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事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土地、房产评估服务项目B包项目编号:Z1303002407992301-2号
采购预算:400000元服务期:一年
二、采购范围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
三、服务要求
B包:土地收储工作土地、房产评估机构技术服务
1总体要求
1.1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评估任务后,迅速成立项目评估小组,项目评估小组由注册估价师及其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收取资料和项目资料预审),项目评估小组在2小时内响应到位,并负责收取、查验、复核资料。
1.2供应商应及时准确完成项目基础调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报告结果客观、真实,并在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保证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本项目服务。
1.3服务进度要求: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时限完成评估任务。对因项目紧急,需加急评估的项目,应抽调精干力量配合采购人优先评估。
1.4供应商对评估对象、评估目的或评估资料有异议的,可与采购人或评估涉及事项办理单位进行咨询。
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评估工作。如发生上述情况,中标人应主动及时告知采购人。
1.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利益单位贿赂或在评估任务全过程中弄虚作假,对估价对象进行虚假评定,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7在委托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合同规定的服务。
2土地评估:
2.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评估业务工作。
2.2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对采购人委托的采购范围内提供土地估价服务,提供前期勘查服务,提供免费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业务,按照法定评估程序进行,最终出具土地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土地评估业务流程进行。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基础上达到质量最优。
2.3成果要求: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质量最优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公平性等原则。供应商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35号)的有关规定,提供土地估价报告之前,应通过“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
3房产评估:
3.1严格按照有关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及采购人要求,组织评估人员依法开展房地产评估工作,通过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合理确定价格,出具详尽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3.2评估开展应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根据搜集的相关资料和估价对象查勘情况制定评估方案,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撰写估价报告,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必须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
4.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对工作严谨负责,团队分工明确,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估价经验,能够满足采购人针对每个不同项目的实际需求,能够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2为便于工作沟通协作,保证后续成果的审查及应用,本项目房产评估项目负责人须为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项目负责人须为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中已备案的土地估价师。
5、其他要求
5.1工作要求
5.1.1按规定的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保证评估质量。
5.1.2按照国家有关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估价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基础上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
5.1.3成果标准应满足相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2后期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对存在的问题需做到积极沟通并及时解决,做到随叫随到。
6、结算
6.1本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按市场价计列。
6.2报价为供应商依据国家现行收费标准自行填报项目承包费用的下浮率K(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率K取值范围为0-1(不含1)。
6.3本项目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结算费用计算方法:经北戴河区财政评审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1-供应商最终所报下浮率K)。
6.4本项目结算费用将报北戴河区财政局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办理结算手续。
四、验收要求:
验收主体: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标准验收方式、程序、内容:
1、由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报告。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验收流程。
3、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项目合同等文件,依据服务项目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