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
根据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储、出让等工作需要,提供测绘相关服务。具体包括: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出让宗地平面界址相关图、项目位置图、地块项目位置示意图、界址点示意图、项目影像图、界址成果表、现状地形图测量、现状建筑物调查、核定用地、实地放线、勘测定界、危险源测绘、占地面积测绘等测绘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内,每包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具体测绘内容、工作时限、测绘成果要求在测绘任务单中予以明确,投标单位必需按照任务单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2.服务地点:本项目涉及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由采购人指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工作人员时应选择核心、稳定的专业队伍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项目组至少8名人员,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检查负责人,人员需具备测绘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证书,及丰富的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2)投标人拟配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到场服务。
4.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测绘成果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测绘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达到质量合格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并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5.成果保密要求:过程必须确保测绘成果或与项目有关信息等相关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数据和专业资料等进行安全管理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泄密。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当等造成泄密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档案要求: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合采购人完成测绘成果纸质或电子档案的存档工作。
7.特别要求:交付时要求投标人就服务成果提供说明书及文本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服务成果的合法提供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渠道非法,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价值双倍的赔偿。
8.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服务必须及时、到位、全面,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测绘成果要求
投标人完成测绘成果后,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测绘成果。采购人未作具体要求的,需向采购人交付全部测绘成果(含电子版光盘)。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对项目需求内容真实详细的做出应答和承诺,若中标后执行标准低于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终止合同。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做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