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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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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2160001588137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货物/服务

所属行业

1

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系统建设

1

350000.00

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项目交付

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免费质保。

合同分包

采购清单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湖北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发「2020」1号),沙洋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沙洋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配套本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多测合一”工作机制,提高测绘中介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各类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整合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消防等行政审批所需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

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

3)《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

4)《沙洋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

2技术规范文件

1)《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管理与维护指南》,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8;

2)《国土资源数据库整合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9;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 17278);

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

四、技术、服务要求

4.1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要求/备注

货物/服务

1

网上办事大厅定制

1套

系统成果

服务

2

测绘业务办理系统定制

1套

系统成果

服务

3

综合监管模块

1套

系统成果

服务

依托荆门市市县一体“多测合一”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沙洋县应用定制开发及部署。具体系统建设内容清单如下表所示:

针对沙洋县测绘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定制符合地区要求的“多测合一”系统功能模块,同时结合沙洋县用户习惯,进行系统适应性改造,完善沙洋县“多测合一”管理模式,深化“多测合一”系统应用。主要包括网上办事大厅定制、测绘业务办理系统定制、综合监管模块。

4.1.1网上办事大厅定制

基于荆门市市县一体化“多测合一”公共服务平台框架,结合沙洋县地区实际需求和用户使用习惯,从整体UI设计、布局以及部分特色功能需求等方面定制沙洋县“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了前端门户网站、后台管理模块、移动端服务。

1)门户网站定制:在荆门市"多测合一“公共服务平台上定制沙洋县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展示模块内容包含首页、公示信息、机构名录、工程项目、问题反馈、帮助指南、地籍查询、规划查询等。

2)后台管理模块定制:定制沙洋县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配置管理功能,主要针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包括行业动态、帮助指南、建议咨询等模块;

3)移动端服务定制:定制沙洋县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服务,主要包括委托受理、测绘机构名录库、工程项目查询、满意度评价、诚信信息、帮助指南等模块,并将该服务集成到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中。

4.1.2测绘业务办理系统定制

该系统内容主要对沙洋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测绘主管部门等不同角色下的业务办理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实现功能主要包括业务流程定制、合同模板定制、质检规则调整、村民建房管理功能定制、数据共享等。

  • 业务流程定制

定制沙洋县的测绘单位入驻流程、测绘单位信息修改、测绘成果审核流程,以适应沙洋县测绘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2)合同模板定制

按沙洋县实际要求,对测绘服务机构的合同模板进行定制化调整与适应,按各自独立合同模板的要求生成制式合同3)按科室,病症筛选项目

3)质检规则调整

按沙洋县对测绘成果的要求,对成果质检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与适应沙洋县的成果检查标准。

4)村民建房管理功能定制

支持沙洋县各国土所线上录入村民建房数据,提供局内主管单位查询、导出等操作。

5)数据共享

与沙洋县不动产登记系统、荆门市大数据局、荆门市工改系统等进行测绘数据共享

4.1.3综合监管模块

对沙洋县测绘业务办理相关数据进行监管与统计,主要包括在办业务统计、办理结果统计、成果质量统计、测量单位不良行为统计、投诉建议统计、客户满意度统计、测绘项目工作量统计、单位项目产值统计等。

4.2建设成果要求

要求提供的建设成果包括系统成果、文档成果,如下表所示:

序号

建设成果

说明

1

系统功能定制

网上办事大厅1套

提供系统运行程序。

2

测绘业务办理系统1套

3

综合监管模块1套

4

系统建设文档成果

实施方案

提供电子文档及对应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一套。

5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6

系统详细设计文档

7

系统测试报告

8

用户操作手册

9

项目总结报告

10

项目其它过程文档

4.3技术要求

1)系统框架要求

平台框架采用荆门市“多测合一”市县一体化框架,平台统一部署在荆门市,县级接入应用,针对沙洋县完善县级的个性化需求定制。

2)系统性能要求

在性能上需要保证系统运行的流畅性,操作响应要快速,具备性能良好的专门的数据引擎;能对海量数据进行高速存取;系统要具有良好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及易维护性。

3)用户界面要求

要求界面友好,操作简洁明了,使用方便;应能根据授权区域控制、分配权限等进行界面的显示控制。

五、商务要求

5.1报价要求

5.1.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5.1.2对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5.2交货地点: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项目交付。

5.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质保。

5.5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进场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起支付合同金额的55%。

5.6验收要求

5.6.1成交供应商货物(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5.6.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①成交供应商已按合同要求规定完成了所有的软件模块开发工作,并提交了完整的技术资料。

②成交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③软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5.6.3本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总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安装部署手册、项目总结等。

5.6.4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均为验收依据。

5.7违约责任

①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成交供应商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③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交付软件或交付的软件没有达到采购人预期无法通过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修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在采购人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5.8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软件源代码和软件著作权归属于成交供应商,基于标准化产品上产生的个性化开发的代码所有权归属于采购人,软件产品产生的数据归属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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