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新城区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501210001596562 发布时间:2025-01-21 文档页数:67页 所需下载券:10
新城区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清扫保洁负责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北辅道建筑物墙根以南、科尔沁快速路辅道建筑物墙根以西、通道街道路中心线以东、光明大街道路中心线以北、锡林路道路中心线以东、健康街道路中心线以北、呼伦南路道路中心线以西、新华大街道路中心线以北、兴安南路道路中心线以西、新华东街道路中心线以北等机场路原环卫服务中心作业区域约846.7万平方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区辖区内的范围均为本项目环卫作业范围) 2、垃圾中转站管理负责新城区约50余座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 3、生活垃圾收转运负责新城区城区每日约 450 吨垃圾收转运。 4、建立智慧环卫平台,通过立体化手段更好的展示项目实施过程。 5、中标方应做好特殊季节(如冬季清雪除冰,雨季清理泥沙、排水防涝,季节性落叶、毛絮清理)等环卫工作,和重大活动及迎检等环卫工作。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其他

服务期:12个月

2

 

其他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辖区内

3

 

合同支付方式

1、运营期间服务费由招标人依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以合同中约定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新城区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新城区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12个月。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1、清扫保洁负责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北辅道建筑物墙根以南、科尔沁快速路辅道建筑物墙根以西、通道街道路中心线以东、光明大街道路中心线以北、锡林路道路中心线以东、健康街道路中心线以北、呼伦南路道路中心线以西、新华大街道路中心线以北、兴安南路道路中心线以西、新华东街道路中心线以北等机场路原环卫服务中心作业区域约846.7万平方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区辖区内的范围均为本项目环卫作业范围)

2、垃圾中转站管理负责新城区约50余座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

3、生活垃圾收转运负责新城区城区每日约 450 吨垃圾收转运。

4、建立智慧环卫平台,通过立体化手段更好的展示项目实施过程。

5、中标方应做好特殊季节(如冬季清雪除冰,雨季清理泥沙、排水防涝,季节性落叶、毛絮清理)等环卫工作,和重大活动及迎检等环卫工作。

四、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及考核要求并达到委托方满意。

五、机械设备要求:中标人至少为本项目配备的机械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车辆设备名称

数量

(辆、个、套)

1

巡检车

5

2

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GPS)

114

3

车载视频监控方案

1

4

大屏显示系统

1

5

智能手环

1900

6

智慧环卫系统

1

7

洗扫车

20

8

清扫车

4

9

干扫车

10

10

18t 洒水车

2

11

18t 高压冲洗车

2

12

16t 洒水车

3

13

雾炮车

2

14

护栏清洗车

1

15

18t 勾臂车

3

16

25t 勾臂车

4

17

人力三轮车

400

18

电动保洁车

400

19

电动扫地车

11

20

小型电动燃油扫路车

4

21

无人扫路机

4

22

25t 压缩车

28

23

18t 后挂桶垃圾压缩车

3

24

18t 后压缩车

5

25

18t 举升式垃圾压缩车

5

26

3t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6

27

18t 吸污车

1

28

3t 高温清洗车

5

29

3t 道路养护车

2

30

自卸平板车

3

中标方可在现场勘查后、项目运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运作管理模式,进行合理配置,招标人鼓励中标方以机械作业代替人力作业,经招标人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人员配置,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以保证环卫作业质量。

六、作业人数要求

环卫服务人数应满足新城区环卫的服务的需要。(城区主干路4500㎡/人,次干路、一般道路、小街巷、快速路辅道5000㎡/人,公路6000㎡/人)。如招标人有要求的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七、付款方式:

运营期间服务费由招标人依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八、其他要求:

1、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或相关商业保险并负责其工资及福利发放。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同时环卫作业车辆的保险由中标方负责缴纳。

2、项目前期及过渡期内原有清扫保洁及中转站人员由中标企业全员接收,中标企业在服务期内不得对已鉴定为困难户类特殊群体人员作强制性人员清退并保障其最低生活。

3、将本项目纳入数字化城管平台管理,在此平台范围内实现测评、采集、考核、通报、表彰等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的“接诉即办”及“数字城管案件”工作机制。

5、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在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6.对环卫作业车辆及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软件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升级更新,对环卫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耗材采购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7、中标方应做好环卫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业过程中因中标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方协商确定。

七、考核细则:

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

(一)相关依据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新城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作业考核评分细则》及新城区精细化管理办法中环境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所列各项指标与要求为基本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

(二)检查方法采取暗查和明查及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每月至少2-3次,考核时间提前2天另行通知,月检查考核按百分制计分,检查平均分值即为当月该作业单位的考评结果,每年11月下旬开始对作业公司进行年终明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暗查检查组,按照《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作业考核评分细则》对环卫作业承担工作内容进行暗查,扣款和百分制计分相结合。明查检查组以现场检查、随意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扣款和百分制计分相结合。

(三)检查考核管理及考评分值实行分级管理,采取暗查和明查及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日统计、按周反馈、按月汇总。

考核结果经环卫作业公司签字确认,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作业服务费及各部门评优的依据。考评分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四)人工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核细则

1、路沿、护栏底清扫不干净,有尘土、漂浮物的,发现后30分钟内没有清理干净的,5米以下计0.1分,累计连续长度超过100米以上计1分。

2、所有道路保洁范围内有人畜粪便,发现后30分钟内没有清理干净的,计0.2分。

3、禁止焚烧垃圾,发现一处计3分。

4、道路两侧排水沟、涵口填满垃圾的发现一处计0.2分;污、雨水井口有垃圾,发现后15分钟内没有清理干净的,每处计0.2分。

5、所有道路保洁范围内有果皮、纸屑、塑膜、树枝(4米以下)有悬挂垃圾、绿化带(往内1米)有混合垃圾,发现后30分钟内没有清理干净的,计0.2分。

6、“非字路口”向外延伸10米内清理不干净的(存在树叶、薄膜袋、废纸等污物),发现后20分钟内没有清理干净的,一处计0.2分。

7、不得往排水口、绿化带及下水道倒垃圾,发现一次扣0.2分。

8、违反保洁范围责任区内的任何一项条款,每次计0.2分。

(五)道路机械化作业考核细则

1、符合机械作业条件的道路以机械化清扫为主,每年4-10月,每天冲洗路面4次,机械化清扫4次以上(特殊情况下,大型会议及活动时间前后增加洒水频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计1分。

2、清扫作业时不得扬尘,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发现一次计1分。

3、机扫车清扫作业时,夜间清扫道路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白天机械保洁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违反计1分。

4、清运车有乱倒、乱卸、乱抛垃圾的,每车计0.5分。

5、没按规定时间清运作业,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清运作业的,每处计0.5分。

6、作业车辆内外不整洁、有破损的,计0.2分。

7、作业车辆驾驶员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一定影响的,计0.3分。

8、车队庭院不洁、设备摆放不整齐、车辆停放不整齐,有乱堆乱放杂物的,计0.5分。

9、车辆维修养护记录不完善的,计0.2分;车辆未进行定期保养的,计0.5分。

10、违反保洁范围责任区(详见考核作业标准-道路清扫保洁第2条)内的任何一项条款,每次计0.2分。

(六)垃圾收集及垃圾桶保洁考核细则

1、收集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保洁场地,车走地净。违反计0.5分。

2、垃圾箱(桶)周围应整洁,在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违反计0.5分。

3、垃圾箱(桶)摆放整齐,桶盖归位,定时清洗,保持外体干净,无积灰、污物,桶(箱)设置周围2-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违反计0.5分。

4、垃圾站、箱、楼道口、公交站、护栏清运不及时,违反计0.5分;垃圾箱(桶)满溢,违反计0.5分。

5、垃圾站、箱、楼道口周围有垃圾,该清理未清理超过一天的,违反计0.5分。

(七)垃圾清运及转运站考核细则

1、生活垃圾收集站集装箱满溢,清运不及时,周围有散落垃圾的,发现一次计0.5分。

2、作业车辆车(箱)体外观不结,有拖挂垃圾的,计0.2分;随意乱倒垃圾的,计0.5分。

3、作业车辆运输过程中,因不密闭或装载过满,造成沿街撒漏的,计0.5分。

4、沿街垃圾收集车未按规定时间、线路出车作业的,计0.5分。

5、将收集的垃圾存放在垃圾车内过夜的,每车计0.5分。

6、转运站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或未佩戴安全帽的,计1分;未按规定时间开关门的,计0.5分;作业时翻捡垃圾、废品,收留拾废人员的,计0.5分。

7、转运站内箱体应保持外观整洁,有垃圾悬挂的,计0.2分;地面、沟槽有污迹、散落垃圾未清理的,计0.2分。

8、转运站内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影响正常使用,计0.5分;受到市、区、上级领导批评的,计1分。

(八)社区、平房区环境卫生作业考核细则

1、物业社区及巷道清扫保洁不到位,有散落垃圾,且在30分钟内未进行清理的,计0.2分。

2、有暴露垃圾堆积,24小时内未进行清理的。计0.2分。

3、有污泥积存的,且在4小时内未进行清理的,计0.2分。

4、保洁员焚烧垃圾,未将垃圾倾倒在规定地点的,每发现一处计1分。

5、无物业社区、平房当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当日未收集清运,每车计0.5分。

6、社区垃圾收集清运过程中抛撒滴漏的,每车计0.5分。

7、蚊蝇孽生季节,未及时对垃圾箱(桶)喷洒消毒、灭蚊药物,可视范围内蚊蝇较多的,计0.2分。

(九)清扫保洁时限考核细则

1、普扫时限:第一次清扫7:00之前完成,冬季或无路灯路段推后1个小时,之后全时保洁。违反计0.5分。

2、洒水时限:主要街路实行上午、下午4次洒水降尘作业,上午洒水在8:00前完成,下午在14:20前完成,其他时间洒水要避开人车流高峰时期(作业具体时间按实情设定),违反计0.5分。

(十)文明安全作业考核细则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违反计0.5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环卫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反此规定,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重大交通意外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运营公司自行承担,扣10分。

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含机扫车司机、随车的人工辅助清扫人员)作业时应着有安全标志的服装,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违反计0.5分。

4、清扫作业时要随扫随收,及时清理,把垃圾运至规定的地点,不得乱倒。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废弃物,主要道路发现一处计1分,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计0.5分。

5、作业车辆未贴有反光条等警示标志,扣0.5分。

(十一)其他

1、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配备符合规定,管理人员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基础资料、台账完备,记录完整,制度执行严格,有奖惩体现,各项劳动制度完善。缺少一项计0.2分。

2、市、区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不听从指挥调派的计3分。

3、不服从日常业务的指导和检查;不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不配合各种创建、检查等活动,计3分。

4、对监管考核人员进行诽谤、人身攻击、恶意投诉等行为的个人,影响监管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的已经查实。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