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2、磋商文件中“★”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进行逐条填写满足或优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磋商文件中“▲”号的条款为“评分标准表”中的评分内容。 |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标的
2024-2026年度马鞍山片区(含鼓架山)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果巩固服务。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4.0624万元,磋商报价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为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辖区2024-2026年度马鞍山片区(含鼓架山)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果巩固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五年攻坚行动总目标,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的方针,结合风景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防治特点,持续巩固防治成果,做到防治力度不减、防治措施不松、防治效果不降,持续巩固防治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弹。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并对证明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特别提示: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以供应商的数据确定企业类型,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数据确定企业类型,谨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不适用。
二、项目主要商务要求
是否为 实质性要求 |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 |
1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 |
服务期两年(本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服务期为1年;第二阶段服务期1年是否实施需根据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在第二年度项目合同中进行约定。) |
|
2 |
服务地点 |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辖范围内(含鼓架片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
★ |
3 |
付款方式 |
根据每年项目验收以及财政拨款情况分批次进行据实结算。 |
▲ |
4 |
报价要求 |
1、磋商报价包含磋商总价(第一阶段报价和第二阶段报价)和磋商单价,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进行报价。 2、供应商可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及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的资料。与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的招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人员及社保、保险、服装、药剂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车辆、燃油费、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及企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4、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 5、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
|
|
|
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6、最后报价时,供应商除磋商总价外,还需对磋商单价进行最后报价(诱捕器监测为人民币万元/套、日常监测为人民币万元/次、打孔注药为人民币万元/支、即死即清为人民币万元/株、化学防治为人民币万元/亩次、山场、企业检查社区宣传为人民币万元/次。) |
▲ |
5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并提供业主评价意见。 |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三、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和湖北省、武汉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和省、市有关对风景区实现无疫情的目标要求,东湖风景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在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下,2022-2023年已实现连续两年无疫情,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5号),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马鞍山、鼓架山疫点已撤销,提前一年实现拔除疫区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区下一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成绩巩固工作的要求,持续巩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成果,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不反弹。
根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3年精细化管理平台数据及现场调查核实,马鞍山森林公园(含鼓架片区)包含59个松林小班,总面积4247.58亩(马鞍山森林公园3708.04亩、鼓架片区539.54亩)。
2、执行标准
(1)《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生发〔2022〕94号);
(2)《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23476—2009);
(3)《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生发〔2023〕7号);
(4)《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生发〔2019〕55号);
(5)《湖北省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和安全利用管理办法》(鄂林防总〔2018〕18号);
(6)《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7)《湖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鄂林防总〔2021〕1号);
(8)《武汉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9)《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二)服务明细
序号 |
类型 |
项目 |
单位 |
年度工作任务量 |
|
第一阶段(2024年-2025年) |
第二阶段(2025年-2026年) |
||||
1 |
疫情监测 |
诱捕器监测 |
套 |
15 |
15 |
日常监测 |
次 |
6 |
6 |
||
2 |
健康松树保护 |
打孔注药 |
支 |
80000 |
/ |
3 |
死亡松树 |
即死即清 |
株 |
745 |
460 |
4 |
松褐天牛防治(鼓架片区) |
化学防治 |
亩次 |
1654 |
1654 |
5 |
检疫巡查 |
山场、企业检查社区宣传 |
次 |
4 |
4 |
备注:
1、以上服务内容为预估工作任务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作任务量以及财政拨款情况进行据实结算;
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报价部分格式要求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疫情监测
(1)诱捕器监测
布设区域:在马鞍山森林公园(含鼓架片区)布设松褐天牛诱捕器进行天牛监测。布设数量:布设15套松褐天牛诱捕器,其中马鞍山森林公园10套,鼓架片区5套。
作业时间:每年4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组织开展天牛诱捕器监测。
诱捕器要求:定点挂置诱捕器,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应当垂直悬挂,下端距地面1.5米左右,并及时更换诱芯,定期收集和处理诱捕到的昆虫,清点诱捕结果,区分雌、雄类别做好记录,并比较检测情况。
(2)日常监测
监测范围:马鞍山森林公园(含鼓架片区)
监测时间:日常监测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域性巡查,两个月一次。
监测内容:采用无人机调查和人工踏查的方式对4247.58亩松林(小班、散生松林)进行巡查。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
取样送检: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活体天牛、异常松树立即送检。
2、健康松树保护
马尾松是风景区主要骨干树种之一,加强健康松树的保护对保护风景区森林景观十分重要,针对松树生长和分布情况,在2024-2025年度对健康松树实施打孔注药,预计保护健康松树约26700株,预计用药约80000支。
防治区域:马鞍山片区(含鼓架山)
注药时间:2025年1月-2025年3月
注射药剂:5%甲维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25ml/支)进行树干注射。
打孔注药要求:根据松树胸径大小进行每株打孔注药,采用专用树干打孔机,打孔位置在树高60cm以下,打孔角度30-45度。打孔用药:胸径20cm以下,注射药物1支/株;胸径20-30cm,2支/株;胸径每增加10cm,增加药物1支。
3、死亡松树
对衰弱、折断、倒伏及其他原因死亡松树,参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标准及时组织清理,不留后患,并做到有记录、有档案,保证山上无死松树。预计2024-2025年度即死即清745株,2025-2026年460株。
东湖风景区松林基本处于近成熟林,林木自然生长特点加之自然灾害如干旱、风雪等因素以及一些人为因素,导致林间仍有不少死松树,这些都是松材线虫病传媒昆虫-松褐天牛寄生的重要对象,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必须对死亡松树按清理疫情标准进行及时清理。
清理对象:对小班内已发现死亡松树、被压木、衰弱木、风折木、旱死木等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
清理方式:即死即清
异常松树鉴别: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踏查工作组,对异常进行取样,送至省林科站检验是否有活体松材线虫。技术要求如下:
(1)死亡松树砍伐:伐木作业方式采用“两锯法”,即伐树前选好倒树方向,第一锯从1.3m左右斜下开锯,尽量避免砸伤周边健康树;第二锯再处理基部一节,伐桩高度不超过5cm(上坡方向)。如死亡松树周边环境复杂,则选择采取吊杆固定树冠,人工绳索牵引控制树木倒向,避免砸伤周围建筑、健康树及人员。
(2)伐桩处理:死亡松树伐倒后,伐桩高度不得大于5cm(上坡方向),采用“卡标法”控制现场伐桩高度。伐桩开口、去皮、喷药、覆膜,在伐桩锯口处放施工编号牌,用工程平板拍照、定位后再覆土。死亡松树的伐桩全部去皮后,纵向连砍数刀并喷洒药剂,处理伐桩的药剂用10%吡虫啉悬浮剂1:100倍液至伐桩湿透,后覆盖0.1mm农膜,再盖土压实熏杀松树根部松褐天牛。伐桩下坡处过陡无法覆土时,则在伐桩下方用阔叶树或灌木枝条扎栏挡土。
(3)伐倒木、枝桠等粉碎处理: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按疫木处理方法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采取即死即清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粉碎(削片)的要求进行处置,对现场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4、松褐天牛防治(鼓架片区)
松褐天牛不仅是松树的重要害虫,更重要的是传播松材线虫病的重要媒介昆虫,也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的重要对象,开展松褐天牛防治,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是防控工作重要措施,主要是在松褐天牛活动盛期进行化学防治。
在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和高峰期,连续集中组织喷药防治施工。使用药剂和施工方法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有农药三证,严格控制次生灾害。
作业时间:每年度6月初、7月中旬、8月初,期间若遇持续降雨,选择连续48小时无雨天气集中组织喷药防治施工。
作业区域:鼓架山,全年喷施3次,共1654亩。作业用药:3%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100ml/亩。
作业药械:大疆T30、T40等系列专业植保无人机。
5、检疫巡查
植物检疫是防止疫病传入的重要御灾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检疫执法、检疫巡查、检疫宣传、检疫监管,达到防灾、御灾目的。
开展检疫巡查宣传:在每年度3-4月份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松材线虫病科普画册、通告、致居民一封信、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居民、涉木企业,介绍松材线虫病危害性、相关条例法规,增强村民、企业法人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做好防控,营造全民共防的社会氛围。
每季度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检查周边村民房前屋后堆放薪柴是否有松木,并与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巡查涉木加工企业、木材市场有无松木原材料及制品、包装等加工生产、流通情况,严防外来松树及松木制品带疫输入。
(四)服务人员及设施设备要求
1、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随时履行服务所属设备药剂设备、车辆、人员、机械等保障能力;
(2)能及时、高速、优质地承接维护任务,确保维护质量,按时完成维护任务,并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管理机构检查。
2、人员要求
(1)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机构结构图;岗位设置与职责;人员管理、考核与替补稳定性措施。
(2)人员具体要求:
1)技术人员需具有林业相关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林业相关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2)团队人员需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持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或持有松材线虫防治技术相关培训结业证书的技术员。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或退休证等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在评分时作扣分处理。
(3)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人力配置不足以满足服务标准和要求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主动增加人力配置,增加人力配置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出具“确保支付于所有项目组成员的工资及缴纳的社保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伤、工亡等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善后处理、赔偿等事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未及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导致的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等后果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应内容书面承诺)
3、设施设备及药品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维保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具及物料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此次磋商报价中。
(2)供应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提出设施设备和药品配备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和药品投入及使用计划、设施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
(3)农药要求
1)打孔注药松树树干注射剂参数及要求:5%甲维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
2)林间喷药农药参数及要求:3%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
3)伐桩熏杀农药参数及要求:10%吡虫啉悬浮剂;
4)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需农药,需提供农药“三证”。
(五)服务标准及验收要求
1、服务标准
供应商需参照要符合《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生发[2018]110号)、《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23476-2009)、《湖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南》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标准要求。
服务期内,若现有考核标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或国家新的执行政策出台的,采购人将根据最新要求调整考核标准,供应商应严格按新的考核标准执行。
2、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的治理时间跨度长、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干扰大、综合防治技术见效慢。鉴此,在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从规范疫情调查、防治方案设计、防治施工、检查验收,控制综合防治成本、落实资金使用、兑现等环节入手,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将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会议资料、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历年检疫检查、检疫封锁检查抽样镜检结果、送检结论,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年度疫情普查及动态监测调查底数、分布图、取样检测鉴定,防治方案、防治作业设计,清理枯死树、防治松褐天牛等疫情除治现场图片等资料;各级部门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磋商文件,防治经费使用、财务结算手续等文档、影像资料一并收集整理归档。
3、验收要求
(1)除治质量验收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同第三方监督(理),实行除治质量验收。
第三方监理服务主要监督管理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按照质量标准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进行整改。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服从第三方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年度防治质量不达标的,根据合同约定和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经济手段进行处罚。
造成防治质量与效果不达标的,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仍未达标的,视问题严重程度,在当年度结算时采购人将按合同金额的1%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和绩效评价结果而定。
(2)绩效评价
绩效评估办法: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防治效果,聘请省市有关专家进行防治综合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标准:一是合同约定的标准;二是省市下达的有关指标;三是同期相关区域防治绩效水平。
四、主要商务技术要求对照表
项目 |
分项 |
内容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技术部分 |
项目理解与分析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服务方案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
人员配备方案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
项目人员配备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
设施设备和药品配备方案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
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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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
应急服务方案 |
按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