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项目基本安排情况: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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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赛事申办费 |
上交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赛事申办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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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裁判员劳务费 |
仲裁主任1人,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3人、仲裁2人;发牌主管2人、电子系统主管2人,裁判员6人;比赛6天,按照前2后1执行。 |
参照中桥协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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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派裁判交通费 |
仲裁主任1人,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3人、仲裁2人;发牌主管2人、电子系统主管2人,裁判员6人。 |
根据往年情况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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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人员劳务费 |
竞赛辅助裁判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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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裁判员、工作人员用餐 |
50人,共12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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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裁判员住宿费 |
12间,6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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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邀参赛嘉宾 |
住宿费 |
10人,10间房,6晚 |
(省部级、正厅级) |
餐费 |
10人,共12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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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场地租赁 |
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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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比赛器材租赁 |
桥牌桌80张、发牌器5套等专业器材向省桥协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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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赛事氛围营造 |
背景墙布置、刀旗、广告喷绘音响租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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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赛事物料 |
秩序册,比赛用水,裁判茶歇,铅笔、胶带、荣誉证书等其他物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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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赛事奖金 |
奖金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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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物料清单为最低要求,中标单位根据赛事实际情况进行增补;本次赛事市场开发归属权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障:
1.酒店(驻地)安保: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统一安排,联系人:徐旭东 ,联系电话:15958400700,工作人员:民警若干。
2.酒店(驻地)医疗:由县卫健局指派,联系人:罗陈君 ,联系电话:15925903610,定点医院(赛事绿色通道):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武义县南门街2号。
三、供应商赛事执行的具体服务内容:
1.设计赛事的流程,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经采购人审定同意;
2.负责赛事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3.志愿者招募及培训;
4.负责活动在媒体及自媒体上的宣传报道;
5.负责勘测赛场、赛场场地布置、辅助器材准备;
6.根据公安、卫生部门要求实施安保、医疗保障等方案;
7.负责补给设置和物资充分供应(确保饮用水、饮料的食品质量安全,并根据比赛时间节点明确倒计时实施进度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人员配备);
8.负责开赛式、颁奖典礼的策划和实施;
9.承担赛事相关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
(1)承担比赛活动场地布置费用(会场、酒店);
(2)裁判员、技术官员和有关赛事工作人员等的劳务费发放相关工作;
(3)赛事物料准备(秩序册、工作手册等资料编印),裁判员、技术官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赛事工作人员、志愿者意外保险(意外险统一通过“政采云”投保购买),所有物料需经采购人审定同意;
(4)医疗保障费用;
(5)按规定标准发放各类人员补贴;
(6)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10.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后勤服务内容:
1.提供后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参赛代表队人员、裁判员及技术官员的住宿酒店的安排,赛事期间餐饮安排,裁判员及领队会议、劳务人员劳务费、后勤工作人员劳务费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赛事活动结束,所有人员返程结束。
3.后勤服务要求
(1)做好服务总体思路策划。要求后勤保障组织方案科学、合理、细致,具体细化方案有可操作;具体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任务明确。总体思路策划及各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由成交单位组织实施。服务期前五天出具人员住宿、餐饮的详细方案。
(2)项目的服务定位、服务方案、服务保障措施:从服务好赛事人员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服务方案中服务流程合理、管理措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团队齐备、组织机构健全,保密措施严格,建立完善的赛事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保障措施。
(3)因项目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需为该项目做垫付资金准备。
(4)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后勤接待和保障工作。
(5)在赛事结束当日,供应商须与住宿酒店协调延迟各代表队的退房时间,保证赛事人员充分准备有序返程。
▲4.酒店住宿、餐饮要求
(1)酒店住宿标准(准四星级以上的政府单位推荐酒店),酒店房间必须配备标准间或1.8m以上的大床房(裁判员须安排双床房间),含双早。
(2)餐饮标准:根据赛事管理办法通知,120元/天。须注重食品安全,留样食品须存放留样专用设备,留样时间至少48小时。
(3)中标单位做好住宿及餐饮的登记管理工作,以便后续项目的结算。
5.通勤车辆安排要求
(1)赛事期间须按清单要求配备车辆,按照赛事裁判员人数确定(作为摆渡车),中巴车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资质。
(2)当天执裁比赛的裁判,供应商须保证提前一个小时送到比赛场地。
五、活动时间:2025年3月1日-6日。
活动地点:浙江·武义(具体酒店)。
赛事规模:72支队伍,预计500人左右。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项目结束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赛事后勤结案报告,再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及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赛后评估(评估表格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赛后评估平均分(满分30分)按以下原则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赛后评估平均分25分以上(含25分)为优秀,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赛后评估平均分20-24分(含24分)为良好,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赛后评估平均分15-19分(含19分)为一般,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赛后评估平均分15分以下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差,采购人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
①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或改变实施内容;
②在赛后评估、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③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④项目实施进度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滞后。
2.结算时承办方(成交人)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