四、支持期限及目标
(一)支持期限。
支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支持目标。
2024年,计划推广中药材种植数量2万亩,总保费320万元,为种植户提供4000万元风险保障,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五、保费管理
特色保险的保费分摊比例为: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补贴比例50%,补贴金额160万元,县级财政保费补贴20%,补贴金额64万元,农户承担总保费比例的30%,自缴金额96万元。
六、保险条款主要内容
(一)保险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连片种植的专业大户。
(二)保险标的。
全县范围内种植的中药材(不含黄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药材,均可纳入保险范围内。
(1)整地块连片种植,能够清晰确定地块界限、标明具体位置;
(2)种植地块应位于当地洪水警戒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非泄洪区;
(3)在当地已种植叁年(含)以上;
(4)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技术管理和规范标准要求,且生长和管理正常。
(三)保险期限。
中药材保险期限最长为12个月,应覆盖中药材高危风险的生长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四)保险责任。
因暴雨、洪水、大风、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冰雹、冻害等自然灾害;山体滑坡、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病虫鼠害等造成中药材损失,且单次保险事故损失程度达到20%(含)以上。
(五)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特色中药材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如下:
种类 |
品种 |
保额 单位:元/亩 |
费率 |
保费 单位:元/亩 |
中药材 |
除黄芩外的品种 |
2000 |
8% |
160 |
(六)赔偿标准。
此次实施的中药材种植保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额和免赔率,但可设置一定比例的起赔线,赔偿标准如下:
1.全部损失
中药材损失程度在 80%(含)以上,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比例×受损面积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比例
生长期 |
赔偿比例 |
苗期(移栽成活至根膨大/茎拔节前) |
40% |
根茎器官形成期或生殖生长期(药用价值未形成) |
70% |
成熟期(药用价值形成) |
100% |
2.部分损失
中药材损失程度在 20%(含)以上,80%(不含)以下的,视为部分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程度×受损面积
损失程度=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财政部门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等工作,督促承保机构落实农业保险相关政策。
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做好防灾减损工作,配合开展承保、查勘、定损等技术支持。
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和银保监会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做好承保理赔服务,不断完善基层网点建设,简化理赔流程,建立小额赔案快速处理通道,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考核。主要考核承保保费规模最低目标值完成情况,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覆盖率,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以及农户投诉率等情况。
(三)加大宣传。中选的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做好特色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先导作用,将新险种及政策内容告知广大农户,提高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同时,充分调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层村级组织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农户积极投保。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农户宣传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详细讲解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费率赔偿标准和操作流程等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