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依据及参考标准
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污染控制标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2、项目概况:思劳镇总面积95.5平方公里,辖15个村(社区居)委,60 个自然村, 总人口2.3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 2.26 万。目前已经建立了户收集—村保洁—市场化收运—无害化处理的整个收运转运系统,即:农村居民产生的垃圾,由村民自行收集投放至村中的收集点,村保洁人员(非中标人公司员工)负责对村庄进行保洁,垃圾从各村垃圾收集点、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垃圾收集点和圩镇街道清扫保洁的垃圾,收运到云浮市麻鸡坑无害化填埋场的收运转运外包给有实力有资质的服务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
3、采购内容、范围:①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转运项目,思劳镇辖区内日产生垃圾由各村收集点、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圩镇街道收集点到中转站的收运、压缩处理和转运到云浮市麻鸡坑无害化填埋场;②云城区思劳镇建成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进站进场处理项目;③云城区思劳镇大件垃圾(废旧家私、殡葬垃圾)收运项目;④少量建筑垃圾(每处不超过1吨的含砖块、石砾余土、石材废碴等建筑材料)清理项目。 以上内容采取整合打包为一个项目的模式(即: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购买服务。
4、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市场化”的目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农村垃圾收运、转运、处理、圩镇的清扫保洁服务外包托管给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企业,按照企业运营模式进行运营管理;思劳镇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镇60条自然村、社区、圩镇街道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并稳定运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省前列。
采购包1(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三年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 |
||||||||||||||||||||||||||||||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1期):支付比例100%,双方按中标金额签定服务承包合同,本项目每月的承包款按中标金额除以36计算,按月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中标单位。采购人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度款项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利率支付利息。 中标单位对本项目实行包干服务,不得以服务数量增加、特殊时期工作安排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服务费或拒绝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和损失。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备注: 1.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采用委托服务承包制运营方式。在运营期间政府分期(每月支付一次)向中标人支付费用(最终实际支付费用以委托服务运营合同为准)。 2.项目每月应付费用计费方式:当月应付费用=当月承包款总额–月度评分考核(扣费)–日常监督考核 (扣费)。 |
||||||||||||||||||||||||||||||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本项目要求在垃圾的收运和建成区清扫保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环卫作业标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按照规定处理,防止二次污染。提供承诺函。 |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后十五天内,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完整履行合同、不存在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经济纠纷行为的,合同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如数(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或相关保函有效性已结束。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资格,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采购人可以支配使用中标人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完成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代中标人实施相关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在中标人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解决,但也不能免除中标人由此发生的其他责任; (2)中标人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人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提取支付差额部分给员工,但也不能免除中标人由此发生的其他责任。 (3)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配备足够数量流动压缩车、电动保洁车、工具、劳保用品的。 (4)中标人不履行其在投标文件所作出的有关承诺或优惠的,采购人有权使用中标人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去完成中标人在投标文件所作出的有关承诺或优惠。 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以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合同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继续就不足部分金额向中标人追偿。合同解除后,中标人还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中标人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 (1)中标人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条款,受到采购人终止合同处理; (2)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
年 |
3.00 |
2,070,000.00 |
6,2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采购内容、范围: (1)内容:①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转运项目,思劳镇辖区内日产生垃圾由各村收集点、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圩镇街道收集点到中转站的收运、压缩处理和转运到云浮市麻鸡坑无害化填埋场;②云城区思劳镇建成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进站进场处理项目;③云城区思劳镇大件垃圾(废旧家私、殡葬垃圾)收运项目;④少量建筑垃圾(每处不超过1吨的含砖块、石砾余土、石材废碴等建筑材料)清理项目。以上内容采取整合打包为一个项目的模式(即: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购买服务。 (2)范围:15个行政村居委60个自然村详见(下表):
思劳镇建成区面积明细表,所有公共场所、道路、内(街)小巷、小区(开放式小区等)详见(下表)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成[1997]21号),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分为一级保洁道路、二级保洁道路、三级保洁道路、四级保洁道路等四个等级。详见下表: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
参考中心城区环卫服务项目的作业班制:一、二级道路每天作业12小时,三、四级道路每天作业8小时。 |
||||||||||||||||||||||||||||||||||||||||||||||||||||||||||||||||||||||||||||||||||||||||||||||||||||||||||||||||||||||||||||||||||||||||||||||||||||||||||||||||||||||||||||||||||||||||||||||||||||||||||
|
2 |
二、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包含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消耗、日常用品消耗、环卫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节日补贴(环卫节、中秋节、春节)、高温补贴(每年6-10 月,共 5 个月)、节日加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其中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意外保险、降温费、环卫节、慰问经费及春节补助等支出);环卫车、洒水车、收运及清运设施运行费(含运行所需的各类规费、维修费、车辆保管、油费、水费等费用);工具费及劳保费;项目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相关费用。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
||||||||||||||||||||||||||||||||||||||||||||||||||||||||||||||||||||||||||||||||||||||||||||||||||||||||||||||||||||||||||||||||||||||||||||||||||||||||||||||||||||||||||||||||||||||||||||||||||||||||||
|
3 |
三、设备设施及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应配置不少于以下人员及自有设备,需提供人员名册和车辆行驶证(电动保洁车除外)给采购人备案。
|
||||||||||||||||||||||||||||||||||||||||||||||||||||||||||||||||||||||||||||||||||||||||||||||||||||||||||||||||||||||||||||||||||||||||||||||||||||||||||||||||||||||||||||||||||||||||||||||||||||||||||
|
4 |
四、作业要求、标准: (1)对垃圾收运的要求: 1)承包全镇所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国道、省道、县道、水源保护区、镇建成区收集点实行一日两清或以上(在上午8:00 前完成第一次收运后,在下午 3:00 前完成第二次收运,其余时间为简易电动车巡回流动收集垃圾包);60条自然村垃圾收集点、村道垃圾收集点及圩镇街道横巷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根据实际情况不少于一日一清或以上(在上午9:00前完成收运,其余时间为简易电动车巡回流动收集垃圾包),日产日清,清运率达 100%,遇有重要检查、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等需要时,必须无条件积极全力配合,做到一日多清。 2)协助清理垃圾收集点容器周边散落的垃圾,与村保洁人员一同做好垃圾入桶工作。 3)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以及超高超载、挂包运输现象。 4)作业环卫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作业环卫车辆必须定期清扫冲洗,外观清洁干净;作业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积极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迅速安排其它车辆及时清扫清运垃圾,不能影响正常垃圾清运工作,不作业时,可停放在转运站旁边或停车场内,但不能影响转运站内的操作空间,不得随意乱停影响交通。 5)主动配合采购人及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材料。遇有上级检查及大型活动等需要突击加班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6)中标人要设立巡查保洁员,负责巡查垃圾收集点及镇、村的垃圾积存黑点,发现以上收运地点有散落或积存的垃圾应及时将其入桶,桶满即运,清运到该辖区垃圾转运站使用流动压缩车即压即运。 (2)对垃圾转运站管理的要求: 1)镇垃圾转运站由中标人负责管理、运营、缴纳水电费,转运站站内的照明、水电及门窗、建筑物修缮等需要更换维修的,由中标人负责(含费用),转运站的改造、加装设备须报釆购人备案、批准。 2)转运站实行专人管理。相关操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后,熟练操作才能上岗,严禁在转运站内养禽畜、聚众打牌、赌博、饮酒、嫖娼、堆放可回收垃圾(废品)、停放小车等不良和违法行为。 3)转运站的作业开放时间必须配合环卫作业时间,在开放服务时间内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并且负责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压缩处理。 4)运送到站的垃圾不准落地堆放,垃圾到站后随即倒入垃圾收集容器或倒入压缩车,满载后转运。 5)转运站内、外(10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堆放,地面及门前无垃圾渗滤液,站内站外周围环境整洁。 6)对外流的垃圾渗滤液要及时冲洗,视站场整洁状况,随时对站内外地面进行全面冲洗; 7)每日一次对站内喷洒消毒液、杀虫药剂进行消毒、杀虫,确保基本无苍蝇、无臭味。 8)做好设备、设施检修、安全检查等工作,每月提交一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纪录,维修费由中标人负责。 9)因操作人员操作不慎而造成转运站设备损坏的,所需的维修费或更换费由中标人负责。 10)转运站工作人员下班后需要做好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没有关闭电源及锁好门窗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及对转运站的清洗清洁工作。 (3)对镇建成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和公厕、市场和公园保洁的要求 负责服务范围(镇建成区面积)所有公共场所、道路、内街小巷、小区(开放式小区等)清扫保洁服务和公厕、市场和公园保洁服务工作。 1)确保每天全面大扫二次及全天候保洁(第一次大扫作业:主干道上午7:00前完成;次、支道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大扫: 在下午16:30前完成,清扫率达100%,其余为保洁时间),一、二级道路每天作业12小时,三、四级道路每天作业8小时。 2)大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地面、路面、人行道净,路沿石净,公共设施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地面、 路面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口香糖迹、痰迹等污迹,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排水渠、绿化带、果皮箱扫倒垃圾污染物,无乱张贴广告、招纸、乱涂画,乱刻写等。一通:落水口、排水渠通。 3)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保持整洁,无污迹、积尘、 蜘蛛网、“牛皮癣”等。 4)圩镇街道范围内电线杆、宣传栏,保持整洁,无“牛皮癣”等。 5)车辆设备和垃圾收集手推车要外容整洁完好,密闭,无破损、锈迹, 定期刷漆翻新;机动车辆作业时,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并开启警示灯,并尽量避免作业时危害到行人及车辆。 6)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得扬、洒、抢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不得有污水滴漏。 7)对位于社区居委和文体公园的公厕、思劳市场外周边和文体公园每天进行两次清扫保洁。 (4)洒水抑尘服务要求 国道、县道、圩镇街道洒水抑尘服务: 1)晴天时需每天对国道、圩镇街道进行洒水两次(早上、下午各一次)。 2)如需紧急调用洒水车进行冲洗路面或其它作用时,需服从镇的安排。 (5)大件家私清运要求 1)收集清运范围和内容:根据政府的要求,中标人负责对辖15个村(社区居)委,60 个自然村大件废旧物品回收点以及垃圾桶点周边堆放的大件家私及时使用专用货车进行装载清运处理的工作。(此类垃圾最终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每处不超过1吨的含砖块、石砾余土、石材废碴等建筑材料)。 2)清运作业时间:根据各村(居)委的大件废旧物品经各村(居)委沟通协调统一堆放在大件废旧物品回收点,采用统一定时定点清运,每月不少于1次。垃圾收集点的大件家私不能在垃圾点停留超过2天,大件家私发现后2天内必须进行清运处理。(为了节约成本大件家私清运车辆和高压桶点清洗车的工作人员交替作业使用,两台作业车辆只需配置1名司机和1名随车人员)。 (6)垃圾收集点(桶)清洗要求 1)垃圾收集点(桶)清洗范围和内容:根据政府的要求,中标人负责对辖15个村(社区居)委,60 个自然村各垃圾收集点(桶)进行清洗工作,清洗所需要的高压清洗设备由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行配备,每次清洗完成并进行相关消毒工作。 2)垃圾收集点(桶)清洗作业时间:所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每月消毒不少于4次,消毒须使用环卫专用的消毒、杀虫剂;及每月不少于4次的清洗,保证垃圾收集点及垃圾桶清洁美观。 (7)垃圾桶配置、管理要求 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对现有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的百分之五十比例进行更换(以现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采购人次年起每年对所有四分类垃圾收集点的分类垃圾桶进行检查,更换底部锈迹斑斑,或存在破损的垃圾桶。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3套660L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10套240L等规格四分类垃圾桶(1套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即可回收物桶、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对原垃圾桶点位更新替换。 |
||||||||||||||||||||||||||||||||||||||||||||||||||||||||||||||||||||||||||||||||||||||||||||||||||||||||||||||||||||||||||||||||||||||||||||||||||||||||||||||||||||||||||||||||||||||||||||||||||||||||||
|
5 |
五、重大节假日垃圾收运处理应急处置方案 (1)节假日前人员准备 在节假日(例如春节、中秋、国庆节等)到来之前,项目负责人做好节假日应急准备工作。首先,增加收运工人数量,延长收运时间,人手仍然无法应对骤增垃圾量的,需聘请临时工。合理排班,重新编制出节假日期间每一队收运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责任区域,责任落实到人。 (2)收运设备调入、租赁、外请的预备工作 在节假日到来前一周,中标人统筹本公司可调动使用的垃圾收运车辆,或考虑从环卫设备租赁公司临时租赁收运设备,保证充足有效的运力。 (3)人员预案及保障措施 项目配备足额的应急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应急保洁过程中,充分调动应急时在休息的工人,保证应急工人充分满足处理应急的需求,有必要的情况下调动应急区域附近的工人,保证及时高效地应对应急事件。同时项目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做到有足够物资的储存,如警示指示牌、扫帚、铁锹等,以保证现场应急处理需要。 |
||||||||||||||||||||||||||||||||||||||||||||||||||||||||||||||||||||||||||||||||||||||||||||||||||||||||||||||||||||||||||||||||||||||||||||||||||||||||||||||||||||||||||||||||||||||||||||||||||||||||||
★ |
6 |
六、项目基本要求说明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在云浮市云城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租赁证明或自有房产证明。(注:投标人营业住所地属于云浮市云城区内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2.与中标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男工人60岁以下,女工人50岁以下。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 3.中标人负责服务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员工保险(中标人一定要对全体员工投保团体意外保险)、员工福利、车辆保险(购买不计免赔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最少投保第三者商业险保额不少于 100万)、车辆维修、设备维护保养等一切费用。中标人进驻项目后,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给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每年 6-10 月,共 5 个月)、节日补助和加班费用。为切实提高环卫工人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持环卫队伍的稳定,在保持原有薪酬福利待遇水平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升,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不少于2500元。 4.若中标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为支付,并于次月开始的环卫服务费中扣除代为支付工人工资的两倍,上缴财政账户。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上缴财政。 6.中标人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 7.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数量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要求,且穿着统一标识的工作服。 8.中标人的作业车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标识,收集车符合国家统一密闭要求,作业时要按照交通规则进行行驶。 |
||||||||||||||||||||||||||||||||||||||||||||||||||||||||||||||||||||||||||||||||||||||||||||||||||||||||||||||||||||||||||||||||||||||||||||||||||||||||||||||||||||||||||||||||||||||||||||||||||||||||||
|
7 |
七、安全生产要求 (1)中标人对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给每位上岗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意外事故(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触犯国家 法律等,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及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3)道路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尽量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时段。 (4)道路作业时,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同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和中标人标志的工作服。 (5)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不得违章停放,不得超限行车。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专用机动车专人管理,相关专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操作。每日做好设备维护,作业登记,尤其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设备性能完好,车辆安全运行。 (8)作业车辆尾部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开启警示音、警示灯和示宽灯;夜间作业时应降低或关闭警示音;不得倒车作业。 |
||||||||||||||||||||||||||||||||||||||||||||||||||||||||||||||||||||||||||||||||||||||||||||||||||||||||||||||||||||||||||||||||||||||||||||||||||||||||||||||||||||||||||||||||||||||||||||||||||||||||||
|
8 |
八、项目服务考核标准 1.考核对象:中标人 2.拟考核办法:本项目考核办法为:日常监督考核+月度评分考核。 (1)日常督查考核。对日常巡检发出的扣减通知单,由中标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即可成为有效的扣减依据。若中标人接通知后 30 分钟内不到现场或拒不签字的,可由巡查员签名确认,并留存现场照片作证。在一个月内,如中标人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超时未到现场确认的,在当月内自处理第三起违约事件开始,采购人有权不需要中标人到现场确认,由巡查员记录好事件详情,留照片备查,直接由巡查员签名确认,即可成为有效的扣减依据。此种扣减形式维持到当月结束为止。另,区对镇日常巡检发出的扣减通知单,镇须按区考核小组扣减补助经费的数额,相应扣减承包服务公司当月承包服务费。 为细化环卫服务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特设以下考核约定条款,根据条款设定相应的违约金额,采购人在承包期内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如现场检查发现中标人未能履行以下的约定考核细则,由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人发出《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云城区思劳镇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违约通知书》,按照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承包款中扣违约金额。 考核约定条款内容包括: 1)清扫保洁方面。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项或处)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300元。 ①未能按要求全面大扫二次及全天候保洁的; ②在保洁时间内,街道及路面废弃物及有色垃圾滞留街道和路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③人行道保洁要求与街道相同,废弃物及有色垃圾滞留(街)道和路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④车辆设备和垃圾收集手推车外容不整洁完好,经甲方要求更换,拒不更换的; ⑤车辆设备和垃圾收集手推车装运垃圾过程中有满溢、洒漏现象; ⑥作业人员迟到、早退、缺勤,着装不符合要求的。 2)收运垃圾工作方面。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项或处)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300元。 ①国道、省道、县道、水源保护区、镇建成区收集点未做到一日两清的,60条自然村垃圾收集点、村道垃圾收集点及圩镇街道横巷垃圾收集点未做到一日一清的; ②运输车辆手续不全,没有给车辆及司乘人员购买足额的必备保险,运输车辆车况破损、外观不洁、标识不全或完全没有的; ③运输车辆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秩序; ④垃圾运输车辆没有密闭遮盖,垃圾运输过程中有垃圾沿途散落及污水滴漏、超高超载和挂包运输现象的; ⑤收集点周边垃圾堆积严重影响正常收集工作; ⑥收集点垃圾收集桶没有足额配置或损坏的; ⑦收集点附近大件垃圾(如:大件废旧家具、殡葬垃圾等)堆积超过二天的; ⑧垃圾桶的放置点地面有污物、污迹、污水、垃圾堆积的; ⑨垃圾桶外观不清洁,不按要求清洗的; ⑩中标人在得到采购人确认后,没有派出流动压缩车作业,或采购人调动中标人的流动压缩车或自卸车使用时,中标人未在30分钟内将车辆驶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实施垃圾清运作业的。 3)垃圾中转站管理方面。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每处)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300元。 ①中转站内满桶的垃圾或积存有大件废旧家具、殡葬垃圾没有日产日清到河口麻鸡坑填埋场; 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洗中转站、垃圾容器的; ③中转站设施损坏未能及时修复的; ④作业人员迟到、早退、缺勤,无作业记录的; ⑤不按时间要求进行除臭及施药喷杀苍蝇的,造成臭味明显或苍蝇密度超过规定(3只/㎡)的。 4)安全作业。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每处)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300元。 ①无定期对司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②环卫工作人员在进行作业时无身着统一规定的反光安全背心作业,佩带工牌号的; ③运输车辆司机无持证驾使、不进行出车前安全检查、作业时不设置安全标志的; 5)其它方面。 ①出现特发性污染道路事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检查时,中标人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请他人处置,所需的费用(费用按市场价计算)在当月承包款中扣除。 ②不在村庄或收集点(屋)公开收运责任人姓名、电话、监督投诉电话,每次(每处)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500元。 ③采购人对中标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响应的,每次(每处)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500元。 ④中标人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要求而受到村委(社区)、群众投诉的,经调查属实的,对每宗指责或投诉采购人扣中标人违约金额500元。 ⑤ 中标人将违约金项全额转嫁到员工身上的,每次(每处)甲方扣中标人违约金额500元。 ⑥对道路或人行道每处不超过1吨的建筑垃圾(含砖块、石砾余土、石材废碴等建筑材料)没有进行清理服务工作,并自行运至建筑渣土余泥填埋场,以及承担以上所需费用的,每次(每处)甲方扣中标人违约金额500元。 (2)月度考核。镇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进行考核,按《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的内容评分,每月28日前,镇把考核评分结果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后上报区城市执法局备案,方可按考核结果划拨当月环卫服务经费。 考核结果作为扣减承包款的重要依据。对照合同规定,经考核当月总得分高于或等于90分,足额支付当月应得承包款;低于90分,须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减当月应得承包款总额的1%;对于考核分数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低于65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承包合同。 |
||||||||||||||||||||||||||||||||||||||||||||||||||||||||||||||||||||||||||||||||||||||||||||||||||||||||||||||||||||||||||||||||||||||||||||||||||||||||||||||||||||||||||||||||||||||||||||||||||||||||||
|
9 |
项目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整体规划、项目实施环境及条件、合理化建议等。 |
||||||||||||||||||||||||||||||||||||||||||||||||||||||||||||||||||||||||||||||||||||||||||||||||||||||||||||||||||||||||||||||||||||||||||||||||||||||||||||||||||||||||||||||||||||||||||||||||||||||||||
|
10 |
服务组织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组织管理方案、运作流程、管理计划情况、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 |
||||||||||||||||||||||||||||||||||||||||||||||||||||||||||||||||||||||||||||||||||||||||||||||||||||||||||||||||||||||||||||||||||||||||||||||||||||||||||||||||||||||||||||||||||||||||||||||||||||||||||
|
11 |
人员管理及培训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方法、培训内容及绩效考核等。 |
||||||||||||||||||||||||||||||||||||||||||||||||||||||||||||||||||||||||||||||||||||||||||||||||||||||||||||||||||||||||||||||||||||||||||||||||||||||||||||||||||||||||||||||||||||||||||||||||||||||||||
|
12 |
安全文明作业保障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目标、安全防护措施方案、文明安全作业保障措施。 |
||||||||||||||||||||||||||||||||||||||||||||||||||||||||||||||||||||||||||||||||||||||||||||||||||||||||||||||||||||||||||||||||||||||||||||||||||||||||||||||||||||||||||||||||||||||||||||||||||||||||||
|
13 |
应急保障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台风暴雨水浸等自然灾害保障方案、创文创卫迎检保障方案、环卫突发处理应急预案、员工维稳方案等。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