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5-2027年横沥镇消防安全治理中心办事员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包1(2025-2027年横沥镇消防安全治理中心办事员辅助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①采购人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给中标人,服务费用将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②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服务费按中标金额支付。 注: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①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财政批复总预算7,506,930.00元。 ②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人员工资、劳务管理费、常规招聘服务费、前期招考费用(组织笔试的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培训、项目管理费、风险管理费、其他管理费和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③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 ④投标人应充分结合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招标需求、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5-2027年横沥镇消防安全治理中心办事员辅助服务项目 |
项 |
1.00 |
7,506,930.00 |
7,506,93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5-2027年横沥镇消防安全治理中心办事员辅助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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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横沥镇专职消防队针对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办事员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公司。人员要求由采购人根据所需岗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进行设定,采购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辅助人员服务合同》后,由采购人招募选拔确定最终招聘的人员名单(或在取得采购人的同意下,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岗位工作经历筛选等)后将拟录用人员提供给采购人复试确认,最终招聘的人员名单需经采购人方同意),然后再由中标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中标人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处理劳动纠纷、发放劳动补偿金等事务。 二、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购买服务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辅助员工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辅助员工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辅助员工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辅助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辅助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 2、中标人应根据辅助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辅助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辅助员工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3、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4、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教育辅助员工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5、中标人定期会同采购人共同对辅助员工进行考核,并委托采购人进行辅助员工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给辅助员工发放相应的工资福利。 6、辅助员工工资费用由采购人确定,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五险一金)、津贴、补贴、奖金、人身意外保险、福利及其他费用等。中标人负责辅助员工的招聘/录用/退工手续办理、薪酬管理、福利发放、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规定)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 7、中标人负责辅助员工的档案管理、计生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 8、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9、辅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以雇主身份进行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 10、辅助员工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中标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11、中标人负责辅助员工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12、中标人负责处理辅助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三、辅助员工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的28人,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报名; 6、具有安全生产方面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对辅助人员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且辅助人员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8、辅助员工年度综合收入不能低于74500元,各投标人不得对此部分费用进行修改或变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辅助内容 1、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2、协调各有关部门、村(社区) 贯彻落实镇政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消防工作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定期汇总全镇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 4、围绕消防工作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推动实施。 5、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6、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7、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帐、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8、联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9、承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10、完成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上岗。 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4、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人更换合格的人员。 6、服务期内,采购人按季度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采购人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 7、辅助员工的工作由采购人进行分配、管理,对辅助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 8、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切实可行日常服务方案、人员管理方案、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培训方案、公司管理制度、应急响应方案等。 六、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辅助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3、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辅助员工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方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方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若中标人在服务某阶段时期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次或以上,则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