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钟祥市城区老旧污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对城区校场路、长寿二路、长寿三路、显王路、南湖建设大道、承天大道、长寿四路、蟠龙路、祥云大道、龙山大道、石城大道等道路的污水管网中存在破损、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进行修复及改造。
3、项目建设地点:钟祥市城区内。
4、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工程结算终结止
5、工程总投资:7200万元。
6、采购最高限价:81.67万元。
二、服务内容:提供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2、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协助财政评审;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4、竣工结算审核。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工作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 823--2021的规定要求,并保证咨询报告真实、合规、完整、准确,对其出具的咨询报告、咨询意见及其带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保证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执业质量,如发生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备案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
3、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所悉知的项目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4、供应商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
5、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或者其他部门对咨询报告的抽查复核,对咨询报告的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6、供应商应做好全过程跟踪评审档案资料管理,方便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随时调取使用。
7、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及相应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造价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四、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工程结算终结止。
五、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阶段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