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一、光纤电路租用服务 |
|
|
|||||||||||||||||||||||||||||||||
1 |
接入单位电路服务 |
提供市级统筹所有政务和事业单位共145条电路接入服务,服务期1年,接入带宽需满足100M传输,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电路需满足100M传输带宽; 2.线路连接方式:光纤专线接入; 3.电路提供主流物理接口,提供1个J45接口或光纤LC/FC接口。 4.电路采用裸光纤或MSTP、SDH 、OTN等基于硬管道技术的传输电路,其它基于网络层的电路、任何形式的VPN 电路和虚拟通道电路都不符合政务外网的安全要求不能使用。 5.电路供应商需有本地维护能力,要求可及时处理故障和开展网络维护工作,故障30分钟内响应处理,1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6.为满足以上光纤线路租用服务的需要,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包括光纤接入设备和光纤通信线路的、安装调测开通、布跳线、标签规范的粘贴业务等系列服务,产权归供应商所有。 7.要求网络的接入层至汇聚层、汇聚层至骨干层均具有双路由全自动保护传输功能,具备不超过50ms保护倒换能力,保证数据专线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或部分设备故障而中断。 8.要求全网的传输设备均具备网管能力,全程提供端到端的网管监控功能,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可有效地检测并定位网络故障。 |
条/1年 |
145 |
|||||||||||||||||||||||||||||||
2 |
集中单位汇聚电路服务1 |
提供城东办公大楼、玉林人防大厦、玉林政务中心大楼、办公二区、办公三区共5处集中汇聚点核心主干网络带宽10Gbps宽带接入玉林市政务外网节点,服务期1年,并且采用的成环保护,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
条/1年 |
5 |
|||||||||||||||||||||||||||||||
3 |
集中单位汇聚电路服务2 |
提供玉东集中办公1、集中办公2等2处集中汇聚点核心主干网络带宽5Gbps宽带接入玉林市政务外网节点,服务期1年,并且采用的成环保护,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
条/1年 |
2 |
|||||||||||||||||||||||||||||||
二、互联网出口宽带租用服务 |
|
|
|||||||||||||||||||||||||||||||||
1 |
主用互联网宽带服务 |
提供主用互联网出4G宽带1年租用服务,并提供50个互联网IP地址,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
条/1年 |
1 |
|||||||||||||||||||||||||||||||
2 |
备用互联网出口宽带服务 |
提供备用互联网出2G宽带1年租用服务,并提供30个互联网IP地址,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
条/1年 |
1 |
|||||||||||||||||||||||||||||||
商务条款 |
|||||||||||||||||||||||||||||||||||
一、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内。 二、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线路、机房等安装调试服务工作,并正式进入使用期。 三、交货地点:玉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本项目为政府按1年购买服务,具体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验收后支付50%,余下的50%款为服务商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并最终通过密改测评后支付。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负责所有关于本次服务工作所有内容,主要包括:线路服务、机房服务、培训等工作。 六、驻场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提供至少1人驻场运维服务和驻场时间为5×8小时,驻场需具备通信领域上岗资格证。 2、服务期内对设备故障排除、系统运行提供全年配合服务。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护、定期巡检服务,售后服务期为1年。 2、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期内中标人对项目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免费修复、完善和升级。 (2) 服务内免费上门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等内容。 (3)在服务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 (4) 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重要活动如会议等,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工程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保障费用自理。 (5)服务期内本次项目中标方须提供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其中,本地和异地培训均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人数不少于4人。 4、故障响应时间: (1) 服务期内若发生故障申报,中标人应在30分钟内电话服务应答,12个小时内现场维护响应和解决。 (2)中标人能提供7×24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话、E-mail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技术咨询服务; 5、提供项目巡检服务,巡检要求如下: (1)巡检范围:系统机房、主要设备、所有光纤电路。 (2)巡检人员:中标人技术专家和厂家技术工程师。 (3)定期巡检,提供定期巡检,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 八、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