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规范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定1家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食堂提供2024年的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瓜果类、水果类、肉类、海鲜类、蛋类、调料、饮料、奶制品、大米、食用油、零食、杂货等其他食品、用品和工具,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采购清单》为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等。
采购包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按实际采购量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中标人每月5号前按照采购人上月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具结算清单,送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当月10号前开票,采购人依照对账结果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上个月款项。(2)食材结算基准价确认方式:中标人于每月25日前提供下个月食材报价表给采购人,采购人以每月某天(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商定一天)采购人附近农贸市场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当月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3)结算公式:结算金额=∑(食材结算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合同结算率。款项以人民币为计价与支付货币进行结算。(注:因每月食材采购数量、种类不一,需据实结算,故不设预付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中标人将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所配送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若发现与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改正。验收中若发现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材,中标人须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材,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需在1小时内更换补充到位食堂当天所需物品。如果发现有食材存在质量、数量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配送时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1)索证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每天和每月查验食材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 2)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食材,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食材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中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合格食材。 3)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先天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食材品种是否一致,对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板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中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2)验收要求: 1)送货单一式三联,采购人收货员验收食材品种、数量、质量,中标人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其中两联交给采购人留存。 2)中标人保证所采购之食材全部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无毒、无害,具良好的感官性状。如因配送之食材导致食物中毒及重大事故,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工作人员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禁止在食堂工作区域随意走动,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保证送货质量符合双方协商之标准,如所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同意使用的,应按质论价,如有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可以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不同意使用,则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中标人负责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中标人负责所订食材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每次配送,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过秤等,并协助采购人验收,食材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5)对质量有争议的食材,双方共同将争议食材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验收标准: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确保配送的食材安全、卫生。所提供的食材必须保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公害、无污染、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货品必须在有效保质期内。严禁供应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5%(即人民币玖万元整),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号,或以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保函的,保函有效期至最后一次供货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服务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价格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和其他情况等,第一次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的20%;第二次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次采购人向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补齐。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若因供应商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当即取消该中标人配送资格。如服务期内未出现异常情况,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退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服务期内实际业务以采购人发起的采购需求为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考量各项相关因素,在服务期内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报价采用结算率的方式,投标人的投标结算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且不能为负数(即0.00%<投标结算率≤100.00%),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须知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需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否则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1)“单位名称”指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全称; 2)“项目名称”指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全称; 3)“标的名称”指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采购标的”; 4)“企业名称”指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服务类与工程类项目,指投标人;货物类项目,指所投产品制造商)。 4.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规格、技术条款、相关证书、发票等方面的材料不真实,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5.投标人的报价若明显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认为其报价可能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等相关情形,可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与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 |
项 |
1.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00.0 |
批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食材配送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项目具体内容 (一)供应品种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等副食品。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食材采购清单见下表。
(二)食材质量标准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为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采购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偏上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三)食材包装要求 中标人所供的食材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分割,外包透明薄膜;冻品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食材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食材。采购人发现食材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食材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四)食材感观性状及质量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清单采购食材,食材应满足以下要求。 1.粮油: (1)大米质量标准: 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油类质量要求: 2.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菜油、大豆油、花生油质量均为国家一级标准) 2.2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3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2.4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瓜果蔬菜: (1)供应质量要求: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 (2)瓜果蔬菜具体感观性状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 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肉类: (1)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要确保冷冻肉类的新鲜度。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3)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4)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5)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6)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7)对所有肉类、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要求。
4.水产类: (1)活鱼类: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眼膜健全、透明清亮,眼珠突出,鳃鲜红等。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成长环境水质清新,溶氧充足,水质透明度可维持在35cm左右,鱼肉内质紧密爽脆且富有弹性,无土腥味。 (2)冰鲜鱼类:表面有薄冰,无异物污染,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包装完整、产品标示清楚。 (3)虾类:新鲜、呈青白色(雌虾)或蛋黄色(雄虾),体表和腹肢不发黑,头部和表面不发红,头、胸甲与虾肉连接在一起,虾壳硬有光泽等。 5.水果类: 从色泽看,各种水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水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气味看,多数水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水果滋味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水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香蕉:成熟度要求5-6号色,保证收到即可食用,无腐烂、病害、冻害、流胶、黑斑、开裂、压伤、颈部黑斑腐烂等问题。 芒果:8-9成熟,收到即可食用,无腐烂、病害、流胶、黑斑、开裂、压伤等问题。 火龙果:果体完整;果皮和叶片新鲜;叶片为绿色,切口完整无污染,不得出现腐烂、损伤、软化、虫害等缺陷。 菠萝/凤梨:成熟度4-5成,新鲜完好,无腐烂或损坏;无黑心病;无冷害和冻害;果实表面干燥,无异味;底部切口平整无腐烂;果体坚实无发软,内部呈淡黄色;表面无挤压伤和软烂的黑斑。 木瓜:成熟度7-8成,颜色浅黄,稍有青绿色;有木瓜特有的味道;无发软,无挤压伤。 龙眼:果皮光滑,果实饱满而富有弹性,果粒分布均匀紧凑,具有该品种所特有的风味。 西瓜:2.5kg左右/个,果实良好完整、发育正常、新鲜洁净、无异味、果形端正,无腐烂、病害、黑斑、开裂、压伤、倒囊等问题。 蜜瓜:果实良好完整、具有本品固有瓜形,均匀、果肉细,风味浓郁,新鲜清洁;色泽、条带、网纹、整齐一致,无腐烂、病害、黑斑、开裂、压伤等问题。 香瓜:果实良好完整,果形端正发育正常、新鲜洁净、无异味,具有香瓜成熟时应有的香味,无异常外部水分,无损伤、腐烂、裂果、畸形等问题。 柑橘橙柚柠檬:果形端正,整齐,果面洁净,果皮光滑,着色均匀,无腐烂、压伤、畸形、萎蔫、裂果、花皮等问题。 圣女果:果实外观一致,果形圆润无筋棱,成熟适度,色泽均匀,表面光洁,果实坚实,果味酸甜可口,无核,口感好。 苹果: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果形端正,果面光洁,发育充分,味甜,果肉干净,无虫害、损伤、腐烂、裂果、畸形等问题。 梨:果实外观一致,果形圆润无筋棱,成熟适度,色泽均匀,表面光洁,果实坚实,果味酸甜可口,口感好,无虫害、损伤、腐烂、裂果、畸形等问题。 青枣:果实圆形或扁圆形,皮薄质脆、果肉较厚,细嫩多汁,嚼之无渣,浓甜微酸,无虫害、损伤、腐烂、裂果、畸形等问题。 番石榴:具有该品种固有的特征,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虫害、损伤、腐烂、裂果、畸形、斑点等问题。 杨桃:具有该品种固有的特征,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虫害、损伤、腐烂、裂果、畸形、斑点等问题。 6.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7.副食品: 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豆腐泡: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大豆: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1)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2)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3)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4)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其他品类: 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二、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在每日18时前,将第二日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负责采购并于第二日早上7时前配送至指定地点。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供应商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单》。组织食品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交货时间、地点: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7:30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1、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教职工餐厅;2、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4.供应商将副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纠正。 5.供应商必须保证每日配送食材新鲜,如收货员认为不新鲜的,应按采购人要求更换。 6.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运输车辆,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配送服务;应至少安排1个专职送货员及至少安排1辆专用冷藏车或冷链车负责送货,并做好卫生安全和消毒防疫措施。 7.中标人应每天使用专用冷链车运输采购人所需食材,送货车辆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车厢内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8.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食堂师傅下单的数量送货。如发现短斤少两,则一斤扣100斤的钱。 9.供应商应提供食堂管理系统给采购人使用,且食堂管理系统满足智能下单,成本管理、菜谱管理、满意度管理的需求,不提供给采购人的可随时终止合同。 10.中标人拟投入的食材配送相关人员(包括采购、分拣、检验、配送等各环节人员)均应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明。 11.中标人应具备基本的食材检测能力,配备食品相关的检测设备。 12.中标人应具备稳定的多样化供货渠道。 13.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三、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要求 1.如发生紧急情况,中标人须有充足且可行性强的预案,应对相应问题。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突发性增加大量额外配送需求,或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发生突发性大量损害,或配送途中出现突发事故,或不可预见的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台风、交通事故)造成当天配送失误等情况。 2.中标人须承担因食材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承担采购人损失的费用、安全事故受害人的损失费用、食品安全检测费等)。 3.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订单》进行供货。如采购人因特殊需求需临时配送食材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送达。 四、其他技术要求 (一)项目配送服务要求 1.项目配送服务基本要求 (1)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配送计划。 (2)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配送流程控制方案。 (3)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配送食材数量及种类管理方案。 (4)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采购计划单及送货时间管理方案。 (5)中标人应当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6)中标人应当提供配送服务承诺。 (7)详见“二、配送服务要求”。 (8)其他与项目配送服务相关的内容。 2.项目配送服务具体要求 1)项目配送计划内容全面且针对性强。 2)流程控制方案可操作性高。 3)食材数量及种类管理方案齐全合理完善。 4)采购计划单及送货时间管理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 5)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内容充分,可实施性、可执行性强。 6)配送服务承诺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具备可行性。 (二)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1.项目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中标人应当提供食材来源质量控制方案。 (2)中标人应当提供食材供应商选定质量控制方案。 (3)中标人应当提供食材选材标准质量控制方案。 (4)中标人应当提供食材供应渠道管理质量控制方案。 (5)中标人应当提供食材加工包装质量控制方案。 (6)中标人应当提供食材运输质量保障措施。 (7)详见“ 一、项目具体内容”。 (8)其他与项目质量控制相关的内容。 2.项目质量控制具体要求 (1)食材来源、食材供应商选定质量控制安全可靠。 (2)食材选材质量控制高标准且明确。 (3)食材供应渠道管理质量控制稳定有保障。 (4)食材加工包装质量控制科学环保。 (5)食材运输质量保障措施充分,可实施性、可执行性强。 (三)项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 1.项目应急处理预案基本要求 (1)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如:食物中毒意外伤害事件、恶劣天气、配送途中交通事故、紧急供应、疫情等)的应急处理预案。 (2)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紧急情况报告机制。 (3)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应急人员调配机制。 (4)中标人应当提供项目应急处置措施。 (5)详见“三、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要求”。 (6)其他与项目应急处理相关的内容。 2.项目应急处理预案具体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齐全合理完善。 (2)项目紧急情况报告机制全面透彻详细。 (3)项目应急人员调配机制详细具体充分,可实施性、可执行性强。 (4)项目应急处置措施详细具体,可执行性强。 五、其他商务要求 1.中标人应当具有与项目合同履行的相关服务经验,承接过同类(同类业绩指合同内容中包含食堂(饭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相关的内容)项目服务。 2.中标人管理制度应该健全,具有完善的认证体系。 ★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要求,当采购人有扶贫采购任务时,采购人有权针对政府扶贫帮扶单位的自产农产品进行自主采购(采购额度比例不少于10%),本项目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实际情况及要求进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须体现上述内容,格式自定)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