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相关编制要求
依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21 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等标准规范, 本次工作的主要内容:(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包括区域地质构造背景、区域内各主要断层的活动性以及区域地震构造特征。(2)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包括搜集近场区地质构造资料、采用钻探、浅勘等方法鉴定主要断层的活动性,编制主要断层活动性特征一览表和地震构造图。(3)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包括对断层控制性调查与探测;对主要活动的断层进行活动性鉴定;分析目标区地震构造特征;对活动断层进行评价;编制活动断层分布图和活动性特征一览表; 分析目标区地震构造特征,评价目标区主要断层的性质、活动时代、位移和运动特征。(4)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包括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钻探和原位测试工作,包含钻孔分布图,确定钻孔深度标准,原状土样采集及测试。(5)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包括由统计方法或类比性方法确定地震动预测方程。(6)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包括划分地震区、地震带和地震统计区,潜源区并确定地震活动性参数,计算各控制点多概率水准、基岩水平向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加速度反应谱。(7)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包括土层反应分析模型建立,目标区自由基岩场地地震时程合成, 土层地震反应计算,编制区划图。(8)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包括调查和研究活动断层变形带宽度;评估潜在地震地表破裂影响,评价目标区场地地基土液化,初步判断目标区场地软土震陷;评价工程场地 及周边坡体地震崩塌滑坡危险性。
二、服务要求
1、编制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2、该评审报告应通过有关地震主管部门的评审机构审定,取得通过评审意见批复。
3、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变更应当及时报省地震部门留存。
4、严格按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21 号)及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精准服务采购人产业规划布局。
5、评价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编写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评价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评价工作质量和成果终身负责。评价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配合有关部的监督检查,负责使用说明、人员培训、系统维护和后续的服务支持。
7、响应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至评价报告通过有关地震主管部门审定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评审费、人员工资、社保、差旅费、打印、出版费、税金等
三、成果要求:
1、开发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2、成果电子文件 1 套。
3、其中文字内容为 DOC 或 PDF 格式,图纸为 DWG、JPG 格式。
4、以上成果文件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不得擅自使用或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