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提交橡胶轮胎行业、家电行业、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60%,提交《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后支付合同款的20%,《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报告》后支付合同款的2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高新区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4 |
初审业绩 |
无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合肥高新区典型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和《安徽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皖环发〔2022〕50号)文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送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的函》(环办综合函〔2023〕432号)和《关于印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任务清单的函》(综合函〔2024〕18号)要求,合肥高新区制定印发《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力有序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任务清单要求,合肥高新区积极探索橡胶轮胎行业、家电行业、光伏新能源行业等典型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开展评价,这也是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因此,亟需开展橡胶轮胎行业、家电行业、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制定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评价,助力合肥高新区有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需求
1.开展橡胶轮胎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梳理橡胶轮胎行业主要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及排放特征,研究橡胶轮胎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措施工具箱,编制形成合肥高新区橡胶轮胎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开展家电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梳理家电行业主要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及排放特征,研究家电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措施工具箱,编制形成合肥高新区家电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3.开展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梳理光伏新能源行业主要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及排放特征,研究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措施工具箱,编制形成合肥高新区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4.制定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开展评价。研究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方法,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提出建议。
(二)预期成果
1.《合肥高新区橡胶轮胎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报告》
2.《合肥高新区家电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报告》
3.《合肥高新区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报告》
4.《合肥高新区橡胶轮胎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5.《合肥高新区家电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6.《合肥高新区光伏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7.《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8.《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报告》
(三)服务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项目成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3.能够切实支撑合肥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
(四)人员配备
供应商需拥有专业的项目团队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稳定性。
具体人员配备如下:
最低人员配备表
类别 |
要求 |
人数 |
项目负责人 |
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工作经验。 |
1人 |
项目团队成员 |
团队成员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若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人员,则更换人员与原配备人员需有同等专业资质和水平,并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
4人 |
合计 |
5人 |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人员须配备齐全,人员配备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须在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基础上合理报价。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熟悉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政策,了解项目类型及背景,根据对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的理解,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