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第一批)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方案通过省、市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为保障项目落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当地居民就业率和提高生活水平,按《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冀自然资发〔2021〕11号)的具体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技术标准和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5)《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4年修订);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7)《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8)《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修订)。
(二)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
(5)《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提供建设用地审查要点>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0〕15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7)《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6号);
(8)《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1号);
四、成果要求
按照《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形成文本、矢量数据、成果图册及相关附件四部分成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报省政府审批,在批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备案,径送省自然资源厅。
(一)文本成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矢量数据:根据《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提供相关矢量数据;
(三)成果图册:根据《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形成相关图册;
(四)相关附件:根据《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提供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