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探索城市物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从单一分散、多头参与,向系统综合、统筹协调“一体化”转变,采购人拟将高新区中和北片区公共空间管理与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交由专业公司统筹运营,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优化管理层级,减少重复监督,降低行政成本,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城市管理变得更智能、更集约、更高效,助力成都智慧蓉城建设与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本次采购位于中和街道北片区,北起锦江区区界、西至天府大道、南至观东二街、东抵区界,面积约19.81平方公里。片区内共有11个社区(姐儿堰社区、陆肖社区、化龙社区、迎江社区、新华社区、新民社区、仁和社区、应龙社区、朝阳社区、双龙社区、府河社区),常住人口约25万人。采购项目内容包括:环卫-道路清扫、环卫-公厕保洁、环卫-垃圾清运、环卫-垃圾分类一体化、园林-绿化管护(道路园林管护、公园管护)、市政-道路管护、市政-桥涵管护、市政-景观照明管护、水务-河道管护、水务-中水湿地管护、市容-牛皮癣清除、市容-综合辅助巡查(扬尘巡查、市容巡查)、智慧化服务业务等内容。采购人拟通过“一体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开展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的高效管理与运维服务,提升中和北片区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建设现代化、智慧化、科技化城市。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0,620,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1,863,530.54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成都高新区中和北区“物业城市”一体化城市综合管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1.00 |
131,863,530.54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成都高新区中和北区“物业城市”一体化城市综合管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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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涉及的相关业务,需运用数字化平台及相关精细化管理系统进行有关业务管理与服务,实现高新区中和北片区域公共空间管理与服务数字化运行。 (一)环卫-道路清扫项目 1.基本信息 本次道路清扫保洁计划招标面积2845952.15平方米,包括一级道路1348451.2平方米,二级道路159068.14平方米,三级道路852711.73平方米和后期预估移交三级道路面积485721.08平方米。隔离栏及桥梁设施保洁(融入对应道路清扫保洁内容中,不单独结款):一级道路护栏13733米,三级道路护栏3514米,桥梁设施4016米。具体面积以下表实际面积为准。 1.1一、二、三级道路(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1.2待移交道路(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1.3隔离护栏和桥梁保洁清单(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2. 服务要求 2.1人员及设备配置 2.1.1★人员配置:配置17名管理人员,39名驾驶员,378名环卫工人,日常应急响应人员21名,护栏保洁人员4名。(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至少配置载质量5吨其他垃圾压缩车4辆,载质量8吨以上洒水车10辆,巡逻汽车3辆,载质量8吨以上洗扫车10辆,载质量8吨以上高压清洗车4辆,雾炮车2辆(有效射程80米),道路养护车3辆,快保车66辆,其他工器具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配置。 2.2工作要求 2.2.1工作内容:道路(含物管区域)清扫保洁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人工保洁、冲洗除尘;人行道方块砖的清洗、路沿石灰带整治;环卫设施维护(含果屑箱清洁维护、垃圾收运等内容,保证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不混运);城市家俱保洁;段面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清运;抑尘车除尘;人行天桥清扫保洁及冲洗、人行天桥护栏擦洗、隔离栏清洗。人行道两旁绿化带保洁作业:清捡绿化带中白色垃圾(含烟头、纸屑、果皮等非植物落叶类垃圾)。 2.2.2环卫设施:清扫保洁工具、设备齐全,符合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2.2.3作业人员管理:着装整齐并且全部统一,挂牌作业;按操作规范作业,实施“四定”管理:定人、定时、定路段、定面积。 2.2.4环境卫生作业: 一级道路实行“4311”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法,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每日机械清扫作业4次;非机动车道(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人行道每日早、中、晚清扫作业各1次、24小时动态保洁;每日夜间冲洗路面1次;隔日冲洗路沿石1次;每月冲刷除尘人行道1次;果屑箱、座椅等城市家具每日定人定时按标准、流程清掏清洁。同样,二级道路实施“3311”、三级道路实施“2311”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法。 2.2.5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普扫:早7:00时前完成。 保洁:24小时保洁(5月—10月早7:00至晚23:00时;11月—次年4月早7:00至晚22:00时;其他时段流动保洁)。 严格错峰作业时间:中心城区环卫清扫和垃圾运输实行错峰作业。每日7:3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00时,尽量避免垃圾转运作业(机动车);每日22:00时至次日凌晨5:00时进行冲洗除尘作业,要切实加强和提高冲洗除尘的作业水平和质量,消除积尘和灰带。 2.2.6其他要求:大气综合治理与环卫降尘作业相结合,日常降尘作业按照“4311”环卫作业法作业,当AQI指数小于85时,每日夜间冲洗路面1次,冲洗作业时间统一安排在每晚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AQI指数超过85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对应的相应措施以最终文件为准。 2.3作业规范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按《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规范》(试行)、《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全区域全时段作业的实施意见》(成城发﹝2012﹞91号)、《城市环卫保洁精细化监督管理办法》及《成都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等相关要求实施。 3. 服务及考核标准 作业标准参照《成都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号执行。 考核办法参照《成都高新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及考核办法》、《成都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20221121版)》按月进行考核,实际考核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环卫-公厕保洁项目 1. 基本信息 本次采购公厕保洁服务共20座,包含8座24小时开放,12座定时开放(含中和街道待移交定时开放2座)。 1.1公厕保洁服务清单
1.2待移交公厕保洁清单
2. 服务要求 2.1人员及设备配备 2.1.1★人员配置:配置1名管理人员,28名管护保洁人员。(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工器具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配置。 2.2工作要求 24小时开放及定时开放公厕整体建筑范围内的保洁服务管理、环卫公厕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卫公厕整体提档升级、重度维修、特殊改造等除外所有维护内容),水电费缴纳,环卫公厕相关标识、标志牌、公示牌安装设置,提供环卫公厕厕纸、洗手液日常耗材等内容。 服务期间每座公厕须随时有人在岗,并且所有员工统一着装。 3. 服务及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参照《高新区环卫公厕管理规范(试行)》、《高新区环卫公厕保洁服务管理质量检查办法(试行)》、《高新区环卫公厕检查考核评分表(试行)》、《成都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20221121版)》,实际考核要求以合同为准。 (三)环卫-垃圾清运项目 1. 基本信息 本次垃圾清运计划招标范围北起锦江区区界、西至天府大道、南至观东二街、东抵区界。中标人负责辖区内所有垃圾产生单位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清运预估总量为223吨/日,其中:其他垃圾运往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169吨/日,运距16公里;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运往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4吨/日,运距92公里;家庭厨余垃圾运往丰和二街小型静脉家园,10吨/日,运距15公里。 2. 服务要求 2.1人员及设备配置 2.1.1★人员配置:配置驾驶员27名,辅助人员54人,中标人应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以上人数包含替岗换休人员。(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配备载质量3吨其他垃圾压缩车5辆(运往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载质量5吨其他垃圾压缩车10辆(运往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载质量8吨餐厨垃圾清运车6辆,以上设备配置可根据实际运载路线的承重而选择合适型号与数量,其他工器具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配置。 2.2工作要求 2.2.1由中标人提供垃圾清运车辆,运输所需油料、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车辆保险、司机聘请费用等车辆运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该车辆在合同期内的运行相关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2.2.2每天至少收运3次其他垃圾与厨余垃圾。 2.2.3做好每天的垃圾清运记录。 2.2.4装运时必须密封整洁,运输过程车辆做好防护,不得出现沿路抛撒、滴漏的情况。 2.2.5所收运的垃圾运输至成都市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2.2.6如垃圾中转站或处置地点发生变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费用根据实际运输距离结算。 2.2.7所有车辆外观标准与员工着装必须统一。 2.2.8根据合同实际运量计算(以实际处理量为准进行结算)。 2.2.9 根据采购人垃圾清运管理要求,统一配置车辆传感器。 3. 服务及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参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规范》(试行)、《成都市高新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与质量标准(试行)》执行、《成都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20221121版)》,实际考核要求以合同为准。 l 环卫-垃圾分类一体化项目 1.基础信息 垃圾分类一体化业务覆盖中和北区19.8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住宅小区、自管院落、学校、企事业单位约25万人口,负责区域内的部分设施投放、分类投放周期督导、全覆盖宣传、垃圾清运(详见:环卫-垃圾清运项目)以及部分家庭厨余垃圾预处理等工作。中和北区包含13个社区:姐儿堰社区、陆肖社区、化龙社区、迎江社区、新华社区、新民社区、仁和社区、应龙社区、朝阳社区、双龙社区、府河社区、观东社区(除新川部分)、龙灯山社区(除新川部分),本次招标小区清单:
2.服务要求 2.1人员配备 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中标人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合理配置项目人员及督导员。所有人员着统一工装。 ★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43人,含项目运营队成员,督导负责人,宣传员。(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项目其它工作人员:督导点位745个,按照1人/点位进行人员配置,督导期限为90天(每个点位督导4小时/天),督导费用分摊至三年,若督导效果明显(即满足《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评定办法》中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器中纯净度要求或采购人其他要求),可根据实际调整为巡回督导,具体督导情况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以实际配置人数按月据实结算费用;垃圾管理员5人,根据居家馆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按照1人/馆配置,以实际配置人数据实结算费用。 2.2设备配备及服务 2.2.1垃圾处置服务:中和街道小型静脉家园厨余垃圾预处理量20吨/天,以实际处置量据实结算费用。 2.2.2设施设备配置:居家馆设施设备5座,其他垃圾桶(660L)46个,厨余垃圾桶(240L)54个,可回收物收集桶(240L)23个,有害垃圾桶(120L)15个,箱体式分类投放设备389格,箱体式分类投放设备需满足《成都高新区商品物业住宅小区和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站点建设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设备要求或采购人的其他要求,以上设施设备在总体项目费用中以折旧摊销考虑,实际结款按月度落地设备数量及设备采购的原值金额一次性结算。 2.2.3设施改造、落地:洗手池225个,收集点改造7个,以上改造、落地设施设备在总体项目费用中以折旧摊销考虑,实际结款按月度落地设备数量及设备采购的原值金额一次性结算。 2.2.4设备配备要求:中标人须在计划投放区域投放采购人认可的设备。另中标人可积极发动垃圾投放责任主体主动投放箱体式分类投放设备,设备所涉及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设备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2.3工作要求 2.3.1分类宣传、分类培训 将中和北区分为4个区域来开展分类宣传、分类培训工作,每个区域平均覆盖约2.5万户。分类宣传、分类培训工作包括中和北区住宅小区、自管院落、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新川片区以外全区域的入户宣传、摆点宣传、主题活动、氛围营造以及对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实现“大手拉小手”全覆盖宣传。 2.3.2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落地设施设备,包含居家馆设施设备落地、运营和养护,四分类桶投放(易耗品移交给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箱体式投放设备(若为中标人投放,由中标人负责落地、养护;若为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投放,由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落地、养护),垃圾收集点改造(改造后移交给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洗手池建设(落地后移交给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垃圾投放点安排垃圾分类督导员进行驻点分类督导,督导员定时值守于垃圾投放点,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并且监督、检查、分拣投放垃圾,并完成后期巡查督导等;督导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组织督导员的定时定点督导、二次分拣、督导记录等工作。 生活垃圾收集要及时、分类收集,具体由中标人根据实际制定分类收集方案,报各试点项目业主同意后与清运单位共同实施。 2.3.3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2.3.3.1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家庭厨余垃圾由清运单位运输至中和街道小型静脉家园,中标人负责利用就地化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 2.3.3.2 有害垃圾由中标人负责分别循相关管道交等专业部门暂存或交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暂存与处置。 2.3.3.3 可回收物经由中标人的居家馆收集后,自行循相关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置,回收账单须存档。 2.3.3.4所有分类垃圾清运均需每日记录清运台账,以月度进行数据的上报。 2.4其他要求 此次招标内容仅针对中和北区全域现有落地住宅小区、自管院落、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后续新增垃圾分类点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实施,超出部分的费用另行协商。 3. 服务及考核标准 垃圾分类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2022年成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提标提质工作方案》、《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评定办法》等规定执行,由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街道共同考核,实际考核要求以合同为准。 l 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道路园林管护、公园管护) 1.基础信息 本次招标面积总计2545625.95平方米,包括综合绿地2113089.55平方米和后期预估移交综合绿地116000平方米,纯草坪200000平方米,时令鲜花9246.6平方米和公园管护面积107289.80平方米,另有行道树14263株。 1.1本次招标范围 北起锦江区区界、西至天府大道、南至观东二街、东抵区界,包含区级管理范围和街道办事处管护范围,主要路段有梓州大道、利州大道、吉龙路、中和大道、润和路、安和路等,以及新怡公园和芙蓉岛公园。 1.1.1市政道路园林区级管理范围 市政道路园林区级管理范围主要道路包含成仁快速路(绕城-观东二街)、梓州大道(迎江路-观东二街)、天府大道领峰小区外市政绿地、高新体育中心周边、锦江沿岸江滩东侧和河心岛、新世纪东路等。管护总面积1170927.68平方米,其中综合绿地962370.68平方米、时令鲜花8557平方米、纯草坪200000平方米,行道树5593株。(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区级管理范围清单
1.1.2市政道路园林区级管理未移交范围 未移交管护区域包括洗瓦堰绿化工程、河道改造工程等项目综合绿地450000平方米,天府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及周边综合绿地300000平方米,中和片区综合绿地织补工程17460平方米,成自泸以东30米内市政绿地项目84000平方米及后期纳入北区一体化管理预估移交绿化建设项目116000平方米,共计967460平方米。(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1.1.3市政道路园林街道办事处管护项目范围 市政道路园林街道办事处管护项目总面积299948.47平方米,其中综合绿地299258.87平方米,时令鲜花689.6平方米,行道树8670株。 市政道路园林街道办事处管护项目在管面积约198908.64平方米,其中综合绿地198219.04平方米,时令鲜花689.6平方米,行道树8587株。(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街道办事处管护区域在管项目清单
街道办事处管护区域待移交综合绿地面积约101039.83平方米,行道树83株,主要道路包括中和大道二段、中和大道四段等。(实际管护面积以移交证书或派工单为准) 街道办事处管护区域待移交范围清单
1.1.4新怡公园 位于成都高新区中和片区,应龙路以南,应龙南二路以东,观东一街以北,应龙南三路以西。 管护服务项目总面积61037.24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1251平方米,绿地面积37190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19921平方米,防腐木面积1660.24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015平方米,公厕2座,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市政设施、雕塑等配套。(参照公园管护标准,实际数据以建设方审计移交清单为准) 1.1.5芙蓉岛 芙蓉岛公园位于成都高新区中和片区,梓州大道东侧,熊家桥路以南,府滨中路以西。 管护服务项目总面积46252.56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22712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21263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947.56平方米,水体330平方米,公厕1座。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市政设施、雕塑等配套。(参照公园管护标准,实际数据以建设方审计移交清单为准) 2.服务要求 2.1人员及设备配备 2.1.1★人员配置:配置1名项目经理,并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市政绿化人员配置标准每12000平方米配置1名工作人员,公园绿化人员配置标准每8000平方米配置1名工作人员,按现招标面积配置193名绿化管护人员,10名行道树管护人员,13名驾驶人员,6名秩序人员,11名纯混播草坪管护人员,3名公厕保洁员,4名环卫人员,1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剪草机19台,割灌机20台,绿篱机19台,吹风机12台,油锯19台,高枝油锯16台,打药机12台,高枝剪31把,抽水泵2个,树木粉碎机1台,台剪29把,打孔机2台、两轮巡逻车2辆,洒水车6辆、对讲机8台、货车4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巡逻汽车2辆,高压冲洗机1台,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其他工器具应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2.2主要服务内容 2.2.1市政道路园林 对管护段面市政道路绿化、小游园、微绿地(含铺装、游步道、绿道)内的园林、园艺、市政、游乐设施等项目进行管养、维护、维修及更新。 2.2.1.1绿化管护:包括绿化面积中所有的绿地、植物、时令鲜花、花境、树木、乔木、灌木、地被的养护(除草、修剪、浇水、施肥、防病治害)、复壮、更换、除尘。每年对乔木进行大修一次,每年对现有地被、灌木更新率不低于20%。 2.2.1.2时令鲜花及花境管护(仅针对有鲜花的包段):时令鲜花的管理内容包括购置、种植、更换及管护等。时令鲜花更换次数每年不低于6次。 花境主要由时令鲜花、多年生花灌、观赏草等构成。时令鲜花参考上述管理内容和要求执行;多年生花灌、观赏草等花境其他组成部分的管理内容包括更换、修剪及管护等,不低于原有的景观配置效果。 2.2.1.3清扫保洁服务:包括绿地、游步道、绿道、设施设备、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以及垃圾收集转运等。所有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等)均须做绿色无害化处理。 2.2.1.4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对易损耗木竹材料、灯杆、照明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柜、线缆等)、应急设施、游乐设施、娱乐健身设施、坐凳、音响、监控、树池盖板、树木支撑杆、绿化护栏等设施设备的检修、翻新、更换等,翻新、刷漆每年不少于1次。 2.2.1.5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管理、日常安全巡查、秩序维护(如:流动商贩制止、不文明行为制止与劝阻、噪音扰民劝阻等);重点区域警示牌的设置与维护;依法保障游人人身财产安全措施与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理(如:紧急救援服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救灾抢险等)。 2.2.1.6其他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管理用房的内部设置与布置;按要求设置公益宣传栏(牌),做好文明指数测评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临时交办的管护工作和其他任务等。 2.2.1.7本项目管护范围内如涉及有1-6项管护内容未覆盖的部分,成都高新区主、次干道、行政、商业重要区域市政绿地、城市公园,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一级养护标准执行。背街小巷、游园广场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二级养护标准执行。成自泸以东及其他泛公园形态绿化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三级养护标准执行。 2.2.2公园 2.2.2.1园区内环卫服务:包括园区内道路路面、景观平台、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桥的日常清扫;座凳、亭子、标示牌、路灯柱、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垃圾箱、果皮箱、喷泉、健身设施等的日常清洁和除尘;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洁保洁;垃圾杂物的每日收集转运(包括垃圾收集点的清洁)、蚊虫定期消杀、乱张贴物的清除等;以及原施工单位续管期内的绿地保洁工作。 2.2.2.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包括绿化面积中所有的绿地、植物、时令鲜花、花境、树木、乔木、灌木、地被的养护(除草、修剪、浇水、施肥、防病治害)、复壮、更换、除尘。每年对乔木进行大修一次,每年对现有地被、灌木更新率不低于20%;时令鲜花的管理内容包括购置、种植、更换及管护等。时令鲜花更换次数每年不低于6次。 花境主要由时令鲜花、多年生花灌、观赏草等构成。时令鲜花参考上述管理内容和要求执行;多年生花灌、观赏草等花境其他组成部分的管理内容包括更换、修剪及管护等,不低于原有的景观配置效果(绿化垃圾无公害处置)。 2.2.2.3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市政设施设备、管理用房、成品岗亭、道路、地面各类铺装、管线管道、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景观桥、坐凳、路灯柱体、遮阳棚(廊架)、栏杆、娱乐、运动、健身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更换、定期刷漆翻新等。 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雨水收集系统、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柜、线缆等)、应急设施等的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检修等。 2.2.2.4景观水域管护服务:包括喷淋系统日常管理;景观湖的日常管理水质监测、水位、水生态日常管理;水体清淤工作;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打捞与清理工作和水生动植物的养护、调控、清除与补充等。 2.2.2.5园区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包括治安保卫、入园车辆管理、禁止犬只入园的管理、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园区禁止放飞风筝及无人机等;公共秩序和人流秩序维护;流动商贩制止、不文明行为制止与劝阻;园内文化娱乐噪音扰民的日常管理等;运动及健身设施安全管理等。 2.2.2.6园区内公共安全服务:包括重点区域警示牌的设置与维护;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措施与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人员疏散措施管理;救灾抢险;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理等。 2.2.2.7其他服务: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管理用房的内部设置与布置;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 3.操作手册和考核标准 一成都高新区行道树冬季涂白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城市行道树冬季涂白养护,其他区域乔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目的意义: 防冻害:涂白剂可帮助树干反射大量的太阳光线,避免昼夜温差过大导致的乔木冻害。 防病虫害:涂白剂中添加的农药(石硫合剂)可以杀死树皮内的越冬虫卵和蛀干害虫,从根源上防治各类病虫害的发生。 三、涂白准备工具:
(一)涂白高度要规范 按照同一路段,涂白高度一致的原则,以路沿石边界标高为基准,确定行道树涂白高度为1米。其他区域乔木涂白高度应与乔木规格匹配,以主干基部为基准,胸径30cm(含)以上乔木涂白高度应为1.2米;胸径10cm(含)至30cm(不含)的乔木涂白高度应为1米;胸径10cm(不含)以下行道树涂白高度应为0.8米;丛生乔木可不涂白,但应喷撒石硫合剂。 (二)涂白基准线要平整 涂白基准线处(即涂白剂与树干交接处)收口应完整、圆滑,边线应平齐,确保美观。 (三)树干涂白要均匀 树干涂白面应涂刷均匀、完整,以不露树干底色为宜。 (四)树池、路面要无污染 涂白施工中应确保无滴漏,施工完成后树池、路面无污。
五、人员组织 各绿化养护单位应成立行道树冬季涂白工作组,并内设准备组、作业组、验收组等3个小组。由项目经理任工作组组长,负责行道树冬季涂白工作的方案制定、技术指导、质量验收;班组长任各小组技术负责人,负责行道树冬季涂白工作的技术交底、过程控制等。 准备组:负责依据行道树规格,确定涂白高度并做好标记;准备并铺设好垫布;做好树干附着物清理。 作业组:负责涂白剂的调配;根据已确定的涂白高度,进行涂白作业。 验收组:负责涂白作业完成后的垃圾杂物清理;涂白效果复核。 六、方案制定 (一)信息收集 行道树冬季涂白前应对养护段面内的行道树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记录好行道树品种、规格、数量、所在路段等信息。 行道树冬季涂白信息表
(二)分析研究 根据前期收集的各类信息,确定拟涂白路段、涂白高度、作业顺序、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等,并形成行道树冬季涂白工作初步方案。报绿化养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技术交底 涂白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严格的岗前培训,以掌握行道树冬季涂白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操作要点、安全要求等。 (四)示范段打样 为确保行道树冬季涂白品质,涂白工作组组长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场现场打样,分析总结,优化调整作业方案后,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备案。 七、操作步骤 一铺:在行道树树池内铺设具有一定吸水性的布料(如土工布),规格为1m*1m或1.5m*1.5m,以确保树池、路面、绿地等不被污染。 二清:涂白前应将树干附着物(如钉子、夹板、草绳、树干死皮、旧涂白料等)清理干净,避免涂白粘贴不稳固,但不得损伤树皮。 三标:使用标准杆找到基准高度,标记出涂白边界,为保证同一路段涂白高度统一,可使用绳索辅助,以确保标记线整齐统一,无歪斜。 四涂: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毛刷蘸取涂白剂,围绕涂白标记线涂刷一圈,再由上而下均匀涂刷剩余部分,涂刷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滴漏。 五取:涂白完成后,应静待10分钟,确保涂白剂粘贴稳固后再小心去掉胶带和铺垫物。不可下拉或撕扯胶带,铺垫物应向内翻折,避免涂白剂滴落。 八、安全环保措施 (一)涂白剂选择 可选择采用传统配方涂白剂或成品涂白剂。为确保病虫害防治效果,不得在涂白剂中添加其他酸性农药。 成品涂白剂:按照产品说明加水稀释搅拌均匀即可。 传统配方涂白剂:将石硫合剂、食盐、生石灰、清水按1:1:6:20配比混合制成涂白剂。 (二)农药使用 农药使用应符合《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HJ 556-2010)》和《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GB12475-2006的相关要求。 (三)环境保护 按照成都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应立即暂停行道树冬季涂白相关工作。 (四)作业安全 为确保车辆、行人安全,应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施工作业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摆放工程告示牌、锥形桶等,对工作范围进行警戒防护。 九、经验总结 行道树冬季涂白工作完成后,应对照涂白工作方案和现场效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涂白效果不达标的段面,行道树冬季涂白工作组组长要深入一线亲自督导,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保证园林绿化环境品质和形象。
二、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树木修枝技术操作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操作手册适用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城市行道树、绿地和公园内乔木的修枝整形作业,各物业小区、产业园区可参照本技术操作手册执行。 二、修枝原则 每年修剪:由成都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绿化管护公司负责,按照修枝步骤研究乔木修枝工作,原则上应做到“三年大修整树形,每年小修出成效”,确保乔木修枝工作落到实处。 协调统一:同一条路段、同一个区域、同一个品种、同一个规格的乔木修剪后应树形相似、高度统一、效果协调;孤植乔木要根据现场空间关系、乔木品种单独制定修枝方案。 因树成策:按照拟修剪乔木的生物学特性、区域位置、空间维度、气象情况、功能属性、景观要求等因素,制定修枝方案。行道树、点景树及其他重要位置乔木,应以疏枝、抽剪为主,配合短截缩冠手法调整树形,避免重剪、截杆等;绿地内乔木、片植乔木,可以适当增加缩冠和裁枝强度,促进林下苗木、草坪生长。 创新美观:为确保乔木生长势和观赏效果,在遵循乔木生长规律和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基础上,鼓励创新型修剪,彰显高新特色。创新型修枝方案必须经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修枝步骤 (一)研究 操作单位应成立乔木修枝工作领导小组,由操作单位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班组长任组员。负责研究乔木修枝实施条件,制定修枝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每年9月,修枝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召开会议(须有现场会议,留存会议记录和照片),讨论拟定修枝总体方案,内容包含:各路段乔木现状、修枝数量、修剪技法和拟达到效果、修剪时间、计划投入人员和机械数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二)商定 由修枝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及其他第三方人员(如有必要,须提前征求社区意见),结合现场实际,审议本年度乔木修枝方案,定原则、定品种、定效果、定投入、定时间、定保障,修枝方案原则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年一定。 (三)申报 操作单位商定修枝方案后,应于每年10月1日前向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申报,并填写信息表,汇报修枝计划和实施内容(报现状、报计划、报方法、报投入以及现场打样情况)。
(四)审核 操作单位提交年度乔木修枝方案后,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应组织操作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修枝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论证。 (五)实施 修枝方案审核通过后,操作单位应立即全面启动修枝工作,原则上主要修枝工作应在60天内完成。修枝作业期间,应每日进行安全技术较低,汇报修枝工作照片及工作完成情况,并每月汇总一次修枝作业相关数据和效果照片。 (六)总结 各操作单位完成修枝工作后30天内应组织召开修枝一次总结会,总结本年度修枝优秀案例,反思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收集汇总的修枝工作照片,应按照“一年一册、一路(园)一册、一类一册”的原则编制成册。 (七)检查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定期或不定期对修枝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监督方案实施情况,验收修枝完成数量、品质、效果等。 (八)完善 结合本年度修枝工作实施情况,完善修枝步骤和方法,推陈出新,形成标准化作业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安全和环保措施 (一)安全作业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修枝前组织班前安全培训、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划定作业区域,并放置安全警示牌、修枝公告、安全警示带,配齐保护装备、辅助设备,并设立专职安全员,确保有制度、有培训、有公告、有设备、有安全员。 (二)环保措施 修剪产生的绿化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开展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如覆盖、堆肥、生物质发电等环保措施。 五、树种定型修枝示范
三、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着装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从事市政绿化管理、养护工作的企业和人员。 二、管理人员服装
三、绿化工人服装 四、公园保安服装
五、配饰及标识 (一)配饰
(二)标识 六、配置参考
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防汛操作手册 一、编制目的 为系统、规范做好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汛期抢险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各管护公司和责任主体应对汛期灾害性天气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确保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防汛抢险原则 系统谋划: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系统谋划。以冬季为起点,秋季为结束,周而复始,布置工作。坚持做到:冬季修枝疏内堂,减轻乔木自重;春季排查除隐患,加固倾斜乔木;夏季抢险保安全,解决现场问题;秋季总结做补充,制定来年计划。 预防为主:各管护公司和责任主体应急抢险工作应以冬季修枝、春季加固为主。在汛期来临之前,提前排除安全隐患,准备应急物资、落实人员,避免树木倒伏带来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生命至上:一是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坚持管护公司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生命至上的原则;二是在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预案,坚持保障市民生命至上的原则。做到自己不受伤害,也不伤害别人。 及时高效:一是每个季节的工作都应该做到及时,并形成工作总结报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在防汛抢险时应该做到:遇到狂风、暴雨天气,夏季六点之前巡查完毕,七点之前险情处置完毕,确保上班通勤车辆不受影响。 三、系统预防准备 (一)防汛度汛工作年度安排 防汛度汛工作以头一年冬季为起点,当年秋季为结束,形成一个防汛工作周期,按照“冬修枝、春排险、夏抢险、秋总结”的思路,周而复始开展工作。 1、冬季修枝疏内堂,减轻乔木自重:对大型乔木、浅根系、易倒伏的乔木必要时进行重修截干、缩冠,以减轻树冠重量。 2、春季排查隐患,加固倾斜乔木:做好虫害防治,减少汛期来临树木折断风险;排查公园绿地、排水沟渠(尤其是下沉空间排水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查照明、配电设施等有无破损、漏电等隐患;排查绿地边坡是否稳定,绿地有无空洞、沉陷隐患;排查公园构筑物是否倾斜、松动、脱落等;全面梳理项目人员、财产相关的保险是否齐备、足额。 3、夏季抢险保安全,解决现场问题:入汛后随时检查防汛物资和机具是否齐备并功能正常,防汛人员是否进入工作值班状态等,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安全、高效进行排险。 4、秋季总结做补充,制定来年计划。 (二)四季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冬季:侧重在编制年度计划和修枝。 春季:侧重在排查隐患和支撑加固。 夏季:侧重在巡查和抢险。 秋季:侧重在资料闭合、现场精细和总结提升。 1、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按季开展工作 冬季根据实地情况开展修剪工作 冬季修枝方案编制和实施时,应考虑到夏季防汛需求,对高大、浅根系、树冠大的乔木进行抽枝、疏枝,必要时进行重修截干、缩冠修剪,减轻树冠重量,防止树木来年汛期倒伏。 针对小叶榕、天竺桂、香樟等常绿树种,重在梳理内堂;针对黄葛树、蓝花楹、栾树等速生树种,重在控制树冠高度和冠幅;针对木芙蓉、紫叶李、紫薇等树冠较重、根系偏浅类树种,重在截杆造型。 春季或汛前排查加固 在汛期来临前,根据对段面的摸排情况,对浅根系、易倒伏或支撑不规范的乔木进行防汛加固、规范支撑,减少汛期倒伏风险。对于部分特殊情况,要单独制定加固方案。 2、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结合管护段面实际踏勘排查情况充分分析,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细则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并在每年5月前上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审核备案。 防汛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设置、巡查人员安排、抢险人员安排、防汛物质准备、汛情发生后各类具体应急抢险工作的先后处置顺序以及处置措施、防汛度汛情况总结汇报方式等。 3、 防汛物资储备 汛期来临前(一般在每年6月前)对段面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排查情况和整改需求,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如撑杆、防洪沙袋等。 4、 抢险物资储备 为了能够及时进行抢险工作,各管护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包括:对讲机、手电、安全帽、安全绳、救生衣、雨衣雨靴、十字镐(或定制雨篦子钢筋钩)、抽水机、警示标志、巡查车等,并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设专人检查、维护。 5、 建立应急队伍 在汛期来临前(6月之前),各管护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建立防汛应急队伍。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牵头,由各园林绿化管护单位共同组成100人防汛应急队,设立林业园林汛情应急指挥部,负责高新区林业园林汛期汛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6、 保险 各管护公司项目务必做到保险购买齐全(包含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企业的雇主责任险,员工意外团体险等),为安全度汛和汛期抢险工作做好保障。 7、 防汛应急演练 汛期来临前,由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园林绿化管护公司做好防汛应急演练工作,交流学习,规范措施,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四、现场应急抢险 (一)现场应急抢险原则 应急抢险生命至上原则:防汛抢险全过程必须确保各园林绿化公司抢险队伍作业安全,确保排险过程中不对第三方造成伤害。 应急时效性原则:防汛抢险要做到及时、有序、快速;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期要确保交通通畅。 应急主次原则:先主路后支路,先行道树后绿地苗木,优先保障市民出行安全通畅。防汛抢险按照“一巡、二顺、三扶、四精细”的顺序进行巡查排险并加强扶植乔木后期管理。 (二)人员组织
(三)应急抢险处置流程 1、应急指挥部发布天气预警、巡查通知;各项目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巡查组和抢险组进入待命状态。 2、暴雨来临,各项目经理立即通知巡查组出动巡查,并在发现险情的点位做好警示标志,报告指挥部。其中小险情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单处理(如对小型乔木扶顺),以尽可能恢复或缓解交通压力为宜。 3、根据巡查组上报的出险情况,项目指挥部立即派出抢险组进行排险。 道路积水:立即疏通雨篦子等道路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 绿地、公园、下沉广场积水:立即使用抽水机对积水进行强排。 大型乔木倒伏,影响交通:对倒伏乔木采用临时处置措施,修剪乔木多余枝丫或进行截干,扶至绿地内先让出交通车道,确保交通通畅。为确保倒伏苗木扶植后能恢复正常生长,一般等待天气转晴或土壤含水量不再处于饱和状态后,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研判,适时安排吊车协助进行扶植。 小型乔木倒伏或断枝,轻微影响交通:对倒伏乔木就地扶植、清理断枝或巡查组发现时直接扶至绿地内优先恢复交通。 绿地内乔木倒伏或断枝,未影响交通:暂不处置,待对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点位进行排危后或待天气转晴(或土壤含水量不再处于饱和状态后)再进行扶植、清理。 4、排险组排险完毕后,后勤保障组要对区域内的落叶、细小断枝进行后续清理,避免堵塞排水系统、恢复绿地整洁。 5、天气转晴后,应对管护区域进行再次巡查,尤其是对公园、 小游园、绿道等区域的警示牌、标志牌有无松动,电箱电路是否正常,凉亭、花架等构筑物是否存在构件松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排险工作全部结束后,待天气稍缓(一般3-5天内),要对紧急扶植的乔木进行二次加固,二次药物灌根消毒 ,恢复树池盖板等,加强扶植后精细化管理。资料员统计、汇总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受灾情况和抢险处置情况、苗木报损情况上报总指挥。 7、在当轮防汛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各项目要对当轮抢险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查漏补缺;并根据自身情况对当轮恶劣天气所造成损失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进行整改,减少下次暴风雨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或其他财产损失。 (四)防汛抢险注意事项 1、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将人员安全放在第一位,若当前天气状况不符合安全抢险原则,则可采用临时处置措施,等天气情况稍缓和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2、进行道路抢险时,安全员全程面向交通行驶方向,指挥社会车辆尽快驶离现场。 3、在进行抢险作业时,安全警示措施摆放到位,非抢险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4、在日常工作中,要落实对枯枝、落叶的清理,减少汛期安全隐患及内涝风险。 五、报损总结和计划 1、 每一次汛情预警发布后,各园林绿化单位在当天9:00前将度汛巡查和处置情况上报指挥部所在的工作群。 2、在白天发生汛情且持续的,每间隔1小时更新上报度汛巡查和处置情况,直至汛情缓和或预警解除。 3、当轮汛情结束后1月内,各园林绿化单位对因汛情造成的绿化资产灾损情况书面报告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作为核销的基础资料。 4、每年10月中旬,由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组织各园林绿化单位对本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汛抢险工作及本年度汛期受灾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本年度防汛抢险工作中的可取之处和存在的不足,交流经验,以便指引制定新一年度防汛工作计划,积极完善相关措施。
五、成都高新区树木补栽、换栽操作规范手册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和日常维护中园林绿化树木建项目病(死)树木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倒伏、景观风貌不佳等问题,规范补栽、换栽操作流程,避免施工中的失误操作给市民带来误解,提高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成都高新区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手册,高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护项目内的树木补栽、换栽、移栽工作,请遵照执行。 二、坚持四个做到 一是做到建立相应台账,逐一整改落实。 二是做到“双随机、一公开”提前公示公告、“谁建设谁保护”明确主体责任,公开征得市民理解。 三是做到“品种相同、规格接近、支撑规范 、统一美观”,作业安全、及时、有序、适季。 四是做到尽量夜间施工、不影响交通,不在车流高峰时段作业。 l 处置流程 一巡:巡查发现缺株枯死树木。 二报:报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批: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对实施方案审批。 四备:备齐补栽苗源,提前5天作施工公示公告。 五取:现场彻底取出枯死树木,尽量夜间施工。 六换:组织换栽补栽,尽量夜间施工,3日内完成。 七查:加强现场监管,及时查看补栽换栽效果。 l 注意事项 1.原有枯死树木的取苗,一律不得采取砍伐留桩的方式,必须连根拔起。 2.如因季节原因,不能及时补栽换栽,应通过多种渠道广而告之。 3.树木更换和移栽,尽量选择非交通高峰时间段的夜间施工。 4.补栽换栽须提前落实人员、材料、机具,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做到科学有序。 5.施工完毕后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冲洗和补栽,避免造成环境问题。 6.后期应明确专人,对补栽换栽的植物进行管养维护,避免再次死亡。 l 补植补载统计表(参考) 包括补栽路段、树木品种、规格、数量等等形成《补栽换栽统计信息表》,附现场照片上报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
l 物资准备(参考) 包括但不限于:吊车、洒水车、安全桶、警示带、安全帽、输液袋、各种起挖、栽植树木工具、公示牌、清洁工具、垃圾清运车、支撑杆、安装支撑工具、夜间作业照明、反光背心等。 七、补栽换栽现场人员组织分工(参考) 施工单位在行道树、大型乔木补栽换栽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乔木栽植规范流程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人员、物资、机具、材料准备充分,确保补栽换栽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高质量完成。 其中,安全保障组,除了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还要做好对市民的围观劝导、问询解释工作,确保市民知情、满意。 八、树木补栽换栽操作规范标准 l 原则 品种相同、规格接近、支撑规范、栽植规范,树池无明显露土、无明显空档、统一美观。 l 注意事项 尽量夜间施工,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公示解释工作,让市民知情满意。 l 树木补栽换栽流程 现场打围、公示——起死树——松土杀菌——土球杀菌——树根喷洒生根剂——修剪枝叶——定点栽植——加固支撑——浇定根水(高大乔木或反季节需补液袋)。 (四)补栽换栽后期养护注意 浇水、覆土、扶正、除杂草。 (五)个别情况需更换品种 逐步淘汰的女贞树、法桐、白杨等乔木,建议因地制宜更换品种。 (六)其他注意事项 绿地内死树根球要清理彻底。乔木种植穴的深度要在土团厚度的90%左右(深了易积水、浅了易倒伏)。乔木补栽换栽植后要做土围堰(围堰内直径不小于土球直径或乔木胸径的6倍)。定根水浇水时间控制:冬春季控制在24小时内,夏秋季控制在4小时内,定根水过程中和过后注意培土。浇水过程中要对树冠和树干喷洒水(最少是达到滴水欲流) (七)乔木补栽标准
九、成都市园林绿化在建项目病(死)树木移除更换基本要求 针对园林绿化在建项目病(死)树木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倒伏、景观风貌不佳等问题,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在建项目规范有 序推进,努力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现就园林绿化在 建项目病(死)树木移除更换基本要求明确如下。 (一)审查流程 我市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在建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在建项目 (含已建设完成处于绿化质保期内项目)涉及树木病(死)移除 更换的,管护责任单位应及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项目整体建设方案对树种规格、实施时间、技术要求等事 项进行审查。 (二)公示公告 经审查移除更换的(死)树木,项目施工单位应在病(死) 树木移除更换施工前5个工作日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公告。公告应包括项目名称、责任单位、项目建设方案(移除更 换事由)、建设起止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市民群众来电来访沟通解释工作。 (三)施工组织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病(死)树木移除和更换应尽量安排 在夜间施工;要坚持同期进行的原则,因客观原因不能同期进行 的,应在3日内完成补植工作。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业主、 监理单位应做好相关现场监管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日常养 护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并确保树木移植成活率。
六、成都高新区行道树树池管护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公园行道树树池管护工作。商业街区内部、物业区域管护区域等参照执行。 二、常见树池材料类型 目前,成都高新区范围内,树池形式类型多样,主要有铸铁盖板、防腐木盖板、高分子材料盖板、草坪等10种树池形式(优劣分析,详见附表1)。通过调研,树池形式根据人行道宽度、行道树品种,优先选择的树池形式推荐如下。 (一)根据道路宽度 主、次干道两侧有规划绿地,道路板带形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宜采用连通的生态树池,如序号8。树池内优先选择狗牙根、台湾二号等低维护强度草坪覆盖。人流密集的支路、背街小巷等,如交子商圈、大源商圈、会展中心周边、管委会周边等重要区域,宜应采用铸铁形式盖板,标化参照府城大道、非标化参照锦城大道树池形式。一般支路和背街小巷,各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宜选择橡胶盖板、防腐木,草坪覆盖,如序号7、9、10。 (二)根据行道树品种 小叶榕、黄葛树等浅根系,根系发达树种,宜采用连通树池,局部可以通过升高树池的方式,消除根系乱象问题。连通的生态树池内,优先选择矮化麦冬进行覆盖。 银杏、桂花、天竺桂等深根性树种,优先选择连通树池方式,如道路宽度条件不允许,可使用独立树池,优先选择狗牙根、台湾二号等低维护强度草坪进行覆盖。人流密集的区域,可选择采用铸铁盖板、防腐木盖板和橡胶盖板(序号1、2、7)。 其他树池覆盖形式,因维护难度大、测评保障难等原因,不予推荐。 附表1
(一)一路一景,材质统一 针对不同道路和树池类型,应制定具体的管护方案。同一条道路,树池应统一材质、样式,一路一景,原则上避免材质混用。 (二)费省效宏,实用美观 选用的树池形式和覆盖材料,应充分考虑现地条件,保证安全耐久、功能实用、美观大方,方便后期管理维护。前期建设要考虑后期管养维护投入和历久实用,做到费省效宏。 (三)以连为主,草坪优先 新建和改造树池时,在条件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条形树池,同步植绿覆盖,提升绿量。树池覆盖材料优先选择暖季型草坪覆盖,重要节点,设置花卉或花境点缀,不宜过量。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针对树池管护,每周至少巡检一次,每月形成工作总结,并建立管护台账(详见附表2);每个季度,各项目技术负责人要组织研究一次,日常管护中“修、补”方案,经项目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树池形式更“换”、树池内植物品种更“换”,项目经理审查,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形成“一路一景,材质统一”。 附表2:
(二)新建提升 在项目新建、品质提升和专项整治时,树池专项应纳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树池整治须作为专项进行研究,原则上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整治方式 日常维护措施以“修、补、换”为主,树池提升、改造措施以“连、改、优”为主。 (一)日常维护措施:修、补、换。 修:硬质材料盖板,对跛翘、损坏、不平整问题,及时采取修补、调平、翻新等措施进行维护,以保证树池盖板的稳固、平整、整洁。修旧如旧,形成“一路一景,材质统一”。 补:树池补植的苗木应使用原有品种,做好整地降土、规范栽植,确保植物密度和覆盖度,铺植草坪应做到满铺、平整、不露土。树池植物应使用耐修剪、耐踩踏、耐荫的植物,如小叶女贞、鸭脚木、台湾草、吉祥草、麦冬。 换:在日常养护中,应对无法通过维修措施保证效果的盖板进行更换,对不予推荐的树池覆盖材质,应根据道路和人流量情况,统一更换为生态树池、防腐木、铸铁和橡胶盖板。防腐木盖板超过3年,原则上应全部更新。 (二)树池改造措施:以“连、改、优”为主。 连:连通树池,植绿增量。主次干道和通行宽度≥3.5米的道路,特别是人流量较小的次干道,如栽植香樟、黄葛树、小叶榕的单体树池,应连通树池并植绿覆盖,彻底解决单体树池缺陷问题。 改:换改并举,生态优先。 针对支路和背街小巷树池,行道树为小叶榕、黄葛树等浅根系树种,应整体改造为生态树池,使用暖季型草坪或耐荫植物覆盖,改造时须做好切根降土,树池覆土应低于路沿石5cm。 针对人流量大支路和背街小巷,行道树为桂花、银杏、蓝花楹等深根系植物,树池应改造为铸铁盖板、防腐木盖板或橡胶盖板,不采用其他硬质材料盖板,做到“费省效宏,美观实用”。 特殊情况,如通行宽度≤2米的道路,为保证通行空间,针对根系发达、抗逆性强的小叶榕、黄葛树、香樟、大叶女贞等树种,报主管部门审定后,树池可使用透水材料进行硬质处理,预留乔木生长空间。 优:抬升高度,优化功能。针对商业街区内部、物业区域,应优化树池设计,采用休闲游憩性树池,抬升树池高度形成景观座椅,增加树池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七、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项目建管并行前期预管理工作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手册适用于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在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整理、绿化植物栽植、绿化设施安装等工作内容的预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施工期 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场地竖向排水(明显的竖向施工缺陷)、土方回填质量(土质及栽植土厚度)、场地平整度、苗木选型、管线敷设和接入情况等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现场查看,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成后 对已建成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品质(乔木、灌木、地被、花卉、花境、水电、照明设施等)进行简要初步评估,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l 养护期 对项目质保期内的日常管理情况(修剪整形、清扫保洁、路灯照明、游乐设施完好率等)进行现场巡查,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主体 由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林业园林处牵头,成立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项目前期预管理工作组,并内设南区预管理小组、西区预管理小组、中和预管理小组等3个小组。 组长:林业园林处负责人,负责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项目前期预管理的全面工作。 (一)南区预管理小组 副组长:负责牵头成都高新区南区园林绿化项目前期预管理工作。 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芳草、肖家河、石羊、桂溪属地街道城管科和社区相关负责人为属地负责人;成都高新区南区各绿化养护公司项目负责人为辅助人员。 (二)西区预管理小组 副组长:负责牵头成都高新区西区园林绿化项目前期预管理工作。 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合作、西园属地街道城管科和社区相关负责人为属地负责人;成都高新区西区各绿化养护公司项目负责人为辅助人员。 (三)中和预管理小组 副组长:负责牵头成都高新区中和园林绿化项目前期预管理工作。 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中和属地街道城管科和社区相关负责人为属地负责人;成都高新区中和各绿化养护公司项目负责人为辅助人员。 四、工作流程 (一)施工期 1、主要内容及标准
2、查看方式 施工期间,组员负责对照施工期预管理工作要点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拍照、记录,图文并茂反馈副组长。由副组长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施工期预管理工作报告,经组长审核后通报给建设单位。 (二)建成后 1、主要内容及标准
2、评估方式 项目竣工后,组员负责对照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拍照、记录和初评,图文并茂反馈副组长。由副组长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初评工作报告,经组长审核后通报给建设单位。 (三)养护期 1、主要内容及标准
2巡查方式 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各片区副组长组织组员不定期开展养护期巡查工作;组员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记录并反馈副组长;由副组长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巡查工作报告,并报组长审核。建设单位应对照审核通过的巡查工作报告及时组织问题整改。 五、工作纪律 预管理工作组成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前提开展工作,为园林绿化项目实现建、管无缝对接创造条件,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如发现廉政问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取消责任单位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对一般工作人员予以开除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扣除责任单位当月考核分数5-10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部门及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预管理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只能通过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进行反馈,形成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仅供建设单位参考,不具有强制性,如有设计优化,应按照高新区建设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八、成都高新区地栽时令鲜花栽植操作手册 一、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负责审核技术负责人方案,落实对应各组工作安排、协调调度鲜花进场、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及完成情况,落实施工交底。 技术负责人:制定实施方案,审核放线图纸、监督方案落实,负责技术指导及监督落实情况。 准备组:根据项目经理安排、技术负责人方案确保前期选苗及出圃、运输保障、栽植工具、安全文明设施设备、劳保用品等准备工作到位。 作业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图纸开展清理原有植株、整理绿化用地、放线、栽植以及后期清洁卫生等工作,并在验收后移交养护。 安全组:提前做好安全交底,备齐安全设施设备及用品、做好安全围护,全过程监督及落实安全文明工作做到实处。 验收组:根据经审核方案及图纸确认现场是否顺利完成,对缺陷及差异处及时要求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养护组:根据行业规范对应条款开展正常的保洁、浇水、病虫害防治、施肥、补植补栽等相关工作,确保鲜花效果的常态化保持。 二、操作步骤 一选:整体要求——生长健壮,花繁叶茂,花色艳丽,相同图案不同品种颜色对比明显,要求为初花,出花率≥40%。 二整: 1、整理绿化用地:清理原有萎焉花卉、杂草、石块、垃圾等与土壤无关杂物。 2、平整场地:大型地块机械(装载机、挖机)结合人工平场,小型地块可直接人工平场。常规:与道路、路沿石或嵌边石齐平。特殊(有且不限于):“鱼背形”——沿中线等高,向两侧逐渐降低。“山丘形”——选点造坡,向四周逐渐降低。“波浪形”——峰顶峰谷呈规律数量及高差。 3、沉降:场地平整后及时灌水沉降,以沉降后土壤低于边石2cm为宜。 三放:整体要求——图案与图纸相符、边线平滑。结合图纸做好施工放线工作,以小型地块异型放线为例:常规主要先根据图纸规律性定点,然后使用50m皮尺沿定点走线,最后使用“白灰”(滑石粉)沿形状撒线。图案复杂可使用网格法,单个地块图形常态化保持不变的话也可用草石隔离带固定边界,每次直接区域内换花即可。 四栽:整体要求——图案和色彩配置精美,错落有序,有层次感,株行距适宜,无缺株、倒伏现象,无枯枝残花,不露土先沿边线栽植一排走边定型,接着由内而外栽植或由前向后栽植,栽植过程中做到叶片挨叶片不留空,如果鲜花批次高度整齐则直接栽植,如若略微有高低差异,高的栽植在后排或平整场地内的中心区域,由中间向四周逐步降低呈现规律。栽植后管理人员及时按照图纸核查栽植效果,查漏补缺,确保鲜花整体效果。 五养:日常巡查养护中随时观察,及时清理焉掉的鲜花及叶片,发现死亡植株及时更换,春夏季每月不低于1次病虫害防治,秋冬季每月不低于1次施肥。(具体养护措施详见《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地栽时令花卉养护章节)。 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当月换花一次,全年不低于六次。 方案报送:换花前报送方案至高新环城局园林处审核,有且不限于点位描述、点位照片、工期、鲜花品种、鲜花颜色、鲜花照片、换花面积、平面布置图,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先自行组织验收,然后及时上报园林处,并附鲜花栽植后效果,园林处视情况组织专人专项验收或安排在月末测评中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直接反应在月末测评分数中。 保护措施:夏季部分写字楼玻璃幕墙反光处,及时给鲜花遮阴,冬季经不起霜打的鲜花遇到寒潮或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及时覆膜保温,增强鲜花生命力花期的延续; 下花:鲜花到场前,组织人员把杯苗花卉放置栽植区域,如需占用铺装须在地上做好铺垫,防止污染地面,鲜花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鲜花栽植不得隔夜; 浇水:时令鲜花因花干柔软,浇水尽可能用花洒喷头(可订制)来喷洒,切勿用大口径喷头冲洒导致杆径断裂鲜花死亡;浇水水温和土壤温度差不不宜超过10℃。
高新区环卫公厕管理规范(试行) 一、开放时间 24小时开放公厕:24小时开放。定时开放公厕:6:00-23:00。(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设施要求 标志牌、公示牌严格执行《成都市卫生间及环卫工人休息室标志牌平面设计图》制作技术参数及要求。无其它未经各级地方政府批准同意的文字、图形标识。 各类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好、整洁,通水、电,照度达标,排污管道通,无障碍设施、儿童便器、母婴设施等功能完好。 三、作业人员 管理员专职保洁。 管理员服装整齐、整洁,佩证上岗,文明服务。 四、作业工具 毛巾、塑料扫帚、拖把、撮箕、垃圾袋、水刮器、塑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硬质塑料刷、清洁剂、消毒剂。 五、作业内容 擦洗门窗、灯罩、洗手盆、水龙头、小便站位隔板、大便厕位门及隔离板;清除墙面积尘、污迹、蛛网、乱张贴物;清除便器尿垢;清洁墙面、台面、地面、蹲台;清除公厕室外周边废弃物。 六、作业流程 使用清洁工具清除公厕内的蛛网及墙面积尘、污迹,每日1次。 使用干净毛巾擦洗门窗、洗手器具、小便站位隔板、大便厕位门及隔断板、瓷砖墙面,每日至少1次。 使用塑料扫帚清除地面及蹲台废弃物、使用干净湿拖把(不滴水)清洁地面、蹲台;每日至少2次并见脏及时清洁。 使用清洁剂清洗便器,每日2次。 使用水刮器、毛巾清除洗手盆台面、面镜积水,及时清洁。 废纸容器内的废弃物即满即清。清除室外周边(10米范围内)废弃物,每日3次。 每周全面清洁、消毒、除尘1次。 七、质量要求 无烟蒂纸屑、无阻塞、无尿垢、无积尘蛛网、无蛆蝇、无臭味;门窗、隔板、蹲位、便器、地(墙、台)面、周围环境洁净。 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地面照度不低于150lx。 公厕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筑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裸土以及乱堆杂物。 工具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无杂物。管理房无闲杂人员,不得挪作他用。 八、其他要求 1、管理公司必须在中标辖区设立至少一处固定的公厕管理保洁服务项目部,便于日常管理协调使用。项目部地点必须选择在成都高新区内(不含东区),办公区面积不少于30㎡。 2、公厕管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上墙。如:《公厕管理员、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公厕管理考核检查办法》、《公厕管理奖惩制度》、《工具发放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厕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 3、管理用房仅限于管理人员休息使用,不得留宿与公厕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将管理房对外出租;不得在管理房内生火煮饭,堆放杂物,不乱拉乱接水电线路;管理房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严禁摆摊销售商品(卫生用纸除外)。 4、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发现影响公厕管理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5、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检查公厕门窗、水龙头、烘手器、水箱等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每日检查3次。 7、喷洒消毒药水,春冬两季每日不少于1次、夏秋两季每日不少于2次。 8、按要求提供厕纸及洗手液。 9、无障碍通道畅通。 10、污水预处理池(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清掏)。 11、本规范施行期间,市城管委及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台新的环卫公厕管理标准,按新标准进行。 高新区环卫公厕保洁服务管理质量检查办法(试行) 一、检查的组织实施 环卫公厕管理作业质量检查工作由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由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环卫检查组(市政环卫处)负责对公厕管理的日常检查和资料汇总、计分和通报。 二、检查对象 环卫公厕保洁服务管理公司。 三、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按照《高新区环卫公厕保洁服务管理规范》、《高新区环卫公厕保洁服务管理质量检查扣分标准》和《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成城发〔2012〕194号)执行。 四、考核方法 1、环卫公厕管理质量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采取明查和暗访,考核分数填入记分表。明查(即:事先通知,组织公厕承包方一起对所有公厕管理保洁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暗查(即:随机性检查)。 2、考核组每次检查,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在2人(含2人)以上,方可进行检查。检查中要详细记录考核时间、地址、考核情况(含照片资料),并开据检查记录单;每次检查,被考核单位公厕管理服务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暗查除外)。 3、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上级通报、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经核实后作为日常检查的内容记入检查结果。 五、评分办法 1、每月公厕检查结果于次月10日前进行书面通报(附检查扣分明细表)。 2、公厕管理作业质量检查采取扣分与扣款相结合的办法,每月考核得分与公厕管理服务经费挂钩,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月考核得分=100分-<(日常考核扣分累计数)+领导指出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曝光扣分数> (2)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下,每减少1分扣100元;85(含85分)以下,每减少1分扣除200元;考核成绩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下,每减少1分扣除400元;70(含70分)以下,每减少1分扣除1000元。 (3)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由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通报诫勉。全年诫勉两次以上或年终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下,由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凡被高新区淘汰的作业公司,取消在高新区下一轮投标资格。 3、其他 (1)未按要求实施公厕免费服务,擅自收费,每座扣5000元,并按照《城市管理管养企业负面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环卫公厕保洁服务管理公司进行记扣分。 (2)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每次扣3000-5000元。 (3)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及未按时进行公厕开放的,每次扣1000-2000元。 (4)凡是在成都市文明指数测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测评等市级以上部门或第三方测评活动中考核排名末尾,每座扣5000元。 (5)未经上级部门许可,擅自将管理房对外出租,每次扣5000元。 (6)因乙方责任引起劳资纠纷、未妥善解决,每次扣5000元,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项 1、被检查单位认为检查有误,可以向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申辩,经复核重新认定,复核只进行1次。 2、本办法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园林绿化考核办法 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区域内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技术及艺术水平,美化市容,现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成都本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签订的城市公园、市政绿化(含游园、广场)、临时绿化等园林绿化管护作业合同,以单个合同作为考核单元。 (二)考核依据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 3.《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 4.《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 (三)等级划分 成都高新区主、次干道、行政、商业重要区域市政绿地、城市公园,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一级养护标准执行。背街小巷、游园广场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二级养护标准执行。成自泸以东及其他泛公园形态绿化按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DB510100/T 239-2017)三级养护标准执行。 二、考核构成 (一)高新区生态环境城管局 由林业园林处负责人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街道社区 由各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可书面指定属地社区及相应片区网格员具体负责。 (三)管护公司 由各管护公司项目经理牵头,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巡查人员、段面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四)纪检监督 局纪检组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参与监督考核,并对考核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林业园林处纪检联络员与局纪检组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发挥联络员监督、宣传的作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 年度考核组成 年度考核由月度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汇报成绩三部分组成,按百分制计算,月度考核平均分占年度考核成绩80%,半年和年终考核汇报成绩各占10%。并按年度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并进行通报。 (一)月度考核 每月,由林业园林处牵头,开展月度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同一问题不得重复扣分,每个单项分数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全年月度考核数学平均分将纳入年度考核排名。 (二)半年和年终考核 6月份、12月份,林业园林处组织各管护单位分别开展半年和年终考核汇报,以单个合同为汇报单元,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计负分,参评单位和林业园林处片区负责人共同打分,取数学平均分为考核汇报最终得分,纳入年度考核成绩排名。 四、月度考核组成 结合工作实际,月度考核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日常巡评(30分)、月末互评(20分)、街道考评(20分)、突击任务应急保障(10分)、信息报送(10分)、台账资料(10分)。 高新区园林绿化管护月末考核汇总表( 月)
(一)日常巡评(30分) 每月各片区负责人对各自责任项目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上月3个点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各管护公司须确定一名技术人员,一同参与现场检查考核,考核内容详见考核评分表(附件2),当月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均纳入巡评基础得分。巡评基础得分按照百分制计算,单项总分扣完为止,占月末考核总分30%;如还存在其他典型问题如日常巡查不到位,工作不细致,造成不必要的投诉案件(详见负面行为清单),一处扣2分,日常管护问题,一处扣1分。 被成都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除当月综合管护费用的10%;被其他市领导、委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5分;被局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4分;被局分管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3分;被林业园林处作为典型批评的一次扣2分。优秀案例如积极参与各类评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详见正面行为清单),每月加分不超两项,每项加分不超过2分,最多不超过4分,加分后日常巡评得分不得超过30分。 (二)月末互评(20分) 所有履约单位共同组成月末互评考核小组,每月底开展一次现场互评交叉考核。月末互评分为三个等级,乔木修剪到位、灌木轮廓清晰,草坪修剪及时,鲜花养护精细,整体景观效果良好,考核分数为16-20分;乔木修剪基本到位、灌木轮廓基本清晰,草坪修剪基本及时,鲜花养护精细度有待改进,整体景观效果一般,考核分数为12-15分;乔木修剪不到位、灌木轮廓不清晰,草坪修剪不及时,鲜花养护不精细,整体景观效果较差,考核分数为12分以下。月末互评最终得分为互评得分平均值。 月末互评表
(三)街道考评(20分) 由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牵头,根据项目属地实际,结合履约单位日常管理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月末考核,并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考核评分表反馈林业园林处。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核内容详见考核表(附件2),单项总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如一个项目涉及多个街办、社区的,则取数学平均分,街道考评得分占月末考核总分20%。 (四)突击任务应急保障(10分) 在重要节日庆典、重大接待、活动、测评保障、突发事件、机动任务等所涉及的事项中,未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应急保障队伍、做好物资储备的,自发现之日起,每延迟一天扣1分;未按相关要求和计划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未及时完成问题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 (五)信息报送(10分) 各类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信息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次扣1分;工作情况汇报(包括但不限于日报、月报、工作总结等)粗制滥造、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在“镜头下”工作的,一次扣2分。 (六)台账资料(10分) 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置专职资料员的,自发现之日起,每延迟一天扣1分;未按要求对管护项目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或资料混乱的,一次扣1分;各类工作台账、资料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数据不详实,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一次扣2分。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以百分制计分,月考核85分以上(含85分),全额支付当月综合管护费用。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大于等于6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综合管护费用的1%。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则全额扣除当月综合管护费用,连续三个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服务单位。 (二)若全市对区(市)县开展年度考核排名,成都高新区未列中心城区(5+2)排名第一,则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有权对年度排名末位的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自然年度12月份管护费用的50%。 (三)高新区智慧平台建立后,各管护公司人员将按合同约定将履约人员接入相应的智慧平台,接受定位、打卡监督。年度月末考核每发生一次低于80分的情形,原则上管护人员(一线工人)接入系统人员数量在原有人员数量基础上增加10%。 本考核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件1
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年度考核重点
附件2 考核评分表(一级养护标准)
附件3 高新区园林绿化管护正负面清单 l 绿化管护正面清单(每一项原则加1分,不超过2分)
二、绿化管护负面清单(典型问题)
(六)市政-道路管护项目 1. 基本信息 管养道路17条,管养总面积215840.74㎡,巡查道路111条,巡查总面积1732309.99㎡。 1.1管养道路17条,管养总面积215840.74㎡;
1.2巡查道路111条,巡查总面积1732309.99㎡:已交付使用道路62条,总面积1098194.99㎡,未交付使用道路49条,总面积634115㎡。
2. 服务要求 负责采购人委托的高新区中和区域道路巡查、养护作业,主要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边坡及挡墙等附属设施,巡查以目测为主。 2.1人员及设备配备 2.1.1★人员配置:道路巡查每5公里配置1名巡查人员,一体化运营后人员的职能整合,市政巡查、管养人员共计配置20名。(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自卸车至少1辆、两轮巡逻车至少1人/辆、手扶单钢压路机至少1台,应急发电机至少1台,灌缝机至少1台,内燃式冲击夯至少1台,破碎镐至少1套,吹风机至少1台,电焊机至少1台,冲击钻至少1台,巡查记录仪1部,智能手机人手1部,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工作要求 2.2.1市政道路: 2.2.1.1日常巡查:指对管护道路(包括道路设施及市政家具等)进行日常巡查,并对管护道路上的杂草、青苔等杂物进行清除。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每5公里至少配备一名巡查人员,巡查以目测为主,其中重点路段、中心城区商业繁华路段、党政机关所在地等一类管理路段的巡查人员每天必须进行徒步巡查两次,其他路段可每天巡查一次,并按规范填写市政道路巡查表,如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后另行支付费用维修。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全责。 2.2.1.2日常管养:指日常巡查、道路维护(包括道路设施及市政家具等)及保养小修工作(小修工作指同一条道路同一施工维修作业点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或其维修费用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下的道路维修)、承担有关零星工程方案的设计、整理并归档管护道路相关技术档案、按规定绘制管护道路平面图、断面图、桩号图等。对路面接缝及裂缝进行周期性灌缝,对车行道沉陷、破损、裂缝及井圈周边平整度不符规范要求和人行道破损、方砖缺失、跛翘等病害进行更换、维修,同时对管护道路路缘石、平石、嵌边石及沿线树穴周边砌块石材(包含但不限于树池、花台、花池)等进行修补。 2.2.1.3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护道路现场维护应急演练。 3. 考核参考标准 应对城市道路设施进行巡视检查,详细作业标准请参照: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成都市市政行业标准〉CDSZ 01-97、CDSZ 02-97》 4. 考核办法 4.1考核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日常养护管理,切实提高城市道路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路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 4.2考核依据 4.2.1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4.2.2成都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CDSZ01-97) 4.2.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4.3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对受采购人委托从事道路等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单位的日常作业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道路巡查、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详见《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七)市政-桥涵管护项目 1. 基本信息 负责采购人委托的成都高新区中和范围内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市政道路上的32个标段桥涵的日常巡查、管养管理工作。 巡查类桥涵(隧道):共计钢筋混凝土桥26座,23168.26平方米,人行天桥4座,2445平方米,涵洞2座,273平方米,总面积合计25886.26平方米。
2. 服务要求 负责采购人委托的高新区中和区域桥涵(隧道)日常巡查、维护及保养小修工作,整理并归档桥涵(隧道)相关技术档案。 2.1人员及设备配备 2.1.1★人员配置:市政桥涵(隧道)人员配置按照4-6座配置一名:一体化运营后人员的职能整合,项目配置人员共计6名,包含项目经理(工程师)1名,巡查、管养人员5人。(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巡逻汽车至少1辆、两轮巡逻车至少1人/辆、应急发电机至少1台,电焊机至少1台,冲击钻至少1台,巡查记录仪1部,智能手机人手1部,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桥涵(隧道): 2.2.1日常巡查:指对管护桥涵(隧道)进行日常巡查,并对每座桥涵(隧道)设置桥涵(隧道)铭牌、标志、标牌、常水位及洪水位线、墩台编号及桥涵(隧道)管理信息公示牌等。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涵(隧道)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要求巡查,巡查以目测为主,并按规范填写桥涵(隧道)巡查表,如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后另行支付费用维修。 2.2.2日常管养:指日常巡查、养护管理及小型维修(小型维修指单座桥涵(隧道)同一施工维修作业点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桥面修补、裂缝总长度小于30米的修补或单次维修费用在人民币4万元(含)以内的维修服务)、整理并归档桥涵(隧道)相关技术档案。对桥面系修补、混凝土结构裂缝及缺损修补加固、标志牌维修及更换、装饰涂料层修补、支座保养及清理、伸缩缝清理维修及更换、栏杆维修及刷漆、限高架维修等养护工作。 2.2.3常规定期检测评估:所有在管巡查和管养的桥涵(隧道)必须每年常规定期检测一次,并出具书面报告(中标人可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公司进行检测)。同时,根据桥涵(隧道)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并按照常规定期检测结果向采购人提供应进行结构定期检测的桥涵(隧道)名单。 2.2.4建立档案资料:以每座在管桥涵(隧道)为单位建立桥涵(隧道)技术档案资料。 2.2.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桥涵(隧道)现场维护应急演练。 3. 作业标准 应对城市桥涵(隧道)设行巡视检查,详细作业标准请参照: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 《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城市桥梁结构加固技术规程》CJJ/T239-201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4. 考核办法 4.1考核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桥日常养护管理,切实提高城市道桥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桥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桥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 4.2考核标准参照 4.2.1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4.2.2成都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CDSZ01-97) 4.2.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4.3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对受采购人委托从事道路等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单位的日常作业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桥梁巡查、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详见《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八)市政-景观照明管护项目 1. 基本信息 负责采购人委托的成都高新区中和范围内熊家桥路、府河路、府河横街、公济桥路、府滨北路上的景观照明工程的日常巡查、管养管理工作。 本项目包含: 熊家桥路、府河路、府河横街、公济桥路、府滨北路上的景观照明工程。 2.服务要求 负责采购人委托的高新区中和范围内熊家桥路、府河路、府河横街、公济桥路、府滨北路上的景观照明工程日常巡查、维护及保养小修工作,整理并归档相关技术档案。 2.1人员及设备配备 2.1.1★人员配置:按照一体化运营后人员的职能整合,本项服务配置人员共计5名:强电技术员2名,弱电技术员1名,高空作业人员1名,监护值守人员1名。(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2设备配置:曲臂式高空作业升降平台车至少1辆、应急发电机至少1台,电焊机至少1台,切割机至少1台,电钻至少1台,电气检修工具箱至少1套,巡查记录仪1部,智能手机人手1部,防护装备人手1套,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景观照明: 2.2.1日常巡查:对管护景观照明应当安全整洁、画面完整。出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和灯具损坏的,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防止景观照明设施显示画面及播放内容被他人入侵、利用或者篡改。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景观照明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按照《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试行)要求巡查,并按要求填写巡查表,如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采购人,组织力量进行维修。 2.2.2重大节日巡查:在重大节日来临前对设施是否完好,开光灯是否准时,亮灯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巡查。 2.2.3日常维修:以安全、便于操作为原则,选择夜间亮灯后或白天进行。定期清洁灯具设施,及时清理设施上的违章广告、悬挂物,保持设施整洁。在重大节假日来临前,有计划地备足维修材料,保障维修(抢修)工作正常运行。 2.2.4建立档案资料。 2.2.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景观照明现场维护应急演练。 3. 作业标准 应对景观照明设行巡视检查,详细作业标准请参照: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 4. 考核办法 4.1考核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景观照明日常养护管理,切实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景观照明使用功能,确保城市景观照明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 4.2考核标准参照 4.2.1建设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4.2.2成都市市政行业标准《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 4.3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对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养护作业单位的日常作业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4.4考核办法 4.4.1日常维护指标:(1)亮灯率达到99%以上;(2)设施完好率95%以上;(3)事故处理及时率达到100%;(4)设施清洁率99%;(5)设施亮灯启闭准时率100%。 4.4.2日常维修工作时限:(1)灯具缺失,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在不影响亮灯时,24小时内恢复;(2)电缆管线、灯具设施因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在不影响亮灯时,24小时内修复;(3)配电箱、配电房(箱)故障,在不影响亮灯时,24小时内修复;(4)巡查期间发现的零星小故障,在不影响亮灯时,30分钟内修复。
4.4.3实际考核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九)水务-河道管护项目 1.项目基本信息 本管护项目包含:6条河道(附表1序号1-6),2条河道清淤(附表1序号5、序号7),10座闸坝(包括橡胶坝),3座泵站。具体清单详见附表1.1和附表1.2。 1.1河道管护
附表1.1 河道管护详细清单
附表1.2 闸坝、泵站详细管护清单
2.服务内容与要求 2.1人员与设备配置 2.1.1★人员配置(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1.1项目管理人员 本项服务须配置6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财务1名。 2.1.1.2项目技术人员 本项服务须配置10名技术人员,包括闸坝6名,泵站4名。包括:闸坝(橡胶坝)3名:配置专业水、电及维修工各1名,且不可与其他项目共用;闸坝(砼结构) 3名:9个闸坝,每3座配置1名;泵站4名:对天府大道、会龙大道、老白杨沟等3座闸坝配置水、电工各1名,维修工2名。 2.1.1.3项目管护人员 按照一体化运营后人员的职能整合,本项服务配置45名值守巡查及保洁人员。 2.1.2设备配置 本项服务至少须配置:工程抢险车辆2辆、两轮巡逻车1辆/人、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检测仪1套、应急柴油发电机2台、抽水泵4台、静音发电机组1套(30KW)、便携式潜水泵(200m³\s)1台;执法记录仪2部,智能手机1台/人。 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河道管护服务内容与要求 2.2.1 日常清淤。(1)冬春二季定期清淤,确保河床淤泥不超出水面;(2)随淤随清,确保河道行洪畅通;(3)服务区域所列清淤量为年度计划清淤量,根据采购人日常需求,调整需清淤河道及清淤范围,及时开展清淤工作,年度总实施清淤量不超过计划清淤量;(4)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年度清淤计划报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并按有关规定对淤泥进行处置。 2.2.2栏杆管护。(1)对河道护栏进行日常保洁,做到栏杆无尘土、无张贴物、无污渍、无乱涂乱画等;(2)对铁质栏杆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除锈、刷漆;(3)对偷盗和损毁的栏杆,应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采购方,并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防护措施,并于每月末上报当月栏杆管护、维修进展情况。若因中标人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相关栏杆情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2.3河道水域管护。(1)对河道水域进行打漂及日常保洁,确保无面源垃圾;(2)对河道内存在的行洪障碍物应在30分钟内报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进行清除;(3)对桥脚、水闸、拦漂设施前的垃圾及时清理;(4)对河道内排水口及周围进行清洗,确保无排污痕迹。 2.2.4河道两岸管护。(1)做好河道两岸3.5米范围的日常环境卫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捡种物清除、违章搭建拆除、私设广告牌拆除等;(2)积极配合绿化管护单位做好日常绿化带环境卫生工作。如遇各级督查检查、城乡环境卫生测评等重要保障,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安排,配合绿化管护单位做好河道两岸(不局限于3.5米)环境卫生工作,确保高新区顺利通过各项检查、考核。 2.2.5水质巡查。(1)中标人应对管护区域内有排水情况的排口,进行水质快速监测,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当日水质巡查情况(含水质快速监测数据)报告采购人、相应排水管护公司及第三方管理平台;(2)对连续排污口、新增排污口、输入性污染、临时突发异常排污等重大水质变化情况,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采购人、相应排水管护公司,安排专人盯守,实时报告截污进展,并于当天17:00前将上述情况以图片加文字(含水质快速监测数据)形式书面报告采购人;(3)如遇各级督查检查,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前做好保障点位的水质快速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蹲点巡查保障。 2.2.6河堤管护。(1)对河堤(梯步)垮塌、损毁、河堤装饰砖等附属设施损毁等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设置警示标志和临时防护措施,并于每月末上报当月河堤管护、维修进展情况。若因中标人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相关河堤情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河堤装饰砖等附属设施,因故损毁的,可以找到相应责任人的,由相应责任人负责更换恢复。 2.2.7河道各类公示牌管护。(1)对河道各类公示牌(包括但不限于河长制公示牌、河道警示标识牌、雨水口标识牌、排污口标识牌等)进行日常管护,包括保洁、对遮挡、倒伏公示牌的复位等;(2)对缺失、损毁的公示牌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并于每月末上报河道各类公示牌管护、更换进展情况。 2.2.8 河道清淤。(1)中标人需每年完成一次河道清淤,包括新白杨沟暗涵段、老白杨沟整段;(2)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清淤方案报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并按有关规定对淤泥进行处置,最终费用以实际清淤量结算。 2.3闸坝、泵站管护服务内容: 2.3.1值守及保洁。应安排至少1名专人负责每座闸房的日常值守及保洁(汛期闸坝执行双岗值班制度),确保闸房设施设备安全及闸房环境卫生整洁。 2.3.2设备操作。(1)对闸坝启闭机、闸门、监控等设备,至少每周启闭一次,记录操作台帐,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2)根据采购人要求,适时操作设备,确保能顺利、正常调配水资源。(3)汛期闸坝执行双岗值班制度。 2.3.3设备日常维保。(1)负责闸坝、泵站日常值守和保洁,建立健全岗位制度、设备启闭台账,并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对闸房、泵站设施设备的启闭。(2)负责对闸坝、泵站内的各类设施进行监管,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状态完好,使用功能正常可靠,各类金属制件表面无损坏或严重锈蚀;熟练掌握闸坝、水泵等设备的操作程序,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3)安排专人24小时对闸坝、泵站进行值守;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闸坝、泵站的启停等管理工作,做到每日记录运行情况,及时上报运行问题并配合处理。 2.4其他服务内容及要求: 2.4.1规范化管理要求。(1)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要求,对河道、闸房等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制定河道管理制度、闸房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上墙,确保安全稳定运行。(2)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工作时间均应规范穿着工服,河道保洁人员应配备专业救援设备。 2.4.2文明工作要求。(1)在日常管护中应文明作业,禁止将垃圾直接清扫到河中,让清除的水草残叶顺水而下等不文明行为发生。(2)如发现在河边捡种、垂钓人员等人员,应文明劝导,不可与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社会舆论。 2.4.3防汛抢险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制度、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方案,做好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准备充足的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定期检查防汛抢险通讯设备是否畅通,防汛抢险物资是否能正常使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防汛应急抢险演练,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 2.4.4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要求。(1)管护公司应重点加强涉河违法行为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取水、违法排污、违章搭建、私设广告牌、违法占用、挖掘等现象要立即制止,能立即整改的,应要求相应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处理。(2)对未经审批的涉河施工项目要及时制止并书面上报采购人。(3)如因中标人未及时报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5安全生产工作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2)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加强安全作业管理,在管护、维修、检测等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事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中标单位承担。(3)做好危险物品管理;对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分级分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4)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隐患排查等各类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2.5河道及附属设施、闸房及泵站等设施的零星维修及大修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交通事故等)造成河道所涉及的损毁栏杆、损毁河堤装饰砖等附属设施、缺失或损毁公示牌的维修以及闸房、泵站设施设备故障等单次维修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工作均由采购人自行负责,除上述情形以外,由中标人负责制定方案和预算报采购人审定后按以下方式执行: (1)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单项修复整治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闸房及泵站等设施设备单项维修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中标人自行实施整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单项修复整治金额在1万元(含)-5万元(不含)的,由中标人自行实施整治,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照4:6的比例分摊整治费用; (3)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单项修复整治金额在5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由采购人按局相关管理办法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整治,费用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照3:7的比例分摊,中标人承担的部分从当月河道管护费中予以扣除。 2.6闸房及泵站等运行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代缴,甲方据实转账至乙方。 3.作业及考核标准 3.1河道管护 3.1.1环境卫生管护标准:每日7时至19时,对管护范围内进行不间断保洁,确保河堤通道、桥头梯步、栏杆、公共设施等无废弃物、吊挂物、污斑、杂草等积存垃圾和乱张贴现象;对水域桥角、桥墩、水闸、拦漂设施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当日垃圾当日清除,确保水面清洁,河面、桥角、桥墩、水闸前无塑料袋、果皮等大于1平方米的集中漂浮杂物。 3.1.2河道绿化管护标准:绿地整洁,无积存垃圾;绿化养护良好,及时修枝剪叶和补栽坏死植物。地被覆盖率达到100%,草坪留茬不超过10厘米,杂草、枯死集中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枯枝败叶和坏死植物7日内进行清除补栽。 3.1.3河道清淤疏掏标准:按照设计河床断面进行清淤,对影响河渠输水通畅的淤积物进行清掏。正常水位情况下无突出水面淤积物、无阻水杂物,河床平整,水流平顺通畅,无明显水体滞留区;无发黑发臭腐质底泥;岸坡无明显淤积物。 3.1.4入河排口监督标准: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每日对所有入河排口进行2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动态掌握入河排口排污情况;发现入河排口排污,0.5小时内向主管部门上报排污口位置及照片,配合相关部门对污染行为进行调查和限期治理。入河排口档案资料完备(编号、图片、位置、排污量、污染源类型)。 3.1.5环境秩序管理标准:对管护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无非法占用河堤通道和绿地、乱堆乱占等。发现违规违章现象,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3.1.6河道附属设施管护标准:河渠岸坡规整,河堤、栏杆、步道、园林小品、城市家具等公共设施完好。发现河堤护岸及栏杆等公共设施损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小时内上报权属部门,在48小时内完成整改恢复;河堤栏杆无锈蚀情况,保证每年至少除锈刷漆一次。 3.1.7考核标准参照《成都高新区河道管护考核办法》、《成都高新区河道及附属物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月度考核,如管理要求变化,采购人有权对本考核办法适时进行修订。 3.2闸坝、泵站管护 3.2.1环境卫生管护标准:安排至少1名专人负责对闸坝、泵站区域道路、办公区域等进行不间断保洁,对水闸、检查井、蓄水池等的废弃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确保环境卫生良好,无污渍污斑、乱张贴现象。 3.2.2绿化管护标准:闸坝、泵站区域内绿化、花木等绿化区域整洁,无积存垃圾;绿化养护良好,及时修枝剪叶和补栽坏死植物。草坪留茬不超过10厘米,杂草、枯死集中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枯枝败叶和坏死植物7日内进行清除补栽。 3.2.3设备设施管护标准:水工设施值班制度、设备操作制度、安全消防制度等完备并上墙;对闸坝启闭机、闸门、监控等设备,至少每周启闭一次,记录操作台帐,每周至少一次对闸房设施设备(闸坝构筑物、闸门、启闭机、监控设备等)的保养和维护。发现设备设施异常、损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恢复。
(十)水务-中水湿地管护项目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地点:成都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湿地公园。 1.2管护内容:包括一座提升泵站,四块并联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功能区的日常管护,总用地面积约11.6万㎡(1#湿地3.4万㎡;2#湿地1.5万㎡;3#湿地3.5万㎡;4#湿地3.2万㎡);以及中水处理、绿化部分及附属设施及景观维护、在线监测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水生净化植物收割及处理等。 1.3水质净化处理规模:新川中水湿地设计总处理水量为50000m³/d,湿地运行保底水量按70%(35000m³/d)计量,其中:1#湿地设计水量为21000m³/d,保底水量14700m³/d;2#湿地设计水量为7600m³/d,保底水量5320m³/d;3#湿地设计处理水量10000m³/d,保底水量7000m³/d;4#湿地设计水量为11400m³/d,保底水量7980m³/d。按照5万吨/日的能力计算1年的运营费(照明及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设施设备大修费由采购人承担),电费由供应商先行垫付,次月我局根据电力公司发票及供应商收据支付),运营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2.服务内容与要求 2.1人员与设备配置 2.1.1★人员配置(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1.1.1项目管理人员 本项服务须配置1名管理人员,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监督、检查、资源协调、任务调度等。 2.1.1.2项目行政人员 本项服务须配置1资料员,负责资料的整理、记录、存档。 2.1.1.3项目技术人员 本项服务须配置5名技术人员,包括设备技术负责人1名、绿化专业人员1名、化验员1名、机修工1名、安全员1名。 2.1.1.4项目管护人员 本项服务配置25名管护人员,包括负责泵房值守、绿化管护、清洁卫生、安保、设施管护工作。其中:1#湿地泵房需配置3名值守人员,负责24小时值守,1#、3#、4#湿地分别配备2名绿化、2名环卫、1名安保及1名市政设施管护人员;2#湿地分别配备1名绿化、1名环卫、1名安保及1名市政设施管护人员。 2.1.2设备配置 本项服务至少须配置:工程抢险车辆1辆、水质快速监测设备1套,无人机(含飞手)1台。 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服务内容与要求 2.2.1基本要求 做好园区展示、宣传等管理工作,导向清晰明了。 2.2.1.1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对损坏花木、践踏草坪者,进行劝阻、教育、制止。 2.2.1.2负责景观清理、保养、维护、维修(栏杆、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护)、日常巡查。 2.2.1.3湿地内栈道、坐凳、平台的损坏需及时维修更换,每年一次定期进行刷漆翻新;花岗石曲桥的清理维护;进出水主管及配件清理、疏通、维护、日常巡查,管内每季度需清淤一次。 2.2.1.4在运营维护期间如出现湿地堵塞,及时限期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杜绝因堵塞填料上方漫水,及造成湿地滋生蚊蝇、水体发黑发臭。 2.2.1.5水生净化植物(主要包括风车草、美人蕉、芦苇、西伯利亚鸢尾、千屈菜等)每年至少全部收割两次(可采用轮作方式),及时调整湿地内优势菌群种类及数量(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微生物菌种情况),确保水质达标。 2.2.1.6负责湿地枯死植物的去除、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垂直流湿地的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表面流湿地及反硝化湿地硝化菌群补充、打漂、保洁、日常巡查、水质养护。 2.2.1.7设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绿地内无堆放垃圾残土、搭棚、侵占等。 2.2.1.8树木无滥砍盗伐,无火灾、盗警。 2.3环卫清扫 2.3.1湿地房屋、道路、桥梁及栏杆等,目视无杂物、积水、积尘、无明显污渍、泥沙、垃圾和痰迹。 2.3.2绿地无果皮、枯枝败叶及纸屑、烟头等垃圾。 2.3.3园内达到全天候、全方位的清扫保洁。 2.4治安管理 2.4.1维护湿地治安秩序,防止盗抢、人为破坏公共设施,群体聚会闹事等治安事件发生,保障湿地内的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的正常秩序。 3.作业及考核标准 3.1考核参照标准 3.1.1进水水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执行,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域标准(只要一项指标不达标,即视为出水水质不达标);日常考核参照《成都高新区中水湿地考核细则》。 3.1.2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每季度实验室监测质量考核,出水水质主要指标高酸盐指数(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3.2湿地及泵站运行考核标准 3.2.1水质检查:每日记录进出水水质检查台账、流量检查台账,按要求记录检查时间、检测批次、检测结果。 3.2.2日常维护:安排专人巡检,并记录巡检台账。要求湿地内进出水布水管道畅通,通过有效技术手段杜绝湿地填料发生堵塞现象。泵站设施设备保持运行正常,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电气控制系统灵敏可靠,设备标示标牌清晰准确。 3.2.3绿化管理:水生净水植物定期收割,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草坪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高荒草等;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3.2.4环境卫生:安排全方位保洁作业,要求园区无积水、无垃圾、无痰渍、无大面积枯枝落叶。 3.2.5治安管理:安排24小时值班值守,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水务处。 3.2.6安全生产: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梳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定期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规范作业,检查标识标牌是否准确。
(十一)市容-牛皮癣清除项目 1.基本信息: 对高新区中和北区19.81平方公里内的牛皮癣进行清理。 2. 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2.1供应商为本项服务配备服务人员,可结合一体化运营模式,与其他业务人员整合开展。 2.2年龄在22-38周岁。 2.3无犯罪史,无不良诚信记录,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2.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和标记;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有效的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含尿检)。 2.5中标人需为服务人员提供手套、毛巾、工作制服。 2.6中标人夏冬两季节须为服务人员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和取暖物资。 2.7中标人每年至少为服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一次。 2.8相关系统硬件要求:运用数字化看板系统,将牛皮癣清除业务进行统一汇集、统一呈现,以数字化看板形式,将作业信息展示工作实现移动互联网化,统计报表、任务管理和公告资讯看板等功能进行展示,支撑综合巡查、政府市政监管人员可以远程实时动态了解城市运营状态,并为后续城市运营综合监管指挥调度打好基础。 3.服务要求及工作内容 3.1服务要求: 对服务范围内各条街道两侧头层建构筑物立面、地面过道、斑马线、人行道、墙面、设施(电杆、灯杆、电话亭、电信箱、广告牌)等上面张贴、喷涂、盖印、书写等城市“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各类清除作业,并负责对街面散发宣传单和小卡片的违章人员进行劝导。 3.2工作内容: 3.2.1处理非法涂写。作业要注意“色、形、洁、美”,达到“色、形、洁、美”的有机结合,自然与和谐;色:根据不同墙体的颜色、将涂料调配成相同或相近的颜色,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色泽;形:对被污染墙面的清理应有统一覆盖形状,有完整、清晰的轮廓;洁:清理作业要按照“一刮、二铲、三粉X刷”程序操作,使作业墙达到干净;美:要使清理作业墙体在“色、形、洁”上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 3.2.2处理非法招贴广告,清理作业按照一刮、二铲、三清除”要求进行;清理新人礼包,现“残贴”,不留粘贴痕迹,尽量不损坏原建筑物(构筑物)和颜色。 3.2.3作业人员管理:着装整齐,挂牌作业,按操作规范作业。 3.2.4确保每天早9:00前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牛皮癣”第一遍清除,每天最后一次清除时间不得早于21:00。重点保障区域动态清除率达100%,其他区域清除率达99%以上,其他时段及时发现及时清除。 4.服务及考核标准 作业标准参照《成都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号执行。考核办法参照《成都高新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及考核办法》、《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监督管理办法》成城发(2019)48号,按月进行考核。 (十二)市容-综合辅助巡查项目(扬尘巡查、市容巡查) 1. 基本信息 高新区中和北区服务面积19.81平方公里中,有社区11个(姐儿堰社区、陆肖社区、化龙社区、迎江社区、新华社区、新民社区、仁和社区、应龙社区、朝阳社区、双龙社区、府河社区),常住人口25万人,其中商住小区81个,安置小区11个,三无院落28个、单位自管31个,自治管理9个,学校39所,餐饮商家887家,央督点位39家,62个在建工地。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名供应商,供应商以告知、劝阻、巡查、报告等方式在服务管理区域内(含: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工地出入口及临街建筑物立面)实施城市市容秩序、扬尘巡查管理辅助性服务工作。服务区域信息如下: 1.2 服务要求 1.2.1管理要求 1.2.1.1餐饮油烟 1.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力度。对辖区内餐饮油烟商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全面检查,对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未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台账,抄送街道中队。针对餐饮油烟污染,每日11:30-13:30、17:30-20:30严格执行错时巡查工作措施;针对露天烧烤、现场爆炒、现场油炸,每日20:00-次日凌晨2:00开展巡查管控,核心严管区采取定点值守工作措施,确保违法违规行为“零发生”;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露天焚烧、腊肉、香肠熏制问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劝导,对拒不整改的,第一时间移交属地执法中队查处。 2.对临街底商店铺装修、店招更换等要做到“凡店必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和纠正,防止新增违规选址餐饮服务项目。 3.广泛宣传《关于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处选址建设餐饮服务项目的告知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街面增设《告知书》提示牌;对新建楼盘、新交付小区进行餐饮服务项目招租招售合法性合规性宣传。 4.重点管控央督、省督油烟扰民投诉问题点位,辐射周边200米范围;重点管控餐饮服务业集中区域,辐射周边100米范围;重点管控群众反复投诉5次以上餐饮油烟污染点位。 5.摸清辖区临街餐饮底商、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商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酒店、工地食堂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餐饮商家动态监管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配合街道执法中队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重点跟进餐饮油烟扰民反复投诉点位,及时跟踪督查投诉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1.2.1.2面源污染 1.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力度。全区域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露天烧烤、露天爆炒、露天油炸的行为,针对经营露天烧烤、现场爆炒、现场油炸,劝导后仍拒不整改、“打游击”区域流转等行为,配合执法中队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禁止向城市河道倾倒秸秆落叶,做好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焚烧巡查劝导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 3.加强腊肉、香肠熏制管控力度。针对新年前后熏制腊肉、香肠制品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强化巡查力度,确保禁熏措施落实到位。 4.加大辖区居民在水域沿岸、公园、小区、街道、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发现、文明劝导力度;加大沿街售卖祭祀用品、烟花爆竹流动商贩发现、文明劝导力度。 1.2.1.3犬只管理 对不按规定栓(圈)养犬只、敞放犬只,违反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犬只携犬外出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交易犬只行为及时制止、发放宣传资料,形成工作记录。对拒不整改的,充分收集证据,摸清当事人基本情况,移交属地执法中队查处。 1.2.1.4噪声 1.摸清辖区内商业集中区、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数量、点位、经营时段及污染源等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监管巡查台账。 2.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新《噪声法》分类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中高考噪声、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3.分类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将夜市突出噪声扰民行为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全年开展中高考噪声专项整治、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专项整治、占道经营噪声扰民行为的专项整治。 4.结合平时噪声投诉和中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噪声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强化噪声重点点位整治,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形成工作记录。 5.重点对经营性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当事人进行约谈,形成文字记录。对拒不改正的,充分收集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确定违法事实清楚后,移交属地执法中队查处。 1.2.1.5占道亭棚 加大对街面违规设置和废弃、破损占道亭棚等城市家具的发现、统计,第一时间移交告知属地执法中队。 1.2.1.6乱倒乱排 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城市建成区域内和在河道保护区域外乱堆乱放“三类”垃圾的行为及乱搭乱建的“乱堆放”行为;单位和个人向河道、雨(污)水管道或沟渠、河道、公共厕所等倾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乱倾倒”行为;临街经营场所向临街经营场所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等“乱排放”行为;向城市河道违规取土的“乱取土”行为。针对乱倒乱排违法行为,开展文明劝导,对拒不整改的,第一时间移交属地执法中队查处。 排查在建工程排水行为,切实摸清情况,建立巡查台账,对存在破坏市政排水设施或违规排水行为的在建工程,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1.2.1.7“门前五包”工作 1.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签约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五包”签约率、张挂率应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2、配合街道定期开展“门前五包”大型宣传活动;配合街道每月组织召开联系会议;配合街道每周开展劝导活动,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每年创建“门前五包”示范街,积极探索智慧化、智能化管理模式,搭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互动平台等工作措施,构建多元化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环境。 3、按时完成市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交办的专项工作。 1.2.1.8“街长制”工作 按市城管委要求,完成街长制工作。 1.2.1.9校园周边 开展校园周边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各类违规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管理,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宣传等违规行为;加强校园周边非法张贴书写广告清除,及时清理“牛皮癣”、墙面涂鸦、非法散发小广告、宣传品等行为,维护校园周边良好市容秩序; 每年3月及9月开学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集中整治行动。6月中高考期间开展校园周边保障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简报。 1.2.1.10专项工作 (一)市容秩序管控方面。加强重点区域各类违规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禁止座商越门经营、游商随意摆卖;禁止违规占道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禁止占道摆放各类灯箱及擅自设置或搭建各类设施,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清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清理流动摊贩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行为;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巡查时间及次数:一类道路6次/日;二类道路4次/日;三类道路2次/日) (二)对再生资源回收站(废品收购站 )占道经营、私搭乱建、门前乱堆乱放和围墙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等违法行为进行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文明劝导,对拒不整改的,第一时间移交属地执法中队查处。 (三)持续开展“八乱”整治工作。全面取缔乱设置、乱牵挂的标语横幅,持续开展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整治,特别是城区主干道两侧、公园绿地、出入城通道等重点区域,要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巡查时间及次数:一类道6次/日;二类道路4次/日;三类道路2次/日) (四)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完成大运会线路共享单车市政道路承载容量核定工作,实施精准管理;对大运会场馆周边共享单车实施分色摆放,对出现的违规占道、“潮沙式”拥堵现象进行重点防控;督促运营企业在重点区域定人、定岗、定责,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有序;针对单车车身牛皮癣,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保持车身整洁干净。 (五)开展中心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发现,对于自愿接受的救助人员,应告知、引导或护送其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救助,并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街面联合巡查工作。 (六)开展废旧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开展场地废弃汽车拉网式排查,将排查到的废弃汽车照片、车辆信息清单、“一车一档”等资料按时报送生态环境城管局。 1.2.1.11环保督察 按要求报送省督、央督案件点位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报送,进度报送等相关工作。 1.2.1.12重大保障工作 重大活动保障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无出摊占道,无占道道旗、窗贴、灯箱、桁架布幅、违规LED等违法广告或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设置;无窗式牛皮癣、乱牵挂、乱张贴、乱堆放、占道烧烤、油烟污染等违章行为;无非法张贴、书写小广告现象;无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乱象问题。 1.2.1.13内勤工作 完成市容秩序各专项工作、水务、林业、气象各项工作资料的统计、收集、汇总、上报;按要求完各项工作总结、工作简报、调研文稿等文字资料报送工作。 1.2.1.14辅助执法巡查事项 市容秩序巡查 一类街道每日安排人员巡查不少于6次(早高峰、上午、中午、下午、晚高峰、夜间);二类街道每日安排人员巡查不少于4次(早高峰、上午、下午、晚高峰);三类街道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巡查不少于2次(上午、下午)。 其他辅助执法巡查事项 开展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城市管理、林业园林、市政设施、气象、水务等辅助执法巡查工作。 1.2.1.15其他工作 完成市城管委、生态城管局临时交办其他工作事项。在满足现场巡查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为市民服务的宗旨,主动帮助现场市民、主动维护现场市容,简易问题现场直接处理。 2.6扬尘巡查方面 2.6.1常规巡查 对工地扬尘每个工地每日巡查1次(主要检查内容:① 施工现场规范打围; ② 施工过程中正常开启围挡喷淋;③ 土方作业或破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工序使用雾炮等降尘设备,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④ 施工作业停止后,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及时覆盖;进出工地工程车辆冲洗干净,不得带泥行驶)。⑤检查在建土方开挖工地是否办理《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及是否处于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月建立台账,提醒相关工地尽快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对拒不整改的上报属地执法中队依法进行查处。 道路扬尘每日巡查1次(主要检查内容:施工单位工程车辆未冲洗干净、运输车辆未密闭严实,泄漏遗撒等造成出入口周边道路污染)。 建筑垃圾违规乱倾倒乱堆放每日巡查1次(主要检查内容:城市道路及两侧禁止违规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泥土、砂石、装修垃圾、盾构料、商混弃料等)。 砂石厂、搅拌站(商混站)等扬尘点位每周巡查1次(主要检查内容:①现场堆放物料必须打围隔离,采取覆盖;② 生产过程中采取雾炮、喷淋等控制扬尘污染;③ 车辆进出冲洗干净,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不得泄露遗撒污染出入口及周边道路)。 2.6.2对重点点位重点巡查 针对被市民投诉、相关部门通报的扬尘污染问题点位进行重点巡查,每日巡查2次,并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 2.6.3节假日巡查 节假日工作要求与常规巡查要求一致(春节期间结合工地停工情况合理安排)。 2.6.4四川省、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环保巡查相关工作 全力配合、保障、协调好四川省、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查期间的所有巡查工作。 2.6.5扬尘污染源档案管理及更新 结合常规巡查工作,建立各类扬尘污染源管理台账,并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图片收集和工作记录,完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 2.6.6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信访投诉,进行基层矛盾化解、回复办理、效果跟踪等工作。 3.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3.1★供应商为本项服务配备服务人员,人数不低于183人。(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2女性比例不得超过20%(即不超过37人)。 3.3至少40人拥有机动车驾驶证,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3.4年龄在22-38周岁。 3.5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经过相关管理培训。 3.6无犯罪史,无不良诚信记录,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3.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和标记;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有效的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含尿检)。 3.8中标人需为服务人员提供手套、毛巾、工作制服。 3.9中标人夏冬两季节须为服务人员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和取暖物资。 3.10中标人每年至少为服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一次。 3.11中标人至少应配备36辆巡逻汽车,开展日常的工作。 3.12中标人应至少配备智能手机183台,以满足日常工作开展需求。 3.13相关系统硬件要求:运用数字化看板系统,将各类市政基础数据、运营监管数据等统一汇集、统一呈现,以数字化看板形式,将作业巡查及业务综合信息展示工作实现移动互联网化,统计报表、任务管理和公告资讯看板等功能进行展示,支撑综合巡查、政府市政监管人员可以远程实时动态了解城市运营状态,并为后续城市运营综合监管指挥调度打好基础。 4.考核标准 为有效监督和量化考核服务公司工作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考核细则。 4.1考核标准参照 4.1.1市容巡查业务考核标准参照《成都高新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作业考核表》、《成都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2020年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4.1.2扬尘巡查业务考核标准参照《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技术规程》、《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在线视频监测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4.2考核管理要求 4.2.1中标人在委托监管期间工作人员出现“吃、拿、卡、要”行为,出现前述任何一种情形的,进行辞退处理且不再使用该员工,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 4.2.2中标人应做到“四定”(定路段、定人员、定岗位、定登记)方案明确,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有日检查记录、考核上报材料。巡查频次严格按照巡查标准实行,每一次巡查都应在记录表中详细登记,清楚记录巡查的情况和处理情况等信息,并进行照相取证。中标人做到日常工作周上报,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反复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2.3中标人全面承担在履约期间涉及人、车、作业过程中等管理工作和安全责任。 4.2.4根据巡查工作计划按日核定巡査工作量,落实到具体的巡查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当日查工作必须当日完成,并完成巡查记录表的登记,工作图片的收集,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十三)智慧化服务项目 1. 基本信息 本项目为一体化运营项目配套的智慧化系统使用及运维服务,涉及赋能业务类型包含:环卫道路清扫、环卫公厕保洁、环卫垃圾分类、环卫垃圾清运、市容综合辅助巡查、市容牛皮癣清除、市政道路管护、市政桥涵管护、水务河道管护、水务新川中水湿地管护、园林公园管护和园林绿化管护、景观照明管护项目等。 2. 智慧化功能要求 2.1智慧城市管家平台 融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孪生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城市管家平台,以构建城市治理精细化、城市运行智能化、社区服务一体化、数据资源融合化为目标,打造一屏统揽、一网通管的智慧运营平台,支持全业务、全场景的各类智能化设备数据的接入,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事件告警与处置结果的可视化呈现。将行政辖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进一步整合基层各种服务管理资源,把人、地、事、物、情、组织等要素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动态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有效地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2.2一体化运营平台 一体化运营平台是基于“一体化运营服务”模式的城市空间数字运营基础平台,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搭建人、机器、场景“一张网”,实现作业端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可视化。瞄准城市管理各业务场景,围绕“事件管理—人员管理—资源调度—品质服务—考核”等全流程,打造具备通用服务能力的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面向环卫、园林绿化、市容巡查、市政道桥、水务河道等全业务场景,整合“作业网格、作业人员、作业车辆、作业设备及空间、部件、工作流程、作业标准”等作为现场管理的必要工具,结合集约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进行远程运营调度,实现全场景的闭环管理。实现城市监管智能化、数据实时化、监控全程化,线下业务线上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具体功能包含: 2.2.1事件管理 通过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的融合,结合AI巡逻车、油烟智能监测和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等智能化终端和配套算法的应用,驱动工单引擎系统,实现“预警事件”自动转“工单”,工单自动派发到对应的作业网格,作业人员通过APP端实时接单处理,平台可实时跟踪事件和工单的处理进展,实现事件的“发现-上报-处置-反馈-验收-关闭”全过程管理,快速响应智慧城市业务。 2.2.2劳动力管理 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平台,实现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网格管理、排班管理、考勤管理等,作业人员佩戴智能化终端,如电子工牌(含4G流量卡)、执法记录仪,结合划定的作业网格范围和排班班次,系统可自动捕捉其考勤状态,生成考勤报表,同时可在线上实时查看作业人员位置,追溯作业轨迹,远程查岗和音视频通话等,实现人员定岗定责,为作业智能化监管保驾护航。 2.2.3资源调度 通过调度地图模块,直观展示各工作要素在网格内的实时分布情况,进行远程运营调度和实时监管。支持查看人员信息、位置分布和作业轨迹,保障作业人员不聚岗、串岗;支持一键无感查岗、音视频通话和应急群呼,对作业实况进行可视化监管;支持事件处理跟踪、工单创建和转派发,合理分配现场作业任务。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基于移动APP端分配的作业任务开展工作,后台各级监管岗位与运营指挥中心,可通过系统数据进行调度、监督和考核。 2.2.4品质管理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建立工作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人员依据标准化流程进行作业,平台可对作业流程和作业品质进行抽查和监管,对不合格的工单进行驳回二次处理。同时,检查评估的结果,可反向优化管理标准。 2.2.5物联网云平台 提供安全可靠的连接通信能力,具备设备的接入、管理、维护、预警、规则引擎等专业能力服务。支持MQTTS、HTTP/HTTPS等主流物联网协议接入;支持有线或无线的接入方式,如2G/3G/4G/5GNB-loT、LoRaWAN、Wi-Fi等;支持多地域设备的快速接入,可满足各类IoT场景下的硬件接入需求。 2.2.6智能化设备管理 物联网云平台的精确高效运转,离不开智能化前端设备的采集、分析、处理、上传,通过AI设备抓取现场图片、数据收集、大数据汇总融合,将前端收集到的数据不断筛选、细化,从而为管理人员提供决策支持。其中包括:交通全景取证主机、智能垃圾投放设施、餐饮油烟在线检测设备、大气监测仪移动式设备、无人机、电子工牌(含4G流量卡)、实时执法记录仪(含4G流量卡)、车辆二合一感知终端(5个监控终端,1个手唛,1个显示器等套件)等智能化设备的交互合作,极大提升城市精细化的治理水平。 2.3平台融合对接 智慧化服务项目需符合《成都市“十四五”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支持与政府智慧化平台的融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与资源整合。 3. 考核要求 智慧化服务项目需满足以下智慧化功能清单,并可实施。
4.智慧化考核表(实际考核要求以合同为准):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业务按照三年(36个月)的服务期限约定,合同一年一签(12个月),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若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注:本项目具体业务服务开始时间按照下表执行,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l (三)履约验收 1、本项目履约验收主体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方式为自行组织验收,履约验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 3、验收程序为一次性验收,具体为: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中标人根据相关规范或与采购人商定的内容、步骤制定项目验收方案草案,并至少提前10日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拟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形成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签字生效。 4、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140620900.00元/年,最高限价:131863530.54元/年。 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水费、保险费、垃圾清运转运等全部费用支出,各业务另行要求除外),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期内的涨价风险,本项目分项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具体见下表:
(三)其他要求 除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要求的变更以及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外,服务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
五、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在相关业务进场履约后30个工作日内,需经采购人确认所有人员、机具配置到位,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财政部门处理。管护期间所投入的人员及机具仅供本项目使用,不得在管护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调动人员、挪减机具。 (二)人员配置标准:结合一体化运营模式,在保证管护标准与质量的前提下,可用智慧化平台、设备、作业模式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边际成本,优化人员配置。可根据服务范围及内容,进行合理资源调配,部分岗位可进行人员共享。 (三)考核主体:本项目考核主体为采购人,采购人也可授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 (四)本项目主要车辆需求汇总:其他垃圾压缩车19辆、餐厨垃圾清运车6辆、洒水车16辆、巡逻汽车42辆、洗扫车10辆、高压清洗车4辆、雾炮车2辆、道路养护车3辆、自卸车1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货车4辆、工程抢险车3辆、曲臂式高空作业升降平台车1辆。 (五)演示要求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分项里面的演示要求完成现场演示(已运行管理平台进行展示,可采用录屏或现场登录已运营系统进行演示,应演示实际运行管理数据)。 2、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现场演示地点等候。 3、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相关设备进行演示。 4、现场演示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5、现场演示应完整、清晰、可辨,若因演示文件缺失、遗漏、无法正常播放、不清晰、难辨别等问题造成无法确认对应功能是否充分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说明:演示内容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的以及演示时间超过30分钟部分的视频演示内容不能获得对应分值,但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中应答或响应即可。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一)环卫-道路清扫项目 设备配置:至少配置载质量5吨其他垃圾压缩车4辆,载质量8吨以上洒水车10辆,巡逻汽车3辆,载质量8吨以上洗扫车10辆,载质量8吨以上高压清洗车4辆,雾炮车2辆(有效射程80米),道路养护车3辆,快保车66辆,其他工器具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配置。 (二)环卫-公厕保洁项目 设备配置:工器具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配置。 (三)环卫-垃圾清运项目 设备配置:配备载质量3吨其他垃圾压缩车5辆(运往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载质量5吨其他垃圾压缩车10辆(运往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载质量8吨餐厨垃圾清运车6辆,以上设备配置可根据实际运载路线的承重而选择合适型号与数量,其他工器具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配置。 (四)环卫-垃圾分类一体化项目 设施设备配置:居家馆设施设备5座,其他垃圾桶(660L)46个,厨余垃圾桶(240L)54个,可回收物收集桶(240L)23个,有害垃圾桶(120L)15个,箱体式分类投放设备389格,箱体式分类投放设备需满足《成都高新区商品物业住宅小区和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站点建设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设备要求或采购人的其他要求,以上设施设备在总体项目费用中以折旧摊销考虑,实际结款按月度落地设备数量及设备采购的原值金额一次性结算。 设备配备要求:中标人须在计划投放区域投放采购人认可的设备。另中标人可积极发动垃圾投放责任主体主动投放箱体式分类投放设备,设备所涉及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设备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五)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道路园林管护、公园管护) 设备配置:剪草机19台,割灌机20台,绿篱机19台,吹风机12台,油锯19台,高枝油锯16台,打药机12台,高枝剪31把,抽水泵2个,树木粉碎机1台,台剪29把,打孔机2台、两轮巡逻车2辆,洒水车6辆、对讲机8台、货车4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巡逻汽车2辆,高压冲洗机1台,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其他工器具应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六)市政-道路管护项目 设备配置:自卸车至少1辆、两轮巡逻车至少1人/辆、手扶单钢压路机至少1台,应急发电机至少1台,灌缝机至少1台,内燃式冲击夯至少1台,破碎镐至少1套,吹风机至少1台,电焊机至少1台,冲击钻至少1台,巡查记录仪1部,智能手机人手1部,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七)市政-桥涵管护项目 设备配置:巡逻汽车至少1辆、两轮巡逻车至少1人/辆、应急发电机至少1台,电焊机至少1台,冲击钻至少1台,巡查记录仪1部,智能手机人手1部,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八)市政-景观照明管护项目 设备配置:曲臂式高空作业升降平台车至少1辆、应急发电机至少1台,电焊机至少1台,切割机至少1台,电钻至少1台,电气检修工具箱至少1套,巡查记录仪1部,智能手机人手1部,防护装备人手1套,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九)水务-河道管护项目 设备配置 本项服务至少须配置:工程抢险车辆2辆、两轮巡逻车1辆/人、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检测仪1套、应急柴油发电机2台、抽水泵4台、静音发电机组1套(30KW)、便携式潜水泵(200m³\s)1台;执法记录仪2部,智能手机1台/人。 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十)水务-中水湿地管护项目 本项服务至少须配置:工程抢险车辆1辆、水质快速监测设备1套,无人机(含飞手)1台。实际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十一)市容-牛皮癣清除项目 设备配置:无 (十二)市容-综合辅助巡查项目(扬尘巡查、市容巡查)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十三)智慧化服务项目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一)环卫-道路清扫项目 其他要求:大气综合治理与环卫降尘作业相结合,日常降尘作业按照“4311”环卫作业法作业,当AQI指数小于85时,每日夜间冲洗路面1次,冲洗作业时间统一安排在每晚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AQI指数超过85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对应的相应措施以最终文件为准。 (二)环卫-公厕保洁项目 其他要求:无 (三)环卫-垃圾清运项目 其他要求:无 (四)环卫-垃圾分类一体化项目 其他要求:此次招标内容仅针对中和北区全域现有落地住宅小区、自管院落、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后续新增垃圾分类点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实施,超出部分的费用另行协商。 (五)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道路园林管护、公园管护) 其他要求:无。 (六)市政-道路管护项目 其他要求:无 (七)市政-桥涵管护项目 其他要求:无 (八)市政-景观照明管护项目 其他要求:无 (九)水务-河道管护项目 其他要求:其他服务内容及要求: 规范化管理要求。(1)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要求,对河道、闸房等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制定河道管理制度、闸房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上墙,确保安全稳定运行。(2)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工作时间均应规范穿着工服,河道保洁人员应配备专业救援设备。 文明工作要求。(1)在日常管护中应文明作业,禁止将垃圾直接清扫到河中,让清除的水草残叶顺水而下等不文明行为发生。(2)如发现在河边捡种、垂钓人员等人员,应文明劝导,不可与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社会舆论。 防汛抢险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制度、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方案,做好汛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准备充足的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定期检查防汛抢险通讯设备是否畅通,防汛抢险物资是否能正常使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防汛应急抢险演练,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 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要求。(1)管护公司应重点加强涉河违法行为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取水、违法排污、违章搭建、私设广告牌、违法占用、挖掘等现象要立即制止,能立即整改的,应要求相应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处理。(2)对未经审批的涉河施工项目要及时制止并书面上报采购人。(3)如因中标人未及时报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安全生产工作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2)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加强安全作业管理,在管护、维修、检测等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事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中标单位承担。(3)做好危险物品管理;对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分级分类做好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4)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隐患排查等各类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十)水务-中水湿地管护项目 其他要求:无 (十一)市容-牛皮癣清除项目 其他要求:无 (十二)市容-综合辅助巡查项目(扬尘巡查、市容巡查) 其他要求: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6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中和街道北片区,北起锦江区区界、西至天府大道、南至观东二街、东抵区界,面积约19.81平方公里。片区内共有11个社区(姐儿堰社区、陆肖社区、化龙社区、迎江社区、新华社区、新民社区、仁和社区、应龙社区、朝阳社区、双龙社区、府河社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本项目履约验收主体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方式为自行组织验收,履约验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 3、验收程序为一次性验收,具体为: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中标人根据相关规范或与采购人商定的内容、步骤制定项目验收方案草案,并至少提前10日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拟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形成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签字生效。 4、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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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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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当月实际管护工作量和质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如有应扣款,应扣除),即当月考核合格后于次月拨付上月综合管护费用,全年结算服务费不超过供应商总报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注:本段末“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7%”描述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与前面描述内容不一致,以前面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7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3.4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在相关业务进场履约后30个工作日内,需经采购人确认所有人员、机具配置到位,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报财政部门处理。管护期间所投入的人员及机具仅供本项目使用,不得在管护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调动人员、挪减机具。 (二)人员配置标准:结合一体化运营模式,在保证管护标准与质量的前提下,可用智慧化平台、设备、作业模式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边际成本,优化人员配置。可根据服务范围及内容,进行合理资源调配,部分岗位可进行人员共享。 (三)考核主体:本项目考核主体为采购人,采购人也可授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 (四)本项目主要车辆需求汇总:其他垃圾压缩车19辆、餐厨垃圾清运车6辆、洒水车16辆、巡逻汽车42辆、洗扫车10辆、高压清洗车4辆、雾炮车2辆、道路养护车3辆、自卸车 1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货车4辆、工程抢险车3辆、曲臂式高空作业升降平台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