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随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简称“市市政园林局”)信息化工作重点已经从基础设施建设向深化应用逐步转移,信息技术应用与业务之间已形成良性互动发展的趋势。市市政园林局的信息化系统,其运行环境为多系统、多数据库、多应用平台、多厂商网络及系统设备,多业务应用等复杂的管理环境。市市政园林局对整体IT系统(软、硬件、网络)的可用性、稳定性要求日益提高,系统运行保障和维护管理就成为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最有力手段。
1.1.2 目前局办公场所位于建设大厦2F及8-12F,中心机房位于2F(7个机柜)、8F(5个机柜)。由两名现场服务工程师及一名现场服务运维项目经理进行维护,以解决当前IT服务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现有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提高市市政园林局的软、硬件、网络的运行维护效率,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1.1.3 供应商需承诺:“本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进行的承诺均为经过供应商内部严格审核后提供的可执行的承诺,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后的任何时间进行核验,若核验发现供应商有虚假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索赔,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可能产生的损失和所有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需进行完整书面承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2项目软硬件清单
1.2.1硬件设备清单
(不局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物理位置 |
1 |
新旧办公电脑 |
约273台 |
建设大厦2F及8-12F |
2 |
打印机 |
约76台 |
建设大厦2F及8-12F |
3 |
物理服务器 |
21台 |
建设大厦2F及8F |
4 |
存储服务器 |
3台 |
建设大厦2F |
5 |
网络交换机 |
13台 |
建设大厦2F及8F |
6 |
安全设备 (包含防火墙、态势、网闸、堡垒机、日审) |
15台 |
建设大厦2F及8F |
7 |
数据备份一体机 |
1台 |
建设大厦8F |
8 |
机要保密室 |
1间 |
建设大厦2F |
9 |
视频会议设备 |
5套 |
建设大厦2F、8F、11F |
10 |
新旧办公电脑 |
约20台 |
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处 |
11 |
打印机 |
约4台 |
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处 |
14 |
电脑、打印机 |
4台 |
局关工委(美湖路15号1楼) |
1.2.2信息系统清单
(协助管理系统,系统维护依托对应软件开发商。不局限于以下系统)
序号 |
设备名称 |
网络类型 |
物理位置 |
1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合强办公系统(旧) |
政务内网 |
局信息中心本地 |
2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OA协同办公系统(新) |
政务内网 |
市信息中心机房 |
3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网 |
政务外网及互联网 |
市信息中心云服务器 |
4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微信订阅号 |
互联网 |
腾讯云 |
5 |
厦门市森林防火监控预警指挥系统 |
政务外网 |
局信息中心本地 |
6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一体化管理平台 |
政务外网及互联网 |
市信息中心云服务器及局本地 |
7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监督指挥系统(含市政园林管家小程序) |
政务外网及互联网 |
市信息中心云服务器 |
8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
政务外网 |
市信息中心云服务器 |
9 |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互联网 |
市信息中心云服务器 |
10 |
智慧市政园林(一期) |
政务外网、互联网 |
市信息中心云服务器 |
二、技术要求
2.1 日常运维服务
2.1.1 硬件部分
2.1.1.1 计算机及IT外设设备日常维护
(1)针对计算机出现的各种故障进行诊断和解决,如硬件故障(硬盘损坏、内存条问题等)、软件故障(系统崩溃、应用程序无响应等)以及网络连接问题(接入、跳线、布线、IP地址配置)等,确保计算机正常运行。
(2)打印机、扫描仪、显示器等IT外设设备安装、配置、驱动更新、故障检测维修及更换(硬件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3)维护设备资产清单,定期更新并记录所有计算机及相关外设设备的信息。
2.1.1.2 机房及弱电井设备巡检与维护
(1)定期检查弱电井设备、机房服务器、网络及安全设备、存储设备、UPS电源设备等硬件及机房环境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检查CPU、内存、磁盘空间、网络流量等性能信息,检查并及时更新病毒库、规则库等,检查分析网络安全各类运行日志、报警及错误信息,每周做好各设备的配置数据备份及系统快照,并做好巡检记录。
(2)服务器系统运维,虚拟化服务器的日常资源分配工作。
2.1.1.3 会议室设备保障与调试
(1)定期检查所有会议室设备的运行状态。
(2)会议前对会议设备进行调试,提前检查所有会议设备(如投影仪、音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麦克风等)的运行状态。
(3)会中保障工作及会议后将所有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
2.1.1.4 安防视频监控维护
(1)负责市市政园林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
(2)定期检查摄像头、存储设备及其他相关硬件,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1.2 软件部分
2.1.2.1 系统软件安装与升级
(1)计算机操作系统安装及升级、常用办公软件安装及维护、安全补丁更新、病毒查杀等(软件由采购人提供)。若采购人有需求,供应商需对其提供的APP或小程序进行免费的优化或升级。
2.1.2.2 OA办公系统维护
(1)OA办公系统客户端安装和调试。
(2)及时处理账号维护、信息发布及流程处理等日常运维工作。
2.1.2.3 数据备份与恢复
(1)定期备份办公内网共享服务器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2)在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时,提供数据恢复支持,尽量减少业务中断时间。
2.1.3 服务管理部分
2.1.3.1 市市政园林局官网管理
(1)负责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更新与发布。
(2)处理网站投诉件并进行跟踪、整改工作。
2.1.3.2 国家省市政务数据管理
(不限于公共安全平台、审批监管平台、市协同平台等)
(1)负责向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申请所需的政务数据资源。
(2)维护和更新政务数据目录,确保目录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4)汇聚各平台的数据资源。
2.1.3.3 政务云资源申请与维护
(1)负责向市信息中心申请所需的政务云资源,确保申请流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2)协调解决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障碍。
(3)负责政务云资源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2.1.3.4 视频综合监管平台管理
(1)根据采购人要求跟踪协调完成视频接入数量考核指标。
2.1.4 其他部分
2.1.4.1 IT资产管理
(1)建立详细的IT信息资产管理清单,涵盖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网络设施等。
(2)逐一登记并分类现有IT资产,确保每项资产都被记录。
(3)记录每项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所属处室、使用人员、购置时间、维护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后续管理和维护。
(4)对IT资产的任何变更(如新增、报废、调拨等)进行实时更新。
(5)定期审核和梳理资产清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1.4.2 运维制度档案管理
(1)定期对运维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度内容,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运维工作的不断优化。
(2)运维期内,完成运维内页的编制、汇总、整理及归档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输出年度运维报告。
2.1.4.3 技术支撑协调
(1)对于复杂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联系并协调外部专家或厂商技术支持团队,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2.2 指挥中心日常管理
智慧市政园林指挥中心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机构,其日常管理至关重要,为保障智慧市政园林指挥中心系统平台、设备、网络的正常运转,提高防汛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智慧市政园林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内容及要求:
2.2.1 信息系统运行状态及数据监管
(1)数据规范:协助采购人监管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规范性,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
(2)操作熟练:熟悉各业务系统的操作使用,能够快速响应并处理问题。
(3)问题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协调承建单位进行处置。
(4)跟踪落实:跟踪问题处理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2.2 设备维护与管理
(1)物理环境维护:维护指挥中心的物理环境,包括空调、消防等基础设施。
(2)基础设施管理:管理多媒体设备、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故障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3 人员配备与服务职责要求
2.3.1 人员配备要求(需配备3名团队成员)
2.3.1.1 运维项目经理(应具有IT运维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成交供应商指派一名具有良好技术背景和丰富项目经验的项目经理,且具备较强的信息化相关文件材料的写作及汇报能力,对上/下各单位的沟通协调能力,来作为项目的总接口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用户现场服务。
(1)负责协调内部人员、软硬件资源,及时对市市政园林局运维项目范围提供服务、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2)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召集季度例会和工作协调会;
(3)制作、完善详细的服务项目方案和服务级别计划,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动态地调整方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
(4)给管理小组成员分配任务,随时监控每个成员的服务管理情况,控制服务质量;
(5)负责整个服务项目中的问题管理、变更管理。
(6)负责信息化相关文件材料的编写、汇报工作。
2.3.1.2 现场服务运维工程师(应具有IT运维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经验)
成交供应商配备两名运维工程师提供用户现场服务。
(1)负责计划内服务内容的实施;
(2)负责第一时间响应客户故障报告;
(3)负责主动性监控,及时发现故障隐患;
(4)负责现场故障修复;
(5)关键、疑难故障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热线中心;
(6)负责在技术问题方面与总部支持团队和用户供应商的联系沟通。
2.3.1.3 沟通机制
(1)定期提交半年度、年度维保服务报告。
2.3.2 服务职责
2.3.2.1 日常运维服务职责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应安排2名专职的网络管理与桌面运维工程师和1位项目经理按采购人工作时间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全程跟踪维护采购人的硬件设备及信息系统(含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处计算机、打印机等终端设备)。
2.3.2.2 应急响应服务职责
法定节假日提供至少1人*24小时本地人员值守。下班后,若需应急响应,服务方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维护,保障服务对象正常工作,另外,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网络安全值守保障以及启动台风暴雨应急响应期间至少提供1人*24小时值守服务并服从采购人安排。
2.3.3 服务要求
2.3.3.1 运维服务保密性要求
(1)服务方应做好员工的安全保密教育和定期培训工作,并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遵守本项目采购人单位的保密规定和工作制度,签订保密协议,严禁资料、密码外传,且不得对权限管理的密码自行随意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服务方承担,直至追究服务方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服务方要对外派技术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规范维护操作流程,并对外派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3)服务方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服务对象的损失,服务方应赔偿相应损失,否则采购人有权从维护费应付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赔付给受损失的服务对象。
2.3.3.2 服务团队稳定性要求
合同服务期内,应保持团队服务人员稳定性,确需人员更换时,应与采购人协商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并做好资料及技术的移交、传授工作,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合同约定为准。配备的团队成员若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3.3.3 项目现场服务运维人员考核要求
为保证现场服务运维人员工作顺利开展,构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运维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提升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积极开展工作,需制定IT现场服务运维人员工作人员考核机制。此外,服务方配备的技术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水平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采购人可书面通知服务方立即更换技术人员,服务方更换的技术人员如果未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的第二个工作日8点前赶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同样视为违约。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合同约定为准。
考核对象:项目所有IT现场服务运维工作人员
考核周期:实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技能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团队协作、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
2.3.3.3.1 运维项目经理
(1)项目管理与交付:包括项目计划与执行、进度管控、质量管理及风险管理等;
(2)团队管理与协作:包括团队建设与培训、沟通与协调等;
(3)客户服务与满意度:包括客户关系维护、服务态度、客户满意度等。
(4)文档与报告:包括文件材料的编写、汇报工作等。
2.3.3.3.2 现场服务运维工程师
(1)技术能力与问题解决:包括技术水平能力、问题响应与解决等;
(2)服务态度与客户满意度:包括沟通与协作、服务态度、客户满意度等;
(3)工作效率与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完成质量、工作效率;
(4)文档与报告:包括项目相关文档编写、工作报告的提交等。
2.4 踏勘内容要求
2.4.1 如需参加现场踏勘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准时到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8楼,进行集中统一踏勘,其他时间或单独踏勘将不予接待。联系人:林工,联系方式:15960806885。请供应商提前沟通,以便进行资料登记。
2.4.2 供应商及其人员经采购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4.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2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交货条件 |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均为验收依据。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项目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已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由供应商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2、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半年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3、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一年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4、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一年半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5、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两年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6、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两年半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7、项目服务期满,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7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其他 |
因格式限制,合同支付方式以此为准: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2、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半年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5.00%进度款;3、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一年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5.00%进度款;4、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一年半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5.00%进度款;5、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两年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5.00%进度款;6、项目自服务之日起满两年半后,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7、项目服务期满,经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10.00%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