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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2024年森林督查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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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310001576193 发布时间:2024-10-31 文档页数:37页 所需下载券:10
古蔺县2024年森林督查采购服务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0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其他服务

古蔺县2024年森林督查采购服务

1.00(项)

1,4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古蔺县2024年森林督查采购服务

1.00(项)

1,400,000(元)

1,400,000.00

总价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古蔺县2024年森林督查采购服务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执行政策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4)《国家颁发及四川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省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供应商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二)服务要求内容
1、2024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
(1)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结合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和森林资源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
(2)数据库和县级自查报告提交至《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同时上传佐证资料和照片;
(3)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抽查,并按要求修改完善。
2、林地执法案件鉴定服务工作
(1)对2024年督查图斑中存在的违法图斑进行全面航拍并复核,为执法大队完成查处整改提供执法依据;
(2)对2024年全县(包括森林督查过程中产生)的违法图斑进行整理,并在图斑上报周期完成违法图斑鉴定准备工作,并协助执法人员完成查处整改工作;
(3)在开展督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督查对象占地范围超过督查图斑或督查中发现有其他违法情况,应及时做好沟通工作。
(三)成果要求
1、国家森林督查:
(1)数据库:形成泸州市古蔺县森林督查数据库,提交至《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同时上传佐证资料和照片;
(2)文本报告:森林督查报告、森林督查数据库统计表格。
2、林业执法鉴定提供汇总成果资料:
(1)分案件提供林地违法情况台账;
(2)提供林地违法案件测绘调查数据库;
(3)满足采购人外业核实调查使用成果数据。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2

服务地点

古蔺县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成果经采购单位、市、省等林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按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编制完善的成果资料。 2.履约验收方法:验收事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泸州市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书面验收记录,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 3.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验收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要求或标准,以及本项目约定的情形时,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2)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采购人也将不予支付合同应付款项,采购人有权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请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5

付款进度安排

1、供应商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提供省级技术审查合格文件后,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应遵守采购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采购人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取消其中标资格,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服务)期内每天按合同金额3‰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3.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及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服务给采购人,否则,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服务而违约,按第2款进行处理。 4.成交供应商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服务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本项目合同金额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若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履约的,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合同尾款;若采购人已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未按承诺时限到场售后且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动用履约保障金或合同尾款进行处理,并凭票扣除相应费用,同时将追究成交供应商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 6.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及设备配置(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设备配置)。 2、提供履约能力(供应商提供森林督查类项目相关业绩。) 3、提供为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保障措施、项目管理、保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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