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的转变,深入推进我省渭河流域“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加强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持续加强渭河依法规范管理,本项目以全省江河湖库突出问题治理阶段成果为基础,开展渭河专项整治、督导及督办常态化工作,加强河湖采砂监管、组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整合现场资料,编制管理办法,提交工作报告,为河湖突出问题认定、整改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陕西省渭河流域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4年项目 |
1.00 |
7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陕西省渭河流域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4年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的转变,深入推进我省渭河流域“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加强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持续加强渭河依法规范管理,本项目以全省江河湖库突出问题治理阶段成果为基础,开展渭河专项整治、督导及督办常态化工作,加强河湖采砂监管、组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整合现场资料,编制管理办法,提交工作报告,为河湖突出问题认定、整改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二、项目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是贯彻落实《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的必要举措。《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通过以后,黄河流域9省(区)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对渭河生态区管控进一步作了严格要求,为渭河生态区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渭河流域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是推动渭河流域河湖依法规范管理,是渭河流域乃至黄河流域今后的生态保护高效监管的必要举措。 (2)项目的实施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的需要。经过历年治理,渭河流域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四乱”问题整治不彻底、河道采砂秩序仍需持续整治、亟需加快河湖治理标准化等诸多问题,制约了渭河依法管理进程。正视当前存在问题,逐项明确治理措施,限期补齐短板,持续深化巩固河湖“清四乱”整治成效,切实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进全省江河湖库管理水平,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是必要且紧迫的。 (3)项目的实施是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的需要。自河湖长制推行以来,我省已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河长体系,有力维护了江河湖库的良好水生态环境。陕西省2023年1号总河湖长令,强调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加强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开展渭河流域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刻分析研究存在的短板不足,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持续加强渭河依法规范管理,是构建我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良好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实施目标及任务 以全省江河湖库突出间题治理阶段成果为基础,通过渭河流城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渭河依法规范管理,深化渭河“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完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渭河干流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规范化,切实做到渭河“四乱”问题动态查处、动态清零,实现全渭河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管理秩序,逐步实现“水安全保障、水生态健康、水景观优美、水岸线清晰、水管理智慧”的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目标。 四、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覆盖全省涉及渭河流域的宝鸡、咸阳、西安、铜川、渭南、杨凌5市1区。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渭河流域“清四乱”明察暗访工作。 (2)开展河道采砂巡查,健全完善河道采砂相关管理秩序,加强渭河下游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3)广泛开展宣传,打击非法采砂,开展渭河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路线 (1)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目标。 (2)开展专项整治、明察暗访:开展渭河流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督察暗访,覆盖宝鸡、咸阳、西安、铜川、渭南、杨凌5市1区,开展渭河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3)汇总明察暗访及专项行动现场资料,编写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汇编执法案例,提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初步建议,编写检查情况工作报告。 (4)整改落实情况核查。 七、编制主要成果 1、渭河流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场资料:1套 2、渭河流域“清四乱”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工作报告:1套 3、河道采砂管理办法:1套 4、执法案例汇编:1套 5、渭河干流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告:1套 八、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5、《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 6、《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7、其它相关法规、规章 (二)有关文件 1、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 2、《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河湖长信息系统河湖库“清四乱”督察模块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河湖长发〔2024〕11号) 3、《水利部办公厅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办河湖〔2023〕33号) 4、《陕西省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5、《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 6、《水利部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水河湖函〔2021〕72号) 7、《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办河湖〔2022〕216号) 8、《关于省水利厅系统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陕河湖长发〔2022〕5号) 9、《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10、《陕西省渭河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配置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配置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天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陕西省渭河流域范围内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有关政策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成果审查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签订合同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提交成果初稿并经会审方案通过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提交最终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通过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发包人或编制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因成果报告深度不够、资料不足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问题的,除由编制人负责继续完善报告外,甲方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编制人合同价1%~3%的违约金; 3.由于编制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视延误情况酌情扣除费用的1%~3%。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