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现况:
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岳阳视察时,叮嘱岳阳“守护好一江碧水”。
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是岳阳市政府与三峡集团携手实施的“共抓长江大保护”重点项目,项目建设以“流域统筹、厂网一体、远近结合、系统决策”为原则及主导思路,创新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其中二期新建项目投资总估算约72.3亿元。
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由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拟建概况及规模
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实施范围为:岳阳市中心城区(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经开区、南湖新区、临港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提质增效工程
1)直排截流:将旱天直排进入地表水体的污水通过工程措施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
2)源头分流:对源头小区和道路没有雨污分流改造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3)倒灌封堵:采取有效方法防治地表水体水通过排水口倒灌进入污水收集系统;
4)渗水防治:针对排水管道和检查井破损、断裂等结构性缺陷,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封堵地下水等外水入渗和污水外渗“通道”;
5)混接改造:将混接在雨水管道中的污水改接到污水管道中,将混接在污水管道中的雨水改接到雨水管道中, 实现雨水、污水“各行其道”和“清污分流”;
6)溢流削减:通过末端调蓄池工程建设,削减合流制管道排水口溢流污染;
7)管泥清淤:清除管道中的沉积物;
8)空白补齐: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并将尚未纳管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沿街商铺的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管道;
9)污水厂提标改造:定量分析造成水体污染的各类污染物负荷及污水处理厂尾水受纳水体水环境容量,综合远期再生水回用及水体补水需求等因素,确定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同时增加尾水湿地深度处理,作为下游河道清洁补水水源。
(2)水环境治理工程
通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大幅削减进入城市水体的外源污染,为实现基本消除城市水体黑臭创造了基本条件。为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按照“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流域范围的水体为研究对象,“厂网河(湖)区”一体化综合治理,定量分析造成水体污染的各类污染物负荷,测算水环境容量,补齐污水管网,改造、修复雨水通道,结合河湖港渠塘等水体底泥清淤、活水循环、生态修复、海绵城市等措施综合提升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改善的目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马壕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罗家坡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临港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湖滨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岳阳一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多个子项工程。
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总投资统计表
序号 |
子项名称 |
项目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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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壕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793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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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
614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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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 |
2514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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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3846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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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1207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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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罗家坡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
604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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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 |
1959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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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临港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3406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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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滨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20万m3/d) |
25000(25000+75945.7=1009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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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技术支撑服务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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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智慧水务工程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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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污水厂存量资产收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7594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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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227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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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二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22723.44万元,其中:①工程征地拆迁费用(1亿元);②管线改迁和保护费用(6600万元);③破占道费用(800万元);④交通疏导费用(600万元);⑤巴陵东路、三五一七路、洞庭大道和北港路路面改造费用(合计4000万元);⑥岳阳大道弃土场预计建设费用2100万元;⑦ 建设监管费用均已计入项目总投资。 2)青年中路与洞庭大道路口旧路改造工程中排水管线及泵站存量收购按照政府会议纪要暂定400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3)新建湖滨20万m3/d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资金来源为存量资产回购资金、湖滨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投资及其他工程结余资金。 |
(注:项目建设内容参照《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清单》岳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监管服务指挥部2021年12月)
1.3建设工期
本项力争于 2023 年底交付使用,项目的整体工期实施进度计划总工期约为36个月。
二.项目总则
1、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每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提供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验收为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均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服务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若投标人对该内容不满足或有任何偏离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
为确保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开展,通过公开招标每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为发标人该采购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
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实用性和技术先进性,能积极响应落实政府和项目公司的精神,充分发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团队的专业优势、数据优势、资源优势,围绕污水提质增效和水环境治理目标,以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项目建设为基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总投资的基础上优化工程设计,在项目前期设计阶段为三峡集团岳阳项目提供专业化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以《岳阳市主城区水环境治理规划方案》、《岳阳市主城区排水系统规划方案》为指导,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污水系统治理效能,保障城市排水安全,为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的业务实用性和技术先进性。
序号 |
标段 |
标的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投资 规模 |
采购 预算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
1 |
标段一 |
马壕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马壕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批 |
详见采购内容 |
65112.52 |
301.26 |
301.26 |
排口强化、水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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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二 |
马壕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马壕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批 |
详见采购内容 |
69760.64 |
308.08 |
308.08 |
西瓜山电排站迁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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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集团沉淀池扩容和增加滤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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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区枫桥尚城和世纪花城下水管道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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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香樟小区和北环路社区雨污分流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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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
临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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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湖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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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段三 |
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 |
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 |
详见采购内容 |
48726.67 |
191.56 |
191.56 |
王家河鲤鱼嘴溢流口相关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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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段四 |
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黄梅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详见采购内容 |
40570.12 |
178.12 |
178.12 |
南湖新区湖滨片区混错接改造及管道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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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悟园管理中心污水一体化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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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段五 |
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南湖大道以西) |
详见采购内容 |
57790.11 |
206.50 |
206.50 |
6 |
标段六 |
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
南津港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南湖大道以东) |
详见采购内容 |
37954.04 |
173.81 |
173.81 |
智慧水务工程 |
智慧水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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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段七 |
罗家坡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 二期 |
罗家坡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
详见采购内容 |
50009.08 |
193.67 |
193.67 |
1188号院和银泰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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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标段八 |
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 |
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 (王家河盾构始发井以西段) |
详见采购内容 |
117157.72 |
377.70 |
377.70 |
9 |
标段九 |
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 |
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 (不含盾构) |
详见采购内容 |
80024.61 |
323.16 |
323.16 |
10 |
标段十 |
南港河、北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 |
南港河、北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修复 |
详见采购内容 |
93497.36 |
342.95 |
342.95 |
南港河、北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期遗留部分) |
南港河、北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期遗留部分) |
详见采购内容 |
注:①本项目最高限价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文)中附表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表(不含驻场人员收费价格)”下浮50%计取、附件八“造价咨询工日收费参考价格表”下浮30%计取(驻场服务期暂定三年),专业调整系数按照附件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0.8)综合计取。
②各标段所服务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范围、投资以岳阳市政府下发的PPP(二期)项目工程清单及指挥部审定的项目建设内容为准,其服务费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文)中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建设内容变化相应调整计算。鉴于该PPP(二期)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中标人的服务费用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文)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工作量调整。
③同一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十个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其所参与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中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全部服务内容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 号)中明确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和跟踪审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岳建〔2019〕149号)中明确的有关工作内容,为从“价和量”上全方位管理好PPP项目,本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初审复核施工图预算文件。对设计施工图(经图审合格)的预算进行复核初审,分析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合规性,并要求充分与有关评审部门沟通协调,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2、参与材料、设备(预算价以外)的询价、评估、初审工作,提交询价调查报告。
3、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经济性进行评价,在保证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施工方案的经济性进行比较并提出决策建议,为委托人提供降低造价的建议,并形成签认意见。
4、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5、对PPP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委托人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6、定期审核、确认项目完成投资情况。根据委托人要求监督工程款支付情况。
7、审核设计变更,对其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设计变更建议意见。
8、代表委托人复核PPP项目的现场签证工程量,严格审核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代表委托人现场调研、测算、签认相关补充定额及实测工程成本的原始经济技术资料及造价成果文件;对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留存施工过程中涉及隐蔽工程、工程签证等内容的能够满足工程计量和结算需要的数字影像资料。
9、参加造价专题(相关)会议,签认会议纪要。
10、及时调解合同及支付纠纷,根据施工合同条款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协商协调,建立台帐并及时更新。
11、进行索赔(反索赔)造价审核,为索赔洽谈提供参考依据。
12、“一审”PPP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结算文件进行工程量及单价复核;根据结算程序及相关规定“一审”PPP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供结算“一审”报告。结算“一审”要求达到结论准确、工程量详实。
13、负责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审核工作。
14、根据委托人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标段竣工决算。
15、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文件,包括过程文件、各阶段成果文件、现场影像记录资料及相关经济技术资料。
16、根据委托人要求监督PPP项目融资和资金使用等PPP项目公司财务管理等情况,对PPP项目进行造价分析,对PPP项目开展有关中期评估,进行建设项目后评价。
17、协助委托人开展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18、根据委托人要求开展其他跟踪审计工作。
五、绩效考核要求: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建设项目工程各阶段咨询成果文件编审规程(CECA/GC)、《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操作规程》、《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岳审发〔2017〕14号)、本招标文件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等规定(约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驻场人员及考勤管理
1、驻场人员数量及服务期限要求:
1每标段至少应配备驻场5人。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1名)含项目负责人、2名造价从业人员和1名资料员,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2中标人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地点,以便于为本项目服务。
驻场人员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具体时间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本项目考勤管理:
(1)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实施考勤管理。
(2)每标段配备的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1名)含项目负责人、2名造价从业人员和1名资料员,在合同期内只能承担本工程项目的工作任务。(对)其所有人员进行押证制管理,中标后所有人员注册(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时交于委托人,合同期满后退还(服务期满后退还)。
(3)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专职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采购人规定出勤率出勤,出勤率以项目部现场指纹考核为依据。
周出勤率满足90%的为合格,不足90%的为不合格(按入进计算天数)。
累计两周周出勤率不合格,责令整改。
累计四周周出勤率不合格,予以经济处罚。
(出勤率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予以相应处罚。)
(4)中标人如有增加项目人员,也必须纳入考勤制度管理。
(5)如中标人对项目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专职人员有弄虚作假、擅自更换、移动指纹考勤设备等行为的,按出勤率不符合规定(不合格)处理,予以经济处罚。
(6)具体考勤制度在合同中明确。
七.保密事项
非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或作为其他用途。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格式自拟)。
八.法律责任及罚则
1、中标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中标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要求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中标人与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定本项目服务合同后,中标人详细编写工作计划,未完成计划的,或过失事项应以合同约定的罚则处理。在服务合同中可约定按年度修正工作计划与另行修定罚则等补充协议。
3、中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咨询责任人未尽到职责而给采购人或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不履行本项目服务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采购人可要求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