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磋商内容及参数要求
一、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延川县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采购预算:72万元
3.服务期:60天
4.服务内容:
延川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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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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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家坪智慧大棚建设项目 |
延川县蔬菜生产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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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 |
延川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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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补助 |
延川县计生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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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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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河传统农产品产业园项目 |
延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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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资金 |
延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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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生活困难救助 |
延川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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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助 |
延川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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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补贴 |
延川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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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杨家圪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 |
延川县杨家圪台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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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内容包括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需聘请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资料整理
1.项目的立项资料
2.勘察设计资料
3.施工监理资料
4.财务资料
5.影像资料
(二)项目验收
1.审查工程项目各专题工作报告(项目竣工报告、监理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工程量复核报告、项目结算报告),检查工程实施前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竣工图;
2.阶段验收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和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工程在运行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3.全面审查项目工程数量和质量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审查项目绩效指标的达标情况;
4.审查合同执行情况,检查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5.审查变更资料及批复情况,核实工程变更情况;
6.审查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及账务管理情况,审核项目结算情况;
7.审查工程移交及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8.审查项目档案资料;
9.审查监理单位抽检资料及质量评定等资料,确认工程质量评定;
10.检查公众参与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
11.确定尾工内容清单、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拟定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三)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要求和依据
1.总体要求
为深入了解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强化支出管理,现需对该项目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供应商须承担以下任务:
(1)研究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确定评价关注重点,细化评价得分细则,制定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方案,对评价组组成人员和实施单位配合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2)对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书面报告进行初评、到项目地现场评价,形成针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报告(以下称《报告》)、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情况整体报告等;
(3)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整体情况提出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意见,并提出地区差异标准建议;
(4)提出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程序、评价内容、评价小组人员构成、分工、实施单位须配合事项等内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2.评价依据和文件
(1)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对财政检查、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等业务服务费用规定,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960元、助理人员每人每天480元的标准计算。
(2)该项目申报文件、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合同、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以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3)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等文件。
3.评价对象
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涉及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杨家圪台镇人民政府等十个单位。
(四)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要求
供应商接受委托任务后,与委托方进行深入交流,仔细研究梳理委托方制定的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制定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思路、重点等内容,细化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需关注的重点问题和评分标准。并围绕评价相关内容对专家组成员和评价对象进行培训,为现场评价做准备。
对照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设计出要求评价对象填报的基本信息表、准备资料清单等模板,在征求委托方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评价对象填报。对评价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梳理、分析,整理查阅资料,发现疑点、难点,制作需补充提交的资料清单,以及下一步工作关注重点。
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小组赴每一个项目实施点开展现场评价,深入了解9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开展情况。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要综合考虑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有关要求,资金支持方式、支持额度、建设内容等因素,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评价。
供应商根据现场评价实际情况以及最终收集的各项资料,对照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场向评价对象反馈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简要情况、问题清单和需要整改的事项等;对评价对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在与委托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完成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报告的撰写。对该项目的评价问题和评分结果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开。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报告作为本次服务主要标的,归委托方所有,中标单位或参与评价小组人员不得擅自发布或公开。
供应商搭建评价对象总体工作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报告提纲,在征求委托方同意后,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撰写总体工作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报告,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指标体系修改建议,完善工作指引,形成9个单位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并根据委托方意见修改后正式定稿、提交。
(五)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结果
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按量化评价分值评定为四个等级:90(含)分-100分为优;80(含)分-90分为良;60(含)分-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较差:
1.违反工作文件规定,随意更改实施方案、实施范围、或示范内容。
2.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3.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4.项目建设进度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滞后。
5.弄虚作假。
(六)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人员要求
1.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小组应听取评价对象的工作汇报,现场查验主要设施、项目建设情况;核对有关工作文件、信息公开和数据报送情况等,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和开展情况;现场核对财务票据、凭证等。对于在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通知被评价对象立即整改。
2.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小组成员须未参加过9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的单位项目策划、实施、管理和咨询培训等服务。
3.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涉及科技及商业秘密的,参与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守秘密,未征得项目实施单位同意,不得将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和发表。
4.供应商有关工作人员和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小组成员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收受评价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得向评价对象摊派任何费用。
(七)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时间进度要求
对9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工作,须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所有评价资料和评价报告及工作建议须由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