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编制开发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
2、采购预算价:1186700.00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5、服务地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
6、服务内容:本项目为编制开发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识别本地排放源构成、确定计算方法、获取排放源数据信息、融合清单质控等。
二、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落实重点任务举措,强化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制定该工作方案。本次方案编制范围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
晋中开发区从空间上分为4大片区:汇通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大学城产业园区、潇河产业园区(晋中)。晋中开发区产业有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食品、新材料、信息创新、现代物流等七大产业链(群),主要集中在东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南部潇河产业园区、西部科技创新晋中片区、北部大学城产业园区、中部汇通产业园区。
三、工作内容
1.识别本地排放源构成
根据指南细化的分类分级体系,收集开发区统计年鉴、排污许可证及其执行报告数据信息,以及公安、农业、统计等部门数据识别本地第一级排放源,根据第一级排放源确定需核算的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种类。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人为源细化为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和废弃物处理源六大类。
2.确定计算方法
统计分析开发区能源利用、排放源核查、产业发展等数据,排放源主要源强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和废弃物处理源。根据污染源类和排放特征的不同,研究确定不同源强的计算方法,逐源逐物质按指南建议的计算方法和优先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可分为监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
3.获取排放源数据信息
融合清单编制需要获取的数据主要包括活动水平数据、产生系数数据、末端治理设施信息、自动监测数据等。针对开发区重点和特色排放源,开展调研、实测获取本地化排放系数和关键参数。对于无自动监测数据,但有条件获取企业逐日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材料用量、燃料消费量、用电量等活动水平数据的排放源,可基于活动水平数据建立排放量时间分配系数,计算排放量。
4.融合清单质控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分析排放源结构和排放量变化的合理性;对比不同区域同一行业排放强度、平均去除效率等衍生指标,分析排放量数值的合理性;对比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数据,分析排放量的区域分布、行业分布合理性;移动源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可通过燃油法进行校核。
本次工作重点如下:
1、按照细化的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完整、规范获取活动水平数据,合理确定排放系数,严格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清单数据的一致性、可比性和权威性。
2、结合开发区排放源特征、管理需求和工作基础,选择适宜的融合清单编制方法。针对重点和特色排放源,开展调研、实测,获取本地化排放系数和关键参数,尽可能选用更能精准量化排放特征的计算方法和本地化参数,提升清单的准确性和时空精度。
四、工作预期效果
根据《关于印送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的函》(环办综合函〔2023〕432号)以及《关于印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技术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综合函〔2024〕5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现场调研以及现状监测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碳污融合清单编制工作,最终形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
本次碳污融合清单编制及时间如下表所示。
表1 碳污融合清单工作成果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碳污融合清单清单 |
1套 |
2 |
数量指标 |
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污染源分析报告 |
1个 |
|
3 |
质量指标 |
专家技术评审 |
通过 |
|
4 |
时效指标 |
项目验收时间 |
2025.12.31 |
|
5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不超过预算 |
|
6 |
满意度 指标 |
生态环境部门工作满意度 |
顺利完成项目实施,及时解决项目过程遇到的问题,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项目满意 |
满意 |
五、验收标准及提交成果要求
验收标准:所提交成果文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成果包括:《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
成果形式:包括报告纸质版5套及电子文件1份。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提交项目成果终稿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付款时,供应商应当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
七、项目报价
项目报价包括报告编制、人员工资、质量保证、税金、保险、利润、风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交服务费和售后服务等以及完成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全部费用。对于磋商文件未提到的报价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补足。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