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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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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190001580951 发布时间:2024-11-19 文档页数:43页 所需下载券:10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总体目标

随着临空经济区开发建设快速推进,部分产业项目即将竣工投产,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固废、辐射等环境监管工作日益繁重,现有人员力量已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为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有效解决域内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频发等问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型或中型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河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4、《中共廊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的批复》(廊编[2021]54号)

6、其他需要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项目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拟设定招聘以下执法辅助服务:

1.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及建筑垃圾巡查服务

对临空经济区(廊坊)域内的工地,每周巡查两次,至少配置9名抑尘措施及建筑垃圾巡查工作人员,成立项目部,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主要对扬尘管控措施、道路湿扫洒水、裸土苫盖、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情况开展巡查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利用移动端设备上传附有点位信息的问题照片,每月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巡查台账及月报,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巡查月报,服务期内提供12期。

2.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巡查

对临空经济区(廊坊)域内的工地,每月巡查一次,至少配置9名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巡查工作人员,成立项目部,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主要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严格核验环保登记号码标识、信息采集卡和信息采集表,并做好进出施工现场信息登记,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全覆盖,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利用移动端设备上传附有点位信息的问题照片,每月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巡查台账及月报,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巡查月报,服务期内提供12期。

3.河道巡查服务

对临空经济区(廊坊)南北2区域,每周巡查一次,至少配置4名河道巡查工作人员。主要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生活建筑垃圾堆放及违法排污等情况开展巡查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利用移动端设备上传附有点位信息的问题照片,每月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巡查台账及月报,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巡查月报,服务期内提供12期。     

4.道路抑尘措施及生活垃圾巡查服务

对临空经济区(廊坊)南北2区域,平均每周巡查一次,至少配置9名建道路抑尘巡查及生活垃圾工作人员。主要对道路积尘、车过尘起现象、未配备雾炮等降尘设施、未采取湿法作业、洒水措施不到位、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情况开展巡查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利用移动端设备上传附有点位信息的问题照片,每月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巡查台账及月报,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巡查月报,服务期内提供12期。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1家服务公司,完成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辅助服务。

2、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采购标的的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落实服务方案。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据实组织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1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3、服务要求:

(1)组建服务团队,投标人需组建技术服务团队,为临空经济区(廊坊)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巡查、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巡查、建筑垃圾巡查、生活垃圾巡查、河道巡查、道路抑尘措施巡查提供专业化服务,专职从事巡查治理工作,落实临空经济区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员配备应满足服务的技术水平要求。

(2)按照我区要求及具体方案,开展全区建筑工地扬尘等日常巡查、整改措施及污染天气应急巡查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拍照、实时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现场提交相关负责局进行处罚。提交巡查、复查报告,重污染天气增加巡查频次;日常巡查提交月巡查报告;污染天气提交应急巡查报告。

(3)实时工作调度,协助临空经济区区生态环境局利用微信平台、电话等方式对全区巡查治理行动进行实时调度,结合现场情况,利用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生态环境局。

(4)重污染天气应急巡查措施制定,根据廊坊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结合气象资料,制定应急巡查方案,并依据巡查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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