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丹凤县2024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作业设计采购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丹凤县2024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人工造乔木林0.4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退化林修复3.4万亩。本项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完成:
((1)商洛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丹凤县退化林修复作业设计;
(2)商洛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丹凤县封山育林作业设计;
(3)商洛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2024年丹凤县人工造乔木林作业设计;
二、设计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制定修复措施。
2、坚持越改越多、越改越好的原则。就是确保森林资源的增加和防护功能、质量的提升。
3、坚持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要优先改造严重退化、濒临死亡的林分,由点到面,循序渐进。
4、坚持林地不流失、不变更的原则。要切实做到林地不流失、性质不变更。决不允许在退化林修复中随意改变林地的用途和性质,或侵占林地。退化林修复改造必须坚守这条底线。
三、工作成果及交付
1、工作成果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及标准编写。
2、按时提交作业设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并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进行修订,提交作业设计终稿,并提供审查合格成果报告和相应配套图件。
成果报告纸质版8份,相应配套图件纸质版8份及设计电子版,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项目资料。
3、本项目的全部原始资料、中间过渡及最终成果所有权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单位不得擅自将原始资料、中间过渡或最终成果复制自留或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自己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四、其他
要求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措施,高水平的专业编制人员以及高效的工作作风,并承诺能紧密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需求。
五、采购要求
1、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1.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并交付合格成果文件后,由供应商提供票据并申请,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设计要求
项目作业设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4〕740号)、《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市林业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24〕179号)、《陕西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中央和省市林业部门有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项目调查规划设计。
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合同实施:
6.1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与使用单位就此项目等一系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2若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将由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弥补采购人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额外赔偿。
7、违约责任:
7.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7.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