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预算金额:2651.8032万元。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
注:如本项目需求引用的标准有更新的,则供应商应按最新的标准执行。如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某个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且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后该标准有更新的(即产生新标准),则供应商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出具检测报告,也可按新标准出具检测报告。
第一节 项目需求描述
1、 建设模式
1.对于1254路视频监控运维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对原“2019 年广州市越秀区社区视频监控维护服务项目”中的1254个监控点的摄像机、前端光传输设备、标识牌、设备箱、电源等设备进行维护服务,并对存储及相关功能服务、视频存储设备、显示系统以及后端网络传输设备的维护服务。对于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需求、无修复价值、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部分进行更换处理。
(2)光纤链路组网服务。包含前端摄像机至社区监控室光纤链路接入、组网及维护服务;社区到派出所联网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派出所至公安分局联网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东风中路分局至东华东办公点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2.对于2300路智能前端租赁服务,本项目主要采用租赁方式建设,租赁期为3年。采购人以支付租赁费用方式获取系统的独占使用权,租赁费用包含满足需求的整个系统建设和运行服务费用,包括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线路的建设使用费用、所有设备电费、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对于2000路前端监控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与原服务商完成项目过渡交接,向用户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满足过渡期、建设期间用户的连续使用。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等全套服务、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具体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端建设位置以投标人入场深化设计后以用户确认为准。
2、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26,518,032.00元(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壹万捌仟零叁拾贰元整)。
本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26,518,032.00元,其中2024年预算795.54万,2025年预算530.36万,2026年预算662.95万,2027年预算662.95万。
本期项目最高限价:¥26,518,032.00元(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壹万捌仟零叁拾贰元整)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包含各项设备设施费用、工程实施费用、培训费用、维护费用以及通过验收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增加费用。
3、 项目工期
1.对于“1254路视频监控运维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与原服务商完成项目过渡交接,过渡期间向用户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确保图像完好率不低于95%,设备停用率不高于5%,满足过渡期间用户的连续使用。项目租赁期满后,中标人需免费提供3个月的交接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到下一个运维周期。运维期内,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并负责完成用户提出的软硬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升级优化等服务。
2.对于“2300路智能前端租赁服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与原服务商完成项目过渡交接,向用户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确保原2000路图像完好率不低于95%,设备停用率不高于5%,满足用户的连续使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不低于90%的设备(2070个)安装和系统调试。
建设项目租赁期为3年,自建设项目通过用户验收之次日开始计算3年(36个月)。租赁期满后,中标人需提供交接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到下一个租赁周期。采购人以支付租赁费用方式获取系统的独占使用权。租赁费用包含满足需求的整个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费用,除租赁费用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建设、支撑和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费用。在建设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等全套服务;在租赁期,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4、 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应承诺的内容
1.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全资建设。
2. 投标人应承诺为采购人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集成、系统建设、联调测试、项目验收、培训、维护等专业化服务。
3. 投标人应承诺对本项目利旧使用的杆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合格方可利旧使用。达到利旧要求的,需进行打磨翻新、防锈喷涂及加固处理,对缺失的配件重新定制安装;未达到利旧要求的前端杆件,应按新建标准重新建设或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不再利旧的杆件、设备箱、摄像机等要在技防验收前完成拆除及现场痕迹修复。
4. 投标人应承诺传输线路原则上必须采用管道埋地敷设,建设时确实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应在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采用架空敷设,并必须承诺具体“管道埋地”时间,并保证架空期间光纤的安全性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投标人对新建管道应具有独立使用权限,且提供给本项目使用的光缆纤芯资源不得用来承载与本项目无关的通信业务。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光纤及其过桥、涵洞、河流等特殊地段的防护措施符合国家通信行业有关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子管及其防护措施,投标人必须承担使其达到符合国家通信行业有关标准的义务。
5.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的传输线路与供电线路敷设需采用独立子管进行隔离,穿越马路深度不少于800mm;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上敷设深度不少于500mm。敷设路由要根据《广州市综合地下管线图》确定,图纸经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并考虑道路开挖许可证等的办理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6. 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投标人须承诺具有本项目采购的光纤纤芯、4G或5G网络及其所占的通信管道的合法使用权,使用权的期限应明确不短于本项目的租赁期。项目租赁期满后,采购人具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有线传输网络及4G或5G网络的优先使用权。
7. ★投标人应承诺必须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采购人(用户)具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唯一使用权,以及系统产生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的所有权和唯一使用权。基于保密需要,租赁期间,本项目因故障而更换的存储介质(硬盘)由中标人免费以消磁方式销毁所有数据;租赁期满后,若采购人不再续租,在采购人完成项目交接工作1个月后,投标人须免费将本项目所有存储介质(硬盘)以消磁方式销毁所有数据。
8. 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实施前完成需求调研和深化设计,对每个视频图像采集点提供前端、传输、后端系统的详细系统设计方案,并提供符合相关规范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通过深化设计评审,并经采购人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9. ★投标人应承诺系统视频图像质量合格标准按国标“GB50198-2011”中的5级损伤制评定,系统建成后视频图像质量主观评价不低于5级,回放图像主观评价不低于4级。视频图像应按《视频图像文字标准规范》GA/T751-2008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注。其中智能抓拍、车辆抓拍摄像机点位要确保人车非的抓拍效果及相应场景监控范围的有效覆盖,避免缩小监控范围及监控死角。
10. 投标人应承诺不将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更不能提取、处理、发布、运营系统任何信息资源,中标后必须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书。
11. 系统支持H.264、H.265、SVAC等标准。
12. ★投标人应承诺完成本项目与城市视频专网接入、相关业务系统平台、网络安全体系及属地监控室原有系统连接整合等相关工作,按《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接入广州市视频云平台等平台进行对接,并在前端系统预留网口及供电接口,全面实现高清视频系统各项智能化功能应用,必须提供所选设备生产商的编解码、控制协议、SDK包。项目所有监控设备纳入“一机一档”系统统一管理,按《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图像数据采集规范》、《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基础信息数据规范》等要求填写监控设备的一机一档基础信息,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公安专用设备及系统的安装对接调试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13.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独立使用的自有或长期租赁的云存储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满足本项目的建设需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独立机房或封闭的独立专用空间,给采购人专属使用。独立机房或封闭独立空间所属机房必须不低于《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24)B级机房要求,并符合《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24)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规范的机房管理流程及合理的机房值守方案(包括24小时人员值守安排及视频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UPS供电等机房配套系统),确保存储信息的安全性,当出现信息泄漏时,要有完善的溯源管理机制。另外,在云存储中心机房预留一个额外的独立机柜(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准)给采购人使用,并配合做好与城市视频专网等整合接入工作及提供运行环境。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14. 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建设和租赁期间,允许采购人(用户)指定的运营商或相关单位人员进入云存储中心机房进行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的规范作业,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15. 投标人应承诺可根据采购人实际建设需求增加或删减监控点的数量,增加或删减监控点的单价等于中标单价。
16. 投标人应承诺采购人在建设期内提出调整视频前端点位的安装地点和位置,投标人应该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无需支付迁移费用。采购人在项目期内提出变更,变更比例在本项目点位总数量6%以内的,投标人免费迁移,其中点位迁移距离小于50米范围内的点位以及路政施工等城市更新涉及的点位不计入免费迁移点位数量。迁移数量超过6%的,超过部分的迁移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并在投标时明确单点迁移费用。后续若需配合广州市智慧灯杆建设工作,按照“多杆合一”的要求,投标人应配合做好前端高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的迁移、整改、合并,采购人不需另外支付费用,且迁移点位不计入本项目免费迁移总量。
17. 投标人应承诺项目进入租赁期后,须按采购人要求安排不少于2人到采购人指定场所日常驻场,提供系统巡检、数据整理和故障抢修协调等驻场服务。在特殊情况(如重大安保活动、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群体性事件等等)下,按采购人实际运维需要增加驻场人员、特殊保障人员。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18. 投标人应承诺按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投标人在系统试运行完毕后,由符合广东省技防系统工程检测条件机构进行第三方的系统主要设备检测(技防检测);检测合格后,需对系统进行技防验收;第三方检测(技防检测)、技防验收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自行解决工具和材料的堆放场地(采购人不提供临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道开挖、路面恢复、供电报建等不限于以上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20. 为确保道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投标人应承诺按照《公路养护作业规程》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围蔽和设置交通疏导设施,投标报价包含施工期间交通疏导设施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的防雷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并取得合格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22.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包括且不限于落地式设备机箱基础距地面高度不少于50CM,挂杆式机箱底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00CM(其中高速路挂杆式机箱底距地面高度不少于300CM)等。
23. 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建设服务期内,根据项目需要和采购人要求,在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附近设置项目部,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工作车辆等,专用于本项目开展建设管理、运维保障、人员值班、应急备勤等工作。
24.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建设的视频监控摄像机要符合GB/T 28181、GB 35114标准。
25. 投标人应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的主要人员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团队等人员保持一致,如因离职、伤亡等不可抗力原因,确实需更换人员的,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人员资质要求,报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人员变更,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处理。
26.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项目平滑过渡的解决方案并满足平滑过渡需求,过渡期间(是指本项目中标之日起至正式交付使用之前)向用户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本项目所有监控图像需满足不低于95%的在线率要求,满足过渡期间用户的连续使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27.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一套网络安全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在建设期内完成部署服务,对网络进行全方位安全监测,减少监测盲区,满足全方位安全监控,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28. 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一条应急保障链路。针对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如: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的人员不定区域聚集活动等),中标人应承诺在运维期、租赁期内免费搭建应急指挥部 (包含2块75英寸大屏、2块85英寸大屏,2台高性能台式终端,1台高性能笔记本终端,以及搭建指挥部所必须的网络设备、机柜及传输链路),以及搭建应急布控前端设备设施,部署完成时间应不超过12小时,传输网络可视现场情况灵活选择接入方式,云存储中心预留应急存储空间。中标人应承诺在租赁期内免费提供不少于每年20个前端点的应急布控服务。
29.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广州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按照“减量”“优化”“合杆”等原则,对位置、标识不符全规范要求的设备箱、杆件、视频标识标牌等予以更新优化新增,残旧破损的设备箱、杆件、视频标识标牌予以修复或更新,对重复标牌进行合并,并按照“三线整治”等工作要求整改架空线路。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30.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采购人需求,1254路视频监控中的50路智能前端的图片和视频流数据迁移至云存储中心,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不低于90%的设备(2070个)安装和系统调试。
32.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接用市政路灯电源设备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市相关用电要求进行实施;若项目周期中出现用电安全事故,投标人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33. ★投标人应承诺对项目涉及的所有硬件设备提供安全升级保障服务,如原有设备无法通过升级满足最新安全要求,投标人应主动更换性能相当设备,以满足最新安全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2) 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1.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选型依据说明,并提供有关产品说明书,这些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包括设备、材料的型号、数量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介绍。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的扫描件。
5. 光纤管道资源方面,如需实施道路开挖或购买管道资源的,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有通信管道严格按照市政规划要求办理完备的开挖报建、验收手续。
6. 投标人投标时,应参照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的“主要设备清单”、“主要设备指标要求”。
7. 列明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具体品牌、型号、参数),提供主要设备清单中各设备及服务的报价明细,并在中标后作为合同附件。
5、 建设原则
(1) 可靠性原则
整体可靠性是本系统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从系统的结构、技术措施、设备性能、系统管理、厂商技术支持及维修能力等方面着手,确保系统正常、稳定、可靠地连续运行,将系统发生故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根据现场环境参数及图像监看实际要求,所选用的设备在满足环境条件下可以长期可靠地正常运行。
(2) 安全性原则
(1)网络安全:要求城市视频网络与其他互联网络物理隔离。
(2)信息安全:要严格设置用户使用权限及审批方式。各级用户只能调看本权限范围内的视频信息。
(3)传输安全:视频信息的传输过程要注意防止各种非法提取或篡改,应保证所有视频信号都通过专用网络进行传输。
(4)存储安全:要注意重要数据的备份。
(5)设备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满足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设备选型要选先进成熟的市场主流产品,要求安全可靠,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对关键的设备、数据和接口应该采用冗余设计,要具有故障检测、故障告警、系统恢复等功能。
(6)用电安全:按照市相关用电要求,对前端设备用电采取监控、漏电保护与自恢复、加强设备安全防护等措施,保证前端系统用电安全,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前端沿用已有供电的监控点,利旧使用的原有供电线路需经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同时须在取电位置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接地,取电手续齐全)。若项目周期中出现用电安全事故,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3) 适用性原则
系统的设计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治安防控和城市综合管理各项业务需求。以监控系统作为指挥的主要手段,为其它的各项业务职能提供所需的信息。系统的输入设备和系统软件还应具有良好的操作性,保证一般文化水平的操作员,在略懂电脑操作的情况下通过基本的培训就能掌握系统的操作要领,达到能胜任值班和监看任务的水平。
(4) 先进性原则
系统应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趋势,应用国内外业界较先进和标准的主流技术来保证系统各项功能的实现;按功能做成模块化的子系统,提供强大灵活的联动平台,并保证系统可以方便灵活地在处理能力、系统容量、功能点等方面进行扩充和升级换代,从而确保系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满足形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5) 管理性原则
(1)易管理性: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可管理性,对用户权限管理、网络管理、设备管理提出要求并给出实现方式。
(2)易维护性: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得到及时、快速的维护及故障管理等。
(6) 扩展性原则
系统中采用的硬件设备及软件产品应支持国内外相关的工业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以便能与不同厂家的开放型产品在同一系统中共存、兼容。在系统设计中,应选择具有可扩展性的系统结构产品,特别是通过模块化设计的设备和可升级的系统软件,使系统能灵活增减或更新各个子系统的功能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网络带宽、接口数量、数据库容量都作一定的预留,并且可以通过设备在线升级、扩容等方式实现系统的扩展。系统能兼容其他视频资源及原有视频资源,进行有效地资源整合共享。
为了保证业务平稳过渡和工程衔接,在项目建设期间,应保障现有视频图像的实时在线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量减少道路开挖,避免不必要前端施工,降低工程扰民的影响;前端、监控中心和区分局之间的视频传输应充分利用已有的视频传输网线路,以此共同保障建设期间系统的平稳过渡以及业务的无缝衔接,将升级改造工作对业务影响降到最低。
6、 参考依据
《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引》
《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
《广东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动态查控工作规定(试行)》
《关于加强对视频云赋能工程建设统筹管理的通知》
2.广州市文件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根据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三次修改)
《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总体设计方案(2022年)》
《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建设运维成本测算参考(2021-2024年)》
《广州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接用市政路灯电源设备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文件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201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2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462-202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511-2023);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2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1400.3-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GA/T1400.4-2017)》。
(备注:上述各类标准、规范、指引如更新最新版本,以最新版为准。上述以外,遵循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4.其他:工程勘察和收集的资料。
第二节 项目技术需求
7、 项目背景
自2016年以来,越秀区公安分局通过“社区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的维护整改,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区街道社区内街内巷、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和主要出入口全天候视频监控网络,构筑了一个集物防、技防、人防为一体的安防管理体系,对街头犯罪形成了较强大的监控力和震慑力,有效地支撑了越秀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目前视频监控系统主要采用网络标清摄像机作为视频图像采集前端,采用光纤作为传输线路,以及采用NVR作为视频录像的存储设备。
2019年越秀区分局对“社区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进行3年运维服务,项目于2023年9月到期。为进一步优化健全越秀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本项目集约拓展前端视频规模及智能化水平,按照时序和批次对现有前端视频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同时同步推进补点智能前端建设。目前,越秀区内社区共3554个监控点需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包括1254个监控点为续期3年运维、2000个前端设备进行智能升级改造、新增300个智能前端补点建设,以及对应存储服务及网络传输服务。
8、 建设目标
根据广州市关于新一轮视频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与部署,按照《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建设应用规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越秀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保障“越秀区原有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在运维期满后平滑过渡,并进一步加大街道社区视频资源整合力度,以监控全面高清化为目标,开展对广州市越秀区内社区视频监控系统(3254个点位)进行部分前端设备升级替换和维护,并将之接入城市视频传输网,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基本覆盖社区的全天候高清监控网络,提升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应付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项目目标如下:
(1)完善原有的1254个监控点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提出服务管理改善计划,确保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项目运行稳定,降低故障率。
(2)完成2000个智能前端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并增加相应后台存储服务,保证智能前端应用服务,保障运维期内运维服务。
(3)新增300个智能前端设备,增加相应后台存储服务,保证智能前端应用服务,保障运维期内运维服务。
(4)按时、高效、优质地完成故障抢修、重点保障等维护任务。
9、 项目现状
1.视频建设任务和市规划存在差距。
按照广州市视频办《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建设应用“十四五”规划》任务要求,越秀区离市视频办要求存在差距,急需加快推进越秀区一、二类点的智能前端升级改造工作。
2.现有项目运维期已到。
项目于2019年进入3年项目运维期,已于2023年9月项目到期,由于项目点位多(3254个点),覆盖面广(涉及越秀区226个社区),现有设备使用较久(目前现有大部分设备使用已达到5年),急需继续提供运维保障服务,确保区各职能部门正常使用视频资源。
3.视频前端及基础设施老旧。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结合视频系统建设运维周期,现有社区视频前端设施逐步变得陈旧,难以满足城市综合管理的需求,对于老旧、已损坏的前端设备,需要逐步升级改造视频基础设施,提高视频监控效率。
4. 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不均衡,城中村视频监控点数量偏少。
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对我区社会、经济及治安环境等带来的变化与影响急剧加大,需要根据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工作需求的动态变化,结合近两年的社会治理需求,根据城市道路发展变化、人流密集区域变化以及治安复杂区域的变化,在城市的重要场所、重要部位、重要路段、治安复杂区域、城中村等区域进一步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实现高清视频补点建设。
5.多维智能感知设备比例低,智能化应用能力无法满足。
目前全区在重点公共区域及重点行业、领域的一、二类视频监控已基本实现全覆盖、高清化。但缺乏智能感知能力,不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智能化比例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区视频智能处理能力与实战要求的“来知轨迹、动知去向”差距较大。随着视频实战应用需求的提升和智能化技术的成熟,急需建立完善“面、线、点”智能化布局,结合实战需求科学化、场景化布建视频资源,序时、逐步进行现有前端视频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改造。
10、 需求分析
项目配置清单中的设备数量均为初次勘察决定数量,实际设备数量以后期深化设计需求数量为准。
根据《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建设应用规划(2024-2026年)及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越秀区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需要,本期项目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对越秀区社区1254路视频监控点提供3年运维服务,包括原社区视频监控项目的1204个二类点以及50个智能抓拍前端和相关配套设备设施、传输系统和后端系统设备维护等,项目运维期3年。
(5) 智能前端设备升级改造需求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流动愈发频繁,人口构成也越来越复杂,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的人员安全防范与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高清视频系统图像采集点已不能完全满足实际的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业务需求。
由于技术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进行视频采集,有效适用不同光线灵敏度的环境,需根据每个采集点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同环境下设备性能的变化。本项目采用服务租赁的方式对原“2019 年广州市越秀区社区视频监控维护服务项目” 中2000个现有社区视频采集点提供智能前端设备升级改造,和新增对应后端存储配套服务,确保达到智能化视频系统监控的要求。以支付租赁费用方式获取独占使用权,租赁费用包含满足需求的建设和3年运维服务费用。
(6) 补点新建智能前端需求
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对我区社会、经济及治安环境等带来的变化与影响急剧加大,需要根据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工作需求的动态变化,结合近两年的社会治理需求,根据城市道路发展变化、人流密集区域变化以及治安复杂区域的变化,在全运会场馆周边、案件多发点周边、城中村周边等区域进一步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实现300个二类点的高清视频智能前端补点建设,并新增对应后端存储配套服务,确保达到智能化视频系统监控的要求。以支付租赁费用方式获取独占使用权,租赁费用包含满足需求的建设和3年运维服务费用。
(7) 传输网络系统建设需求
随着高清视频图像信息的应用,本项目通过有线网络接入方式实现数据传输,保证前端采集视频传输的稳定性。在高清视频中,本地录像支持的视频帧率应不低于30帧/秒;图像为200万像素时,网络传输的视频帧率应不低于30帧/秒。图像传输质量(如传输时延、包丢失率、包误差率、虚假包率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1)网络时延上限值为400ms;
(2)时延抖动上限值为50ms;
(3)丢包率上限值为1×10-3;
(4)包误差率上限值为1×10-4。
视频监控传输系统需满足以下特点:
(1)对上行的带宽要求高,视频监控数据主要从前端视频图像采集点往社区中心/警务室的存储设备传送,1080P或以上的高清摄像机单路上行带宽不低于100Mbps,甚至更高,以满足项目需求为准。
(2)联网系统网络带宽需求应能满足前端设备接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互联、用户工作站接入监控中心的带宽要求,并留有余量。系统采用全光纤网络实现1000M传输带宽需求。
(3)当信息(可包括视音频信息、控制信息及报警信息等)经由IP 网络传输时,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包括发送端信息采集、编码、网络传输、信息接收端解码、显示等过程所经历的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前端设备与信号直接接入的监控中心相应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不大于 1s;前端设备与用户终端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不大于4s。
(4)接入点分布广,在越秀区内广泛分布。需在项目实施地内有丰富的光缆管道资源及配套的接入机房,以便满足本项目中继及汇聚调度。
(5)链形或树形组网,要根据现场情况需求组网种类。
1.存储需求
本项目现有的1254采集点视频流和智能图片存储采用网络视频存储方式进行存储,满足前端视频图像(不低于30帧/秒)的数字存储,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智能抓拍图片存储时间大图不少于90天,小图不少于90天,视频存储设备分别部署在各属地社区中心/警务室,前端智能抓拍摄像机的智能图片+视频存储设备部署在区公安分局,以便事件后期取证、复核所用。
对于升级改造更新的2000路智能前端采集点,采集的视频数据利旧原有视频存储设备(详见5.2.4“原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及参数”),即接入原点对应的视频存储设备(NVR)进行存储,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智能抓拍图片则通过视频专网在租赁云存储中心进行图片云存储,智能抓拍图片存储时间大图不少于90天,小图不少于90天。
对于补点新建的300路智能前端采集点,智能抓拍图片和视频均通过视频专网在租赁云存储中心进行图片云存储,智能抓拍图片存储时间大图不少于90天,小图不少于90天;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本项目的高清视频系统必须与市视频资源云平台以及市视频运维管理平台对接,同时在市视频资源云平台实现对本项目高清视频图像采集点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录像存储、远程调用、检索管理等功能。
2.云存储中心需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要求,“充分依托云服务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本项目积极响应要求,针对现有机房资源只能存储视频数据、机房迁移计划的问题,对本次升级改造的图片资源、补点新增的图片和数量资源进行云服务存储,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我区视频建设智能化应用水平。本期项目需租用云存储中心机架空间,满足本项目2300路智能抓拍采集点的图片存储设备的安装放置运行。云存储中心机房须具备公安视频传输网进行互联互通所需的链路带宽及网络安全条件,以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转。云存储中心应预留足够的应急存储空间。
(9) 运行维护管理需求
1.运维服务要求
运维模式:承接方在运维期内提供整体系统免费上门保修服务。
承接方提供的运维服务应包括以下内容:前端设备管理、业务承载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网络设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服务流程管理、运维管理机制建设、应急保障、管理服务等。
2.前端设备管理
对前端设备的视频线路连接状态、网络接口连接状态、视频质量状态进行检测,常见的故障包括视频线路连接故障、网络接口连接故障、图像清晰度异常、图像暗度异常、图像偏色、视频干扰、雪花、云台运动故障、画面冻结等。
3.承载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
承载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关键性能参数和运行状态值,对承载设备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准实时的自动检测,如果发现异常将及时告警。主要检测的状态包括每路视频的数据流量、承载设备与前端设备的网络连接状态、承载设备运行状态,包括CPU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网络接口使用带宽、存储已用空间、存储剩余空间和关键进程状态等。
4.网络设备管理
对网络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网络故障、设备性能、线路状态、流量等。
5.资产配置管理
资产配置能够对各类资源进行管理,并可以自行定义资产的分类和资产管理的信息,从而实现各种资产的管理。
6.服务流程管理
包括值班和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流管理、服务考核、统计分析、资产管理和知识库管理等。
7.运维管理机制
应安排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在运行管理上,负责系统的故障申告受理、故障排除复核、维护质量监督、运行质量考评和系统资料保管、系统设置管理等;在设备维修上,负责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维修保养和升级。
应加强对系统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自查机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应建立系统巡检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工作情况。
8.应急保障要求
有应急保障需求时,使用单位应做好视频系统自查工作,测试相关功能,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安排专人负责核心设备和易发生故障设备的现场维护和技术保障。突发事件期间,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保障,增加巡检次数。
9.管理服务要求
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情况汇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设备保养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图像调取制度、内务卫生制度等。整个系统应确定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障7×24小时运行。
10.安全维护需求
安防视频数据属于重要信息,在信息安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完善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防护手段。
一是针对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前端接入设备等,属于整个系统的信息源,结合前期系统前端设备丢失、损坏等实际情况,需针对性设计安全防护措施。
二是针对后端设备,包括视频存储、系统平台承载设备等,需加强机房安全和机房管理,提供安全保证。
三是针对图像视频数据、数据传输过程,需提供数据的保密性与完整性,防止数据被非法提取或篡改。需要考虑专网接入安全、光纤网络安全,做好网络规划及安全设计。数据存储过程中,应防止重要数据丢失。
四是需考虑个人隐私保护,设置严格的数据、图像访问机制及权限控制。实现分权分域功能,各级用户能够使用的系统功能与用户权限相关。
11.故障修复内容:中标人应定期对系统设备、传输网络进行检测,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发现故障隐患,应及时排除,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及时维修。要求如下:
(1)系统设备、传输网络发生故障后,中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情况除外)。如遇到无法按时排除的线路、电力故障时,维护单位应采取有力措施在72小时内修复。
(2)中标人需要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存在的漏洞和潜在风险。对于发现的安全漏洞,中标人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若某个设备在1个月内连续发生故障达3次以上(含3次),抑或设备漏洞和安全隐患无法修复消除,则中标人应更换新的同型号或者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替代产品,以确保设备的连续正常使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负责更新《一机一档》相关点位信息,需保证一机一档数据准确率达到100%。
(5)根据实际需要,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安排至少2名普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等级的工作人员到指定场所日常驻场,提供驻场运维服务,驻场期间需要增加办公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特殊情况(如重大安保活动、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群体性事件等)下,按工作需要增加驻场人员、特殊保障人员。
1.视频存储≥30天;
2.数据上传及时率≥95%;
3.视频图像联网率100%;
4.前端完好率≥95%;
5.前端在线率≥95%。
整个系统从前端摄像机到监控显示部分都要通过专业深化设计后,使整体图像质量至少达到如下要求:
1.图像质量按五级损伤评定,主观评价不低于4级。
2.实时视频监控图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3.实时画面的灰度不低于8级。
4.回放图像主观评价不低于3级。
可靠性指标主要指系统的故障时间,即任何一路或一定数量的监控图像中断或者不清晰,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时间。系统的年故障时间要低于5‰。
本项目中的主要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存储设备、网络交换设备)必须互相兼容,并需实现与云存储中心设备的兼容,能够与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及各派出所现有混合矩阵设备实现高清与标清图像统一调用、统一权限分配、统一用户界面。
系统需采用开放式架构设计,统一技术标准,选择符合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的适用产品,并以社会治安的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公共视频系统的应用难题。
系统中各设备、软件必须能与全市统一的视频联网管理平台和视频运维管理平台进行对接。
系统采取安全性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和防止图像信息的泄漏。
设备安全是指确保监控设备、网络设施以及其他通讯与存储介质免遭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其它事故破坏的措施。
图像信息安全指对图像信息在处理、存储、检索、传输、显示等过程中的保护,保障信息在应用层面依据授权使用,不被非法冒充、窃取、篡改。
该系统的安全性设计必须符合市视频办最新有关视频安全的要求。
前端设备是整个视频系统的信息源,系统涉及的所有前端设备均需满足系统安全体系设计中的安全设计要求,在完成相关认证流程后实现联网,并根据安全管理平台的要求实时上报设备运行状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固件版本、设备信息、端口使用情况等。需要提供具体保障措施:
1.摄像机、设备箱、杆应安装牢固,保证安全。
2.采取国家相关防雷标准规定的防雷措施,包括安装避雷针、进行接地和防浪涌保护。
3.采用能够检测摄像机信号状态的设备,并且能够在摄像机信号丢失时及时报警,使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
4.设备箱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当设备箱被非法打开时可自动触发声光报警装置,并联动摄像机。
5.定期进行摄像机信号的自动巡检,通过人工辅助判断和记录,及时处理摄像机故障。
6.采用的前端设备箱,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同时对安全用电运行过程能够进行远程监测。
7.前端摄像机安全保护能力等级须达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安全技术要求。
本期系统需要在城市视频传输网上实现与如下系统对接,相关工作及费用含在本项目中,由采购人负责提供对接所需的原系统相关技术资料及相关协调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与广州市视频云平台对接
本项目前端摄像机、云存储设备直接通过GB/T28181协议、ONVIF协议、设备SDK等多种方式与广州市视频云平台对接,实现视频、图片、数据等的联网接入;后端图片接入/解析服务器设备统一纳入广州市视频云平台进行云化管理。所采集的感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应具备符合广州市视频云平台数据传输标准的唯一编码。
本项目的前端设备、网络设备、后端设备均与广州视频云平台对接管理,满足市视频系统安全管理统一要求,实现网络安全防护、接入安全认证、终端安全管控及信息安全审计。
2.与广州市视频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对接
本项目前端摄像机、云存储设备直接通过GB/T28181协议、ONVIF协议、设备SDK等多种方式与广州市视频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对接,实现对网络摄像机的连通状态、视频流信令国标信息完整性、视频码流帧率/丢包率/网络延时等运行状态的监测,以及对云存储设备的连通状态、设备负载状态(接入路数/总路数)、磁盘状态、网络端口带宽状态、录像完整性状态等运行状态的监测。
3.与“一机一档”系统对接
本项目所有监控设备按照《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图像数据采集规范》、《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基础信息数据规范》要求采集设备基础信息,纳入“一机一档”系统统一管理。基础信息包括设备ID、设备名称、设备厂商、设备型号、行政区域、经度、纬度、安装地址等,保证信息完整准确。
4.与视频专网对接。
本项目存储机房需要与广州市城市视频传输网对接,通过2x10GE光纤链路与广州市城市视频传输网互连,光纤链路及光模块包含在本项目中。
5.与其他业务相关系统对接需求。
6.预留足够的扩展能力和端口资源,开放软硬件接口为可能需要的系统进行关联对接。
(12) 平滑过渡需求
1.对于“1254路视频监控运维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与原服务商完成项目过渡交接,过渡期间向用户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确保图像完好率不低于95%,设备停用率不高于5%,满足过渡期间用户的连续使用。项目租赁期满后,中标人需免费提供3个月的交接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到下一个运维周期。运维期内,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并负责完成用户提出的软硬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升级优化等服务。
2.对于“2300路智能前端租赁服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与原服务商完成项目过渡交接,向用户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确保原2000路图像完好率不低于95%,设备停用率不高于5%,满足用户的连续使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不低于90%的设备(2070个)安装和系统调试。
建设项目租赁期为3年,自建设项目通过用户验收之次日开始计算3年(36个月)。租赁期满后,中标人需免费提供3个月的交接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到下一个租赁周期。采购人以支付租赁费用方式获取系统的独占使用权。租赁费用包含满足需求的整个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费用,除租赁费用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建设、支撑和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费用。在建设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和试运行等全套服务;在租赁期,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服务、系统管理、系统运行和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1.应急布控需求
针对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如: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的人员不定区域聚集活动等),中标人应承诺在运维期、租赁期内免费搭建应急指挥部 (包含2块75英寸大屏、2块85英寸大屏,2台高性能台式终端,1台高性能笔记本终端,以及搭建指挥部所必须的网络设备、机柜及传输链路),以及搭建应急布控前端设备设施,部署完成时间应不超过12小时,传输网络可视现场情况灵活选择接入方式,云存储中心预留应急存储空间。中标人应承诺在租赁期内免费提供不少于每年20个前端点的应急布控服务。
2.采购人在项目期内提出变更,变更比例在本项目点位总数量6%以内的,投标人免费迁移,其中点位迁移距离小于50米范围内的点位以及路政施工等城市更新涉及的点位不计入免费迁移点位数量。迁移数量超过6%的,超过部分的迁移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并在投标时明确单点迁移费用。
3.中标人在深化设计时需满足采购人要求,需按照《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规定,完善修改项目建设点位的点位名称及基础信息数据编号。
4.本项目运维部分和租赁部分需保证原有项目系统服务的持续性。过渡期和交接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原系统使用水平的全过程服务,满足用户的连续使用,期间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5.租赁期内,对不符合国家或上级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设备(如安全加密等方面),中标人需按用户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 项目方案
系统采用数字网络的方式进行组建,整个系统主要由前端的视频采集部分、社区监控室的集中监控、本地存储以及数字上传部分构成。前端的治安监控点采用高速球机和固定摄像枪,视频采集信号通过光纤收发器进行点对点传输至社区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的监控,社区监控中心采用卡式光纤收发器,1对1的方式与前端治安监控点对应并接收前端的视频信号。整个社区监控中心与多个前端治安监控点可看成点对多点的星形组网结构,系统具有较好的扩展性。同时,社区监控中心通过光纤网络与派出所监控中心联网。可上传数字视频信号至派出所监控中心。
项目系统结构图如下:
系统总体架构图
如上图所示,前端摄像机采集的高清视频图像信息通过网络线路接入前端光纤收发器,然后再通过光纤线路传输到警务室后端光纤收发器,最后通过原有的接入交换机输出到警务室存储设备进行存储。同时,高清视频图像信息通过派出所监控中心交换设备与市视频资源云平台对接,派出所、区公安局等相关单位通过市视频资源云平台实现对视频图像的调用,实现高清实时监控。
本项目的高清视频图像采集点通过派出所监控中心视频专网交换机与广州市城市视频传输网接入市视频资源云平台以及市视频运维管理平台,同时采用广州市视频资源云平台的二级平台实时视频监控、录像存储、远程调用、检索管理等功能。
本期进行运维的1254个监控点和租赁的2000个智能前端,视频存储按原点的视频存储路径在社区中心/警务室存储设备进行存储;租赁的2000路智能前端图片、300路智能前端图片和视频则通过视频专网在租赁云存储中心进行云存储。
系统数据流图
前端采集的图片数据传输至警务室客户端,通过链路再传输至派出所监控中心,最后通过视频专网设备统一存储至云存储中心。
视频流数据由前端监控点采集后通过链路传输至后端NVR,支持警务室进行回放,2000路视频图像数据存储在本地机房,300路新增的视频存储统一存储至云存储中心。
监控系统集成了预防、监视、控制取证和管理等功能,从逻辑上可分为:前端、传输、后端三大部分,功能范围主要包括:
1.前端部分:包括安装防护罩、立杆支架、球形摄像枪、固定摄像枪、供电、防雷以及有关土建基础工作,主要用于对公共区域、重点监控区域进行摄像,并将视频信号传送到后端进行处理;
2.传输部分:主要是前端——汇聚点——监控室三者之间的传输链路,包括光端设备安装和调试、电源线、控制线、光纤等线缆敷设,用于将前端信号传至后端,并为前端摄像机提供电源和控制信号
3.后端部分:包括存储设备NVR、监视设备,与视频网交换机的数字接入。
具体功能包括:
对前端摄像机监控范围内的智能图像进行自动检测和智能抓拍,并提取特征信息。图片保存时间大图不少于90天,小图不少于90天。
提供前端图像采集点抓拍的人脸、人体、车辆等图片的特征信息查询,可按时间、采集点等相关信息搜索。
1.图像质量
整个基本系统从前端摄像机到监控显示部分整体图像质量至少达到如下要求:
图像质量按五级损伤评定,主观评价不应低于四级。
实时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在低照度使用时,监视画面的质量要求同样满足上述要求。
回放图像主观评价不低于3级。
支持高清1080P显示。
实时数字图像延时
监控中心,系统视频图像延时小于300ms。
2.可靠性
系统的可靠性指标。其中可靠性指标主要指系统的故障时间,即任何一路监控图像中断或者不清晰,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时间。系统的每个前端监控点每次故障时间要低于48小时,且系统每天的视频图像质量完好率要高于95%(不含除雷击损坏外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
3.安全性
设备安全是指确保监控设备、网络设施以及其他通讯与存储介质免遭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其它事故破坏的措施。
图像信息安全指对图像信息在处理、存储、检索、传输、显示等过程中的保护,保障信息在应用层面依据授权使用,不被非法冒充、窃取、篡改。
系统安全基本要求参照公安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南》的系统安全性要求和《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及国家、公安部的信息安全规范的要求执行。
要求系统能提供多级远程控制功能,即安保监控中心的控制键盘、系统总控主机、系统远程客户端均能够远程控制调节前端高清网络摄像机的焦距、变倍、光圈等参数。
能够全面实时监控到系统中所有视频图像采集点的现场图像。
网络高清存储设备实现大容量视频图像的同步录像存储,可任意调用网络高清存储设备的监控录像,进行回放、显示、备份及存储录像文件等,采用数字视频录像滚动存储方式,网络高清图像信息存储清晰度为不低于1080P,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1.前端要求
(1)监控点
前端所有数字高清视频信号通过光纤汇聚到派出所高清视频矩阵,经视频编码后接入汇聚交换机(城市视频传输网),通过视频存储设备进行存储,并预留接入城市视频网所需的符合城市视频网标准的接口。
(2)前端供电
前端监控点基本采用就近取电的方式,主要是从摄像枪安装点附近的居委会或治安联防值班室取电,前端供电满足以下要求:
电源设备除电压、电流、功率符合容量要求外,还应尽量保证稳定性,要考虑到控制时的大功率电流、多个负载同时启动时造成的压降,要考虑到远距离传输时造成的压降等多方面的因素。
电源线的铺设要符合室外电线电缆的敷设标准和规范,并满足市政的要求。
(3)前端防雷和接地
广州地区雷击、高温、多雨、潮湿等灾害气候特征比较严重,要求所选用的前端监控摄像设备必须安装通过国家雷电防护装置测试中心检测的可靠实用适用的防雷电涌保护器,空旷暴露的前端监控摄像设备安装点须安装避雷针及适当位置安装避雷接地线,接地电阻须小于10欧姆,并能在广州这样的高温、多雨、潮湿气候条件下保持24小时正常工作。
根据前端设备所在地域的不同,分为重点和一般防雷区域。其中,
重点防雷区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电涌防护器的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
②电涌防护器的接地连接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0mm2;
③安防系统所有设备均应在避雷针保护区域内。
④对前端的高端球型摄像机所使用的防雷器应考虑选用高档产品,以保证防雷效果。
一般防雷区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电涌防护器的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5KA;
电涌防护器的接地连接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8mm2;
安防系统所有设备均应在避雷针保护区域内。
电涌防护器主要分别对摄像机的电源、视频/音频、云台控制线路实施浪涌保护,应在设备前的每条线路上加装合适的避雷器,如电源线(220V或DC24V)、视频线、信号线和云台控制线。但由于接线比较麻烦,且要受安装空间的限制等原因,因此实际操作上应考虑选择“三合一”和“二合一”监控摄像机多功能电涌保护器。
2.传输要求
在本项目中各前端摄像机视频信号的传输方式,全部为光纤接入方式。
要求前端部署的数字高清摄像机经过同轴电缆传输,并采用视频光端机通过光纤实现前后端的视频传输。前后端的视频光端机配对工作,通过光纤实现前后端数字视频数据及控制数据的交换;
要求前端部署的网络高清摄像机IPC通过网络信号进入前端设备箱,在前端设备箱里通过光纤收发器进行光电转换,并通过光纤传送到后端网络中。
3.显示系统要求
高清显示应用主要是指在电视墙显示设备上显示前端高清摄像机输出的高清图像。
系统支持高清视频信号的交换处理,通过节点的高清视频矩阵输出高清视频信号至液晶显示单元上,通过网络控制键盘可以对前端监控点设备进行控制和对液晶显示单元上的视频显示信号进行切换
5.1.6 整体清单
1254路运维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置情况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前端部分 |
|
||||
1 |
枪型摄像机前端维护 |
传感器类型:≥1/2.8英寸CMOS 像素:≥200万 最大分辨率:≥1920×1080 最低照度:≤0.002Lux(彩色模式); ≤0.0002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 视频压缩标准:H.265 详见5.2.4.2高清枪型摄像机 |
处 |
1204 |
|
2 |
智能前端摄像机维护 |
传感器类型:≥1/1.8英寸CMOS 像素:≥400万 最大分辨率:≥2688×1520 最低照度:≤彩色: 0.0005Lux @ (F1.2, AGC ON); ≤黑白: 0.0001 Lux @ (F1.2, AGC ON);0Lux(补光灯开启) 视频压缩标准:H.265 智能分析:最多可以同时支持30个智能图像,支持检测、跟踪、评分 支持上传背景大图以及人脸小图 详见5.2.4.3智能前端摄像机 |
台 |
50 |
|
3 |
设备箱前端维护 |
含光收发器、自动重合闸、防雷器等箱内设备 |
套 |
1254 |
|
4 |
基础设施前端维护 |
壁装、吊装支架、利旧杆修复横臂、标识牌、供电线路等 |
套 |
1254 |
|
(二)后端部分 |
|
||||
1 |
后端光纤收发器维护 |
1个百兆电口和1个百兆光口,必须与前端光纤收发器兼容对接。 |
台 |
1254 |
|
2 |
光传输设备机箱更新 |
|
项 |
1 |
|
3 |
4盘位存储设备维护 |
含6T硬盘,详见5.2.4.4 4盘位网络视频存储设备 |
台 |
9 |
|
4 |
8盘位存储设备维护 |
含6T硬盘,详见5.2.4.5 8盘位网络视频存储设备 |
台 |
42 |
|
5 |
16盘位存储设备维护 |
含6T硬盘,详见5.2.4.6 16盘位网络视频存储设备 |
台 |
37 |
|
6 |
24盘位存储设备维护 |
含6T硬盘,详见5.2.4.7 24盘位网络视频存储设备 |
台 |
12 |
|
7 |
智能识别后端设备维护 |
接入、解析、存储(视频+图片)设备 详见5.2.4.8智能前端接入设备 详见5.2.4.9智能前端解析设备 |
套 |
1 |
|
(三)光纤链路组网服务 |
|
||||
1 |
前端摄像机至社区监控室光纤链路接入、组网及维护服务 |
提供3年运维期内前端摄像机到属地社区监控室之间的光纤链路接入及组网服务。 |
项 |
1254 |
|
2 |
社区至派出所联网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
提供3年运维期内社区监控室到派出所监控中心之间的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
项 |
246 |
|
3 |
派出所至公安分局联网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
提供3年运维期内派出所监控中心到分局监控中心之间的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
项 |
18 |
|
4 |
东风中路分局至东华东办公点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
提供3年运维期内东风中路分局到东华东办事点之间的光纤链路组网及维护服务。 |
项 |
1 |
|
2300路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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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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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摄球型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192 |
租赁 |
2 |
多向多摄球型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不低于双目双摄球形摄像机 |
台 |
97 |
租赁 |
3 |
单目单摄枪型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447 |
租赁 |
4 |
双向双摄枪型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671 |
租赁 |
5 |
双目单摄枪型摄像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893 |
租赁 |
6 |
设备箱 |
含光收发器、自动重合闸、防雷器等箱内设备 |
套 |
300 |
新建 |
7 |
基础设施 |
壁装、吊装支架、利旧杆修复横臂、标志牌、供电线路等 |
套 |
300 |
新建 |
8 |
设备箱前端维护 |
含光收发器、自动重合闸、防雷器等箱内设备 |
套 |
2000 |
运维 |
9 |
基础设施前端维护 |
壁装、吊装支架、利旧杆修复横臂、标识牌、供电线路等 |
套 |
2000 |
运维 |
(二)后端部分 |
|
||||
1 |
后端光纤收发器 |
1个百兆电口和1个百兆光口,必须与前端光纤收发器兼容对接。 |
台 |
300 |
|
2 |
后端光纤收发器维护 |
1个百兆电口和1个百兆光口,必须与前端光纤收发器兼容对接。 |
台 |
2000 |
|
3 |
云存储系统视频存储系统 |
视频管理(视频接入、存储、转发),支持视频流直存,硬盘总容量需求满足本项目500路视频前端录像存储要求,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
套 |
1 |
租赁 |
4 |
云存储系统图片存储系统 |
图片管理(图片接入、存储、转发),支持图片流直存,硬盘总容量需求满足本项目2300路智能抓拍前端图片存储要求,存储时间大图不少于90天,小图不少于90天 |
套 |
1 |
租赁 |
5 |
云存储中心汇聚交换机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8 |
租赁 |
6 |
云存储服务器 |
详见“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
台 |
4 |
租赁 |
(三)工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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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实施服务 |
2000路升级改造及300路补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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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前端摄像机至社区监控室光纤链路接入、组网及维护服务 |
提供3年运维期内前端摄像机到属地社区监控室之间的光纤链路接入及组网服务。 |
项 |
2000 |
|
3 |
前端摄像机至社区监控室光纤链路接入、组网及维护服务 |
提供3年运维期内前端摄像机到属地社区监控室之间的光纤链路接入及组网服务。 |
项 |
300 |
|
4 |
云存储中心机柜空间 |
含电费、传输链路、机房配套设施 |
项 |
1 |
|
(四)其它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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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视频工作站服务 |
CPU不低于HG 3350(8核16线程3.0GHz) 内存不低于32G 3200MHz SSD硬盘不低于512G NMVe SSD HDD硬盘不低于4T HDD 5400转 显存不低于8G 光驱:1个光驱带刻录 电源不低于200W 支持双操作系统含基于统信UOS 显示器不低于3K的34寸带鱼屏 |
台 |
10 |
租赁 |
2 |
显示屏服务 |
相当于或优于75英寸带系统 |
台 |
2 |
租赁 |
3 |
显示屏服务 |
相当于或优于85英寸带系统 |
台 |
2 |
租赁 |
4 |
应急保障服务 |
详见5.6.5应急方案 |
项 |
1 |
|
5 |
驻点人员服务 |
详见5.6.1.2运维点及驻场运维服务 |
项 |
1 |
|
6 |
网络安全接入服务 |
详见5.4.4网络安全控制服务 |
项 |
1 |
|
7 |
大屏运维服务 |
详见5.6.1.1.9硬件设备更换 |
项 |
1 |
|
对原“2019 年广州市越秀区社区视频监控维护服务项目”中的1254个监控点的摄像机、前端光传输设备、标识牌、设备箱、电源等设备进行维护服务,并对存储及相关功能服务、视频存储设备、显示系统以及后端网络传输设备的维护服务。对于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需求、无修复价值、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部分进行更换处理。
本服务是对原“2019 年广州市越秀区社区视频监控维护服务项目”中1254个前端视频图像采集点相关配套设备设施、传输系统和后端系统设备维护等,及传输系统与后端系统等设备提供运维服务,提供完善、专业、高质量的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确保图像完好率不低于95%,设备停用率不高于5%。
1.前端系统维护内容包括对现有高清球型摄像机、高清枪型摄像机、前端光传输设备、标识牌、设备箱、电源、进行维护服务。对于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需求、无修复价值、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部分进行更换处理前端点位实行三年维护。
2.要求提供方案需求、设备集成、系统建设、联调测试、培训、维护等专业化服务。
3. 如需接用市政路灯电源设备对监控点位进行供电,施工要求需严格按照《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接用市政路灯电源设备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进行实施;若项目建设期和运维期中出现用电安全事故,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4.运维前端的传输线路主要利旧原有传输线路,采购人具有本项目采购的光纤纤芯、4G或5G网络及其所占的通信管道的独占使用权,使用权的期限应明确不短于本项目的运维期。项目运维期满后,采购人具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有线传输网络及4G或5G网络的独占使用权。
5.传输线路原则上必须采用管道埋地敷设,对于确实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应在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采用架空敷设,必须书面承诺具体管道埋地时间,并保证架空期间光纤的安全性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6.要求保证所提供的光纤及其过桥、涵洞、河流等特殊地段的防护措施符合国家通信行业有关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子管及其防护措施,要求项目中标人必须承担使其达到符合国家通信行业有关标准的义务。需负责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须承诺具有本项目采购的光纤纤芯、4G或5G网络及其所占的通信管道的合法使用权,使用权的期限应明确不短于本项目的运维期。项目运维期满后,采购人具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有线传输网络及4G或5G网络的优先使用权。
7.须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如果因为项目中标人或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采购人具有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唯一使用权,以及系统产生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的所有权和唯一使用权。
8.本项目所有故障硬盘等存储介质由采购人留存,无需返还。运维期结束后,采购人有权保留所有硬盘等存储介质或进行销毁处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系统视频图像质量合格标准按国标“GB/50198-2011”中的5级损伤制评定,系统建成后视频图像质量主观评价不低于4级,回放图像主观评价不低于3级。视频图像应按《视频图像文字标准规范》GA/T751-2008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注。其中智能抓拍摄像机点位要确保人脸、人体抓拍效果及相应场景监控范围的有效覆盖,避免缩小监控范围及监控死角。
10.采购人根据实际建设需求,有权增加和删减监控点的数量(除摄像机外,包括控制箱等配套设备),相关增减费用参考合同价格,增加额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6%。若增加数量,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单点运维服务价格支付新增前端高清摄像机的费用。若调整前端的安装地点和位置,在建设期内提出的变更,中标人应该无条件接受,不再向采购人要求增加改建费用;在运维期或租赁期内提出的点位迁移变更,变更比例在本项目高清图像采集点总数量6%以内(含6%)的变更由中标人免费迁移、改建,上述涉及由中标人承担费用的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将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更不能提取、处理、发布、运营系统任何信息资源,中标后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12.必须完成本项目与广州市城市视频传输网接入、网络安全体系连接整合等相关工作,必须按《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等规范要求对接广州市视频资源云平台、广州市视频运维管理平台及相关应用平台(系统接口由采购人提供),系统需兼容H.264、H.265、MPEG4 等标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以上费用。
13.完成本项目与城市视频传输网接入、相关业务系统平台、网络安全体系及属地监控室原有系统连接整合等相关工作,按《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接入广州市视频云平台、广州市视频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以及与广州视频系统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并在前端系统预留网口及供电接口,全面实现高清视频系统各项智能化功能应用,必须提供所选设备生产商的编解码、控制协议、SDK包。项目所有监控设备纳入“一机一档”统一管理,按《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图像数据采集规范》、《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基础信息数据规范》要求填写监控设备的一机一档基础信息,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公安专用设备及系统的安装对接调试等工作。
14.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自行解决工具和材料的堆放场地(采购人不提供临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道路开挖、路面恢复、供电报建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为确保道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需按照《公路养护作业规程》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围蔽和设置交通疏导设施。
16.现有的50路智能前端图片和视频数据如需迁移至云存储中心,中标人应配合做好数据对接、迁移服务,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序号 |
街道名称 |
运维点位总数 |
1 |
黄花岗街 |
89 |
2 |
人民街 |
100 |
3 |
华乐街 |
98 |
4 |
矿泉街 |
38 |
5 |
登峰街 |
117 |
6 |
大东街 |
130 |
7 |
东山街 |
123 |
8 |
农林街 |
34 |
9 |
建设街 |
113 |
10 |
大塘街 |
34 |
11 |
北京街 |
86 |
12 |
白云街 |
47 |
13 |
光塔街 |
33 |
14 |
流花街 |
9 |
15 |
梅花村街 |
19 |
16 |
珠光街 |
69 |
17 |
洪桥街 |
61 |
18 |
六榕街 |
44 |
19 |
机动 |
10 |
合计 |
1254 |
对原系统前端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对已老化、破损、无法修复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基础设施进行更换。各类基础设施的具体修复要求如下:
对所有前端监控点的支架进行修复, 对已老化、破损、无法修复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支架及立杆进行更换。修复或更换后的立杆及支架需符合《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总体设计方案(2023年)》文件的要求。
对所有前端设备箱进行修复,对已老化、破损、无法修复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箱进行更换,需按规范要求进行更换,修复或更换后的设备箱需符合《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总体设计方案(2023年)》文件的要求。
对前端所有监控点的供电线路及管道进行修复,原取电点已无市电供电的点,则应更换取电点位置,重新敷设取电线路。要求确保各监控点供电正常。
供电线路采用埋地穿管的敷设方式,穿越马路深度为500mm;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上敷设深度为400mm。
1.线缆敷设要求
设备箱外进线要求有套管保护,电缆不能裸露,电缆绑扎固定良好,绝缘良好,无破损和老化。
2.取电端要求
规范取电,管线施工合规,供电线路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取电手续齐全。
3.用电端要求
严禁有被非法外借用电,出现不明外借用电的电源线,一律拆除取缔;电气设备独立空气开关进行控制,电源线连接无松脱或接触不良。
对所有前端监控点的标识牌进行修复,对已老化、破损、无法修复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监控标识进行更换;修复、更换或新增的标识牌需符合《广州市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总体设计方案(2023年)》文件的要求。
提供对越秀区辖区内无人认领、故障废旧、无修复价值等问题的前端监控点(包括前端设备以及杆件等基础设施)进行拆除,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
本次1254路视频监控的的延续运维服务,除了所有前端摄像机、线缆、电源适配器、交换机等,包含后端存储、硬盘、控制终端等设施,以及存放内部监控设备的弱电机房的线路整理和运行环境保障。对于现有网络传输、安全设备等进行运维,需定期进行运维巡检并对老坏设备进行更换,对于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需求、无修复价值、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部分进行更换处理。按照规定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增补。带宽容量如已满75%,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扩容,保证网络传输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网络与传输设备配置数量表如下: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