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4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观斗山隧道综合管护项目 |
1.00(年) |
3,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观斗山隧道综合管护项目 |
/ |
/ |
3,400,000.00 |
总价 |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观斗山隧道综合管护项目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服务内容及范围 (一)综合管护内容及要求 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测技术导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对项目范围内设施开展巡查检查、定期检测、保养小修(含修复养护工程)、安全管理等管护工作及资料相关工作。 (二)综合管护明细表
|
|||||||||||||||||||||||||||||||||||||||||||||||||||||||||||||||||||||||||||||||||||||||||||||
2 |
★ |
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隧道土建结构管护 1.隧道土建结构的日常巡查: (1)隧道洞口边仰坡是否存在边坡开裂滑动、落石等现象。 (2)隧道洞门结构是否存在大范围开裂、砌体断裂、脱落等现象。 (3)隧道衬砌是否存在大范围开裂、明显变形、衬砌掉块等现象。 (4)是否存在地下水大规模涌流、喷射,路面出现涌泥沙或大面积严重积水等威胁交通安全的现象。 (5)隧道路面是否存在散落物、严重隆起、错台、断裂等现象。 (6)隧道洞顶预埋件和悬吊件是否存在断裂、变形或脱落等现象。 (7)日常巡查的频率及资料填报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2.隧道土建结构的清洁: (1)隧道内路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两侧边沟不应有残留垃圾等物品。 (2)隧道内路面被油类物质或其他化学品污染时,应采取措施清除。 (3)隧道的顶板、内装饰或洞壁混凝土、侧墙和洞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污染、油污和痕迹。 (4)隧道排水设施应保持无淤积、排水通畅。 (5)在汛前、汛中和汛后以及极端降水天气后,应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和清理疏通。 (6)对于纵坡较小的隧道或隧道的洞口区段,应增加清理和疏通的频率; (7)对于窨井和沉沙池,应将其底部沉积物清除干净。 (8)隧道的标志、标线和轮廓标应保持完整、清晰、醒目。 (9)当标志、标线和轮廓标表面有污秽,影响其辨认性能时,应及时进行清洗。 (10)清洗标志、标线和轮廓标时,应避免损伤其表面覆膜或涂层等。 (11)隧道横通道应定期清除杂物和积水。 (12)斜井、检修道及风道等辅助通道应定期清除可能损伤通风设施或影响通风效果的异物。 (13)清洁的频率及资料填报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3.隧道土建结构的经常检查: (1)洞口边(仰)坡有无危石、积水、积雪;洞口有无挂冰;边沟有无淤塞;构造物有无开裂、倾斜、沉陷等。 (2)洞门是否有结构开裂、倾斜、沉陷、错台、起层、剥落,渗漏水(挂冰)等。 (3)衬砌是否有结构裂缝、错台、起层、剥落,渗漏水等。 (4)路面是否有落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拱起、坑槽、开裂、错台等。 (5)检修道是否有结构破损;盖板缺损;栏杆变形、损坏等。 (6)排水设施是否有缺损、堵塞、积水、结冰等。 (7)吊顶及各种预埋件是否有变形、缺损、漏水(挂冰)等。 (8)内装饰是否有脏污、变形、缺损等。 (9)标志、标线、轮廓标是否完好。 (10)成交供应商每年度编制桥梁经常检查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后实施。 (11)经常检查的频率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及采购人要求执行,经常检查应当场填写《公路隧道经常检查记录表》并出具经常检查报告。 4.隧道土建结构定期检测、应急检测和专门检测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测技术导则》等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隧道定期检测、应急检测和专门检测,开展技术状况评定,并出具正式报告; (2)隧道定期检测应每年1次。当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结构分项技术状况评定状况值为3或4时,应立即开展一次定期检测。 (3)针对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受异常事件影响,应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应急检测,编制应急检测报告,总结检测内容和结果,评估异常事件的影响,确定合理的对策措施。 (4)应根据经常检查、定期检测或应急检测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按照相关规范开展专门检测,完成技术状况评定。 (5)成交供应商应在开展检测工作前将相关情况向采购人专题报告;完成检测后,检测报告需报采购人备案。 5.隧道土建结构的保养维修和病害处治 (1)严格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测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对隧道土建结构开展日常保养维修和对技术状况评定为1类和2类对应的病害开展处治。 (2)应清除洞口边仰坡上的危石、浮土,保持洞口边沟和边仰坡上截(排)水沟的完好、畅通;修复存在轻微损坏的洞口挡土墙、洞门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开裂、变形。 (3)洞门应保持结构无开裂、倾斜、沉陷、错台、起层、剥落、渗漏水等情况。 (4)衬砌当出现结构裂缝、错台、起层,剥落应及时评判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设立观测标记进行跟踪观测;及时处置渗漏水。 (5)路面铺装材料坚实,表面平整度较好,无出现大面积损坏;无落物、油污或积水;路面无拱起、坑槽、开裂、错台等现象。道路边坡、堡坎和护栏稳定、无错位等。 (6)应保持检修道平整、完好和畅通,不得积水。横通道内严禁存放任何非救援用物品,应及时清除散落杂物,修复轻微破损结构;应定期保养横通道门,保证横通道有效、清洁、畅通。 (7)排水设施应保持无淤积、排水通畅。应保持隧道内外排水设施完好,发现破损或缺失应及时修复;应及时清理排水边沟、中心排水沟、沉沙池等排水设施中的堆积物,不定期检查排水沟盖板和沟墙,及时修复破损、翘曲的盖板。在汛前、汛中和汛后以及极端降水天气后,应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和清理疏通。 (8)吊顶应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当有破损、缺失时,应及时修补恢复,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换。各种预埋件和桥架应保持完好、坚固、无锈蚀,当有缺损时,应及时更换或加固。 (9)内装饰应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当有破损、缺失时,应及时修补恢复,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换。 (10)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信息清晰准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保证交通信息传递无误。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轮廓标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除外。 (11)因交通组织、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等原因,无法立即实施的管护工作,应书面报告,并拟定实施计划按期完成。 (12)不能通过日常管护手段进行处理的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尽快进行妥当的应急处置以确保安全,并向采购人报告。 (二)隧道机电设施管护 1.隧道机电设施的日常巡查: (1)供配电设施日常巡查,应观察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及变配电室内相关设备的外观及运行状态,判断是否有外观破损、声响、发热、气味、放电等异常现象。 (2)照明设施日常巡查,应观察照明设备的外观及运行状态,判断有无异常。 (3)通风设施日常巡查,应观察通风设备的外观及运转状态,判断是否存在隐患。 (4)消防设施日常巡查,应观察各类消防设备的外观,并判断有无异常。 (5)监控与通信设施日常巡查,应巡检隧道内各种监控设备、信息采集和发布设备、监控室各类监视设备的外观和主要功能,并判断有无异常。 (6)日常巡查的频率及资料填报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2.隧道机电设施的清洁维护、机电检修与评定 (1)管护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并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2)机电设施管护应使各类设备技术状况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若有需要维修或更换的,应及时维修更换。 (3)隧道机电设施技术状况评定应不少于1次/年。 (4)机电设施管护应考虑通行车辆、管护人员的安全,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5)机电设施管护应配备专门的电工工具、测试仪器、清洁工具、安全防护设备。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应定期检定,耐高压工具试验应不少于1次/半年,测试仪器校对应不少于1次/年,安全防护设备及高空作业设备检查应不少于1次/半年。 (6)机电设施管护应准确记录各种设备的检查情况和设施故障,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 (7)机电设施清洁维护和检修评定的工作内容、频率及档案资料填写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桥梁日常巡查 1.日常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桥路连接处是否异常。 (2)桥面铺装、伸缩缝是否有明显破损;伸缩缝位置的桥面系是否存在异常。 (3)栏杆或护栏等有无明显缺损。 (4)标志标牌是否完好。 (5)桥梁线形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6)桥梁是否存在异常的振动、摆动和声响。 (7)桥梁安全保护区是否存在侵害桥梁安全的情况。 (8)对有特殊照明需求(航空航道指示灯等)的桥梁,应适当开展夜间巡查。 2.日常巡查的频率、资料填报归档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四)桥梁经常检查 1.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桥梁结构有无异常的变形和振动及其他异常状况。 (2)外观是否整洁,构件表面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开裂、剥落、起皮、锈迹等。 (3)混凝土主梁裂缝是否有发展,箱梁内是否有积水。钢结构主梁抽查焊缝有无开裂,螺栓有无松动或缺失。 (4)支座是否有明显缺陷,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5)桥面铺装是否存在病害。 (6)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7)人行道、缘石有无破损、剥落、裂缝、缺损和松动。 (8)栏杆、护栏有无破损、缺失、锈蚀、移动或错位。 (9)排水设施有无堵塞和破损。 (10)墩台有无明显的倾斜、损伤、开裂及是否受到车、船或漂流物撞击而受损;基础有无冲刷、损坏、悬空;墩台与基础是否受到生物腐蚀。 (11)翼墙(侧墙、耳墙)、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有无缺损、开裂、沉降和塌陷。 (12)悬索桥锚碇是否存在渗水、积水。 (13)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以及桥梁其他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工作。 (14)永久观测点及标志点是否完好。 2.经常检查的频率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规定执行。 3.经常检查资料填报归集:每次检查时现场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并出具经常检查报告,规范归档。 (五)桥梁定期检测 1.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开展一次常规定期检测。检测范围和检测要求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等相关规范执行。 2.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每三年开展一次结构定期检测。检测范围和检测要求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等相关规范执行。 3.成交供应商应在开展检测工作前将相关情况向采购人专题报告;完成检测后,检测报告需报采购人备案。 (六)桥梁日常保养及小修 1.严格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及其他相关规定,对桥梁开展日常小修工作。 2.因交通组织、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等原因,无法立即实施的管护工作,应书面报告,并拟定实施计划按期完成。 3.不能通过日常管护手段进行处理的问题,管护作业单位须尽快进行妥当的应急处置以确保安全,并向采购人报告。 (七)安全管理 1.管护实行工作轮班制,保持24小时不间断值守;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隧道管护安全作业管理规章、安全生产制度、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作业措施计划。 2.对于管护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规定执行。 3.成交供应商需建立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保险资料和资格证等用工人员档案 4.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须取得相应证书;特种作业员工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进入管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并正确使用符合要求的劳防用品,施工作业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6.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管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7.成交供应商应制定隧道及桥梁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储备应急机具设备及物资;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成交供应商每月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闭环管理,每月需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汛期、重要节假日及极端天气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值守;对管理单位交办的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改并资料闭环。 (八)内业资料及社会监督管理 1.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测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管护大纲,编制专项工作实施计划及方案。 2.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以单座隧道及桥梁为单元,建立包含有日常巡查、检测评定资料、保养维修等各类资料的管护技术档案。 3.成交供应商应按期提交月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按期完成定期检测(检修),并出具报告。 4.成交供应商应避免因管护工作不到位发生群众投诉(包括12345市民热线、数字城管等)、上级通报或督办、媒体曝光等情况。若发生上述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 |
|||||||||||||||||||||||||||||||||||||||||||||||||||||||||||||||||||||||||||||||||||||||||||||
3 |
★ |
拟投入人员、机具设备及管理用房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置
注:1.管理、技术人员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2.现场作业人员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机具设备配置 配置原则:为满足隧道、桥梁设施巡查、日常维护、应急抢险维护工作需要,供应商应常态化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基本装备配置清单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注:1.以上机具设备如为自有,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如承诺成交后新购置或租赁,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 15 日内完成购置或租赁; 2.除上述机具设备外,供应商还需配备其它满足管护工作需求的基础机具设备。 (三)管理用房相关要求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无偿提供管理用房使用权,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对管理用房进行必要的更新维护及配置相关办公设施设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以确保管护工作高质效开展,相关要求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
|||||||||||||||||||||||||||||||||||||||||||||||||||||||||||||||||||||||||||||||||||||||||||||
4 |
★ |
其他 1.管护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对现有管理用房进行必要的更新并配置办公所需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满足正常办公需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内将隧道内照明线路整体更换一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隧道机电系统相关软硬件设施进行必要的更新、升级、改造,确保管护工作高质效开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承诺成交后6个月内将无法正常使用的全部应急电源UPS电池组更换。(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增设监控设施并接入指定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新建隧道交通情报板。(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在项目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或补充人员,须提前报采购人批准,且替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本地(宜宾市)开设银行账户用于管护费用结算,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账户信息,确保管护费用专款专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供应商承诺,遇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政府行为以及采购人规划建设需要,致使采购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给予成交供应商任何补(赔)偿(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成交供应商同意无条件服从此条约定,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无偿)撤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13.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导则等,如国家有新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导则,以最新的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导则执行。 1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共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监管考核,考核达标则续签下一年合同。年度累计2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成交供应商所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十天内退场,同时提供完整的前期管护资料和退还采购人向其提供的相关资料。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采购人按照《宜宾市翠屏区桥梁隧道管理所城市隧道管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宜宾市翠屏区桥梁隧道管理所城市桥梁管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分别对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各单项设施管护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单项设施权重计算当期项目综合管护工作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A设施得分*权重+B设施得分*权重······)。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采购人按照《宜宾市翠屏区桥梁隧道管理所城市隧道管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宜宾市翠屏区桥梁隧道管理所城市桥梁管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用每两月和不定期的方式分别对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各单项设施管护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单项设施权重计算当期项目综合管护工作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A设施得分*权重+B设施得分*权重······),根据综合考核得分计算管护经费。以100分为基准,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含 95 分)以上,为优秀等级,足额计取当期管护经费;90(含90分)-95分为优良等级,每扣1分扣减本项目当期管护经费0.5%(即当期扣减费用=扣减分数*当期管护经费0.5%);85(含 85 分)-90分为合格等级,每扣1分扣减本项目当期管护经费1%(即当期扣减费用=扣减分数*当期管护经费1%);80(含 80 分)-85分为基本合格等级,扣减本项目当期管护总经费的20%;8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扣减本项目当期管护总经费的50%。年度累计 2 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十天内无条件退场。,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一)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未能达到管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因乙方管护失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以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